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贵族法则-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简介:烈金雷诺特家的千金大小姐罗秀,骄傲的如同冬日里盛开的优银香花,漫步在帝都伦德的街道上。雾气打湿了地面,润出湿漉漉的光晕,雾珠从伊苏河上氤氲蒸腾,有着别样的景致。罗秀身后跟着她的侍从官陆斯恩,低调中显露出奢华的黑色礼服,洁白柔和的手套,点缀着法兰水晶的紫穗佩剑,左胸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型家徽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
 138224

楔子() 
天空逐渐地黯淡下来,看不清楚雪花的源头,满世界的清冷让这里变成一个被遗弃的角落。

    阳光,和风,绿叶,鲜花,笑脸,一切温暖的词汇都与这里没有任何联系。

    樱兰罗帝国,斯兰罗行省,喜拉雅山脉的雪顶之上。

    一个披着雪貂大衣的女人,迈着沉重的脚步,拨开飘落在丝间的雪片,露出疲惫的眼神。

    “夫人,还要走下去吗?”

    她的身后跟着几个披着斗篷的身影,看不清楚容貌,宽大的斗篷也让人无法从身材上分辨出他们的性别。

    关心女人的是一个男人,他举起手,想要帮女人弹去披风上的雪花,带着冰冷铁手套的手臂突然停在了半空。

    一阵嘹亮的歌声,从远处传来。

    声音很稚嫩,还有些虚弱的感觉,但音量很高,穿过肆虐的狂风,爆烈的雪花,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女人仿佛看到了希望,神色有些激动,加快了脚步,身后的男人赶紧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一个婴儿,挥舞着手臂和圆滚滚的双腿,张大着嘴,唱着没有人能听明白的歌词,看到女人,他微微一笑,显得有些害羞,“抱歉,我唱歌很不在行,这《青藏高原》被我唱出了vitas的味道,但你们肯定不知道青藏高原在什么地方,也不会知道vitas的阉人高音。”

    “如同你们的传说,美人鱼会用优美的歌声引诱归航的水手。我无法行动,就只好这样把你们吸引过来。”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都被眼前诡异的一幕惊呆了。

    婴儿不过几个月大,能说话已经很稀奇了,更让人吃惊的是,他赤身**地躺在雪地上,无惧于寒冷,安然若素,仿佛他刚刚在母亲的怀里喝足了奶水。

    “我是一个恶魔,我需要你女儿的心脏……作为答谢,我愿意做她的仆人。”婴儿的目光十分地温和,看着女人微微隆起的小腹。

第一章 骄傲的罗秀() 
“有一种力量,专为消灭邪恶而存在,那就是我。”芬格尔斯。落李。玛吉斯陶醉在最新一辑的《骑士》小说月刊里,念着英雄希罗的台词,脸上露出向往沉迷的神情。

    “低俗。哪里有这种英雄,专为消灭邪恶而存在?让你们这些无聊空虚的贵族小姐整日为他神魂颠倒,茶饭不思,苦苦等待一月,就为了感受一下他的虚荣历史,这本身就是一种邪恶,他应该先消灭他自己。”罗秀。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吹开红茶上的一层乳白色泡沫,不屑地说道。

    她优雅的红唇微微上翘,似乎总是一种高傲冷漠的笑容,她的眼睛眯着,看着她的同伴,用一种怜悯和轻蔑的眼神,根本不介意显露出让人难堪的嘲讽。

    不同于罗秀小姐的高贵优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芬格尔斯的个性十分温柔,她略微丰满的小脸蛋上带着两个标志性的酒窝,笑起来格外甜美,对于自己这个朋友的个性,她早就习惯了,也不在乎她的嘲讽,只是握紧了朱红色茶杯的杯底,淡淡一笑,“罗秀,这可是帝都无数贵妇千金追捧的月刊,包括克莉丝汀姑妈。”

    作为樱兰罗帝国内鼎盛的两大豪门,玛吉斯家和烈金雷诺特家关系并不算太好,但也不会有刻意敌对打压对方的想法,在皇帝陛下的授意下,两家人多有联姻,罗秀的祖母,和芬格尔斯的外祖母是表姐妹关系,芬格尔斯称呼罗秀的母亲为姑妈,倒没有刻意拉近和罗秀关系的意思。

    “你是在提醒我,我在嘲讽自己的母亲吗?”罗秀将茶往桌上一顿,漂浮着的泡沫顿时散开,她左边的眉角挑起,让坐在她左手边的芬格尔斯有些不自然地往外靠了靠。

    熟悉罗秀的人,都会明白,这个烈金雷诺特家的大小姐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很危险。

