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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法则-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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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努力,相信你会成为伦德最年轻的顶级驯马师。”努力向上的年轻人,总是讨人喜欢,陆斯恩拍了拍格洛的肩膀,也没有觉得以自己现在的年纪,老气横秋地鼓励别人并不合适。

    “是,陆斯恩大人。”格洛也有些别扭,自己分明还大了这位侍从长近十岁,但想想对方的身份和越自己的马术,也就释然了。

    “小姐要出门,准备一下,用那辆修整了底盘,加装了减震设置和天窗的马车,车轮上的狩猎女神阿尔忒密斯标记,用砂轮擦掉。”古拉西神话中,阿尔忒密斯曾经是普罗米修斯的情人,但她却先后和普罗米修斯的哥哥,父亲甚至母亲生了不伦的关系,塔利的马车生产商以阿尔忒密斯作为标记,罗秀肯定不会喜欢。

    陆斯恩露出温和的笑意,对主人的照顾体贴入微,细心地把握住每一个会影响主人心情的细节,才是一位合格仆人。

    他对自己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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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看了下漫画的黑执事,我现在申明一下,除了主角是恶魔,是仆人。其他剧情完全没有关系。

    有几句话和漫画几乎一样,而这几句话,几乎可以确定主角的风格,很遗憾。

    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我只是个仆人”,“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

    主角也会泡红茶。。。。

    仅凭这点,居然有人说,这就是黑执事,很遗憾,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只看了那本漫画的第一卷,还是连本书的楔子也没看就说这样的话。

    我是一个不喜欢争论的人,我的公告早就说明了。

    谦恭,自省,细致,礼貌,慎言,我一直这样要求自己。

第三十二章 阿奴比斯() 
罗秀眯着眼睛,柔嫩的粉唇带起笑意,像一只得意的小狐狸。

    她看到虽然还是伯德纹马,但驾驭的车夫是驯马师格洛时,心情特别好。

    并不是罗秀小姐十分喜欢格洛,只是因为驾驭伯德纹马不再是陆斯恩的专能,那么罗秀就没有理由不高兴。

    陆斯恩看着罗秀,和煦的笑容中依然带着温柔。

    桃乐丝跟在罗秀的身后走向马车,陆斯恩小声叮嘱:“小心照顾小姐,不要带小姐去一些危险的地方。”

    桃乐丝点了点头,无奈地笑道:“我可不是你,小姐不会听我的。”

    “我也不听他的。”耳尖的罗秀听到两个仆人的对话,不满地说道,“桃乐丝,快点……要不你也不要跟着去了。”

    可不是在西里尔区打转,陆斯恩怎么放心罗秀一个人外出,催促着桃乐丝跟上。

    马蹄整齐的踢踏声,并不难听,车厢内本来应该有些凉意,却因为陆斯恩提前打开了天窗漏进了温暖的,让罗秀的肩头没有感觉到半点不适。

    罗秀的小拇指轻轻挑起车帘,不经意地看到陆斯恩依然笔直地站在原地,目视着马车离去。

    “陆斯恩大人,真是一个细心温柔的绅士。”桃乐丝毫不掩饰她对陆斯恩的欣赏,长长的睫毛颤抖着,水盈盈的眸子里晃动着悸动的光泽。

    真皮窝钉沙经过熏香去味的处理,已经没有半点皮草的特殊味道,加装了减震装置的马车运行格外平稳,似乎是一次愉悦的出行,唯一让罗秀不满的是,桃乐丝给她的感觉,那就是一只春天的母猫。

    “细心?你怎么不理解为啰嗦。温柔?不要被他表面的假象所蒙蔽,如果你的脑子里少装一些骑士贵妇的爱情故事,你就会觉得他那种所谓的温柔的笑,其实都是在嘲讽。”罗秀愤愤不平地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讨厌的人。”

    桃乐丝无法理解,为什么罗秀总是要特别地表现出她有多么地讨厌陆斯恩,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直接让陆斯恩回康纳利惟士就是了,毕竟她可是烈金雷诺特家的小姐,陆斯恩只是一个仆人。

    “你这么看着我是什么意思?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少女的心总是很敏感,看着多嘴的桃乐丝沉默,罗秀疑惑地看着她。

    “我没有!”桃乐丝赶紧申明,得罪了这位小姐,现在就把可怜的桃乐丝赶下马车,这种事情罗秀不会犹豫片刻。

    “总之,你既然是我的贴身女仆,你必须和我一样讨厌陆斯恩,不许在我面前露出那样的表情。还有今天我要给你买一件小号的束胸衣,否则陆斯恩总盯着你的小兔子看,很丢人。”罗秀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桃乐丝低头看了看自己育过份的酥胸,饱满圆润,丰腴的感觉仿佛随时都会挤开束缚的胸衣,即便是市售的大尺码胸衣,也有些紧紧的涨涨的感觉……小号的束胸衣,桃乐丝真怀疑罗秀是不是新明了一种针对自己的酷刑。

