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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明-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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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红夷,佛郎机国被丁云毅聘用的军官,表现得非常尽责。毕竟在这里,他们能够拿到双倍的薪水,要想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那可不太容易。
丁云毅再一看这批由佛郎机军官训练,自己的士兵们,顿时有了啼笑皆非的感觉。
不说别的,光说这些士兵的打扮,就与所有的大明官兵丝毫不像。
这一些士兵们都穿戴着一件上装,恩,丁云毅认得,这是夹克式样的,里面是一件衬衫,配着一根领带。下面是一条短裤和绑腿。士兵们都穿皮鞋。并且,都在头上带着一顶宽沿的软帽,帽子上有一条白色的装饰带,而军官们则在带子上插上一根彩色的羽毛,用于显出他的身份。士兵们的上装袖子是卷起的,翻边上镶有钮扣,袖子都是卷到肘关节处,露出里面的衬衫。
这如果不是这些士兵都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和那些被从台湾赶走的红夷士兵又有什么分别?
“这是本参将的兵?”丁云毅将信将疑。
秦云苦笑了下:“三哥。你临走的时候可说过,史伟德需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为了做这些衣服,我可用去了好大一笔银子。还专门请了两个红夷裁缝。我虽然不懂打仗,可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咱大明的官兵那。对了,史伟德还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史伟德少校团’。”
“这点可以理解。”丁云毅对此倒没有觉得诧异:“这些红夷军官非常重视自己的荣誉。因此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部队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史伟德少校团?他娘的,老子武装起来的部队,这红夷倒用他的名字来命名。啊。以后不要在他们面前叫红夷了,他们尽心为我办事,没有功劳。总还有苦劳的。”
这时,训练场上新的部队出现了。
只见大量拿着长枪的长枪兵,配合着拿着火枪的火枪兵开始操练。
丁云毅看了下,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这种长枪兵手里拿的武器,主要结构是一根大约在二十斤左右,六米长的木质长杆,在其中的一头安装着一个长约半米,两面开刃的扁形钢质枪尖。
在战场上,长枪是一种操作简单武器。但由长枪兵组成的作战单位却显得行动困难且迟钝。
此时,长枪仍旧被当作防御敌方骑兵的突击,保护步兵的主要力量而受到重视。
丁云毅也很清楚,逐渐的,随着步兵火力强度的发展。欧洲改变了原先的步兵战术,并使长枪兵与火枪兵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史伟德!”丁云毅忽然叫了一声。
史伟德一见是丁云毅回来了,赶紧跑了过来,一个敬礼:“将军,欢迎您回到台湾,我正在操练您的士兵。”
丁云毅点了点头:“我看你是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是这样吗?”
“是的,将军。”史伟德响亮的回答道。
“我给你提个建议。”丁云毅虽然对欧洲的步兵战术不是非常清楚,但大略发展还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能充分发挥火枪兵的作用?我看不如一个长枪兵配五个火枪兵为好,这样就能充分发挥火枪的威力。”
这种提法相当新鲜,泰西之国,几乎都是用五个长枪兵配合一个火枪兵,这已经是固定思维了,长枪兵和火枪兵比例的转变的优势,还要过许多年才会被泰西人发现,但现在丁云毅却已经率先提了出来。
史伟德在那想了很久:“将军,我承认您的提法很有想像力,这么安排当然能使火枪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展现出来,但是火枪兵本身却缺乏了必要的自我防御能力。”
“火枪配备刺刀不就行了。”丁云毅不暇思索地道。
“刺刀?”史伟德怔在了那里。
丁云毅耐心道:“刺刀嘛,外形象一把加长的短剑,在握把处围上一段软管,使用时可以插进火枪的枪口里,那不就变成了火枪兵最好的防御武器?我看这种装备普及以后,长枪兵便可以逐步的淘汰了。”
史伟德是个非常认真的军官,他在那盘算了一会:“这的确是个充满了想像力的发明,但是一旦使用这种刺刀,火枪将无法继续射击,并且也只能保护火枪手本人”
“是的,这是个缺陷,但我们可以想办法研究在不影响火枪射击的条件下,正常使用刺刀。这个并不太难解决,我们可以称其为套筒式刺刀。”丁云毅的脑海里仔细想着,软管式刺刀很方面能制作出来,套筒式刺刀就要略微麻烦一些,不过也不是很难解决:“在套筒式刺刀没有研制出来之前,这就需要每个突击单位的指挥军官,必需在他认为没有可能继续再进行一次火枪齐射的情况下,发出全队统一上刺刀的命令。不成,不成,还是套筒式样刺刀直接装备军队比较保险”
“为什么?”史伟德已经完全被丁云毅的大胆构思所吸引住了。
丁云毅耐心解释道:“当突击编队与敌军阵线冲撞之前,指挥官将冒着如何判断当时是否是下此命令的最后时刻的风险。你想,当处于冲锋中的步兵,需要有六十步的距离往枪口里塞刺刀,此时的敌军就可以在刺刀被固定前任意地射击目标;一旦刺刀被固定,如果敌军派出预备队,突击队列的火枪就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开火。”
史伟德恍然大悟,丁云毅眉头紧锁:“软管式刺刀不是最理想的方案,召集工匠,我会画个图纸,尽管的做出套筒式刺刀,用来装备军队。”
“我对这一想法充满了好奇和期待,将军,毫不夸张地说,您的这一构思,或许会让军队有一次最伟大的突破,您的名字将会被永远铭记在战争史上。”史伟德的话里没有丝毫奉承意思。
丁云毅笑了下:“你的队伍是如何安排的?战术阵型如何?”
