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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侧-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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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你是喝高了吧?
  “后来因为奴才的小叔肯吃苦,把那李子发扬光大,种了好大一片果园,差点没把老王家的人气死。”
  九王爷听了哈哈大笑,嚷着改天一定要去我的老家看看。
  王爷的眼睛里跳跃起两簇戏虐的火花,勾勾手指把我叫到身边,伏在我耳边小声的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小叔,你爹不是独子吗?”
  坏了,我到忘记他是查过我好多次的。顺着他的语气我也半开玩笑的贴在他耳边回答:“奴才这么一说,您这么一听,就当是王八想X老鹰。”
  


24

24、第二十四章 。。。 
 
 
  接下来的几日平静而忙碌,也许是王爷忙于执行和邵先生等人定下的策略,正好他没时间把心思放在我身上,我也乐得有几日的缓冲期,可以让我能把跑路计划思考的更周全。
  一切都按部就班的默默进行中,借着外出办事的机会,我已经置办下了几套普通衣衫,还买了些乔装出逃必备的道具,比如菜筐,扁担,秤盘。伪装成菜农,是我反复思考后得出的最佳结论。这个身份可以让我非常顺利的走出城门,而且无论是我骨节突出的手,还是偏黑的肤色,都不会有露陷的风险。
  这些物件全都存放在一间临时租的小仓房里,话说那个房东还挺高兴遇见一个肯花一百文“大价钱”租他那破烂小屋的冤大头。
  
  整理重阳节用品的工作简直可以用“浩瀚”来形容。虽然不用身体力行,仅仅是监督的工作也让我头晕脑胀。在库房门口一站就是半天,琐碎的简直要磨疯了人。
  那些贵重的物件儿每一样都要细细登记,更不用提那些只供节日使用的金银餐具。茯苓现在屹然成了跟着我的第三个小厮,还好有他,写字又快又工整,我就在身边给他置了个小桌,我检查,他记录。饶是如此,没归拢完的东西依然堆的半天高。
  天色已晚,我叫茯苓先回去吃饭,一会王爷身边也不能缺了伺候的人。因为紫苏的事,银翘对我和茯苓颇有微词,伺候王爷的时候身上也带着刺。能有个人还记着给紫苏鸣不平是件好事,但是这种方式实在是太笨。
  精明如王爷,怎会看不出银翘的心思?只不过王爷懒得和他计较。他没这个功夫,也没这个必要。虽然我已经提至副总管,但依然是王爷身边的内务管事,几次提醒过银翘,如果还不知悔改,把他赶出去或罚或打或是降为普通小厮都是我的职责。这个恶人,必须由我来做。
  管事的一个月有一两银子的薪水,比我以前多了一倍,可是多拿五百文却要做恶人,背黑锅……理论上,我宁可缩回去做小厮也不愿意往上爬这一级。可是没有反悔的机会,我又被升到了副总管。
  副总管的薪水是二两,但是瞧瞧各王府副总管们的穿戴用度,哪一个不是穷奢极侈,月薪二十两也未必够用。其中缘由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一处处的孝敬和花账,你有多大胆就有多少银子敢砸过来。
  有点后悔,如果不跑路的话,我能赚到多少钱啊~~但是!不跑路就意味着会被王爷压到床上去,紫苏那么漂亮也不过被王爷宠了五六年就踢开了,我这样无才无貌的估计也就是新鲜一次直接PASS,然后我就得顶着“被王爷干过”的污点在王府里受一辈子嘲讽和排挤,太亏本了。
  
