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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法则-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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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当年自己以雅兰斯家族继承人未婚妻才有资格进入多明尼卡学习,在还未毕业时,未婚夫却已经去世,贵夫人的头衔不可能再落在她头上,平日里笑脸相迎的老师同学一夜间陌生,便是毕业考试,也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再看看海曼和艾格博特得偏袒,雅兰斯夫人心中只留下一片怨恨和不平。

    “我要给这个目中无人得小女孩一点教训。”雅兰斯夫人合上教案,不去看原来的提问,准备在一个偏冷得领域提出一个专业问题。

    “那好,格利沙尔塔小姐,请你就百年战争后,樱兰罗和法兰两国暧昧不明的外交关系应该如何改善,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对于从小就耳濡目染政治论调的贵族继承人,这样的问题并不冷,也不偏,罗秀简洁而完美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雅兰斯夫人只是在提问的那一瞬间,想起了揭开自己的隐秘,血淋淋地嘲讽的男人。

第二十三章 珠宝() 
枫林大道上枫叶飘飞,火红的大叶枫一直延伸到伦德河畔,跨过一座建立于四百三十年前的双塔大桥,是伦德最繁华的商业区。

    一边是平静祥和的精神家园,一边是喧嚣浮华的尘世,被泛着鳞光的河水分割开来,似乎互不相干,又似乎在彼此向往着。

    有着贵族背景的桫椤商行出售最精美的丝绸,这些编织着繁花似锦图案,又薄如蝉翼的丝绸来自遥远的云周大陆。

    泛着柔和光泽的青花瓷,易碎而珍贵,埃博拉商人们跨过广袤的沙漠,在无际的大海上颠簸数月,才把它们从东方的港口小心翼翼地带到了伦德。

    曾经的宫廷服饰设计师在这条大街上拥有独立的门面,为拥有金币和资格的贵族小姐们量身打造晚礼服,来自塔利王国和法兰的大厨,在豪华的餐馆里制作最精美的料理。

    只要你拥有足够的金币,你可以在这里享受到你能想象到的,不能想象到的一切奢华生活。

    结束在多明尼卡的答辩,悠闲的陆斯恩和罗秀走进一家珠宝店,占地过三百坪的店内陈列着琳琅满目的珠宝饰。

    “好像是新开的,上次我经过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个没有什么特色的餐厅。”罗秀并不经常在珠宝店里选购饰,她认为这些地方不可能有她能看中的珍品。

    绕了一圈,罗秀的眼光几乎没有停顿的时候,陆斯恩向她推荐了一串黑蝶珍珠项链,小拇指大小的黑蝶珍珠圆润晶莹,这些珍珠的大小十分均匀,色泽质感都堪称上乘。

    “这样的项链,能够让小姐你的皮肤显得更白更细腻,来自原生海洋黑贝的黑蝶珍珠,非常罕见,像这样制作成串的成品项链,整个伦德的销售配额只有十条。八个金币的售价,对比它的珍稀度,并不昂贵。”站在柜台后的女孩子,鼻子上有几店雀斑,带着温和的笑容,向罗秀推荐起这副项链。

    罗秀纤细的小拇指轻轻地挑起那串项链,让人不由得胆战心惊,珍珠外表非常光滑,一不小心跌到地上,它就会像玻璃一样变成碎片。

    雀斑女孩却一脸轻松,似乎这位小姐就算弄碎了项链,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得。

    “太小了,外形也没有什么特色。整个伦德的配额有十条,这也算珍稀?陆斯恩,你的眼光不怎么样啊。看看别的吧。”罗秀看了一眼陆斯恩,很瞧不起他的样子。

    背着罗秀,陆斯恩向雀斑女孩无奈地笑了一笑。

    雀斑女孩的名字叫安茜,是夏洛特庄园附近一个农夫的女儿,陆斯恩认识她,可罗秀并不认识。这样的珠宝店,薪资和销售提成挂钩,如果罗秀买了这条项链,她的提成可不少。

    只可惜,陆斯恩没有帮上忙。

    安茜微笑着表示感谢,夏尔先生总是这么乐于助人,她还记得自己的老狗黑杰克,就是被夏尔先生治好了哮喘。

    一种家门口随处可见的野草可以治疗哮喘,安茜觉得不可思议,她认为这是因为夏尔先生拥有神秘的力量,就像高级神职人员可以施展的治疗术一样。

    “我只是想挑选一件小礼物,向母亲道歉。结果这里都是些劣质品,真是浪费时间。在这里买饰品的人,大概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暴户吧。”罗秀的声音不大,但足够让她周围几个挑选耳坠的顾客听得清楚。