史伟德立刻道:“我的阵型与流行的西班牙大方阵有不同的地方,这是我国独特的阵型。在我国的战术方阵中,我们减少了各连队的人数,从一百五十人减少到一百十三人,增加了火枪射手与长枪兵的比例,并增加了军官的数量比例。同时,我们还将方阵的排列行数减少到十行,以便加宽正面对敌战列线。从战术角度说,这种方阵基本上是在战场上组建四个由长枪兵及火枪射手组成的团,每个团约八百至一千人。排列方法为一个团分出两个营方阵,而每个营方阵又有一个长枪兵方阵在前面,后面则是火枪射手组成的小方阵,交火时,火枪射手会分散到长枪兵的两边侧翼射击。”
“很好,你做的非常好。”丁云毅想起了这种战术方阵:“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在刺刀没有研制并装备部队之前,这种战术的关键在于要使火枪射手熟悉他们的阵型变化,以及每个长枪兵的勇敢意志。”
“您对这种战术方阵也如此了解?”史伟德大是惊讶地道。
这种是佛郎机发明的独特战术,也被广泛地传授到了当时欧洲的各军队中,没有想到的是,在台湾却居然遇到了如此熟悉这样战术的将军。
丁云毅笑了笑,老子知道的事情多着呢。
又朝训练队伍看了看,说道:“史伟德,你这段时间做得很好,尽管我对我的士兵装束很不满意,但我既然把权利赋予了你,一切都由你来做主,希望我的部队能尽快变成一支精锐军队。”
史伟德大声道:“将军阁下,我保证!”
第二百四十三章 骑兵
史伟德少校团尽管看起来非常另类,但丁云毅知道,其实这才是未来军队的发展方向。
火枪,迟早都会完全取代刀剑这样的冷兵器,不进则退,不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必然会遭到无情的淘汰。
尽管现在刀剑和火枪比起来,在战场上并不吃亏,但是用不了多少年,拿着刀剑,勇猛无畏的战士,在火枪的射杀面前,甚至将没有任何抵抗的力量。
唯一让丁云毅不满的一点,是“史伟德少校团”那些穿着古怪军服的中国士兵看起来实在是太古怪了。
而且史伟德、曼苏拉似乎对这还不满足,居然还弄出了一个鼓乐队,全都较他们弹奏泰西人的乐器,一旦战争爆发,史伟德少校团投入战斗,这些鼓乐队将会一边奏乐一边与敌人厮杀。
丁云毅知道这也是荷兰、西班牙、英格兰人的习惯,那么古怪的军服自己都可以忍了,鼓乐队这样的事情也随他们去吧。
试听了一下,觉得还算可以,比较能振奋士气,秦云尤其表现得感兴趣。
听到这种泰西乐器,丁云毅倒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老四,你和那个佛郎机女人瑞秋莎怎么样了?”
