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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说鬼-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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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旁边还有一只。”

    “啊——”

    一阵凄厉的叫声响起,还好烟雨事先屏蔽了里面的声音,不然恐怕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找上门来了。

    “在哪里!走开,走开!”吴玫春挺着自己的大肚子,以跟身材完全不相符合的速度,跳到了烟雨的身后。

    “现在你能够说实话了吗?”

    看到吴玫春的反应,烟雨大概就猜到了,恐怕真的有一条人命折损在了眼前的这个大肚子的美女孕妇手上。

    吴玫春也不是真的傻人,之前是被烟雨吓到了,现在冷静下来仔细一想。要是烟雨真的看到她身边有一个鬼魂还跟着,在她进来的时候就不会问她有什么事吗?而是直接问她身边的鬼的情况。

    “你在诈我!”

    “是的。”

    烟雨回答的很快,也很坦荡,倒是让吴玫春噎的不知道怎么说。不过既然烟雨已经知道她瞒着她了,现下也不再装柔弱了。

    “实话我不能说,你只要帮我除掉肚子里的家伙就好了。剩下的,不是你该知道的。”

    吴玫春的手上多了一把匕首,此时她正将匕首往烟雨的脖子上压了压,划出一道红痕。眼神低沉而又冷酷,看上去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可以。”

第一百四十八章完美的明星() 
在烟雨答应后,吴玫春就重新坐了回去,再次恢复了原来唯唯诺诺的感觉。变脸速度之快,让人惊叹。说起来烟雨还是第一次遇到变脸速度这么快的人,但是不难看出,吴玫春的变脸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长期锻炼以至于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

    本来烟雨倒是没有什么好感,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帮助的感觉,但是这一次倒是在此基础上多了一丝兴味。

    任务的发布和吴玫春找上门的时间相差不超过五分钟,说是没有关系,她是不信的。她可不认为法则发布任务就是单纯的为了让烟雨在这边开一个事务所,更加不相信的是这一件明显跟法则颁布的任务有关的事件,会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喝下去吧,马上就好了,但是会有点痛。”

    吴玫春的性格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弱小,相反,她本身是一个以为坚韧的人,对于烟雨底商来的血一样的液体,只是微微一皱眉就咽了下去。

    令人惊异的是虽然这个液体有着血一样的颜色,也有着血一样的粘稠,但是喝下去,却是化为一股凉意直接涌入小腹,并没有什么令人恶心的血腥味。下一秒,吴玫春就觉得一阵剧痛来临,何止是有一点痛,简直都要丢了半条命。整个感觉就像是有一台绞肉机在肚子里肆意的工作,一时间吴玫春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整个人卷成了虾米状。

    看着吴玫春瞬间苍白的脸色,烟雨倒是没什么意外。要说真的驱鬼的本事她是没有的,轮回的倒是有。只是吴玫春体内的鬼胎是由恶念凝聚,就是让它强行投胎,最终也会长成一个恶劣的人。所以烟雨给了她一杯血色液体,既然外用不方便,那内服也是可以的,液体状的能力就是这么方便。

    剩下的就是血色液体和鬼胎的交锋,虽然液体不多,但怎么也是血池地狱的衍生,专门就是克鬼的东西。但是在体内两种力量的交锋,总归还是痛了些。

    大约过去十五分钟左右,吴玫春终于结束了,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是肚子已经不再隆起了。当下付了治疗费以后就离开了,烟雨也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吴玫春还会回来的,毕竟她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事实上烟雨这么笃定她还会回来的,除了之前的猜测意外,更多的是身边的进度条。本来以为这次和上次“角色扮演”的任务不一样,是没有什么进度条的,但是就在烟雨解决了鬼婴的时候,它就突兀的出现了,当前进度为百分之二十。

    和烟雨想的一样,这一次不过是个开胃菜而已,恐怕主要还是让烟雨和吴玫春产生联系吧。既然烟雨作为任务者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接下来时间的发展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只要有变化,总会被她注意到的。