    陆斯恩叹了口气,看来又要又麻烦了,旁边那个带着丝花礼帽,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套裙,身材略丰满的中年女人正轻蔑地看着罗秀。

    一袭简单的草绿色长裙,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饰品,服饰风格简洁精致的罗秀,根本不需要所谓的奢华珠宝来点缀她,有着数百年历史底蕴的大贵族,那份典雅高贵,眼前的女人也看不出来。

    在她看来,浑身上下没有一件珠宝的小女孩,根本没有资格嘲讽她这个带着价值过1oo个金币饰的女人。

    “我看你是买不起,才故意说这些话吧。”中年女人毫不掩饰她的尖酸刻薄,几乎是掐着嗓子地说话。

    罗秀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秀气的鼻子左翼翘了一下,嗤地一声转过头去,没有搭理她。

    中年女人有些得意了,掐着那差不多有两个罗秀这么粗的腰肢,“怎么,被我说中了吧,小女孩有些虚荣没关系,但也要注意地点和对象。这里是你这样的人能进来的吗?像我这样的人,会是没品味的暴户吗?我打听过了,这家店里的珠宝可是伦德数一数二的精品。”

    “那你一定是找塔克区花街女人打听的消息。陆斯恩,我们走吧,我受不了她的口臭。”罗秀的手掌无意识地在空中挥了一下,似乎是受不了这里的臭味。

    “你说什么?给我站住……”

    中年女人肥粗的手指往罗秀柔嫩的肩头拍了过去,只听得“嘭”地一声响声,是某种重物落地的声音。

    罗秀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身后传来杀猪般的惨号,这个养尊处优的中年女人可从来没有受过这种痛苦。

    陆斯恩依然是那种面对安茜时的无奈微笑,“幸亏她的手掌没有碰到小姐,否则我就太不称职了。”

    “你……你知道我是谁吗?”中年女人在安茜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脸上的肉都在抖,**的惨痛和精神上的羞辱感让她处于激动之中。

    丢掉洁白的手套,陆斯恩暗自庆幸,如果刚才是自己空手抓着这个中年女人的手臂将她甩出去,罗秀一定会让自己洗手一千次。

    至于那个中年女人的问话,陆斯恩完全没有兴趣,对着匆匆赶过来的经理歉然一笑,追赶着罗秀的背影。

    虽然很想留下这个出手惹祸的黑衣男子,但经理斯科特·冈萨雷斯还是缺乏勇气,只得诺诺地向中年女人道歉。

    “哼,我不会就这么算了。”中年女人甩开扶着她的安茜,怒气不知道往什么地方撒:“什么人都放进店里来,你们这里是菜市场吗?还有你……你这个女人,这样的眼神也来销售珠宝?居然向那个穷的只剩下嘴皮子的小女孩介绍黑蝶珍珠项链……你以为那是八个铜币的东西?”

    斯科特并不想得罪这个刚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女人,虽然她在半年前还只是一家裁缝店的老板娘,但现在她的身家已经足够让伦德大部分的生意人小心巴结了。

    看着有些惶恐,有有些想笑的安茜,斯科特顺着女人的话训斥道:“你怎么做事的?不能准确把握顾客的消费能力,就无法针对性地推荐商品,我都说过一百遍了……你居然向她……”

    “她是格利沙尔塔小姐。”安茜打断了经理的话。

    “谁?”

    斯科特皱眉回想着,他来到伦德的时间并不长,虽然还没有进入真正的贵族***,但也能和上层社会的一些人说上话了,他对“格利沙尔塔”并没有什么印象。

    “罗秀·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安茜看着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斯科特和中年女人,补充道:“金色马蹄徽章的烈金雷诺特。”

    “我才不管她是谁……我会找到巡警队的贾艾斯,他可是一个男爵,虽然职位低点,但作为一个贵族,总有非常广阔的人脉,很快我就会找到这两个坏家伙,好好教训他们。”中年女人恨恨地盯着门外,虽然罗秀和陆斯恩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人潮中。

