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降临武侠之门-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有人看到阿飞是如何出剑的,因为他们还没有看到阿飞的剑动,剑便已经出现在了黑鹰的心窝上。
叶闲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就连血液也渐渐沸腾。他当然也没有看清楚阿飞是如何出剑的,但这依旧让他激动,兴奋。
叶闲从来不追星,但是此情此景,却让他有种粉丝见偶像的感觉。
那些山贼看到这一幕却完全没有叶闲的兴奋和激动,他们发出的是惊呼,悲呼,痛呼。
“三当家的……”
“啊,该死,混账小子居然敢对三当家的下黑手!”
“兄弟们,给三当家的报仇,将这小子碎尸万段!!”
…………
……
听到黑鹰是这些山贼的三当家,叶闲的心情更好了,因为这个比自己厉害很多的山贼并不是小喽啰,而是三当家的。
三当家的这种人物,比自己厉害不是应该的吗?
另一边,阿飞将剑从黑鹰尸体上抽出。
“我没有爷爷,就算到了阎罗地府,也不会有爷爷!你这么想见你爷爷,我送你。”
黑鹰看上去已有四十岁,他的爷爷绝对不可能还活着。阿飞说送黑鹰去见爷爷,倒也没说错。
不过,没有人觉得阿飞做了一件好事,因为没有人觉得黑鹰想见他爷爷。
第十章 一剑封喉()
“你这么想见你爷爷,我送你!”
阿飞的话音落下,黑鹰的尸体才倒地。
山贼群情激奋,吵闹着要给三当家黑鹰报仇,但是山贼头领却满脸的凝重。
这个山贼头领名叫杨严,乃是兵器谱排名九十一的高手,曾经也在江湖上闯出赫赫威名,人送外号“斩虎刀”。
若不是他三年前误杀朝廷大员的儿子,如今也不会落魄到占山为贼。
此情此景直接证明了小李飞刀世界功夫再高也不可与朝廷作对,否则天下难有容身之地。毕竟是低武世界,武力无法翻天覆地。
杨严没有冲动,以他的眼力看出了面前这个少年的武功不凡,于是开口问道:“这位小哥身手不错啊,倒是杨某看走眼了。不过不管你是谁,杀我兄弟,都得给我一个交代!”
身为大当家的,杨严就算忌惮阿飞,也绝对不能怂,更何况阿飞刚刚杀了他的兄弟!
阿飞抬头,目光平静的看着杨严,沉默不语,他的剑已重新别回腰间。
杨严察觉到了阿飞的冷漠,脸上的怒意更甚,寒声道:“臭小子,爷爷见你有点本事,这才赏脸和你多说两句,既然你给脸不要脸,那就下去陪我兄弟吧。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义”字刚落,杨严便一刀斩向阿飞。
刀是好刀,人更加不是凡人,所以当此人劈出这一刀的时候,威势自然惊人。
一道寒光乍现,犹如大白天一道闪电竖劈而下,骇人听闻。
这一抹刀光,堪称惊艳!
所以当叶闲看到这一刀的时候,忍不住为阿飞捏了一把冷汗。
事实证明,叶闲想多了,杞人忧天!
这一刀虽然来势汹汹,可也只是来势汹汹而已。
因为这一抹雪亮的刀光,突然被一片红色遮掩,覆盖。
血红!
伴随着这片血红,随即而来的是一声惨叫,凄厉的惨叫。
当众人刚刚听到到惨叫的时候,目光又立即被另一样事物吸引了。
那是一条手臂,一条握刀的手臂从天而降,还在洒血。
最重要的是,这是山贼头领杨严的手臂!
变生肘腋,众人目瞪口呆,包括那些山贼都是大眼瞪小眼,一脸迷惘。
他们刚刚还在惊叹杨严这一刀的惊艳,转眼杨严握刀的手臂就被斩落。实在匪夷所思,不可置信!
众人这才注意到,当杨严少了一条手臂的时候,阿飞手中出现了一把剑,都没有人看到这把剑是什么时候从他腰间跑到手中的。
很明显,杨严的手臂是被阿飞斩落的。当杨严的刀还没有碰触到阿飞的时候,阿飞的剑已经像是切萝卜一样把杨严的手臂砍了下来。
这也证明了阿飞的剑有多快,快到在场的人无人能看清。
看都看不清,就更别谈挡住这一剑了!
