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宁小闲御神录-第16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长天的原意便是如此。她一路西行以来,神魔狱里逮进来的妖怪和修士,已经近两百个了,其中大成(金丹)初期以上的都有二十多个。基本都由涂尽代长天行使典狱长之职来管理。涂尽天生心狠手辣,做起这事真是得心应手。选出来的这四个妖怪各有所长。用他的话来说,这帮白吃牢饭的家伙,也该好好地利用起来了。
人手紧张的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这些无期徒刑的犯人被她扔出去卖命,相当于劳|改了。
在神魔狱里被压榨到死然后变成花泥,或者立下心盟血誓行走世间享受供奉,这个单选题还有选择的必要吗?这四个早已身陷囹圄、日夜承受痛苦的家伙简直是欢天喜地地将血红匕首捅进自己胸口,然后去大牢外感受久违了的阳光。
最多一个月,他们就能赶到乌驮城。
“我需要你为我做件事。”她说对宁羽说,“齐胖子的问题,我自己可以解决,但骈州的钱庄那儿,我需要你帮我坐镇。”宁羽的战力并不突出,反倒是运筹帷幄之能颇令人惊艳。正所谓物有所用,人尽其才,她现在有涂尽和七仔两大打手,和别人打架未必落了下风,但她真缺个经营统筹的人才。若宁羽能替她做镇大后方,她会安心许多。
她既有此要求,宁羽自当遵从,只是有些不舍得离开阿离。可惜这个金之精化形出来的小女孩,她是必须看顾在神魔狱里的,无法让宁羽带走她。当下,涂尽又从神魔狱里挑了四个妖怪给他作为护卫。由于此去骈州钱庄,少不得要动用些武力,震慑些人,所以这四个妖怪有三个是头脑简单但四肢发达,另有一个的真身是黄鼠狼,古灵精怪,满肚子坏水,当初宁小闲和涂尽抓它费了不少功夫,现在它帮着宁羽打理产业,估计该轮到别人头疼了。
除了钱庄的契约文书,宁羽离开时,一并带走的还有宁小闲刚刚调配出来的妙香花膏。这东西以一兑一百,加入灵泉稀释过后的花液,她称为“聚香露”,比香水更经久耐用,想必钱景光明。以宁羽之能,在骈州站稳脚跟之后必定有办法替这玩意儿打开销路。有他为宁小闲在后方打理一切,宁小闲这甩手掌柜的钱袋子终于可以鼓起来。
她有预感,今后要用到灵石的地方,一定有很多。
这天傍晚,山谷外突然有一头小鹿蹦蹦跳跳跑了进来,涂尽似有所觉,自请出了神魔狱。果然这小鹿跑到他面前停住了,紧接着一股黑烟从它七窍里袅袅冒了出来,被涂尽收在掌中。
黑烟离体,小鹿的眼睛慢慢恢复清澈,似是从梦里突然醒来,看到谷里陌生人众多,慌不迭地跑开了。
这股黑烟,自是涂尽放在一个劫匪身上的分身,看来是打探完消息之后自行返回报告。他这魂魄分身从劫匪身上离开后,跳到小鹿身上,又驱使它跑来了这里,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通。等那匪徒清醒之后,也不会记得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事。这一路上亏得有这项本事,宁小闲和涂尽对付难缠的妖怪或修士,常常能攻对方一个出奇不意。
不过她也没多少高兴之意。涂尽的本事都传承自阴九幽,涂尽所会的,阴九幽只会更加精通。对上这样的对手,无论谁都不会心情愉快的。自阴九幽从玉笏峰下脱困之后,无形中和长天就形成了赛跑之势。长天推断,经过上万年的封印,这家伙甫离玉笏峰之后,留下的魂力最多和现在的涂尽在伯仲之间。
若是长天先脱离了神魔狱,那么阴九幽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如果阴九幽先收集了庞大的魂力,那么宁小闲一行就要更加小心谨慎,不能让对方抓着自己马脚。尽管阴九幽此时,还未必知道神魔狱已经有了新主人的事实。
扯远了。涂尽的魂魄分身,带回来一个重要情报:他们所劫杀的天岚别院长老,随身储物戒当中值钱的宝贝不少,并且有一面小小的镜子。宁小闲和七仔受天岚别院追缉,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仙派的镇派之宝无故失踪,并且失手被他们擒入神魔狱的老K脸已经供认,这宝物是一面镜子的模样,称为分光镜,是中古时期的大能无意中炼出的法器,能照见人身上的魂魄是否有异常。
一个多月前阴九幽和白虎脱离玉笏峰的镇压时,广成宫掌门人南宫真就遣人去天岚别院借用这面镜子,想寻出阴九幽的分身,可惜这面镜子早就失踪了,南宫真的算盘落了空,自己又在天劫中身殒道消,所以广成宫封山十日之后只得怏怏开阵,放所有宾客出行。阴九幽是魂修的祖宗,行踪隐匿诡异,广成宫这一开山即是放虎归山林,从此海阔天空再也无人能寻得到他。
现在无意中被这帮匪徒劫杀的天岚别院长老,身上所带着的镜子类法器,很可能就是这枚分光镜。偌若真是如此,就说明阴九幽的势力在天岚别院里安插了内鬼,先是盗走护派大阵的阵眼玉璧,进而又偷走了分光镜,而宁小闲和七仔就是倒霉的替罪羊。除了同为魂修的涂尽之外,这世上惟一能让阴九幽无所遁形的法器,原来压根儿就没有离开过天岚别院的范围。直到风声过去了,这枚内奸带着分光镜上路去投奔阴九幽的势力,却无意中被劫杀了!