猝不及防,秦云有些尴尬,在那忸怩了半天,这才悄悄说道:“三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和瑞秋莎不过是露水姻缘罢了。”
丁云毅一笑,部下的这些事情他是不想去多管的。
出了史伟德的军营。远远看到李国,把他叫到自己身边,问起海盗同盟近况,李国告诉他,在丁云毅离开的这段时间,海盗同盟随着金鹰城之战的结束影响加剧,势力大增。眼下已经拥有九十三家海盗,船二百余艘。这其中有大明的海盗、吕宋等地的海盗,甚至包括扶桑国的海盗。只有少数海盗依旧顽固。不肯加入同盟。
“那些不肯加入的,坚决消灭。”丁云毅根本不去问他们为什么不肯加入的原因。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目前丁云毅的唯一想法。
他已经不太在乎别人是如何看待自己、评价自己的了。他唯一想的。就是如何尽快的把自己的势力扩张到一个足以对抗任何势力的地步。
而且在丁云毅的心里,已经开始谋划第二次海盗大会了。在整个构思里,海盗将是自己军事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海盗大会的时候,只有来了六个,这次的新的大会,将会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面貌。
“对了。”李国忽然说道:“那次有个扶桑国的海盗来投,说扶桑国的一个什么岛上也出了个海盗,还得到了什么人的支持,很有一些势力。”
丁云毅并没有太在意:“他加入了吗?”
“没有。”李国摇了摇头。
“消灭他!”丁云毅的回答非常干脆。
李国有些为难:“他并没有在我们划定的势力范围内活动。据说这人总是带着几条船悄悄出海,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往往一去便是月余,回来的时候总能满载而归。”
丁云毅点点头:“李国,你说。这大海虽然无边无际,但九十三家海盗要在海上争饭吃,咱们保护的商船不能劫,郑芝龙保护的商船他们也没有力量劫,一锅饭只有那点,你说他们该怎么办?”
李国怔了下。丁云毅随即道:“所以你发出我的盟旗,明年三月,在金鹰城召开第二次海盗大会,主要解决这个问题。咱们的眼光不能太短浅,得放得长一些。”
李国点头应了。
这时不远处才成立的骑兵军营里传来了操练声,丁云毅大起兴趣,信步走了过去。
那里除了从中原带回来的二百骑,丁云毅又临时精心挑选出了一百名士兵加入到骑兵之中。
这些大多是台湾当地人,从小靠海吃饭,一天也都没有骑过马,可丁云毅偏偏就是要在这锻造出一支精锐的骑兵出来。
侯鲁正在那和新兵讲解着骑术的要领,皇甫云杰端坐在一张椅子上,板着脸,一声不吭。
原本丁云毅的意思是要让他歇上一段时候再把骑兵办起来的,谁想到他早已等不及了,早早的便开始了骑兵的训练。
丁云毅没有打扰,站在军营门口仔细看着。只见侯鲁讲解完了,皇甫云杰站了起来:“骑兵是什么?是拿来冲突敌阵的,是精锐里的精锐!那些步兵、水军,不配和我们相提并论!”
“***。”李国一听就不乐意了,恶狠狠的咒骂了句。
丁云毅笑了笑,也是,皇甫云杰这话听在谁的耳里都不开心。
那边皇甫云杰的话又传来:“咱们骑兵的薪饷比别人高,武器比别人利,咱们还有战马!步兵得靠自己两条腿,水军下了船什么都不是”
“你他娘的有本事到海里来试试!”李国阴沉着脸又嘀咕了句。
“咱们骑兵有资格傲慢,你们到了这,是你们祖上烧了高香。”皇甫云杰的声音大了些:“可骑兵到了战场上,就不能怕死,就得把自己当成死人!冲,上峰让我们往哪冲,咱们就得往哪冲,没有犹豫害怕的余地!咱骑兵,是决胜的力量,是拿来决死的!”
骑兵是拿来决死的?这话丁云毅也是第一次听到。养个骑兵可比养个步兵要贵多了,那些特制的铠甲战刀不算,光是养匹战马就够费脑筋的了。难道拿到战场上老子是拿他们去送死的?
那可多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不过丁云毅有个特点,既然把这样事情交给你去做了,那就对你无条件的信任。你做什么都不会来插手。
那边皇甫云杰又继续说道:“可要让咱们骑兵死,没那么容易。我们二百个兄弟,跟着昭武将军征战中原,杀得流寇血流成河。信阳,三百骑破五万贼;颍州,八百骑战四万贼;苏州,二百骑打败十万贼!这样的战绩只有咱们骑兵能够做得到!”