先杀一人,再断人一臂,阿飞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一如之前的平静。他目光冷漠或者说是淡漠的看着杨严,道:“我已经说了,我没有爷爷,你装作听不到吗?”
黑鹰装作听不到,所以他死了。
如今,轮到杨严了。
“嗖——”一道轻微的破空声传到众人耳朵里,阿飞再一次出剑了。
依旧快的惊人,依旧没有人看清剑的轨迹。事实上当众人意识到阿飞出剑的时候,他的剑已经回来了。
唯一证明阿飞已经出剑的痕迹,是杨严脖子上的一道血痕。
一剑封喉,杀人无情!
杨严死了,他瞪大眼睛死不瞑目。
在他喉咙最后一口气散掉之前,吐出了四个字。
“好……快……的……剑……”
黑鹰死了,山贼们嚷嚷着要报仇,要将阿飞碎尸万段。
杨严死了,山贼们立即树倒猢狲散,跑的比兔子还快。
大当家的都不是这小子一合之敌,他们不逃等死吗?
这一幕看着很讽刺,但却很现实。
山贼们走了,阿飞自然也就走了,因为已经没有人挡着他的路了。
从始至终,阿飞都没有和叶闲说一句话。
阿飞一走,叶闲也就跟着走了,他想找机会和阿飞搭搭讪什么的。
叶闲一走,那个被山贼抓住的胡大小姐也跟着走了,刚刚经历了这么凶险的事情,胡茜芸除了跟着叶闲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她看来叶闲刚刚奋不顾身的想要救自己,是个好人。
叶闲是好人吗?算是吧。
所以,一行三人排着队往山林外走去。阿飞走在最前面,叶闲跟在后面,胡茜芸又跟在叶闲后面。
“叶大哥,刚刚谢谢你救我!”胡茜芸的年纪其实比叶闲还大一点,但是经历过刚刚的事情后,她却是自然的喊了叶闲一声哥哥。
叶闲回头,苦笑道:“胡姑娘,救你的人不是我,你也看到了,他在我前面。”
胡茜芸摇头道:“叶大哥,你为了救我对那个山贼出飞刀,我很感激你。你前面的那位……那位少侠,我……”
说着说着,胡茜芸却吞吞吐吐的说不下去了。
阿飞那种冷酷无情的态度,再加上刚刚眉头都不皱的连杀两人,实在是让胡茜芸害怕的紧,如果不是因为叶闲,她才不敢和阿飞走在一起。
这个少年虽然年纪比自己小,但是真的好恐怖,眼睛都不眨的就杀了两个大山贼,就跟……就跟杀了两只鸡鸭一样,真是太可怕了!这是胡茜芸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就在这一刻,走在最前面的阿飞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目光平静的看向了胡茜芸,奇怪的问道:“你怕我?”
胡茜芸抬头,正好迎上阿飞的目光,她心头一寒,身影都忍不住一抖。天啊,这是什么样的目光啊,简直和狼一样可怕。
“怕,哦……不……不怕……”胡茜芸吓了一跳。
“你为什么怕我?”阿飞一脸的认真,还带着一丝疑惑。“我对你并没有恶意,没想打你也没想杀你,为什么怕我?”
胡茜芸看到阿飞这么认真的表情都要哭了。
怕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ps: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好吧你赢了。
开个玩笑而已。
书已经发十章了,喜不喜欢这本书基本上已经知道了,喜欢的书友请您投推荐票一张推荐票。
至于不喜欢的书友,不喜欢还能看下去,不投票都对不起您这么强的包容心是不?
第十一章 握剑的手不稳,就杀不了人()
看到阿飞一脸认真的问出“你为什么怕我”这种话,叶闲都是忍不住的苦笑起来。
他这才想到,阿飞出道之前很少和旁人相处,他和豺狼虎豹相处的时间比人更多。
野兽和人差别很大,阿飞对此了解不深。因为他没有对野兽表露出杀意时,野兽不会怕他。
胡茜芸直接躲到了叶闲背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的口是心非,说不怕太假。
阿飞又把目光移到了叶闲的脸上,问道:“你和她是一起的,她怕我,你为什么不怕我?”