    不过首先,烟雨想要出去走走,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才发现,街道上到处都是某个帅气的男明星的海报,几乎每家热卖的商品上都有他代言的身影。追捧的人涵盖了下到四五岁的小孩,上到七八十岁的老人,真正的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这种事情在烟雨所经历的世界中也是很少见的,每个人喜欢的明星多少会有些性格、处事等方面的差异,就是同龄人,要全部喜欢一个明星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更何况是横跨了这么大的年龄范围。

    不过那张脸,就是烟雨也不得不承认,他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唯一能够和他相比的恐怕就只有邢默了,同样帅的让见到他们的人失神。不过比起魅力而言,恐怕邢默就无法和他相比了,邢默属于那种沉默内敛的人,看到他的人虽然第一眼会被惊艳,但是之后更多的关注到他那种带着淡淡的拒绝之意的气质。真正能和邢默亲密无间的也只有恃卿一人,不过虽然恃卿的气质同样出众,但是长相也就是个中上水平,两个人的个性差的也是蛮多的,烟雨倒是有些好奇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言归正传,海报上的男明星属于张扬的那种帅气,不管站在哪个角度,都能感觉到对方用很专注的眼神看着你。恐怕这就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他是天生的明星,烟雨的心底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用通讯机链接上这个世界上的网络,铺天而来的都是关于他的信息,烟雨算是简单了解到了这位男明星的信息。

    褚玟柳,26岁,已婚,狮子座……

    让烟雨感觉到最惊讶的就要数已婚二字了,在烟雨所在的主世界,明星的婚姻很少是被祝福的存在,尤其是像他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国民老公,结婚以后还能保持这么高的人气,简直比之前的还要夸张。

    小说主角的最高成就也不过是如此了吧。

    烟雨也想过去寻找一下关于褚玟柳的妻子的信息,这次倒是存粹出于好奇,只是她并没有寻找到什么,就是褚玟柳,也就只有这个世界提供的那些资料罢了,跟其他的明星资料相差不大。

    没有一丝负面新闻,没有一部烂片,所有的广告商品都能大卖,再加上高的离谱的人气,的确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除了褚玟柳这个明星让烟雨惊艳了一下以外,其他的地方倒是都和烟雨所在的世界相差不大。

    烟雨慢悠悠的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步调悠闲而又笃定,更是穿过了好几条小巷。

    她现在走着的这条路就是吴玫春回家的路,从吴玫春喝下烟雨给的血色液体那时开始就留下了独特的味道。哪怕是血色液体完全消耗在了处理鬼胎上也一样,这种味道只有借助烟雨的血色液体才能发现,其他人来,哪怕是同样拥有轮回阴阳眼的千叩阁主之流,也无法发现。

    虽然吴玫春回家的路似乎很绕,但是就这么悠闲的踩着步子的烟雨很快发现,吴玫春只不过是在绕圈罢了,最后的目的地虽说是郊区,但是直达的话也是不远的。

    吴玫春很聪明,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就跟丢了,或者被发现了。但是烟雨不一样,她距离吴玫春很远,走的也很慢,就是被发现了,也不过会以为她只是出来溜圈而已。

    吴玫春的家,看上去大的很夸张呢。

第一百四十九章法则的记忆() 
一  烟雨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配置的别墅,说是承包了整个山头都不为过。一直以为这种现象只会出现在小说或者动漫中,但是在现实中看到的一瞬间给人的冲击力要更加的大。

    整个别墅被建立在了山顶,就是站在山脚下看过去,也是极为庞大的,容纳千人是绝对没问题的。

    旁边的别墅比起他们这一家,简直是小的可怜。不过惊讶之后,烟雨并没有过多的停留,马上就离开了。她表现的就跟一个随意的散着步来到这里然后被这栋别墅的豪华震撼了一下,而后离开的一个路人。

    烟雨一边返回,一边眼神闪烁,这个世界真的会存在这样的人,这样的地方吗?也不是说这种规模的别墅就不能存在了,只是吴玫春的气质感觉上和这个富贵的地方显得格格不入,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很明显,她那种性格的人也不会是喜欢去服侍别人的人。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先观望一下好了。

