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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岗诡魂-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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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扬身体已经和头颅分家了,幸好刚刚李飞扬不是死在我手上的,不然我心理上会有负担的。

    李飞扬不应该打那个电话,经验丰富的赏金猎人都知道不应该打那个电话,打了八成会死,但是李飞扬没有其他选择,他如果不着救援的话也会死在这里,血已经流的很多的了,再流血加上伤口感染,那直接就办后事吧,也不用打什么电话了,所以,李飞扬其实是想赌一把。

    有些读友可能对上面的一段文字有点看不懂,我来解释一下,赏金猎人领取悬赏任务,他们是不知道发布悬赏的人是谁的,而且他们也没必要知道,他们只需要完成任务,领取赏金就可以了。

    一般的赏金猎人都会有一个救命的电话号码,当然有的人不需要,这个电话可能是救他的,也可能是杀他的,因为任务失败了就没必要留着了,但是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救命的。

    别问我这些东西都是从那里看来的,我也是看小说看来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直升机开完枪,然后在天上盘旋了几圈就走了,现在是夜晚,他们想要发现我很难。

    我赶紧拿出手机打120,李忆儿和林志义都在昏迷着,我现在慌得一比啊,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

    林志义的手现在红肿的跟什么一样,比左手打了一点五倍。

    我也是没谁了,120让我说出我的具体位置,我特么的哪知道这是哪里,解释了半天我都也说不清楚,就主动的挂了电话。

    我只能看到远处有着城市里的灯光在闪烁,现在身边躺着两个活人,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对了,唐威。

    我从兜里摸出唐威那次强行塞给我的名片,借助手机微弱的光亮,我拨打了他的电话号码。

    几秒种后,电脑接听了。

    “喂?我是唐威”

    “呃;我是苏航,唐队长现在能不能来帮我个忙,开着来接我们一下。”我很客气的对他说,现在我是求他办事,不能像平常那样的埋汰他了。

    唐威一听是我,态度马上积极起来。

    “好好好,没问题,你在哪?”我从电话这头能听到唐威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拿车钥匙的声音,看来唐威是个靠得住的人。

    “唐队长,你知道的,我新来香港,搞不清楚这是哪里,不过这里是片土地,远边有条河。”我简单的和唐威描述了一下,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知道这是哪里,虽然我的眼睛视力不错,但是我不能隔着那么远看对面的建筑上的字啊,看也看不清楚的。

    “好,我明白了,等我一会吧,马上到。”唐威挂掉了电话,我当时都有点惊讶了,这都能知道是在哪里?这队长当得也太牛逼了。,看来唐威当上这个队长,还是有点真材实料的。

    我把手机放进口袋里,弯下身子来看李忆儿是什么情况,林志义那是不用看的,就是手红肿了一点,身体壮的像是美国公牛似的。

    李飞扬不知道在怎么对李忆儿,我现在有点后悔了,李飞扬刚刚还狠心的把李忆儿扔出去,我为什么要手下留情?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他最后的结局也还是死。

    李忆儿现在裙子上的鲜血味道很是刺鼻,这血是在李飞扬身上染得,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味道的鲜血。

    我没想那么多,把李忆儿抱在怀里给她取暖,她处于昏迷状态,身体现在凉的很,我一边给李忆儿搓手,一边往李忆儿脸上哈热气。

    让我没想到的是,李忆儿身上的血,还染了我一身。

    这有点怪啊,按照常理说,这血应该早就已经凝固了啊,为什么还能染我一身?

    我小心翼翼的用食指蘸了点。

    我的手指刚一接触这东西,就被弄出了一个口子。

    这东西有腐蚀性。

    我把手含在嘴里,用唾液消毒,以免不被感染。

    血竟然有腐蚀性!