终于有机会和偶像说话了,叶闲还是很激动的,虽然这个问题有点奇怪。
叶闲看着阿飞,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对阿飞说道:“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可能她的胆子没有我大吧。”
阿飞点了点头,这个说法很容易理解,于是他点了点头道:“我喜欢胆子大的人!”
叶闲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喜欢这个词似乎用的不太标准吧,咱换成欣赏会不会好点。
“我叫叶闲,她叫胡茜芸,少侠你叫什么名字?”叶闲开口明知故问。
阿飞道:“我没有名字!”
顿了一下,他似乎感觉这个回答不好,于是又接着说道:“你可以叫我阿飞。”
叶闲尽力露出一副豪爽的笑容,说道:“你救了我一命,出了这片林子我请你喝酒!”
不过,他这张脸太嫩,实在是豪爽不起来。
“喝酒?”阿飞面无表情。“我不喝酒!”
叶闲一愣,愕然道:“为什么?”
他记得很清楚,原著中阿飞和李寻欢一样,都是爱酒之人。
阿飞淡淡的说道:“因为喝了酒会醉,喝醉了握剑的手就不稳,握剑的手不稳,就杀不了人。”
“杀不了人,自己就会被杀。我不能死,所以我不喝酒。”
叶闲目瞪口呆,大哥,这么装逼的话我记得不是你台词啊!!
胡茜芸现在叶闲的背后,两眼放光的看着阿飞,虽然她依旧害怕阿飞,但是也被阿飞这段话给迷住了。
这种装逼装烂的话放在地球上会被吐槽死,可放在这个世界那就骚起来了!
三人出了山林,入了白岩城,已是黄昏。
常来客栈。
这间客栈的名字叫做“常来”。
一桌子好酒好肉,都是叶闲点的。
“胡姑娘,咱们已经到了白岩城,你有什么打算?”叶闲问道。
这个胡大小姐之前和他共乘一辆马车,目的地就是白岩城,如今已到白岩城,所以叶闲才会这么问。
胡茜芸低着头道:“我来白岩城是为了给我舅舅祝寿。”
叶闲点了点头道:“哦,既然胡姑娘的舅舅在白岩城,那么这顿饭后你便去寻你舅舅了?”
胡茜芸点了点头,不说话。
叶闲又将目光放到阿飞身上,问道:“阿飞,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阿飞和叶闲并不熟,所以叶闲这么问其实有点唐突的。但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叶闲这么自来熟搞得阿飞也不好意思太冷酷无情。
“我要去中原,京城!”
叶闲惊讶道:“这里就是中原啊,不过距离京城倒是挺远的,你去京城干嘛?”
阿飞道:“去京城,为名,名动天下!”
叶闲沉默了,他当然知道阿飞为什么要出名。
没有纠缠这个问题,叶闲拿起酒壶斟了两杯酒,道:“阿飞,你真不想尝尝酒的滋味?”
说完,叶闲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豪气干云。
“咳~咳咳~~”酒水刚下肚,叶闲便是忍不住的咳嗽起来,刚刚装出的豪爽姿态破碎。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不管是在地球还是在这个世界都是他第一次喝酒,他没想到酒这个玩意居然那么呛人。
阿飞虽然之前说的狂酷拽炫,什么喝了酒会醉手不稳杀不了人,但是这一刻冰冷的眼神中却是露出了一丝好奇。
阿飞问道:“你咳什么?”
叶闲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喝酒。”
阿飞又问:“第一次喝酒都会咳嗽?”
叶闲不确定道:“应该是吧……”
阿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气息平顺,脸色淡然。
良久,他脸上露出了惊讶,道:“我怎么不咳?”
叶闲无言以对,兄弟你怎么可以把挑衅的话说的这么无辜?
阿飞似乎是不信邪,又到了一杯酒满上,一饮而尽。
还是不咳。
满上,饮尽。
不咳!
满上,饮尽。
不咳!
…………
……
片刻之后,一壶酒水殆尽。
叶闲再次看的目瞪口呆。
阿飞面色已经淡红,对着叶闲说道:“看样子你说的不对,不是每个人喝酒都会咳嗽。”
叶闲:“……”
他怎么感觉,自己这个偶像有点萌萌哒,想象中的高冷绝杀无情范呢?之前杀山贼两个头领时的冷酷写意装逼范呢?
