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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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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男子的身份,正是“虫仆”。他的任务,就是以自身精气饲养这只应声虫,然后在合适的时机将它放出,打探各式各样的小道消息。汨罗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居然使应声虫能大规模繁殖,也不知他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安插了多少“虫仆”作为自己的眼线。

    这些“虫仆”绝对忠心于他,除了他们的家人会得到奉天府的照顾之外,汨罗每两个月还要发放“虫丸”。这丸子是他特制的补气药物,其中的药材可以为应声虫提供饱满的能量,令它不至于将宿主吃得精光。

    若是“虫仆”敢有贰心,汨罗就会停发虫丸,令这人精气丧尽而亡。因此自他成功地秘密组建应声虫的侦探大军以来,还没有一个背叛的例子。

    他巧用了凡人的庞大基数,用应声虫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情报网。

    这支情报大军,只为他一个人服务,连奉天府都不知道它的存在。每隔三日,都有专人处理数不清的情报,可能是鸡毛蒜皮的,也可能是石破天惊的,然后从中抽茧剥丝,整理出情报内容递交给他。

    这是他的小秘密。

    眼前这只应声虫,今天显然在男子的示意下不动声色地爬到了笪紫周围,将两个女人的对话听得一字不漏。

    现在,它也能一字不漏地,以当事人的声音和语调复述出来。

    汨罗静静听完了笪紫和宁小闲的对话,连姿势都没变,只在嘴角勾起一个惊心动魄的微笑。这男子看来对主人的脾气也有些了解,见状赶紧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好,好得很。”汨罗笑道,“她果然是越来越大胆了。”他的嗓音十分圆润,话语中却带着一丝极淡的杀气,连拂过身边的风都为之顿了一顿。

    “李梦雪是如何将你打倒的?”

    “回大人。”这男子脸色微红,“我们两人一组守卫,不知另外那人的情况,但打倒我的人,不是她!”

    汨罗来了兴趣:“哦?不是她是谁,莫非是那两个童子?”

    他也就随口一说,哪知这男子真的点头道:“确实是那两个童子。我见守在她屋前的家伙进去之后,她又出来冲我招手,已经提高了警惕。哪知道我走进去之后,那两个童子正围着桌子打闹,我才要躲开,其中一人抓住了我胳膊。只觉得手上一疼,我就觉得困意突然大增,倒头就睡着了。等我醒来,他们姐弟三人也不见了!”

    汨罗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让我看看伤口。”

    男子依言挽起袖子,月光下这伤口几乎细小到瞧不着。但汨罗眼力何等之好?已经分明地看到,他胳膊上的确有一道细如发丝的微型伤口,连血都没流出来。

    他也伸出了手。修长的指头上,指甲慢慢长长、长尖。他将这尖爪轻轻扎在男子胳膊上,后者却连眉毛也未皱一皱。

    汨罗将尖爪缩回来,放在鼻下细细地闻了闻,双眉一轩:“有趣!这两个孩子居然不是人!”这男子的血液中还残留余毒未清,汨罗这一闻,还是将毒素的气味闻了出来。

    男子惊讶道:“那对孪生子是妖怪?可是下午明明走过了照妖镜,镜子没有任何反应!”

    汨罗摇了摇头:“他俩与我走了一路,我都未察觉,这等低劣的照妖镜,如何能照得出他们的真身?”

    “看不出他们小小年纪,道行居然如此精深!”

    “你错了,这与道行无关。”汨罗不欲多说,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这男子知道他对这段谈话已经失了兴趣,赶紧躬身行了一礼,安静地离开了。

    汨罗坐在大石上,抚了抚下巴,眼中冷光闪动。这两个孩子若不在他这手下身上留下伤口,他至今还被蒙在鼓里呢!两年多前,他率众攻打明霄城,才从情报中了解到,这城中有一支十分隐秘的蝠妖种族,叫作福蝠。这个族群的妖怪,在幼年期不仅面貌和人类几乎一模一样,还能使周身妖力不泄露分毫,真是十分奇特有用的天赋。