    我赶紧把t恤脱下来,以免一会伤到身体。

    李忆儿的身体上的那种具有腐蚀性的血怎么办?李忆儿只穿着一个吊带裙,我总不能把李忆儿的裙子给扒了吧?扒了的话,还能穿什么,我现在已经是光着上身了,李忆儿如果脱了的话,剩下的也就是比基尼了。

    看着那血慢慢的往里面渗,我还是狠下心来,把李忆儿的刁吊带裙给带拔了下来。

    丰美的身材展现在我的面前,我忍不住诱惑,想自己把李忆儿就地处决,这里一个人也没有,而且地方还很隐蔽,现在趁着李忆儿处在昏迷状态下,把李忆儿处决了的话也没人知道,何乐而不为?

    不过就算是知道了又怎么样,李忆儿是我的正派女朋友。

    说起这话,我想起了夏汝。
第七十一章 :兰博车队
    第七十一章

    说起这话,我想起了夏汝。

    中秋节,也不知道李忆儿过得怎么样了,在欧洲生活的是否好。

    苦思冥想一阵之后,我还是没想出来,算了,不想了,先顾好眼前的事情吧,无论是李忆儿还是夏汝,对我都很重要。

    发动机的咆哮声在我耳边荡漾着,远处有一辆奔驰对我打着车灯,看样子这是唐威了。

    我向他挥挥手,不然他可能看不到我,车子开到我身边,唐威走下车,“呃;这是什么个情况?”

    唐威指的是我手里抱着的李忆儿,近乎全裸的样子。

    我也没管那么多,直接把李忆儿抱上了车,然后对着唐威说,“林志义在那里。”

    唐威把昏迷的林志义也报上副驾驶,我用力一关车门,唐威就开始发动车子。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会这样?”唐威表示很惊讶,的确,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很惊讶,光着上身的我,穿比基尼的李忆儿,昏迷的林志义。

    “你不会是按耐不住了,把林志义打昏了吧?”唐威说。

    “你是不是在逗我?”我说,什么叫我按耐不住?我也是有素质的人好吧?再怎么按耐不住也不会把林志义打晕的啊,再说了,我也打不过他啊。

    唐威看我脸上的申请有点不对劲,然后说:“我开玩笑的,别在意。”

    我也没理他,现在我这是有求于人,也不在乎那么多了。

    不过,说句实话,唐威这样口无遮拦的人,在官场上真的不好混,虽说有着后台,但是多多少少会使身边的人渐渐的疏远他,到关键时刻没有人会帮他的。

    车,就这样一路开到了唐威的家里,我没想到他在这片地方还有房子。

    欧洲。

    大不列颠王国。

    一个极为豪华的城堡内。

    这里的装饰品的价值要远远大于这个城堡,单是墙上挂的画足以买上十几栋城堡,而且绰绰有余。

    “小姐,该吃饭了。”一个中国女仆在只穿着睡衣的夏汝的身后紧跟着,当然了,推着那个盛满了丰富早餐的车子,她自然也跑不快。

    “不吃,你自个吃吧。”夏汝任凭女仆怎么说,她就是不吃早饭。

    她走到沙发旁边,顺势往后一倒,然后拿起手机开始在b站上乱逛。

    这种生活夏汝已经厌倦,她想要出去玩,而不是整天待在城堡里面。

    大家可能会有很多的疑问,比如说,以夏汝家里的条件,她应该住不起城堡。

    不要急,听我慢慢的道来。

    夏汝到欧洲的某个机场下了飞机之后就准备到当地租一个廉价的房子,但是机场内接机的场面把她吓了一跳。

    按理说接机,应该是在乘客下了飞机之后,等乘客进入相应的通道,然后过海关之后,走到安保区域检查身上没有带什么枪支刀子的进入本国之后签字盖章,然后你就可以进入本土了。

    有接机的人当然是在机场的大厅之内,但是这帮人却不是。

    这车停在飞机旁边。

    车敢停在飞机旁边的,无疑是哪个领导人来接机的车队。

    但是这个车队有点特殊,三辆兰博基尼,七八辆悍马,悍马车还是那种类似于保安加强版的。

    夏汝看到这阵势还以为和某个国家领导人或者哪个沙特阿拉伯的酋长坐同一班飞机,准备拍个照留念留念的时候,几辆车门打开了,下来的是好多个帅气潇洒的英国人(应该是英国人,在不列颠这么有钱的户绝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吧,当然不排除哪个外国土豪想要秀一把。)