    马车停靠在伦德中央广场,两条最主要的街道在这里交叉,广场的中央有着一个日夜喷泄的大喷泉。

    灿烂的水花随着喷泉强劲的力量,喷射在上百尺的半空之中,绽放成一粒粒璀璨的珍珠,划出流光溢彩的痕迹,或者回到水池,或者砸在了广场四周,让周围的空气地面都散出湿漉漉的味道。

    两条街道,简单而又泾渭分明地把伦德划分为四个区域,伦德平民聚集的塔克区,学院林立的辛西娅区,皇宫所在的莱安区,以及贵族富商流连的约克区。

    看着罗秀驻足在喷泉下,左右张望,正在决定去向,桃乐丝紧张起来,我的小姐,不管是辛西娅还是莱安,又或者是约克区都行,你可千万别看上了塔克区。

    零碎的水雾落在罗秀闪亮的丝上,增添了一份朦胧,俏立的身姿背靠着喷泉,伯德纹马在她的身旁出骄傲的嘶鸣,顾盼间的风姿令人心醉,行人的目光中充满了钦慕,恍如女神……这是绝大多数第一眼看到罗秀的人下意识的比喻。

    应该迈步云端,脚下铺满优银香花瓣的女神,在看到一辆兜售草鞋的驴车驶进塔克区的巷子里时,不再停留,径直跟了上来。

    格洛照看着马车,他的眼中也只有纯血的伯德纹马,桃乐丝咬了咬牙,腿肚子颤地跟了上去。

    走进狭窄的小巷,桃乐丝才现塔克区并没有那些贵妇人小姐们口中那么可怕。

    低矮的水檐上挂着蛛丝,老旧的房屋没有散出腐朽的气味,反而在斑驳的石板路衬托下,露出一段沧桑悲凉的历史。

    阳光爬过屋顶,绕到街上时,已经成为了狭窄的细线,鲜绿的苔藓在阴暗湿润的角落倔强地攀爬着被雨水腐蚀的墙体。

    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桃乐丝依然看到了塔克区人们脸上毫不吝啬的笑容。

    相对于贵族小姐们矜持的微笑,桃乐丝突然觉得这样的笑虽然粗鲁,但却和陆斯恩的温和笑容一样让人感受到温暖。

    罗秀正在认真地挑选,对于她来说,这种精致手工编制的草鞋,和凯蒂雅珠宝行里八个金币的黑蝶珍珠项链相比,更有吸引力。

    瞧不上珍珠项链的罗秀,对于几个铜币一双的草鞋很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明罗秀的品味如何独到,只是小女孩的心思而已,珍珠她多的是,草鞋可还没有穿过。

    娇嫩的脚底踏在草根鞋底上,是酥麻痒痒的滋味,在夏洛特庄园的草坪上奔跑,可以感觉到泥土湿润的气息,然后还能看到老管家兰德泽尔心疼草坪的抽搐表情,罗秀自己挑了一双,然后犹豫了一下,问桃乐丝:“陆斯恩的脚有多大?”

    小姐穿着这样的草鞋,露出白嫩的小脚,有着别样的风味,桃乐丝可以接受这一点。但是想想如果时刻保持着绅士风度,礼仪服饰都无可挑剔的陆斯恩,身着燕尾服,戴着洁白的手套,手里还握着黑色的手杖……脚下是一双露出五个脚趾头的草鞋。

    作为罗秀的贴身女仆,桃乐丝善解人意地体味到了罗秀的恶趣味,心中为陆斯恩祈祷,同时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夫人在鲁伊维尔订购了两双男士小牛皮靴子,尺码都是一样。”

    “送给父亲和陆斯恩的?”罗秀皱了皱眉头。

    “应该是的,夫人对陆斯恩,可真是让人感激。”桃乐丝羡慕地道,鲁伊维尔的小牛皮靴子啊,最便宜的都将近一个金币了,同样是仆人,陆斯恩享受的待遇和自己就差别太大了,罗秀小姐只为自己准备了小号的束胸衣。