    并且,这种蝠妖的爪尖淬有昏睡之毒,可使猎物在短时间内快速昏迷。这个特点和男子手臂上的毒素效果亦十分吻合。

    最要紧的是,从年纪来说,李梦雪不可能是未成年的福蝠,而是个纯粹的凡人。既如此,她和两只小蝠妖绝非亲生的姐弟。妖怪的尊严是铭刻在血脉之中的高贵呼唤,两只福蝠再幼小,也不可能对一个普通人类俯首贴耳、惟命是从(他还不知道世上有阿花这种奇葩猫妖)。

    因此,她身上应该也拥有某些秘密,并非表面上看起来这样聪明但无害。这样的人物性格特点,与他正在追查的一个人很像啊——宁小闲!(未完待续……)

第151章 你要当人还是当妖

    一个小小的奉州内,可能同时出现两个相似的、满身谜团的女人么?最合理的解释,是她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是她帮助温良羽离开了岩城,躲过了这一路上的追杀,甚至在他这炼神期的大妖面前都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起来,她的心跳和呼吸也确实异乎寻常地慢,呼吸才一百多息一次,而心跳只有九十息一下,想来是身怀秘术的缘故。

    可是,温府底下的溶洞里,那水中的怪物十分强大,又兼地利之便,就是金丹期的修士入了水,在它嘴下也讨不了好去。这姑娘不过一介凡人,又如何能从它身边逃走?这一路上,谁都未见到温良羽的影子,奉天府的势力何等强大,这短短两天内,他就几乎命人翻遍了奉州每一个可供半妖躲藏的角落,甚至岩城里的每一所宅子都被翻了个底朝天。她到底将他藏到哪里去了?温良羽是不是还在奉州界内?

    他越想越觉得有趣。

    若在今天之前,他说不定会觉得受了欺瞒,然后勃然大怒,动用各种神通去找她。不过现在么……

    家里那昏聩的老头子,昨晚大骂他执行不力,已将追查灵茶茶苗之事交给了大哥去办,反将他调去了与中部地区的仙派协调地界事宜。嘿嘿,老大休想从他这里得到半点资料,自然也想不到宁小闲身上拥有那么多秘密,于是只会在搜寻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这些与他何关?他只须坐在一旁看看笑话好了。至于宁小闲和温良羽,还是要赶紧找到。灵茶这样的宝物,握在谁手中,谁就有了主动权。等他从中部办完事回来,就要亲自去找她。

    现在,知道宁小闲部分秘密的人。只剩下一个了。

    笪紫。

    这场游戏当中,如果大家想要一起愉快地玩耍,这粒坏子就不能要。

    嗯,再也没有让她活着的必要了。是老头子派来的人又怎样?他亦有办法根除之。

    ===========

    长天将宁小闲喊进了神魔狱。底层只有他们两人和一只丹炉,温良羽不见了。

    “他人呢?”

    “被我丢去了第五层。”长天面色严肃,“我问你,你准备拿温良羽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困扰她多日了,只是一直疲于奔命,始终没有时间好好去想。当初一时冲动将温良羽救出了岩城,她当然也得了实惠。全世界都想要的灵茶种子,被她收入囊中,代价是受到奉天府及其他仙妖势力的无尽追逐。

    人是救出来了,然后呢?猫妖阿花不是宠物,温良羽自然也不是。她不可能将他永远关在神魔狱中。那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你有什么好办法?”她双目亮晶晶地望着他。长天既提出这问题,就说明他一定有了解决之道。

    这个鬼机灵。他摇了摇头道:“这几日来。我考究了他的功底。发现他于阵法一道颇有天赋。”

    怪不得几天前,他要她取些砂石进来。这几日进来,总看到这两人在沙盘上你来我往、推繁演算,忙得不亦乐乎,她蹲在一边,看上半刻钟就觉得眼皮打架。无聊至极。她念书时,理科就学得不怎么好,对这种理论派、技术型人才一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眼看这两人推演得热火朝天,她也懒得理会了——反正自己看不懂!

    她知道。温良羽原本住在城主府之时,就凭着几套残缺不全的阵法,将自己的小院护得严严实实。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居然能对这些粗浅阵法进行补完和改良。姑且不提最终效果如何,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至少对阵法的原理和机制洞悉无余,成竹在胸!