    真的是有点猛啊。

    七八辆悍马车的车门打开,这才是重头戏。

    二十多个拿着m4a1轻型步枪的士兵模样的排成列队走下来,这些人中有一个队长模样的人,用耳朵上的对讲机对其他的人说了点什么,那些人分散开来,形成一个半包围圈围住这个飞机。

    夏汝刚开始还以为这是哪个领导人,但是看这么多人的架势,这飞机上貌似有恐怖分子啊?

    “尼尔森,你说的哪个女孩在哪里?”一个戴着黑色墨镜的人,这个就是三辆开兰博基尼中的一个,他向前面的那辆白色兰博基尼司机说。

    “罗宾,不要着急,或许是你的警卫队把人家吓到了。”这个名叫尼尔森的人说道。

    “没错,每次出来玩,你都带这么多人,都不能好好的玩耍了。”另外一个叫里奇。

    “我也不想带这么多人出来,搞的跟什么一样,但是我那个烦人的老爹你们是知道的。”罗宾说道,“那么,一会试试看谁先出线咯,这伙人的车技还是蛮不错的。”

    “这样才像话嘛罗宾。”里奇把他的那副墨镜摘下来,露出他那骄傲的蓝眼睛。

    尼尔森这时候不说话,他在寻找着是什么,几天前他的老爸给了他一张照片,让他和这个照片上的女孩结婚,尼尔森看照片上的女孩长得还蛮不错的,想着玩几天就好了,于是就接下这个大任,他还没有玩过中国女孩。

    不过碰巧他今天来接机的时候没带那副照片,所以他也记不清那个女孩长什么模样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飞机上下来几个保安,尼尔森这帮人自从飞机降落停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的车队已经到了,而且还把飞机围住,这意图有点像是打劫的。

    飞机上的有人通过窗户看到了这些人,然后告诉了空姐,空姐刚开始还不信,但是通过窗户往外看了一眼就慌忙的去告诉保安。

    “我们是来接机的,并没有什么恶意。”罗宾向那些保安解释。

    保安也纳闷,谁特么接机带着枪啊,莫非这飞机上有什么国家领导人?保安想想也不对,哪个国家领导人不坐专机而心血来潮的坐这种飞机?

    “把枪放下,我不能让我们的乘客在枪口下下飞机。”机长冲了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开始和离飞机最近的一个士兵说,那个士兵准备用枪柄去打他,但是被那个队长叫住了。

    “把枪都收起来,这是机场啊,又不是你家的训练场,这些人你们干嘛拿枪指着人家?”罗宾开始愤怒了,“回车里去。”

    这些人看了他一眼,没过多的去理会,他们不听从罗宾的命令,而是这位队长。

    队长表示很无奈啊,他这么做也是为了保证罗宾的安全,如果罗宾出什么情况,他上面的那位也就是罗宾的老爹可不会轻易的饶过他。

    队长只好打了个手势,其他的人都回到车,但是没有上车。

    机长这才放下心来,让乘客下来,他也不敢过多的要求这伙人,敢这样接机的也没几个。

    “尼尔森,你说的人呢?”罗宾说道,他很好奇是谁能让尼尔森这么大动干戈的来接机。

    “其实,我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尼尔森无奈的戴上他那副墨镜,他现在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掩盖他的尴尬。

    “*。”罗宾也是很无奈,跳起来坐到他的橙黄色兰博基尼的车顶上。

    “那就只能慢慢等咯。”里奇说道,他把身子靠在驾驶门边,他的兰博基尼是银白色的,看上去最有气派。

    人慢慢的涌出来,每个人走的都很小心翼翼,生怕罗宾的的小弟(警卫)把他们当做什么恐怖分子抓了。

    “这么多人要怎么找嘛,尼尔森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印象?”罗宾看着从飞机上渐渐下来的人。

    “就是啊,我们总不能这么白等吧。”里奇也说。

    尼尔森没说话,因为他正在专心的盯着什么。
第七十二章 :飙车
    第七十二章

    尼尔森没说话,因为他正在专心的盯着什么。

    “不许动!我有人质!”