    就在烟雨闪过这些想法之后,进度条就往上长了百分之一,这让烟雨知道,自己并没有猜错方向,吴玫春果然有问题。同时,对于道的忌惮也是越重了,要知道这种角色扮演的任务虽然是由法则发布的,但是其中控制进度的可是道。

    就拿烟雨上一次角色扮演的任务而言,也是这样,法则虽然厉害,但是也不过和阁主同级别罢了,要想真的给她替死,这份力量根本不够。在203 路事件中,烟雨是真的差点死去,那时候身为阁主的恃卿也只能求助于系统,用世界币换取治疗,而这个治疗的力量均来自于道。可想而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所有人的一切,尽在它的眼下。

    事实上也是这样,在烟雨回去的当天晚上,就有一股柔和而又霸道的力量席卷而来,处于自身的保护,血色液体自发的行动起来,将烟雨包裹在内。

    可以说有了血色液体,烟雨才会在每一个世界中安然入睡,不过血色液体除了保护,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一但对方的能力超过血色液体的一定承受能力,烟雨就会醒来。

    至于完全能在一瞬间打破血色液体的防御并将烟雨重伤的,除非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或者阁主之流出现,而有这些能力的,多半被限制了行动。

    是以,烟雨还是十分放心的。

    但是就是这样的防御之下,在那一波磅礴的力量从烟雨身上扫过的一瞬间她还是感觉到了异样。就这么一下,包裹着烟雨的血色液体就去了九层,从睡梦中被唤醒之后,她不敢托大,再次补充了血色液体,这一次,在她有意识的使用精神力压缩下,液体最里面一层浮现出了一些晶体,使得力量更加地强大了。

    虽然有《精神力破碎重塑法》,但是在任务世界中,她还是不敢随意的尝试绞切,是以还在不断地凝练中,但是比起之前而言要好很多了。

    换成练习这个法门之前,烟雨最多能把液体化出晶体半小时,但是现在,起码能坚持一晚。而且恢复起来,也是比之前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之前的力量只是一种试探罢了,后面还有两波,像是叠加的海浪一般,力量一波比一波更强,最后一波甚至差点冲开了烟雨凝聚起来的晶状体,但最后始终还是没有破开。

    为了不打草惊蛇,烟雨使用时还特地敛去了自己的气息。等到血色液体完全没有被消耗的迹象,并且那股力量消失之后,烟雨才撤去了自己的保护罩,就是这么一撤,她的表情就更加的奇怪了。

    这份残留的气息,她感受到过,分明就和法则发给她的任务信上的一模一样。但是就这么说法则和吴玫春有所牵连,那也是太过于勉强了。退一步而言,既然这个力量来自于法则,法则为何不收回,而是需要烟雨的来解决呢?

    说不定就是法则的力量不小心流传了出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烟雨看到自己身旁的进度条以微不可查的波动前进了百分之一,就知道自己还是猜对了。恐怕真的有那么一种可能,是法则的力量不小心流传了出去。

    突然间,一张小小的纸片突兀的从烟雨的眼前飘下,飘下的速度很慢,缓缓地落到烟雨伸出的手掌上,上面什么都没有。就在烟雨猜测法则降下这张纸片是为了什么的时候,纸片开始发光。

    光芒并不刺眼,相反,是那种很柔和的莹白,光芒攀上了烟雨的手臂,顺着肩上升,最终没入她的眉心。就和烟雨轮回鬼魂之后接收记忆时一样,只是现在这份记忆不是来自于普通的灵魂,而是来自于这个世界的法则。

    法则的力量十分强大,哪怕涌入烟雨脑海中的记忆只是一个副本,也不是她现在可以拥有的。因此,就和刚开始使用轮回阴阳眼的时候一样,她不可控制的昏迷了过去。

    和以前附身的感觉不同,这一次烟雨是站在上帝视角在看待整件事,也正是如此,她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以意识的存在窥探过去,这种体验还是头一遭,对于烟雨而言,这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想来,等到她的实力和法则齐平的时候,她也可以以意识的存在去看待过去发生的事了。同时烟雨的意识中闪过一个想法,但是很快就被她否决了,怎么可能呢。