    “我……我没有这个意思,罗秀……格利沙尔塔小姐,你别误会,我只是想向你推荐这本月刊。”芬格尔斯不敢再亲昵地称呼对方的名字了,她清楚地记得,半个月前,财政部的某个大臣的夫人曾经对罗秀的父亲是个“帕杰斯”而笑,就被罗秀当着众多名媛贵妇的面泼了一脸的酒。

    “帕杰斯”,也是《勇士》中的一个角色,一个很强大的男人,却因为怕老婆,而担当了衬托英雄希罗男人气概的配角笑料。

    罗秀的父亲,安德烈。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樱兰罗帝**方大员。

    人如其名,安德烈这个词,在法兰语中便是勇敢,骁勇的意思,他的武力强横闻名帝国,却是出了名的怕老婆,在纳妾成风的樱兰罗帝国完全是个异类,一生对妻子克莉丝汀忠心不二,从无风流绯闻,这倒成了帝都众多闲人嘴里的谈资。

    安德烈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罗秀最崇拜的就是父亲,怎么可能容忍别人嘲笑他……同样的,对于自己最敬爱的母亲,罗秀同样无法容忍他人的些许不敬。

    …………

    一方爱玛施的丝巾递了过来,纤细的手指搭在了芬格尔斯的肩头,“擦擦吧,以后少和她来往就是了。”

    芬格尔斯委屈第耸了耸肩头,她的样子很狼狈,和罗秀将红茶倒在她的头顶然后潇洒离去的姿态相比,芬格尔斯越觉得罗秀讨厌了。

    柔润的丝巾占满了香浓的红茶水,芬格尔斯顺手将这条价值不菲的丝巾丢进了纸篓,嘴角的酒窝敛去,握住了搭在自己肩头的那只纤细的手指,漠然道:“我真不明白,罗秀凭什么这么嚣张,难道我的身份还不如她?她多少要有些忌惮这么得罪我吧。”

    “有些人,她的性子和身份无关,和家族无关,更不是因为权势和名利。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讨厌的人。我想她就算生在斯兰罗那样的地方,也敢把这杯红茶泼到你脸上。”只有最优雅的艺术家才拥有的白嫩修长手指,抚摸着芬格尔斯柔软的脸颊,她的声音如同她的手指般精致,“我的小芬格尔斯,不要在意罗秀的无礼,不管她如何,你总应该保持自己的风度。”

    “斯兰罗?樱兰罗帝国本土三大行省最落后的一个吗?如果她出身在哪里,倒是不会有把红茶泼过来的机会了。”芬格尔斯不无轻蔑地说道。

    樱兰罗帝国本土只有三个大行省,面积最小,却最富饶的樱兰罗行省以帝国之名命名,足够说明这个行省在帝国的地位,这里集中了整个帝国的富豪名门,所有亲王,公爵,侯爵的封地都集中在这里。

    铁兰罗行省则是帝国中产阶级聚集的地域,有支持整个帝国富裕阶层奢侈生活的各种作坊,同时也是帝国的工农业基地,最大的农场,最大的工厂,都坐落在广袤的铁兰罗大平原。

    而面积最大,位置极北的斯兰罗行省,却是帝国最为贫寒的地方,这里一年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大雪冰封,解冻的日子极端,农作物无法生长。这里的居民以狩猎采矿为生,更多的人则是加入帝**队,人们的出路有限,加上恶劣的自然条件,还有一些历史因素,让斯兰罗行省十分贫瘠,被人称为“被遗弃的行省。”

    烈金雷诺特家族当然不是来自斯兰罗行省,贵族们都以和斯兰罗行省扯上关系为耻,但也有一个例外。

    “克莉丝汀夫人真的喜欢看《勇士》?”

    “不知道……我也只是听到谣传,说克莉丝汀夫人追看每一期的《勇士》。”芬格尔斯有些快意地笑了笑,虽然下场有些凄惨,但是看到罗秀恼怒的模样,也算赚回一些了。

    “这怎么可能。克莉丝汀,在古西拉语中,是始祖的追随者,门徒的意思吧……以她如今的地位和修养,看这种流俗的月刊太**份了。据说她在怀着罗秀的时候,曾经在斯兰罗行省的雪山中苦修,我想这种经历大概影响了罗秀的性格,像雪山一般高傲,如同斯兰罗的暴民般桀骜不驯。”女人侧着身子,身上包裹着黑纱,透出神秘的气息,白皙的手指和黑色的服饰形成强烈的对比,淡淡的语气,让她在不经意间就露出了名门女子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