    这世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人类和修士们的常态。用她理解的华夏语言来说,就是只记表象,不知规律。寻仙问道,其实也不过是洞悉天机、揣摩天意的一种手段,就难住了无数的后来者。

    “我拿出的几个中型阵法,他虽未见过,但研习起来的速度却比我预料中还要快。而对十绝灭魔阵这样的上古凶阵,居然也能看懂百之一二。”长天沉吟了一小会儿,才道:“温良羽的这般天赋,放在上古之时也是少见的人才。偏偏他是个半妖,如此埋没,实在可惜。”

    所以呢?她似乎猜到点什么,心中不禁替温良羽高兴。长天为人严格又傲骄,这真是到目前为止他说出口的最高赞誉了;反过来说,能让他给出这么高的评价,说明温良羽本身的的确确是个好苗子,好到让长天惜才的地步。

    “你可是想帮他一把?”

    “嗯。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半妖换血之术?”

    她当然记得了。上古秘传的换血之术,可以将半人半妖的生物改造为纯正的人类或者纯血的妖怪。不过,长天目前神力衰弱,能够承受住这样的损耗么?

    “你自己要耗掉多少神力?”

    “不多。但这项秘术对神力控制要求很高,并且耗时较长,约要十二个时辰左右。””呃,我呆在这里看你施术,不行嘛?”她对所谓的上古秘术很好奇啊。

    “不行!”察觉到自己太严厉,他抿了抿唇,伸手一招,将温良羽从息壤身边招了回来。

    “这几日,我细细感应你体内的气息,发现你的娘亲居然也是上古的纯正血脉。如此一来,你就是人类与妖族的血脉各占一半,不算驳杂。”长天顿了顿,“我可将你体内的血液换为纯血,但你须答应我两个条件。”

    宁小闲觉得,对待别人,他好像就变得爽快多了。

    温良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二十年来,他顶着这张半妖的面孔深居简出,受尽旁人白眼和闲话,连至亲都只是因为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才展现一点儿温情。可是,现在长天居然说,能让他从此不再是个半妖。

    他也是个聪明人,立刻稳住了心神,斩钉截铁道:“我答应!”只要让他从此能够活在阳光下,无论任何条件都可答应。

    “好。”长天袖袍一甩,一柄细小的血红色匕首落在温良羽面前,“立下心血盟誓,从此奉宁小闲为主,她说往东,你不可往西;她要你死,你不可苟活!”

    温良羽似乎对这要求毫不意外,只是深深看了宁小闲一眼,捡起盟誓血匕,将誓言大声念了一遍,随后再不犹豫,将它直接刺入了自己胸口!

    就连长天都不禁暗暗赞叹,这小子当机立断,真是个人才。

    温良羽已进了神魔狱,知道了她最大的秘密。在这里面,她说了算,如果温良羽不肯奉她为主,长天怎么能放他出去?目前的形势,温良羽真是看得一清二楚,立下这盟誓,换来的反而是自由。

    这么一支匕首扎进胸口,任谁都不好受。温良羽脸色红一阵、白一阵,过了好久才缓过劲儿来。他强压抑着心头的冲动:“大人,敢问第二个条件是什么?”

    长天微微一笑:“与其说是第二个条件,不如说是一份礼物。我有个朋友,对阵法之学精通无比,犹胜于我。若未记错,他应该就住在附近。我看你禀赋和勤奋都已足够。你可愿拜他为师,习上古阵道?”

    他话音未落,温良羽的身体已忍不住轻颤起来。以他的自控力,都抑不住满腔的兴奋。他这一辈子孤苦寂寞,只能勤研各门左道以遣情怀,而又以阵法之道最令他痴迷,常常钻研数日不吃不喝。幸亏他的半妖体质也属强悍,换了个普通人早就精尽人亡了。

    他心头一股热血涌起,哽咽道:“我……我愿意!”

    今日,长天令他两个美梦同时成真,一是摆脱半妖之身,二是传承上古阵法。若在十天之前,他连梦中都不敢去想自己能得到这般好事。

    他忍不住跪了下来,向着长天诚心诚意道:“神君大恩,良羽将肝脑涂地以报之。”

    长天也不阻拦,只淡淡道:“你不欠我人情。只是日后但凡我和宁小闲有用得上你的地方,你须尽心尽力,否则,我便真让你肝脑涂地!”

