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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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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泰国政府就感到无可奈何。罂粟的种植地主要是缅东北的金三角地区,但是走私的路线和出口的地点,的确主要是泰国。不能认为泰国王家政府里的大臣们都是草包,全不懂得毒品的危害,同意并支持他们生产、走私鸦片和海洛因。真实的情况是:毒枭们生产并走私毒品,泰国王家没有得到一丝儿好处。可是泰国的军队人数少、装备差、力量弱,无法消灭由台湾接济武器的武装毒枭,只好忍受国际舆论的谴责,忍受自己的人民受到毒品的毒害。
不了解泰国国情的国际舆论,只知道谴责泰国政府对毒枭们的盘踞打击不力,却不知道政府军与武装毒枭之间力量对比的悬殊性。不是我在这里故意危言耸听,毒枭们如果对泰国发动武装进攻,谁胜谁败,都还不一定呢!
四十多年来,从五十年代的李弥集团、六十年代的罗星汉集团、七十年代的坤沙集团到现在的杨茂良集团,人们的评价是:一代比一代凶残,一代比一代贪婪。斗争是极其残酷激烈的。
由于金三角地区覆盖了缅、泰、老、中四国的边境,其中主要地区在缅甸,任何一国单独行动,作用都很小,只有四国或几国联合起来,才能对武装毒枭进行歼灭性打击,所以难度相当大。
从五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整整三十年时间,由于我们军事力量的薄弱,给了毒枭们以喘息、发展、壮大的时机,终于在金三角地区形成了一个祸害全世界的毒瘤。一直到八十年代初,泰缅两国军警在空军的支持下,发动了代号为“地狱之花”的军事实力行动,对坤沙集团进行了毁灭性打击,方才迫使坤沙在1982年交出武器向政府军投降,剩下一小撮不愿投降的死硬分子,仍在继续毒品走私,不过规模和势力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巨大,“金三角”毒品王国已经逐渐往西往北向中国边境移动,大大缩小了势力范围。毒品走私的路线,主要通过中缅边境进入云南境内,再转销到全世界。经过泰国从曼谷转口的毒品已经越来越少了。如今泰北地区明面上已经没人种植罂粟、制造毒品,所有活动统统转入地下。现在泰北地区的毒品,除本地秘密生产和以前的存货之外,主要是从缅甸东部的掸邦走私进来的。
现在缅甸东北部的武装集团首领是彭家声。这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本来是你们中国人,1932年出生在云南省镇康县的山水桥地方,从小就跟随父亲在中缅边界地区做生意,对中缅边境的山水地理风土人情都非常熟悉。1950年以后,中缅边境控制得越来越严,他就在缅甸新街当警察,从此就算是缅甸人,后来还当上了警察局长。
1967年,缅甸政府决定收缴土司头人的武器,果敢县的头人杨振声拒绝交出。彭家声就与他联手,共举“义旗”,拉起一支队伍来。那时候,缅共领导的“缅甸人民军”已经有了十几个大小不一的根据地,势力很大,于是彭家声的这支军队,也自称是“缅甸人民军”,自任支队长,迅速占领了勐朋等地。第二年,又得到了原沧源土司伍兴门的武装,一起攻占了崩空。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他的武装力量迅速强大起来,终于在德钦接受“缅甸人民军总部”的领导,被任命为缅东北军区副司令,整个萨尔温江两岸,几乎都在他的控制之中。
彭家声自从当了副司令以后,曾经再三当众保证: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不做,不仁不义的事情他不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情他不做。但是他面临着生存的困难,他需要经费,需要武器,需要扩充军队,需要发展地盘,更需要笼络土司头人。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钱。而他最困难的,恰恰是钱的来路。他守着金三角地区,这一地区内的土司头人,都或大或小地种植罂粟,或多或少地制造毒品。即便彭家声确实不打算在毒品上弄钱,可他的部下也不会就此罢休的。
彭家声手下的将领中,有一个叫杨茂良的,1967年就当了彭家声的警卫员。此人彪悍骁勇,在一次战斗中,曾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卫了彭家声的性命,很得彭的喜爱。彭家声出任副司令以后,他也连连晋升,从连、营、团长,一直升到副师长。
我们从多方面的情报中获悉:这个杨茂良,确实在秘密地制造、走私毒品,打算走罗星汉、坤沙的老路,以毒养军。只是现在我们还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背着彭家声搞的,还是授命于彭家声这样干的。因为彭家声终究是缅甸禁毒委员会的主席呀!