涂尽叹道:“可惜这奸细死得太早,若能让我细细搜索他的记忆,说不定就能知道阴九幽手下的位置所在。”
听到这个消息,宁小闲只催促了七仔:“快走。”奸细被杀、分光镜被劫的消息,早晚会传入阴九幽耳中。这东西是他的克星,他肯定着紧得很,必会循踪而至。她所要做的,就是赶在阴九幽之前,将这面镜子弄到手!
当下,他们在涂尽指引下赶往劫匪们所在的位置。这帮打一枪就要换一个地方的家伙当然已经不在那个小村子里了。他们越过了重重山脉,往沙漠中的明珠——喀什纳城飞去。
茨哈卡山麓以西,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面积辽阔到横跨了一整个大州。哪怕宁小闲心有所虑,也忍不住被黄沙垠垠的景象所吸引。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大漠,细而均匀的沙粒覆盖大地,颜色纯净到没有一丝杂质。
她从云端往下望,视野内就有两个龙卷风正在肆虐。这种奇异的天气系统比人类、骆驼和马匹加起来都要跑得更快,所以有一支商队干脆躲在沙丘下方,支起了巨大的帐篷来抵御风沙的进攻。(未完待续……)
PS:发稿为止粉红票总数64票,还有4票加更。
第316章 沙漠绿洲
在沙漠地区,龙卷风频发,当它离开之后,地面就会出现新的沙丘和山谷。看到凡人在地面上艰难跋涉,时时面临着缺水、迷路、沙尘暴和沙盗的威胁,她再一次感叹身具神通的好处。
和多数人想象的不一样,这片大漠幅员虽然辽阔,却并非死气沉沉之地。沙漠中有十余处大型绿洲,人们傍着水建起了大大小小的城市,数量竟比其他州郡还要更多些。可是沙漠毕竟贫瘠了些,也没有什么油水可刮,所以这片大州是三个势力的交界地带,换句话说,这里是三不管的灰色地区。
所以,这里也是独行的妖怪和散修们的乐园,许多见不得光的交易,都喜欢在这里进行。傅云长一行所前往的,正是绿洲城市喀什纳城,这儿也是这片沙漠中最大的销金窟、交易场。
涂尽从劫匪的记忆中得知,傅云长的小团伙自称“仙匪”,全部由散修和孤身妖怪组成,这两类修仙者都不容于名门大派,所以修仙资源比起派中子弟来匮乏很多。别的不提,单仅近五千年来成功渡劫的幸运儿当中,没有一个是散仙或者独行妖,由此可见这两类人的修仙之途崎岖难行。
既然要什么没什么,那就干脆去抢、去劫、去勒索。傅云长组建起这支仙匪小团伙,居然在这数十年中屡屡得手,被他祸害过的仙派妖宗不计其数,只是一来他很有原则地不去招惹大门大派,二来通常只劫法器财物而不伤人性命。在西北之地。大伙儿提起这支仙匪来虽然牙根儿都恨得痒痒地,但与他们倒没有什么血海深仇,加上傅云长此人谨慎狡猾。谋定而后动,必给团队留下后路,并且一击得手之后立即带着众匪徒远走高飞,所以一直逍遥法外,没有被人逮住。
有劫赃的来路,也要有销赃的渠道。沙漠绿洲中的诸多城市都是他们惯去的销赃地,这回仙匪去的是喀什纳。不过今趟傅云长赶着去给家人送药解瘟。所以赃物是交由手下的小弟拿去出售。傅云长就是再聪明,毕竟没有参加过广成宫的大典,不知道这面小小的镜子竟然牵系着天下的安危。他拿在手里看了两眼。不觉得有甚出奇之处,就交给手下和其他东西一起拿进城,准备按照惯常销赃的渠道来脱手。
在涂尽的分析中,傅云长这个仙匪头子不曾亲来。宁小闲一行的成功率就直线上升。
涂尽的魂魄分身尽管好用隐蔽。却也有缺陷在。必须依附**才能赶路,不可在光天化日之下日行千里,当初它赶回宁小闲所在的山谷就耗去了不少时间,所以算下来,仙匪会比他们早一步抵达喀什纳。
说实话,在她的想象中,所谓的沙漠绿洲就是万里黄沙里冒出来一个清浅小水洼,水中飘着绿藻。旁边长着高大的棕榈木和灌木,或许还有人类在这里搭起帐篷营地。到处一片脏乱差的景象。
可是直到亲眼见到喀什纳城,她才深深地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感到羞愧。
