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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逍遥行-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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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未完待续。。)
总结七月,眺望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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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我努力,上个月更了14万字,这个月拿下全勤吧,十五万字应该是有的。
我努力。
另,已发了一章。
……
……
原本有好多话说的,但没那个氛围,忽然说不出来了。
我不记得哪一章提了下,说是希望七月均订能过千。某位热心书友还特地发了一个书评,谢谢,我看了很感动。然后七月过去了,目标仍未完成。
成绩差强人意吧,我坚持,字数多了,看能否有大变化。
很多作者怕得罪人,一般不愿说。
我也不愿说,今天也没打算说太多,就随便聊几句。
免费看书?没关系,国之常情,谁都干过,但请你保持最基本的底线,安静地看。觉得不合胃口了,不看就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爽,因为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书评区是作者的自留地。
留言支持、好好说话、提建议,我都欢迎。但就是阴阳怪气的,抱歉,咱不伺候。
着重提下某个被禁言,最新id叫作什么不能放弃治疗的同学,原本我懒得理你,但你既然出来蹦跶,装委屈,那我就给你解释为什么禁你的言。
你说林仙儿变态,没问题,你说主角变态,我也可以解释——当然,面对你这种,我肯定会视而不见,理都不理的。但你他妈最后一句怎么不带出来,都他么涉及人身攻击,老子还不能禁你的言?!吃白食还吃出优越感了,我他么还怀疑你心理变态呢?!
求别出现,更求别再看我的书。
言尽于此。
我想找一个副版,哪位书友若有时间,请加书评区置顶的群,不想加也没关系,直接用站短私信我也行。拜谢了。
我身体不大好,这段时间还在家休息,八月份估计得回去上班。写书的钱,不足以支持我全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我也得生活啊恋爱啊,将来还要结婚啊什么的。
我也不能总是风一样的少年不是?
八月,嗯,八月,字数应该会将近六十万吧,希望均订能到一千二。
接下来要写什么?应该会写三卷内容,哦对了,下一卷倒可以提前说下,连城诀。
很多人都提了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连城诀原著,发现神照经果真牛叉,琵琶骨被穿?没事,照样练习。狄云气息全无,身体都冷了,丁典硬是将他救了回来,太狠了。
唯一让我感觉违和的,就是神照经如此牛叉,可连城诀整体武功却一般般,背景应该是清朝。搞不懂金庸怎么写了个武功与环境,不是很配的武侠小说来。
同时也感觉剧情太虐,决定让主角去搅一搅。(未完待续。。)
第164章 踩小人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这话,说的便是孙驼子孙二先生。
但这“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却硬生生被一句诺言,压成了孙驼子。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什么都可欠,偏偏人情债欠不得;什么都可受,偏偏别人的帮助受不得。
孙驼子早年便以大鹰爪手成名,一双手掌苦练四十余年,近十三年,虽早已淡出江湖,可手上的功夫却没落下。非但没有落下,反而更进一步。
普一出手,一股浑厚的劲气便呼啸而上。
半空之中,叶锋大笑一声:“大鹰爪手?我也会!”左手拿着秘籍,右手五指成爪,直接迎了上去。
但见他右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空中顿时出现五道爪印,残影连连,犹如流星划过半空。
正是九阴神爪!
孙驼子蓦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什么?!”眼中流露出惊骇之色。
正如“鞭神”西门柔,软兵器一项上,能使七尺长鞭,已可算得上高手。但他苦练鞭法,一条鞭法挥出,竟长达两丈九!迄今三十余年,尚无一人能将软鞭练到如此境界。
孙驼子也是这般。
他苦修大鹰爪手四十余年,实在不相信,世上竟还能单凭爪功胜他。他早已见识过叶锋的剑法,自知非其敌手。但他怎也想不到,叶锋竟还会如此神奇的爪功!
嘶!
衣服撕裂,烧焦的气味传来。
孙驼子只感周身空气骤然沸腾,身前三尺。空气撕裂一般。一股强压。排山倒海撞来!
只一刹那,孙驼子顿觉气血上涌,被逼得连退一丈。
轰!
他身前地面,顿时显出一道巨大的爪印,尘土飞扬!
待他再瞧,却哪里还有叶锋的踪影?
“虽然这个世界很操蛋,但你却完全有资格活下去,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一声长啸,犹如钟磬之音,远远传来,清晰可闻。
孙驼子稍微错愕,不知怎的,忽生一种被认同之感,失神望着叶锋消失的方向,心绪莫名,感慨万千,心头那个压了自己十三年的负担。终于不在。
这十三年来,满腹怨意。从来未曾一笑的男人,像是找到了当年的热血,仰天大笑起来。
忽然。
忽然就想通了。
生活、成长、青春,也许会漫长似水,也或许,不过只是一刹那。
……
……
拿到《怜花宝鉴》,叶锋立即就近找了一家客栈,翻阅起来。
两世为人,穿到大唐王朝,在这里,以武为尊,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生存下去。没有足够的武力,不是被欺负,就是难以忍受,然后反抗,然后死!