    接下来,她就仔仔细细的体会这个感觉,也许能帮她突破到生命等级六级也说不定,对于回家,她是势在必得。

    这一体会倒是让她看到了一个长相普通的少女,本来烟雨是不会注意到她的,但是法则似乎有意识的想要把烟雨的注意点导向那个方向。少女属于那种长相不是十分出众,丢到人堆里去找不到的类型,气质也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高中生。

    还是一个高考生,之所以有这种猜测,还是因为烟雨看到了女生手上的高考模拟卷。出于习惯,并且是烟雨在法则的记忆中看到的第一个人,她去关注了一下对方的名字。

    【竟然是她?!】

第一百五十章活着的小说() 
一  在女生手中的模拟卷上赫然写着“吴玫春”三个字。

    虽然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比起上个世界而言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但是也和烟雨所在的主世界相差不远。尽管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让自己的容貌发生改变,但是就烟雨看到的美人而言,和眼前的吴玫春长得完全没有一丝相同之处。

    身高不同,五官不同,发质不同…总之,要不是这个记忆来自法则,她简直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可就算这是法则的过去,烟雨依旧保持着一丝观望的态度。

    如果说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吴玫春,那必然是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烟雨的意识就这么跟着吴玫春回到了家中,虽然吴玫春是高三同学应该以学习为重,但是由于她家距离学校很近,所以回家倒也没什么大的问题。回到家后的吴玫春,并没有第一时间完成自己的作业,反而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登录了一个网站。

    难道作为高三的学生,不好好复习,还想着玩游戏看小说吗?

    出于好奇,烟雨让意识汇集在电脑前,这才发现吴玫春登录的并不是什么游戏页面,也没打算看什么小说,相反,她打开的是一个专属于作家的页面。

    吴玫春竟然在写小说,而且就她的信息反馈的而言,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虽然比不上那些大神的广为人知,但是在她所在的小众圈子里面,还是颇有声望。

    她写的书是一本现下比较流行的现代文,也是小女生们最喜欢的言情题材。

    烟雨干脆就这么看着吴玫春打起了字,这本小说男主是一个帅气的男生,在偶然一次机会下被明星发觉,在他出色的外表和自身努力的加成下,成为了一名明星。因为性格温柔稳重,深受长辈和孩子的喜欢,精致而又不失英气的脸蛋让他收获了同龄人的追捧,不管男女,独特的嗓音,加上高情商和智商,基本没有什么他无法解决的事,渐渐的,他成了世界上最有名气的明星。

    这个设定,烟雨是越看越觉得眼熟,但是由于小说是以女主的成长为主线的,而且男主在书中使用的并不是他的真名,现阶段的女主显然还不足以知道男主的真名。

    和男主相反,女主的出生并不好,但是她却是一个很努力的美女,进入了娱乐圈以后,女主在不断地磨炼自己的演技,最终被男主看上。两人成为了情侣,女主并没有因为男主的光环而放弃了自己的努力,倒是更加的奋发,成为了所有粉丝心目中唯一一个配的上男主的人。

    两人最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以上均是吴玫春为自己的小说所写的大纲,虽然并不完善,但是也足以让烟雨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了。总的来讲算不上什么别出心裁的设定,但是同样的这种题材也是比较好发挥的一种,只要文笔不是太差,总是能吸引一部分读者的。

    就吴玫春的文笔而言,烟雨就看过最新的一章,总的来讲还是不错的。就是吴玫春的设定,尤其是男主的,怎么都觉得十分的眼熟。但是从剧情和书名上而言,烟雨完全没有见到过。最主要的是,对这个世界的事物有熟悉感,果然是她曾经见过,但是没有仔细思考过的东西吗?

    “春春,吃饭啦。”

    吴玫春的门外传来了吴妈妈的声音,刚好吴玫春也打完了最新一章,快速扫视了一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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