    斯科特抹了抹额头沁出的冷汗,他有点佩服这个中年女人。请求始祖的原谅,她只是无知者者无畏。

    “你干的好,回头我给你加薪水。”对安茜竖起大拇指,斯科特没有功夫再搭理原裁缝店老板娘,往门外跑去。

第二十四章 别西卜() 
陆斯恩说过,这个世界没有永远。

    尘归尘,土归土,即便没有永远,但总会留下一段历史。

    安东尼奥王朝统治樱兰罗已有八百年,马克斯威尔大帝建都伦德时,额蒂菲斯大教堂已经安静地伴随着流淌的伊苏河水数百年。

    额蒂菲斯大教堂虽然不是伦德历史最悠久的建筑,但那份沉静祥和的感觉,却最能够让人体味它悠久的历史。

    特别是沐浴着夕阳璀璨的浓厚光泽时,站立在远处眺望它的人们总会想起——神圣,永恒,光芒,这样的词语。

    哥特庞克式风格的建筑,总是少不了那如利剑刺入苍穹的尖塔,哥特·格罗斯威尔在最先尝试这种尖塔建筑时,曾经说过:“我无所畏惧,我甚至会建造一千尺的尖塔,刺破天空……它就是我的剑,锋利的剑尖,指向天空之上不屑,冷漠,冰凉的天神。”

    这位建筑大师狂妄的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他所倡导的尖塔风格,却被广泛用于宗教建筑上。

    人们对这种风格有了新的解释:“更接近天国,这是人们向往美好天国心愿的建筑体现。”

    额蒂菲斯大教堂的尖塔钟楼,高达三百三十尺,响亮的钟声在夕阳下覆盖了大半个伦德,虔诚的人们被吸引着靠近了教堂。

    像往常一样进入教堂晚礼的信徒惊讶地现,一列巡逻骑警手握长剑警惕地守护在教堂前,两个重装骑士守护在门廊两侧,肃然的表情和冷金属的寒气让人不由得望而却步。

    有着花白胡子的老神甫,带着歉意的笑容,劝导着人们离去,今天的额蒂菲斯大教堂,不向公众开放。

    “大概又是哪个大人物来了。”纷纷散去的人群中,有人悄声嘀咕着。

    老神甫看着人们散去,没有理会那两个雕塑般的骑士,径直穿过门廊,越过四百步的内庭,那份笑意敛去,取而代之的是忧心和惊疑,今天来到额蒂菲斯教堂的人中确实有一位大人物,但让他不安的却是三个年轻人。

    这三个年轻人仿佛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张大着嘴,露出血红的舌头,白森森的牙齿上下咬磨着,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通红的眼睛看着人的时候,仿佛是见到了最美味的食物。

    老神甫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不用看大主教的惊骇表情,他也知道事情不妙。

    “多亏了孔特雷拉丝大主教,非常感谢他的帮助,如果不是他的神术,这三个孩子只怕没有希望了。”

    说话的老者,佝偻着身体,仿佛被命运残酷地压断了脊梁,枯瘦的身体弱不禁风,他的声音沙哑,缓慢的吐字语调,如果长时间听他说话,绝对是一件考验耐心和毅力的事情。

    跟在他身后的几个上议院的尊贵议员,却没有露出半点不耐的表情。

    “这三个孩子更应该感谢您,如果不是您,在餐厅的时候,他们只怕已经被人杀了。”曾经起草过《樱兰罗五阶公约》,马拉卡尼渴望一见的弗兰克议员,此时没有半点抒政见时的意气风,微微低头欠身说话的样子,更像一个聆听教诲的孩子。

    “不可忘却慈悲。”咳嗽一声,老者淡淡地说道。

    在一位金骑士的引导下,老者踏入停在教堂外的马车里,往郊外的西里尔区驰骋而去。

    斜照的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照射在圣坛之上,圣餐杯里盛着半杯清水,圣餐桌布上点缀着几片红色的花瓣,象征着神赐福人间的银白色圣钥高悬在穹顶,法衣室的门帘掀开,更换了法衣,穿着大红主教袍的樱兰罗帝国教区大主教孔特雷拉丝·墨斐·查利尔德走了出来。

    他的目光怜悯中带着严厉,让刚刚清醒过来的两男一女心头一紧。

    这两男一女便是可怜的马拉卡尼,西沃斯以及莎柏林娜。

    璀璨神圣的环境让西沃斯还有些迷茫,但却也记起了不久前生过什么事情,在西奥多王者餐厅,三个人化身成饿狼,疯狂地吞噬着各个贵宾间里大人们正在享用着的美食,然后在这些大人物的围观和惊骇目光中冲进了厨房,吃掉了一筐马赛大鲑鱼,数十磅的爱琴蓝龙虾,珍贵的黑鱼子酱混杂着鹅肝胡乱塞进了嘴中,黑松露钻进了鼻孔和耳朵里,至于安格斯小牛肋排火腿,喜拉雅雪顶巨熊熊掌更是被他们清空了整个厨房的库存。