叶锋两者都不喜欢,所以他只有不断变强。
可在不断变强的过程,得到秘籍,提升自己的修为,起初还有生存的压迫。但渐渐的,随着自己实力越来越强,拿到秘籍,遭遇高人,一颗心脏却仍跳动如鼓点。
梦想!
倘若不断变强,修行一途,也能成为梦想,那他确定,自己的梦想就是不断变强。
他享受不断变强的过程,也享受变强之后,杀伐果断,随心所欲,带来的快感。
接下来,叶锋花了足足半日,一步不出房间,才将王怜花这毕生所学,粗略浏览完。
读完之后,他不由折服,感慨不已,王怜花不愧是惊才绝世的天才。
叶锋着重看了下秘籍上面记载的易容术,心悦诚服。
王怜花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易容术,工艺虽只几个步骤,但技巧却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其他方面,什么摄心术之类,叶锋本就学了其他,两相印证,体会更深一层。
噗的一下,叶锋将秘籍合上。
成了!
只要学会了上面的易容术,再回主世界,那就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怜花宝鉴》到手,此次位面之旅,初定任务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上面所载武功繁杂,没个一年半载,难以消化,也不急于一时半会,该动身去救李寻欢。
哦不,即便自己不救李寻欢,他应当也无大碍,那此行最主要的,还是踩踩小人。
填饱肚子,叶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中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子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叶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中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叶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叶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叶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叶锋。
叶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叶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中,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叶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子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子倒也当真好使。(未完待续。。)
第165章 斩杀龙啸云
这原本是皇家贵族所居之地,恐怕任谁也想不出,李寻欢就藏在此处。
偏生庭院门口站着的,就是龙啸云。
他满脸笑意,脸上颇有得意之色,长揖含笑道:“荆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只因李寻欢事关紧要,不得已如此,万望荆先生海涵!”
他也的确有资格得意,无论是谁都难想得出来。
叶锋飘身上了一棵柳树,望过去,终于见到龙啸云。国字脸,浓眉浓胡须。这原本应当是正义凛然的一张相,却偏生教人反胃。
荆无命却看也不看他,死灰色的眼睛只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冷然道:“李寻欢就在这里?”
龙啸云右手一挥,全身被捆绑、面无人色的李寻欢,就已被人用板车推了出来。
自认做了一件极其得意的事,却无人赏识,也无人赞扬,你心里是否好受?
没有人心里会好受,无论他是三岁小儿,还是八十老人。
所以他得意洋洋地笑道:“此处乃皇上钦赐,本是樊林公居所。但他出游在外,恰巧樊林公府上管事是在下好友,在下住上几日,也无不妥。”
荆无命仍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忽然道:“你觉得没有人能找到这里?”
龙啸云挑了挑眉头,脸色稍微变了变,笑道:“若是有人能找到这里,在下可以立即给他磕头。”
荆无命道:“好,你准备磕头吧。”
龙啸云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脸色忽然大变。不知何时。墙角忽然多了一个人。
龙小云顺着父亲的目光望去,一下子,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
阿飞,当然只能是阿飞!
他身上原本穿着青衣,虽不名贵,却干净。此刻因为追踪,也变得肮脏、杂乱。
他就静静地站在那儿,你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
庭院虽然很多。但只要有他在,你就感觉这空间似乎太过逼仄,太过拥挤。
黑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抵也不过如此。
好在还有一个荆无命!
天地之间,也只有一个荆无命。
正如李寻欢跟上官金虹,正如诸葛亮与司马懿,也正如荆无命和阿飞。
也许李寻欢、上官金虹武功高出两人很多,但只要两人站在一起,你才感觉搭配。你才感觉合适,你才感觉。纵然是对手,也只能是他俩,唯有他俩。
荆无命转过身,死死盯着阿飞,缓缓向前走。
阿飞绿油油的眼睛,也死死盯着荆无命,同样缓缓向前走。
一尺,两人相距不过一尺,方才停下。
叶锋安安静静观看,没准备插手。
很多时候,他虽然喜欢充当搅局者,但这等极其罕见的搞基场面,他是不忍心破坏的。
然后是嘴炮,对决,可不等两人动手,龙啸云父子以用暗器射向阿飞,阿飞没有拔剑,他对荆无命有信心。而荆无命也果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剑起,暗器尽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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