    所以桃乐丝在把陆斯恩的尺码告诉罗秀时,没有半点内疚感,同时还鼓动罗秀挑选了一双样式奇特,脚跟上拖着一丛马尾草的鞋子。

    “在你享受鲁伊维尔小皮牛靴子前,先体会下草鞋的自然感觉吧。”罗秀觉得,母亲难得送父亲礼物,居然还捎带着陆斯恩也有一份,很让她不满。

    两双草鞋,也不过是二十个铜币。桃乐丝跟在罗秀身后,为她挑选的小耳钉,石子项链,染色手镯付款,虽然罗秀未必会再给它们一次亲近她娇嫩肌肤的机会,但她在购买的时候,那份喜悦却一点也不亚于选购到价值百金的钻石胸坠。

    ……

    ……

    一路走走看看,很快就到了巷子的尽头,不知是时间悄然流逝已经日暮,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桃乐丝的手臂上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而原本虽然吝啬却依然温暖着巷子的一线阳光也了无踪迹。

    罗秀浑然不觉,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这里所有的窗户都严严实实地遮掩着,没有露出一丝缝隙,破败的木门上挂着锈迹斑斑的铁锁,而当她回头时,那条盛满着小生意人吆喝声的巷子竟然有些隐约,仿佛沉沦入弥漫的黑雾中,渐渐地消失了。

    桃乐丝紧张地打量着四周,她甚至感觉到身后的惨白色石板街道在缓缓消失,脚下无处着力的空虚感让她有些站立不稳,她的声音因为恐惧而颤抖:“小姐……我们回去吧……”

    “不,再看看这个,你瞧她拿的是什么东西?”罗秀指着从屋角阴影中走来的黑袍女人,浑身笼罩在如烟般的纱袍中,骨白的手掌拖着一个闪光的银盘。

    桃乐丝紧闭着双眼,几欲昏厥,银盘上赫然摆放着依然在欢快地跳动,鲜血淋漓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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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标题有些混乱,阿努比斯是埃及冥界的看门人,捧着人心和羽毛称重,来决定死者的善与恶,所以这个黑袍女的出场,我就用了这样的章节名。

    但是,罗秀最后的那句话,只能用彪悍来形容了。

第三十三章 我的骄傲,你不懂() 
暗夜中的星辰凋零,多米尼克大陆上的人们已经很少看到繁星点缀的夜景,尘世间的灯光却日趋繁盛,映照的黑夜不再浓烈,光芒下的黯淡,让俗世的荣华绽放出**,野心,贪婪。

    站在高高的圣山之上,突兀的岩石凌空架于苍穹,凛冽的山风刮落黑翼上的羽毛,飘零而下。

    虽然堕落,依然骄傲。

    “你看这世界……你若拜我,就是你的。你若信我,我将赐予你。”路西菲尔向始祖指点万国和万国的荣华,如此说道。

    黑色纱袍被纤细的手指扯下,覆盖于鲜血淋漓的银盘上,罗秀所看到的,是一只绝对不带半点血色的手,还有漆黑反光的指甲。

    “你看这心……你若拜我,就是你的。你若信我,我将赐予你。”女人走出阴影,说出《月经》中堕落天使恶名昭彰的台词,这段话被教廷和众多大师打上了“恶魔专用”的标签。

    罗秀看着眼前的女人,皱起了她柔顺的眉。

    一头波浪起伏的金,完美柔顺的卷角散出优雅的气息,糅合了法兰西斯风格与洛可可风格的罗布上装饰有倒三角形的胸饰斯塔玛卡,胸饰中央是下呈的尖角,突出了娇小的腰肢,及肘的长袖在袖口处用纤细的蕾丝和经过抽纱刺绣的细棉布做的三段波浪状飞边装饰,有着浓郁的奢华。这种法兰式罗布混合了洛可可风格过剩的装饰完美地保持着调和,彰显着洗练、精致和纤细的美。

    这样的服饰,如果穿着在克莉丝汀夫人身上,那将是最完美的贵妇人姿态。

    而眼前的女人……应该是少女,罗秀可以肯定对方和自己的年纪差不多,却用这样的服侍标榜出了不可思议的颓废阴暗。

    最精致的脸庞,犹如陶瓷人偶,毫无生机的眼神,空洞的表情,站在罗秀眼前的华服少女,显露出不可接近不可触碰的神秘,娇嫩无比,却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行走于生死边沿,不可思议的魅惑感,犹如梦魇浸入骨髓。

    优雅华丽,黑暗诡异,沉睡于生存死亡之间,亡者的气息袭来,桃乐丝终于无法忍受华服少女散出的非人阴晦气息,直接昏了过去。

    很奇怪的是,桃乐丝的昏厥,只是眼睛泛白,失去了意识,身体直直地挺在空中,没有出跌落的声响惊动紧盯着对方的罗秀。

    “你是恶魔吗?这样的台词,这样做作的姿态,精灵之森里应该有你适合的工作。睫毛长到把眼睛都遮挡住了,黑色的眼影上泛着银光,血红的唇线,真是太可笑了。”罗秀并非不知恐惧为何物,只是敏锐地察觉到,自己对于这个只差没有在额头上插上“堕落,恶魔,邪恶,阴暗”标签的华服少女,并没有什么畏惧感,反而有一种轻微的不屑和骄傲。