    这句话把正在下飞机的人吓了一跳,急忙的逃走,而这边罗宾的警卫队也是不甘示弱,几十把枪就对准了那个人,也许现在应该叫他劫匪。

    尼尔森震了一下,他想起了那张照片上的人,就是这个劫匪劫持的人,夏汝。

    里奇看到这种情景震了一下:“我收回我之前说你带警卫是多余的话,没想到在关键的时刻还是有点用的。”

    “就算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从来没有说过有用好吗?”罗宾丝毫不在意,他只是觉得他老爹给他配备的这种警卫队有点多余,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在酒吧里泡妹子,但是谁也不敢往前来和他搭讪,酒吧老板还以为他是来踢场子的连忙报警,这让罗宾很是郁闷,但是又不得不让他们跟着的。

    他的警卫面对罗宾的热冷嘲讽丝毫没有什么愤怒的气息,仍然是用枪认真的对着那个歹徒。

    “我记得了,那个女孩就是,罗宾,千万不要伤害到她。”尼尔森现在有点紧张了,当他看到其他人都跑的没影了之后,他就更着急了,尼尔森心想他为什么不劫持别人偏偏要劫持夏汝。

    这时候机长和那几个保安也是站到一边,他们现在帮不上任何的忙,虽然说这几个保安是有点块头,但是在这帮精英面前毫无作用啊。

    “你们别过来,把枪都扔过来,不然我就杀了这个人。”这个歹徒很是天真啊,这帮精英的第一人物是保护罗宾这帮人,肯定不会为了救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他们只要保护好罗宾这帮人就好了,其他的和他们没什么关系的。

    但是尼尔森一这么说,这情况就不一样了,但是还是要看罗宾,毕竟罗宾才是他们老大。

    “干!”罗宾一声令下,四五个人直接踩着后面的人的大腿飞一样的出去,那个歹徒看情况不怎么对,准备用刀把夏汝的脖子勒的更紧一些,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他是不敢杀人质的,手里的夏汝是他唯一的筹码,他需要靠夏汝逃出去。

    这帮英国精英护卫队正是抓住歹徒的这种心理,二话不跟他废话,直接上去抢人质。

    就算是歹徒是齐天大圣转世,现在也打不过这么多人,很快的,歹徒没三个人按在地上,夏汝被救出来。

    这时候,出现了非常戏剧性的场面,事情解决掉了,当地的警察和保安人员赶到了,

    这货警卫准备把刚刚抓到的歹徒交给警察处理,但是歹徒说话了:“我就有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乘坐这座飞机的?”

    “你是谁啊,罗宾说道,“我们只是来接机的。”

    歹徒已经吐着血被带走了,一个又高又胖的警长来慰问:“辛苦了。”

    “这个人我们已经追踪了好多个月了,真是没想到能在这里抓到他,真是太感谢少爷了。”这个警长竟然叫他少爷?

    警长不是那种普普通通的警长,他的肩上有一个特殊的徽章,这就说明他是联邦的一个警长(注:联邦案件大于其他各州的案件,所以联邦警长比其他州的警长更有权利)。

    “我的人没事就好,不然出了事情,你就不是直接回家养老那么简单了。”尼尔森很霸气的说道,不过,夏汝什么时候是他的人了?

    这个警长被吓得不轻,没敢过多的吭声。

    “这是什么人?”里奇问,他问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这里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这种歹徒?

    “这人是因为贩毒而被通缉,是一个大毒枭,现在好了,完事大吉了,还要多谢罗宾少爷的帮助。”

    他这个警长倒是捡现成的去领赏,这次他是捡大鱼了。

    尼尔森有点懂了按fbi的办事效率,这种犯人不应该不被监视,如果没有的话那也是疏忽了,尼尔森想的是这种人应该是看到罗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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