不过还好,还有一个大偶像值得期待,叶闲相信李寻欢肯定不会让自己失望,那可是神话。
胡茜芸偷偷摸摸的也喝了一杯酒,脸颊出现了绯红,好吧,这个小娘们也是第一次喝酒,这三人凑一起“**”了。
叶闲也不是矫情的人,当即喊道:“小二,上酒!”
话音刚落,叶闲的肩膀猛然一抖,吓了一跳。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阿飞把腰间别的剑拿到手中了。
叶闲心头大寒,阿飞这哥们明显喝醉了,该不会拿着剑发酒疯吧?以阿飞的武功,整个客栈的人家来也不是他对手。
除非,客栈中正好隐藏着李寻欢荆无命上官金虹天机老人这些大角色。
当然,这概率和买彩票一次性中五百万一样,可能性无限约等于0。
对了,天机老人不是喜欢拉着他孙女在客栈说书吗?这个倒是有可能,不过叶闲看了,这个客栈里没有说书的。
综上所述,如果阿飞真的发酒疯大开杀戒,大家就死翘翘了。
而事实再一次证明,叶闲多虑了。
阿飞握着剑,脸上如同寒冰的冷酷不见了,让叶闲和胡茜芸震惊无比的是,阿飞居然笑了。
只见阿飞傻傻的笑道:“你骗我,你又骗了我,我喝了酒握剑的手依旧很稳,依旧能杀人!”
第十二章 藏剑山庄()
没有人知道是谁骗了阿飞,也没人想知道是谁,至少叶闲不想知道。
当叶闲听到“握剑的手依旧很稳,依旧能杀人”的时候,刚放松下来的心立即又提了起来。
他是真怕阿飞试试喝醉酒能不能杀人,因为依这哥们性格真能干出来。
不过好在这个时候小二又拎了一壶酒过来,阿飞提起酒壶便再次饮了起来。
“酒,这玩意滋味还真不错。”阿飞醉醺醺的自语道。
叶闲摇了摇头,再次喊道:“小二,再上两壶酒!”
两壶酒,叶闲一壶,胡茜云一壶。
按道理胡茜云一个女孩子家,跟叶闲和阿飞两个人肆无忌惮的喝酒并不合适,但是叶闲却懒得管这些。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过客而已,还在乎这些琐事?
大家开心就好了。
酒足饭饱,叶闲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阿飞老老实实的把剑别回了腰间,并没有出手的迹象。
胡茜云走了,她本就是来白岩城给他舅舅祝寿的,如今已经到了白岩城,
她没有理由再和叶闲他们搅在一起。
临走之前,她再次认真的给叶闲和阿飞道谢。叶闲暂且不说,如果不是阿飞出手相助的话,她的确是已经羊入虎口,落入山贼手中不得善终了。
阿飞脸色依旧冷漠,叶闲却是热情的告别,只不过叶闲这个十八岁的少年并没有看出胡茜云这个丫头脸上的惆怅。
“阿飞兄弟,你要去京城,我要去太鹿城,咱们两个倒是顺路。今天天色已晚,要不我们就在这家客栈找两间房住下吧?”叶闲笑呵呵的对着阿飞说道。
阿飞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迟疑,他一路走来,身上并无一分银两,平日里吃喝住宿都是在野外度过。饿了打两只野兔野鸡什么的,困了乏了随便靠一颗大树就可以休息了。
叶闲说的找客栈房间住下,对他来说倒还真是奢侈了。
不过阿飞不是矫情的人,尤其是和叶闲刚刚喝了一顿酒,对于叶闲并不排斥,所以便直接点了点头。
酒这玩意,永远是拉近两个男人关系的最好桥梁,更何况两人还都是第一次喝酒。
是夜,叶闲和阿飞住着两个相邻的房间,久未入眠。
叶闲是因为今天的经历太离奇太新鲜刺激了,遇到山贼这种传说中的职业暂且不论,还遇到了武侠中的主角式人物,曾经让自己敬仰崇拜的人就在面前,的确是如同做梦一般。
虽然和阿飞在一起喝了那么多酒,可叶闲还是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阿飞难以入睡,是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柔软的床铺,这么干净的被褥了。
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