这个城市确实是傍水而建的,但它傍着的是八个巨大的淡水湖!这八片绿洲像缀在大漠中的明珠,其中最小的一个,都有三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水色清澈透亮且不去说它,绿洲也不完全是绿色的,至少她看到的八个绿洲中,有一个是赤红色的,有一个是浅粉色的,据说这都和生长在湖底的水藻颜色有关。
丰沛的水汽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八大绿洲在地下也许是相互连通的,所以这里不仅有秀而挺拔的胡杨林,还有水草田、有青草地,有低矮但很茂密的丛林,甚至还有大片沼泽。作为连缀各个绿洲的城市,喀什纳城的土墙低而矮,房屋样式都很简单,简直就是横平竖直的最佳代言,但城中的人流量出乎意料地巨大。几乎每半个时辰,都有来自远方的商队通过关卡进入城市,来此贩运其他地区的美酒、丝绸、茶叶或者其他土特产。
作为沙漠中的城市,喀什纳对一切生活用品都如饥似渴。当然,这只是凡人看到的表象。对于所有了解它的修仙者来说,你几乎能在这里买到一切必须品,前提是你口袋里的灵石够多,而且眼光精准犀利,对危险的嗅觉也出色。
若说其他州郡城市上头还有仙派妖宗出手治理,那么这些沙漠中的绿洲城市,则是由当地势力自行统辖,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这样争夺了数千年后,混乱中居然也诞生了秩序,即由地头蛇和当地的派阀组成的势力,维护着当地的生态平衡。
这里仙凡混居,人们早看惯了仙老爷们从天而降的飒爽英姿。然而都说魔鬼藏身于细节,所以哪怕时间再紧迫,宁小闲也命令七仔在城外找了个角落降下来,三人再步行进入喀什纳城。这城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紧盯着异乡人,她可不想给人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她和涂尽都用上了障眼法,七仔的外形太显眼,仙匪们早见过它的小白鸟形态,所以它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变作了一个十四、五岁的白衣少年。重明鸟头上有凤冠,所以他变成人形之后也保留了莫干西式的发型,像极了她在华夏常见的那些喜欢穿着紧身皮衣皮裤,头上打着厚厚发胶的小青年。
喀什纳城很大,并且这里的人口数量看起来至少也有七、八十万人。肆虐南赡部洲中南部地区的瘟疫,暂时还没有蔓延到这里来,所以整个城市看起来虽然有些无序,有些野性,但是很有活力。涂尽当年在紫霄殿搜寻宁小闲的时候,可是发动了神通来搜寻所有人的神魂印记,他现在也可以动用这个老办法,但这儿鱼龙混杂,管不准这项动静很大的神通会招来什么大能的注意,从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现在要追踪的,是自己留下的印记。
他在自己附身过的倒霉蛋身上留下了很不起眼的神魂印记,这人自己还无所觉,但在涂尽眼中,这道印记就像明灯一样指引目标所在的方向和位置,直到三天后才会淡去不见。
现在他站在大庭广众之下,闭目感受了一小会儿,就顺着印记的方向追了过去。这里是主大街,人潮汹涌,但他们三个都非凡人,在一片摩肩接踵中还能像游鱼一般快速前进。
小半刻钟之后,他们就站在一栋四方而正的建筑前面。南赡部洲西北的建筑,已经和中土的大不相同,这栋建筑的外墙上居然贴有微微反光的淡蓝色砖片,入口处的两根三人合抱的巨大立柱,也表现出和内地完全不同的特色。宁小闲一看到这两根柱子,脸便红了,因为这柱子上雕刻的,乃是两个身披薄纱的半裸女子,丰乳肥臀,维妙维肖。