    他说得最冷酷,温良羽却认真道:“定然鞠躬尽瘁。”

    长天列了张清单给他,上面是换血所需的辅助药物。宁小闲偷瞄了一眼,奇道:“怎么没有古怪邪恶之物?连药物都只要十几种,啊,连田七都用得上。樊真人给温格实施换血术,还要用到成年男女的阴阳之血,和童男童女的精血呢。”

    “左道旁门,才要用到那种诡谲的材料。所谓大道至简,上古的换血秘术是堂堂正正的神术,用到的材料既精且简,但需要成分极好,息壤种出的药材,正合用。”他望了温良羽一眼,“这小半妖的血统其实很单纯,就是纯正的妖血和人血各一半。为他施术,比那些血统驳杂的妖怪还要容易得多。”

    温良羽细细看了看:“这上头的材料,一大半在息壤里都种植过,剩下的种子仓中也有。我这就上去取来。”

    “且不忙,还有事情未了。”长天深深看了他一眼,“你想好没有,想变成人,还是变为妖?”(未完待续……)

第152章 妖怪都爱吃的盐焗鸡

    温良羽愣住了。这半妖之身带给他太多痛苦,刚才一时兴奋,他居然不曾去考虑这件事。

    长天又道:“若变为人,即是生如草菅、命比纸薄,最多寿八十而终;若是转换为妖,你就要从头开始修行妖道。不过……”他郑重提醒,“若将人的血统洗去,今后妖族的本性就会开始影响你。你并非生而为妖,而是后天转化,对暴戾、愤怒、悲伤这类心魔的抵抗之力更差,稍一不慎就会泯灭本性,杀生成魔。这些,你可承受得了?”

    温良羽的身体,传承了温城主的血脉。这个老爹对他的算计,会不会令他痛恨身为人类的另一半?可是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他是作为人类被抚养长大的。如果洗血为妖,而心绪想法却是人类的话,他今后能习惯妖怪的生活么?

    洗去了人的血统,也就洗去了人性。今后,温良羽只能作为一只纯粹的妖怪而活着。众所周知,这个世界上,许多妖怪对于人类并不那么友好,这是由妖怪的本性决定的。温良羽今后会不会也和它们一样?

    温良羽双眼精光一闪,坚决道:“我愿为妖!神君只管放心,我绝不会被心魔所左右。”二十年避世而居的生活,带给他的不只有痛苦,还有坚忍不拔的心志,区区心魔,又能奈他何?他已经想清楚了,只有换血为纯正的妖怪,才能在这乱世中活下来,才有机会争取到支配自己命运的权利!

    “好。准备一下,这就开始施术吧。”长天转向宁小闲,“你,先出去吧。十二个时辰后,待我通知了你。才许你进来。”

    她真是这神魔狱的主人咩?为何他可以对她呼来喝去?

    她忍不住撒娇:“我真的不能在一旁观摩学习嘛?!”

    “换血之术是一种很残酷的秘术,对受术者来说,要承受极大的痛苦,我都不知道温小子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你不适合在旁观看。”他打心眼儿里不希望她见到这样血腥残忍的场景。哪怕这种场景以后在西行途上未必就会少了。

    他瞥着她,眼里写满了不放心,“在此期间,我会关闭魔眼,也不能再感知外界气息。也就是说,这十二个时辰里,我关照不了你了。”

    呼。她还当是什么大事。不过就是二十四小时失去联系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莫怕!”她反过来安慰他,“前方就是双鱼城了。大不了这十二个时辰里,我都乖乖呆在城里不走动。这城里至少有个几千来人吧?哪就那么巧,祸事偏偏就能找上我?”

    “你自己小心些。我会让穷奇帮着你的。”

    这一天是个好日子。天放晴、阳光很温和,宜赶路。宜进城。

    于是宁小闲在近午时分。终于赶到了雷州境内的第一个小县城——双鱼城。

    雷州境内水网交错,最典型的代表是著名的五大连湖。由于多水,地气潮湿,这一州的植被普遍蓊郁,像奉州那样巨木参天、林野稀疏的场景极少。而双鱼城在雷州之偏隅,离隘关很近。只是人口不到七千人的小地方,原本也没什么特别的物产,然而它安享天赐的礼物。

    双鱼城外,就是一座巨大的咸水湖泊。盐度比海水还要再高一点。咸水湖中的物种并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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