对我们泰国来说,发生在缅甸国内的事情,我们管不着,也不能管。我们的任务,是加强国境线的管理和巡逻,尽量不让任何毒贩子混进泰国这一边来,也不让境内的毒品走私到国外去。
除了毒品走私之外,还有一个最令我们伤脑筋的犯罪团伙就是海盗。可以说,自从有了海上航行,就有了海盗。早在古罗马时代,就有关于海盗在地中海活动的记载。各国的电影和小说中更不乏海盗的描写。
海盗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港口海盗,以偷为主,一是海上海盗,以抢为主。港口海盗是一批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分工极细,以停泊在港口的商船为盗窃目标,只有一小部分人上船“作业”,更多的人则从事转运、隐藏、销赃等“一条龙”行动。海上海盗的老窝儿大都盘踞在某个荒岛上,当然也有占领海边某个偏僻的村寨的。他们出没无常,一般都在公海上对商船和客船进行洗劫。
有些国家不把港口海盗列入海盗范畴之内。因为那是盗窃行为,而且船舶还没有出海,成员与海上海盗也不是一个体系,应该列为陆地的盗窃集团。由于泰国是个多港口国家,在港口发生的盗窃案件特别多,所以把这一类案件也列入海盗作案范畴了。
海上海盗与港口海盗以及陆地的强盗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他们长期在海上漂流,处境危险,生活枯燥,性格大都孤僻而凶残,嗜酒如命,视杀人为儿戏,见了女人更不要命。许多陆地强盗干不出来的事情,他们都干得出来。越南战争的时候,布尔布特在柬埔寨搞“红色高棉”黑暗统治的时候,大批难民雇了民船企图从海上逃亡到菲律宾去,一旦遇到了海盗,不但所带财物被洗劫一空,所有年轻女子也都被虏到海岛上的匪巢中去,遭到强奸和轮奸,不到奄奄一息,不会放回来。
陆地强盗中,虽然多数是男性,但也不乏骁勇的女强盗。海盗当中,则绝大多数是男性,除了小说中故意为吸引读者而创作的女海盗形象之外,现实世界中确实很少听说有女海盗的。可是这一特殊的荣誉,现在确实已经降临到了泰国。在东南亚的公海中,近来出现了一个莫测高深的女海盗头子,名叫“翁戈”,在海盗世界中占有显赫的位置,据说她就是泰国人。尽管东南亚各国的报纸对她的“业绩”早已经吵得纷纷扬扬,连篇累牍地津津乐道,可是对她的情况,掌握的情报还极少。我们只知道她已经五十多岁,丈夫原来就是个海盗头子,在一次“海上作业”中被警方击毙。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翁戈毅然继承了丈夫的“伟业”,重新组织了力量,疯狂地对海上船只进行报复。她在海盗王国的地位逐日提高,现在已经登上了“海上女皇”的宝座。据说她所用的无声手枪,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价格贵得吓人。她所驾的快艇究竟是什么样子,至今都没人知道。而她的行踪却神出鬼没,今天在曼谷,明天就可能在新加坡,后天更可能在马尼拉,再过一天又有在香港发现她的消息报道。
对于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女匪首,泰国当局可是束手无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菲律宾和新加坡的警方,曾经想方设法要搞到一张她的照片,但是至今依旧一无所获。据说她的耳目和杀手遍布东南亚各地,手下人谁要是敢向警方提供她的照片,立刻就会被处以十分残酷的极刑。何况她的手下都十分忠实于她,要想从她的手下获得一张她的照片,尚且比登天还难,要想逮住她,当然就更难了。
我父亲在枢密院竭尽全力地工作了三十多年,应该说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不过他自己总觉得要做的事情太多,而他的力量又太小。我既然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对黑社会的帮派自然也比我的同辈人要熟悉得多。我在父亲的鼓励下,也走上了他的道路。我在大学里上的也是政法学院,毕业以后,一直配合父亲做法制改革与建设的工作。近来为了加强泰北边境的查毒禁毒工作,枢密院任命我为清莱府的反毒专员,作为清莱府府尹的副手,配合府尹开展工作。
对于您这样一位风流人物,居然扬言要到王塔克去,难怪南邦的贩毒中心要怀疑您是国际禁毒委员会派来的人了。而对我这个真正的反毒专员,他们却轻轻松松地放了过去。像您这样扎眼睛的人,当然我也要怀疑您是走私毒品的大商贩或者是联络员。不过通过他们的这场表演,倒是代我冰释了对您所有的怀疑了。
吴先生,我已经把我的来历和任务无保留地统统都跟您说了。那么,关于您去王塔克的真正目的,您是否也可以无保留地全部告诉我呢?