    她要拜我,罗秀的脑子里突然生出这样一个没有由来,奇怪的念头。

    “我是天使。我的名字,是昔日的荣光,行走于死或生的缝隙中,持着涂抹龙胆汁的枪,立于夜嗥地狱犬的身前,散布死亡。”华服少女眨了眨眼睛,长的过份的睫毛上下交叉,遮掩住她眼里瞬间闪过的情绪,当罗秀再次看着她的眸子时,依然是空空如也的死寂。

    “你可以叫我纱麦菲尔。”

    罗秀的骄傲,并不因为对方的神秘和不可知而减损半分,华服少女的台词让她觉得十分可笑,嘴角勾起嘲讽的微笑,毫不掩饰她的不屑和轻蔑,而不在乎是否会激怒对方:“我才不管你是天使,还是恶魔,你的名字也没有让我记住的必要。我只想知道,你要把那个东西给我,是做什么?切碎做成酱汁吗?”

    听到这句话,原本就没有表情的纱麦菲尔,陷入了沉默中,更像一个陶瓷人偶,惨白色的肌肤在阴暗的空气中格外显眼,片刻之后她那漆黑反光的指甲夹起银盘上的黑纱,把盘子递了过来,“这是约克区一家新餐厅,纱麦菲尔餐厅的招牌菜。就像你能理解的,这个餐厅用我的名字命名,我也是餐厅的所有人。红色的西红柿汁,覆盖在新出炉的甜糕上,甜糕因为内馅的受热膨胀,而像心脏一样跳动……恶魔献礼,就是这道菜的名字,希望格利沙尔塔小姐,能够在闲暇时分光顾纱麦菲尔的餐厅。”

    这时却轮到罗秀惊讶了,西红柿汁的微酸味道,还有甜糕的香味扑鼻而来,那种鲜血淋漓的感觉变成了令人心动的食欲。

    “请原谅这个蹩脚的推销。”纱麦菲尔放下银盘,转身隐入黑暗之中,朦胧间,也不知道她走进了哪一扇破败的木门,然后消失在罗秀眼前。

    “真是奇怪无聊的人。”罗秀一脚踢开银盘,觉得眼睛有些刺痛,怯弱的阳光又陷入了小巷的缝隙中,黑色的迷雾感觉消散,木门依然破败,窗户依旧被蛛网和灰尘封死,前方已经是小巷的尽头。

    “我们回去吧。”无论如何,罗秀都没有继续闲逛的心情,回头看桃乐丝,把大白兔藏在胸口的女仆,双目无神,摇摇晃晃地站在那里。

    “刚才怎么了?”桃乐丝想起那个华服少女,再看看眼前依旧的景色,身后拉着草鞋,和老头倔的毛驴正在不耐地嘶鸣。

    “没什么,无趣的小把戏。今天的事情,不许告诉陆斯恩。”罗秀吩咐道,她可不想听到陆斯恩的教训。

    “是,小姐。”桃乐丝老实答应着,隔着蓬松的丝揉了揉头皮,桃乐丝依然没有分清楚刚才是不是做梦。

    ……

    ……

    哥特式建筑在伦德的完美体现,毫无疑问便是额蒂菲斯大教堂,细长的廊柱恢宏凝重,拱门镂刻着优美的花饰,华窗装潢精致,彩色绚丽的玻璃总是散着如同天国般璀璨的光辉,整座教堂金碧辉煌却没有俗世的奢华感,留下静谧肃穆的庄严,令人心生敬仰。尤其是三百余尺的尖塔钟楼,还有身前两百余尺的双塔嵯峨高耸,极致的高度让人不得不抬头仰视。

    纱麦菲尔站在西侧的尖塔上,阳光温柔地包裹着她,华丽的罗布长裙更加美丽,圣钥的标记描绘在长裙的四角,不是神圣的银白,却是一片灰暗。

    “这个女人是疯子。”细小的手臂,握着和她身体并不相称的巨大长枪,枪尖镂空,细密的蛇纹缠绕在枪身,羽翼形的尾端中央镶嵌着一颗闪烁淡金光芒的圆珠。

    “你不觉得她很可爱吗?”穿着燕尾服的男人,洁白的手套握着纯黑的手杖,笔直地站立在东侧的塔尖上。

    彼此相隔数十尺,说话的声音如往常般平静,却能听得十分清楚。

    “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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