    西沃斯根本无法理解,自己怎么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他更加无法想象,自己是怎么吃下这些多的东西,遗憾的是,这些难得享用到的美味,他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想起那些上议院议员,内阁各司长官,还有军部的将校们,犹如看着怪物,又是惊奇又是好笑的表情,西沃斯的心都凉了。

    丢尽了颜面不说,以后的前途都堪忧心,没有哪个大人物会看重犹如小丑般的家伙。

    “感谢始祖,神的光辉终于让恶魔之灵褪去。”孔特雷拉丝大主教展开双手,虔诚祈祷着。

    虽然还不是很明白生了什么事情,挣扎着爬起来的三个人还是跟在大主教的身后祈祷行礼。

    孔特雷拉丝转过身来,表情变得慈祥和蔼:“孩子们,把你们记得的事情,和我详细说一说。包括你们进入西奥多王者餐厅前看到过什么,接触过谁,还有恶魔之灵附体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恶魔之灵?我们……”马拉卡尼额头上一片冷汗,在教堂这种环境里,听到恶魔这样的词汇,感觉和看骑士小说时完全不同。

    “骄傲,贪婪,愤怒,**,饕餮,嫉妒,懒惰,七宗罪中象征饕餮的恶魔别西卜,又名苍蝇王。如果你们经常聆听神甫诵读《月经》,对这个恶魔应该不会太陌生,始祖初临人世间时,曾经被他追杀,始祖甚至被锡伯人取名“避讳苍蝇者”。事实上,别西卜在始祖初临的圣地威能极大,即使在始祖施展神术为人治病时都有人质疑他是否靠着别西卜的威能驱逐邪恶……当然靠恶魔驱逐邪恶本身就非常好笑,我们也不用去嘲讽那些还未沐浴在神辉下的蒙昧者。”孔特雷拉丝微微一笑,似乎想缓和三个年轻人的情绪。

    莎柏林娜的腿肚子有些颤,红衣大主教温和的语调却让她无比惶恐,来自铁兰罗的她,其实还只是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女孩,面对神秘和未知,在权威的解释下,她只会害怕的颤抖。

    “附在你们身上的,当然不是别西卜本体,如果是这个地狱君主级别的恶魔降临,别说你们承受不起,整个伦德都会灰飞烟灭。你们只是被他亿万分之一的罪恶念头控制了,我已借助神辉驱逐了恶灵,孩子,始祖会保佑你们。”红衣大主教握着胸前的圣钥匙,高举着左手,一道圣光从穹顶降下,祥和温柔的光芒安抚着他们受惊的情绪。

    “现在你们可以告诉我一切了吧。”

    莎柏林娜深吸了一口气,她决定从昨天的事情说起。

第二十五章 恶魔之眼() 
“陆斯恩,你去成为一名骑士吧。”

    罗秀饶有兴趣地看着陆斯恩。

    穿着沉重的全副骑士铠甲翻跟斗,攀爬城墙,再绕阅兵广场跑上三十圈,这些都是获得骑士资格的体力考核内容,罗秀觉得,如果陆斯恩脱下燕尾服,手套,领结,丢掉手杖和纤细的佩剑,去做这些事情,一定很有趣。

    “这个有点为难,要成为骑士,先要生于贵族家庭。在七岁时,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接受各种训练包括唱歌、乐器、象棋、口才,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及学习骑士精神。如果到了二十一岁时,我的条件都符合要求,才能正式受封成为一位骑士。现在的我再去学习如何成为一个骑士,似乎有些晚了。”陆斯恩遗憾地说道。

    当一个红骑士驾驶着一辆黑色肃穆的四轮马车奔驰而过时,罗秀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她觉得浑身铠甲,连握着缰绳的手掌都贴着闪亮钢套的骑士作为车夫,才能更搭配桀骜不驯的伯德纹马。

    “那不是问题……像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总是有一些特权。更何况父亲拥有册封骑士的权力,我帮你去恳求父亲,你只要努力锻炼身体,一点都不晚。”罗秀很迫切地想看到陆斯恩穿着重型骑士铠甲的样子。

    “正是因为对于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拥有一个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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