这话一出。秦云和李国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只知道参戎血战中原,但具体的过程参戎却没有说过。老天,几百骑打几万人还打赢了。这还是人嘛?
丁云毅揉着鼻子苦笑了下,皇甫云杰的话可是有些夸张了。
信阳三百骑是突然袭击,颍州是依仗地利苦苦坚守。至于苏州,那所谓的“十万贼”,其实顶多只有几百人能打仗。
可这些事情,传来传去便变味了。尤其是在皇甫云杰这样亲身参加过所有战斗的将领嘴里说出来,味道更是不一样了。
果然,那些新加入的事情人人脸上露出了震惊、羡慕、崇拜。
丁云毅也没有点破,听着皇甫云杰说了下去:“昭武将军亲自给咱的骑兵定下了三条规矩,凡我骑兵,从第一天起就得牢牢记住!你们看着那面旗!”
他的手一指,丁云毅几人也不由自主的顺着看了过去。
那是中原血战时候。始终飘扬在战场上,早已破败不堪,满是鲜血的一面战旗:武勇忠烈虎贲卫!
皇甫云杰厉声道:“骑兵铁规!见旗不进者,杀!闻敌后退者,杀!斩首少于三级者。杀!”
“见旗不进者,杀!闻敌后退者,杀!斩首少于三级者,杀!”
所有人的情绪一下被调动起来,齐声呼道,声势震天。
这里和丁云毅方才去过的史伟德少校团大是不同。史伟德的少校团井然有序,波澜不惊,这里却是气势如虹。
“操练!”
皇甫云杰吼了声,那些新兵迅速投入到了训练之中。他一回头,见到丁云毅在那看了许久,急忙跑了过来:“昭武将军。”
李国鼻子里“哼”了声,皇甫云杰有些奇怪,他对自己不满吗?自己没有得罪他啊。
丁云毅笑了笑:“皇甫,帮你挑选的这些士兵可还满意?”
“一般。”皇甫云杰张口居然便是这样的话:“若还有选择余地,职下不会选择他们,但现在非常时期,便也只能勉强凑数了。若是他们的素质都和在中原时候昭武将军麾下一样,半年之内职下便能帮昭武将军训练出一支最精锐的骑兵出来!”
听到他说起中原血战时死去的那些弟兄,丁云毅脸色略有一些黯淡,随即定了定神:“过去的不说了。皇甫,若给你数年时间,把你拉到边关,与金虏的骑兵较量你有几成胜算?”
“不知道。”皇甫云杰老老实实地道:“职下常年在中原作战,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骑兵对步兵,从来没有和金虏打过,只是听说金虏善骑射,马上飞奔箭无虚发”
“胡扯,那都是吃了败仗的我明军将领为了掩饰自己无能编造出来的。”丁云毅打断了他的话:“你自己是骑兵,试想一下在飞奔的马上射箭,哪有什么准头可言?我想无非是停马射箭,下马射箭而已,什么马上飞奔箭无虚发,都是在那自欺欺人。金虏作战,往往要等到我明军逼近到十步内放箭,我明军盔甲鄙陋,都是应弦而倒,于是也便造成了金虏骑射相当凶悍的假象罢了。”
在那停顿了下:“骑射的特点鲜明,缺点也一样鲜明,对地型的依赖性强,不善攻坚战。汉朝时候名将李陵五千步射兵能对抗匈奴几万骑射兵,若不是箭尽粮绝,也不至于投降。蒙古骑射几乎天下无敌,但历次攻城作战都要依靠其他民族的机械力量,少有的几次骑射参与的攻城战当中,蒙古人与普遍的军队没有区别,伤亡很大。所以在我看来,这骑射的威力是被夸大了。”
“哪有用骑兵攻城的。”皇甫云杰嘀咕了声。
“是啊,在野外作战便要依靠你们了。”丁云毅笑着安慰了声:“现在还有什么困难没有?”
“有!”皇甫云杰立刻道;“将军,眼下这里战马太少,将军答应我的战马在哪里?”
“我来看你也正是这个目的。”丁云毅接口道:“福建缺乏可以用在战场上的良马,我想着,要找到合适的马匹,去其它盛产马匹的地方恐怕不容易办到。眼下战马到处需要,恐怕没有我们的份,只有一个地方或许可以碰碰运气边关。”
“边关?”皇甫云杰听了一怔:“那里终日和金虏作战,马匹虽然精良,但恐怕更加不会给我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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