    芬格尔斯突然很失礼地大笑起来,再无保留半点淑女的风范,小腹跳动起来,让她看起来笑得很夸张,“大概罗秀也是在哪里把脑子冻坏了,很难想象,集中了无数精英的名门烈金雷诺特家族,会有这样一个,连续五年学院考试排进全院倒数前十的另类。”

    “芬格尔斯,看来你有得得意了,明天不就是那个日子了?罗秀又要出丑了,希望你明天笑得矜持一些,不要太露形了。”

    芬格尔斯轻笑一声,嘴角的酒窝散出迷人的味道,像只狡黠的狐狸,和罗秀相反,入学六年,她的成绩从来没有跌出过全学院前五。

    她在想,骄傲如罗秀,明天如何面对失败。

第二章 批评罗秀的人() 
像寒冬盛开的优银香花一般骄傲的罗秀,微微挺起胸膛,眯着眼睛走出了玛吉斯家在郊外的庄园,仆人们微微弯腰送别,不敢露出面对旁人时的傲慢,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不屑于用眼角打量一下他们的格利沙尔塔小姐,刚刚对芬格尔斯做了什么,依然规规矩矩地赶在她出门前,为她准备好回去的马车。

    “瞧瞧,这就是你们玛吉斯家的仆人吗?居然在白色的女仆服里穿着黑色的胸衣,还露出一点蕾丝边,你是花街的卖笑女子吗?别给玛吉斯家丢人了……”罗秀提起裙脚,在迈上马车的时候,突然厌恶地瞅了一眼一个站在边角的女仆。

    女仆紧张地拉了拉衣服,这种蕾丝内衣能够最好地衬托出她碗状的胸形,可怜的她并没有罗秀所说的哪么不堪,看到这个身份和自家小姐相当的贵族千金出言讽刺自己,怯弱的她只好把目光求救似地投向一旁尴尬地管家。

    “帕克,你这个管家怎么当的?好好管教下玛吉斯家的仆人,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管别人的事情。”罗秀并没有放过这个管家,在她看来,一切让她不顺眼的人和事,都是一种不应该出现的罪。

    “是,是,您教训的是。”管家哪里敢多嘴,本来以这位小姐的身份,不应该由他这个管家来送别,但今天玛吉斯家的少爷并不在,而芬格尔斯小姐不知道为何没有陪伴罗秀小姐出门,他这个管家只好出面了,“还有……我的名字是雷蒙德,不是帕克。”

    “都一样了,我走了,别忘记跟芬格尔斯说,明天我会让她大吃一惊。”罗秀并没有和一个管家深谈的**,勉强地走进不怎么符合她审美观的马车。

    管家苦笑着躬身送别,玛吉斯家的管家,身份可不低,一般的贵族只有巴结的份,如今却只能无奈地被一个少女教训,他目送着马车远去,对那个可怜的女仆道:“你别害怕,这里不是她烈金雷诺特家的庄园,我们没有随便换人的习惯……我问你,帕克和雷蒙德,两个词是一样的吗?”

    女仆快地摇头,只有看守公园或者农庄的人,才会取名叫帕克,在樱兰罗语里,雷蒙德是保护者的意思,就如同这位资深老管家,强大而拥有智慧,具备保护玛吉斯家的资格。

    至于罗秀最后的留言,雷蒙德觉得,不过是贵族小姐间无聊的攀比罢了,倒没有特意去马上转告芬格尔斯。

    在每年的冬季,斯罗兰行省都会出现一种特殊的景象,璀璨的光芒降临在喜拉雅山脉的雪顶之上,这些五颜六色的光,以各种各样的姿态展现着自然的瑰丽美景,或如箭矢般激昂,或如流水般柔和,甚至会像一滩池水般安静,这样的景象,会持续三到四天,然后斯罗兰行省北部的大部分地区便会沉沦如连续的黑暗,这段日子会持续两个月之久,只有黑夜没有白天。

    而在那种光芒降临的日子,便是樱兰罗帝国一年一度的祷告日,普通的人们会在这一天,向神祷告这一年自己所得到的财富,爱情,友谊,所失去的信心,仁善,亲密,所做的好事,所犯的罪。

    军人们在这一天,要接受皇帝陛下的检阅,贵族们要递交自审书,说明自己没有做愧对贵族身份的事情,大臣们要向上议院送去一年的行政日记,而学院的学生们,要在这一天考试。

    切不说皇帝陛下是否满意花架子一般的检阅仪仗,也不去计较每个贵族是否都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高贵仁慈端正,不谈上议院对大臣们流水账似的行政日记有多反感,总之绝大多数樱兰罗多明尼卡神学院的学生们,会对这一天感到恐惧。