第三个故事:偷渡客的经历
吴永刚是个从中国大陆逃出来的偷渡客。先到缅甸,后到泰国,最后到达香港。
他当时是怎么越过国境线的呢?到了异国以后,他又是怎么生活、怎么继续旅程,最后到达香港的呢?
原来,他挨过一枪,是三个小姑娘救了他。这里面,有两个既辛酸又动人的爱情故事。
昭维先生是清莱府的府丞,比县长还大的人物,今天能够推心置腹地与我谈论贵国有关黑社会的诸多问题,足证先生对我的信任与看重。我要是不推心置腹地向您和盘托出关于我去王塔克的目的,我就太对不起您的这一片赤诚之心了。
首先我声明:昨天我在车上所讲的关于我自己在西双版纳的故事,完全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构的成份。我到泰国来,确实是因为业务上与曼谷的一家旅社搞联营,需要进一步商谈一些可行的项目。至于我要到王塔克去,那纯粹是为了借此机会去寻找我的一个朋友。正确地说,是我没举行婚礼的妻子。
让我接着昨天的话茬儿,把故事继续说下去。
那年,我因为多嘴,说了几句《中国共产党党章》上出现的笑话。其实这事儿与我毫不相干,结果不但给自己招来了一顿毒打,还把我初恋的对象也送上了西天。尽管后来没事儿了,法院也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可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生性懦弱,以善于忍耐在全世界出名。对于大陆的苛政,他们心里不是不明白,但是逆来顺受惯了,只知道忍气吞声,苟且偷生。我第一不是知识分子,第二少年气盛,第三已经走到了绝路上,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只好铤而走险,第四脑子还比较清楚,觉得在这样一帮浑蛋的统治下当老百姓,实在太憋气也太窝囊了。何况当时在云南边境插队的知青不甘心呆在农村受苦,越境外逃的人很多。据事后不完全统计,十年“文革”期间,单是外逃的知青就有十几万,国境线上每天都有上百人通过。因此,我才下决心冒险偷渡国境,逃出了中国大陆。
尽管当时我还不满二十岁,可是要办这样一件大事,也是经过大脑认真反复地多次思考以后,才做出决定的。要知道,当时的中国共产党,认定只有他们执行的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只有中国大陆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外国”,除了阿尔巴尼亚是“欧洲的社会主义明灯”之外,不是帝国主义,就是修正主义,至少也是反动派当政,对“海外”两字视同洪水猛兽,因此执行的是“闭关锁国”政策,把“国门”关得紧紧的,既不许外国人进来,也不许国内人出去,而且用形而上学的认识论认定:凡是偷渡国境的黑五类子女,必然去投靠帝修反,因此用法律的形式把“偷渡国境”解释成“叛国”,不但抓回来要重判,当场打死,也是白死。
所以,我的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冒着死亡危险的孤注一掷!