正上方的门廊上画着三道弯曲的线条,这倒是泛大陆通用的标记,于是大家都明白了,这是个汤池馆,也就是澡堂子,而且说不定还是能够提供特殊服务的那一种。无论是谁,风尘仆仆赶到喀什纳城来,都会想美美地洗个热水澡地。修士也是从凡人晋阶而成的,从幼时即养成的习惯改不掉。这座沙漠之城的地热资源居然也相当丰富,专为尊贵的修士老爷们开设的汤池馆当然也是有贵宾间的。
一句话概括,若是有钱,便能在喀什纳城过上神仙般的日子。
不过涂尽的脸色可不好看,因为他发现自己疏忽了。被他做下印记的这个盗匪,在整支小队中的地位显然不高,所以每次到沙漠绿洲诸城之后,像销赃这样有技术含量的活儿就由头儿去做了,他一般和其他人寻欢作乐,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强盗这种工作,本来就不是普通人能做得来的,他们虽是修士,却非不食人间烟火,但干这一行久了,有时也需要普通人的享乐来舒筋解压。
傅云长出于安全考虑,也从来不让他们跟着自己去销赃,这样一旦有人失手被捉,也不会暴露出团队的机密来。所以现在这家伙和仙匪的几个头目暂时分道扬镳了,并且舒舒服服地躺倒在热水里,享受美人的按摩,倒将宁小闲他们的线索中断在这里了。
“这人的记忆中,可有大致的方位?”给个方向也好啊,否则喀什纳这么大,他们又是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找去?
“没有。”涂尽表示很遗憾,“傅云长很小心,每次都等手下这帮人分散离开了,他才会带着青儿去找接头的人。全队伍中,知道每一个城市的秘售地点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三个?可是傅云长、青儿和禾老四?”见涂尽点头,她沉吟道,“傅云长送药去了,作为丹师的青儿多半也陪同前往,方便就近诊治;所以留在这城里销赃的头目,大概只有禾老四了。这家伙未必像傅云长办事那么仔细,或许有机可趁。”
涂尽轻声道:“我进去找到那几人,看看能不能再弄到什么线索。”(未完待续……)
第317章 喜新厌旧
七仔却从没进过澡堂子,一时好奇心起,非要跟着去不可。涂尽无法,又想着他也许能给自己打一打掩护,只好将这没见过世面的小子带了进去,门口顿时只剩下一个宁小闲。
这地方显然是不欢迎女客的。她在这里多站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有往来的行人向她行注目礼,有些目光中还带着不怀好意。她虽不惧,却嫌恶心,所以就近找了一家会馆。
喀什纳城贸易发达,供商人们会面洽谈的这种会馆开得遍地都是。因为饭桌上的生意最容易谈成,所以会馆是带卖酒水食物的,并且上点儿档次的会馆内都设有厢房,并由专门的结界师定期设下结界,以保证贵宾的对话无人能听闻。
她自然不用去坐什么厢房,而是靠着大门边坐了下来,这个角度恰好能看到汤池馆的动静,然后顺手点了一碟子椰枣、一份氽沙葱。椰枣是当地的特产,果肉肥厚、香甜如蜜,她只吃了一口就彻底爱上了这种味道。据当地人说,新鲜椰枣和牛奶、蜂蜜混合食用,有很好的壮阳之效。
沙葱则是沙漠里常见的绿色植物,腌好之后其味辛而不辣,色泽深绿,质地脆嫩,口感极佳,是煲制各种营养汤剂,佐餐下酒的上佳伴侣。不过她现在时间有限,所以只向店家要了一小份儿水氽沙葱,这是将沙葱嫩茎洗净、飞水之后,加入佐料生拌,味道非常特别。这会馆里。十桌有八桌都点了这一道小食。
她才品到第六颗椰枣,外头就一先一后走进来两个人。前头是个一身火红的美丽女子,肤质细腻。五官深而立体。这里地处西北,当地人多是隆鼻而深目,她就很像胡火儿那样的混血美人儿,穿起红衣也很漂亮,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