    今年的罗秀不会……并不是是说她对今年的考试有多大的把握,而是罗秀小姐从来就不知道恐惧为何物。

    用多明尼卡神学院的现任院长,欧拉迪诺。萨斯。崔凡希的话来说,“不愧是骄傲的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千金,罗秀就算是考了倒数第一,但看她的表情,你一定会以为登上学院年度全优学生名单的是她。”

    作为罗秀的母亲克莉丝汀。欧德修凡克。烈金雷诺特夫人的好友,欧拉迪诺院长对烈金雷诺特家族骄傲风格的揶揄,并不会让当事人反感,却让旁人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对啊,既然是烈金雷诺特家的千金,完全可以轻轻松松地继承公爵爵位,学院成绩什么的自然无关重要。

    和所有崇尚优雅生活的贵族一样,烈金雷诺特家的庄园,也坐落在帝都伦德的郊区,淡金色的草地是这里最泛滥的色彩,零落的高大树木以千奇百怪的姿态,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清澈的天空上有被和风撕扯碎裂的棉云,安静的房子在低矮的灌木墙后露出身形,黄灰色的小路仅容一辆马车经过,挂着玛吉斯家徽的马车踢踏着走到了一座高塔前。

    这座上窥云端的高塔,在这里显然是一个异端,尤其是在安静祥和的乡村景致中,这座高塔还被修建成倒插入大地的巨剑形状。

    樱兰罗的土地,需要烈金雷诺特的守护——奥布里。巴奈特。安东尼奥。

    这样一行镶金巨字飞舞在高塔正对着伊苏河的一面,每天走河道出入伦德的人们,都会看到这样一行字,以提醒他们对烈金雷诺特家族心怀敬畏和感激。

    罗秀在这个名为荣耀剑塔的建筑物旁下车,挥挥手示意玛吉斯家的马车不要再污秽她的品味,撇了撇嘴,“奥布里陛下固然英明神武,但这字可真不配他,明明是一个儒雅斯文的绅士模样,却写一手狂放散乱的字体。”

    “小姐,批驳樱兰罗帝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皇帝,并不是一位贵族小姐应该做的事情。更何况,这位奥布里陛下,带给了烈金雷诺特家今日的荣耀。”

    玛吉斯家的马车嘎然而止,坐在侍从位上的护卫长探出头来,脸上带着好奇的神色,他很想看看,是什么人,竟然敢公然批评这位心高气傲的贵族小姐。

第三章 恶魔的忠心() 
和雷蒙德管家一样,这位似乎并不害怕罗秀小姐的年轻人,高瘦的身体,也穿着黑色的燕尾服,得体而优雅,脸颊上淡淡的笑容,充满着独特的贵族气质,微显狭长的眼睛,在他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有一点促狭的味道,仿佛他刚才这番话,不是对高高在上的烈金雷诺特家小姐说的,而是在教训一个跟在自己屁股后的邻家笑女孩。

    烈金雷诺特家族淡金色的马蹄形家徽挂在他的左胸前,腰间的紫穗佩剑,洁白的手套,干净清爽的味道,不由得让玛吉斯家的护卫长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怜悯,不错的年轻人啊,可是为什么要得罪烈金雷诺特家的坏脾气小姐呢?也许是不忍看到他凄惨的下场,马儿一声嘶鸣,加快了步伐,玛吉斯家马车上的徽章,渐渐隐入了黄枯的草色之中。

    让人惊讶的是,罗秀,骄傲的罗秀,似乎并没有要惩罚这位不知言语轻重的家伙。

    “斯罗兰小子,我记得是你最先说奥布里陛下的字体不好看,你肯定不知道,那天你指指点点的时候,我就躲在你身后吧。”罗秀在自己家的地方,要放开的许多,唇角带着一丝少女的调皮,虽然她的脸上还挂着招牌式的厌恶表情。

    罗秀嘴中的斯罗兰小子,穿着华丽的服饰,柔软富有光泽的丝,散出养尊处优的气息,让人无法将贫瘠之地“斯罗兰”和他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如此,罗秀才觉得这个人十分的虚伪虚荣,他应该裹着破烂的麻布,拿着千疮百孔的生锈铁盆,拄着树枝,在伦德大街上乞讨,然后被人以破坏市容的罪四处驱赶,无处容身。

    罗秀的这些小心思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恶趣味,因为她的母亲克莉丝汀夫人,完全信任这个斯罗兰小子,并且将培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