不过在知青的传说中,似乎云南的边境是所有边境中防守最不严密的一个地段。因为云南的外面就是缅甸的东北地区,而当时的缅东北是控制在缅甸人民军也就是缅共手里的。在云南越境的人,大多数都投了缅共。而缅共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坚决支持中共的。只是缅共还没有取得政权,中国政府不能公开地支持他们罢了。大批红卫兵知青越境参加缅共,实际上是对缅共的一种实力支持,因此据说云南边防军看见大批知青越境,并不怎么追究,而只盯着单身偷渡国境线的人,特别是像我这样的黑五类子女,一旦抓回来,不死也要脱层皮。我偷渡的目的是要从缅甸转道去香港,而一时间也没有与我怀有同样目的的大批知青可以同行,所以说,虽然我也在中缅国境线上偷渡,却与人家革命派子女有所不同,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
偷渡之前的一段时间,看起来,我好像仍旧与过去一样,不言不语的,每天干活儿回来,没事儿了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马恩列斯和毛泽东的著作,让人觉得我在认真刻苦地学习,一心要改造自己那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其实,我是在探索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心里萦绕已经不止一日,好像烧着了一团火,这团火,几乎把我自己给烧着了。
我越琢磨越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活在大陆太没有意思了。我曾经很客观地问过我自己:我究竟信不信马列主义呢?经过认真的反省,我奇怪我对马克思的理论竟是那样执着地相信。我不敢说我读遍了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但我至少读过《社会发展史》,也相信社会发展史的理论。我坚信: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为除此之外,我的确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更好的社会制度可以发展。如果我不相信马克思主义,那么我相信什么呢?总不能说我什么都不相信,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制度也是最后的制度吧?
但是对照书本和现实,我也有许多问题想不通。今天咱们虽然不讨论这些问题,不过为了说明我当时的思想,简单举几个例子还是必要的。
第一,毛泽东说:农民起义进行一次,社会生产力就向前飞跃一次。我怎么也想不通。明朝末年,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今天官兵杀过来,明天农民军杀过去的,死的都是老百姓,至少四川的老百姓几乎接近杀光了,后来不得不用强制移民的办法搞什么“湖广填四川”。那是中国历史上人口大减的时候,书上说:全国的总人口只剩下五千万左右了,大片土地荒芜,老百姓饿到了吃人肉的地步,这生产力怎么个飞跃法?
第二,现阶段人类社会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这是客观现实,谁也无法否定。但是阶级斗争是不是像中国大陆所强调的那样普遍、那样尖锐、那样无处不在呢?在阶级社会中,是制造矛盾、促使阶级矛盾尖锐化好呢?还是解决矛盾,促使阶级矛盾趋向缓和好呢?
社会在阶级矛盾中发展,有其自然规律。这是为马克思所阐明了的。列宁天才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定可以在一个国家中首先建成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一理论,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早日来临,实现跳过资本主义积累时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然后迅速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理想,所采取的,就是加深阶级矛盾,以求加快社会发展的策略。
应该说,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拔苗助长,实践起来,却不一定好。
中国的资产阶级最懦弱,但是资产阶级思想却在人们头脑中顽固地存在。被打倒了的地主阶级,当然也有人心怀不满,总想反攻倒算,总想变天。但也不容否认:多数人是老实的,特别是开明的、有知识的地主,关于“耕者有其田”的理论,应该说从孙中山时代就已经阐明、已经接受了的。
大陆进行土地改革,是不是要搞“残酷斗争”,我怀疑过。是不是要把农村政权交给像杨百了那样既无文化、又无品德、仅仅在土改中积极过一阵子的贫雇农,我也怀疑过。
一个历史时期有一个历史时期的认识标准。封建时代,攒钱买地,出佃收租,不但“合法”,而且天经地义。到了社会主义时代,国家制度规定土地国有,出租土地者为剥削,是违法的。但是这两个历史时代,必须有个明确的分界线。这就叫历史唯物主义。把新中国建立的时期定为分界线,在此之前,一切出租土地、放债求息,都不追究,在此之后,如果还收租放债,就是违法。这样的政策,哪个地主接受不了,再严惩不迟嘛!
新中国建立以后,如果宣布土地国有,限制地权,所有耕地由国家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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