  在明确表达了意图之后,王爷并没有对我毛手毛脚,甚至暧昧的话都少之又少,但是我在他面前就是一个字:“慌”。我害怕看到他的眼睛,跟在他高大的身影后会冒冷汗,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叫我头皮发麻。
  讨厌这种像只猎物的感觉,当王爷露出那种稳操胜券势在必得的神色时,一种本能的反抗情绪奔腾在我的四肢百骸。
  提着灯笼独自从库房走向王爷的院落,我在庆幸这条路足够长。每每遇见岔路甚至会不由自主的选择绕远的那一条,即使要穿过秋风瑟瑟的花园也没关系。
  空气是湿润的,带着丝丝冰凉。皮肤已经逐渐变冷,可是那皮下的血肉却是热得几乎沸腾。烦躁,不安,恐惧。王爷的权利和人脉是那么深不可测,他又是那么聪明,从我决定跑路的那一刻开始,只需一只脚跨出王府,我将面对的就是礼亲王滕季央的天罗地网。我,真的有胜算吗?
  就在陷入自我否定,开始严重质疑逃跑计划的可行性时,一声细微的抽泣随风飘来。侧耳倾听,那是压抑的悲伤。
  晚秋的花枝已不再茂密,稀疏的缝隙间看到一个消瘦的背影。轻轻的绕过去,紫苏直直的盯着王爷院落的方向。
  “三天后我就走了。”他没有看我,依旧盯着前方,难道是想再看王爷一眼?
  “你想见王爷吗?”虽然见一面的结果也许更糟糕。
  “不,见了我就后悔了。”他微微的低下头,脖子的曲线优美纤细,我见犹怜的一个漂亮青年。可是,我对他这种感情完全不理解。在花里胡哨的情诗,丹青和琴瑟齐鸣下,是王爷玩够了把他甩掉的事实,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不会看不清。
  “我不要听到他亲口对我说出绝情话,我想把对他的记忆就停留在最美好的那一刻,没有后来的怨恨和利用。”紫苏突然笑了起来:“我不是被王爷抛弃的,我是要替他去笼络九王爷,我要帮他成就大业。我要用尽手段,当一个他部在祥亲王身边最好的棋子。”
  虽然一口一个“我”来强调自己,有逞强的嫌疑,但是能说出这番话来,也得足够坚强。“你能这么想很好,别人劝一百句也不如自己想得开。”
  “我现在是不得不想得开啊~”紫苏自嘲的叹了口气,秀美的眼睛一溜看向我:“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你吗?”
  “因为我特别能装孙子?”
  “哈哈,”紫苏轻笑,刚才的泪水还挂在眼角,转瞬间神情轻快的仿佛换了个人:“小笨蛋,是因为王爷喜欢你,我吃醋呢。”
  我陪着干笑了两声,这话说的,愣是把我噎住了。
  紫苏凑近了些细细的盯住我看,“不愿意?”
  “唔……”
  “两个选择,死扛到底或者立刻缴械投降。他是个极有耐性的人,如果你觉得自己比不过他的韧性,趁早主动洗干净躺床上去吧,这个我有经验。”
  看着他大剌剌的拍打我肩膀的手,我从心底感叹一声:“大哥,你牛!”
  “这不是牛不牛的问题,不要给他侵略你的心的机会,趁着还没迷失自己,把他想要的给他吧,否则会变得跟我一个下场,”上下打量我一眼,顽皮神色浮现:“也许还不如我。长的这么丑,又矮,又笨,哪儿去再找个十王爷十一王爷的来接收你啊?”
  紫苏这张嘴简直是……只能再次干笑。
  “真不甘心啊~”紫苏遥望着那片黑暗中的院落,银色的月光把屋顶笼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影,“如果不是赶上这个节骨眼儿,他是不会把我送出去的。”
  “别想太多了,这几天你抓紧时间收拾东西吧,明天我跟你们管事打个招呼,免了你的差事。好好修养几天。”
  紫苏点了点头,“想不到最后我竟然要借你的光。”
  “行了行了,别假客气了,以后我混不下去没准还得投奔你去呢。我这是提前溜须,有目的的。”
  “哟,怎么脸还红了?”紫苏笑着又贴近了一些,“人家一句谢你都受不住,这么薄的脸皮可怎么在王府混啊?不用说以后拍你马屁的那些人,单是王爷随便几个手法还不把你羞死。”
  “去去去!”我跳开一大步:“一点正经都没有,不跟你扯蛋了。”
  走出三四步又被他叫住:“甘草!谢谢你。”
  
  等我来到王爷屋里时,晚膳已经结束了。正要暗自庆幸,茯苓无奈的跟我说:“王爷叫你去书房伺候。
  这几日敏夫人的老爹突然在王府进出频繁起来,根据我在邓春秋那得到的朝中大臣们的信息来看,这位户部陈侍郎颇有经济才华,而且为人老练精于世故,可惜生不逢时,偏赶现今的户部尚书袁曦是老油条中的战斗机……
  王爷应该是在忙着和西洋通商的事吧?接连几天陈侍郎都在晚上来府中与王爷深谈。我以为今天也是这样,结果到了书房才发现,只有王爷一个人。
  “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来?”王爷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
  “一下午耗在库房那清点东西,收库的时候两件白玉碗对不上耽搁了。回来的路上,又遇见了紫苏和他聊了几句。”
  王爷低着头手上没有一丝停顿,“都聊什么了?”
  “也没什么,听他说三天后就出府了。”犹豫一下,我突然想起紫苏的话,在刚才听他说的时候就有一刹那的熟悉感,脱口而出:“他跟我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纳兰性德的诗词,在紫苏说想留住对王爷最美好的记忆时,“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就冒了上来,现在顺口背下去,“却道故人心易变”竟然无比贴切。
  王爷停下了笔,思索着重复了一遍,微微一笑:“难得他落魄到这种境遇诗词上反而精进了。确实颇有味道,好诗。”
  废话,这是纳兰性德的诗啊!我有点后悔自己的嘴快。能想起这四句还是因为以前的一个女同事,疯狂崇拜纳兰性德,经常用这个古代满族男人的文韬武略来鄙视我们一众现代衰哥。
  这首诗的后四句我却是记不得了。不是没看过,只是,心思从来没放在这些浪漫的不切实际的东西上而已。
  “您只是觉得诗好?”一丁点都没有想过那个人吗?
  王爷仰靠在椅子里微微抬着下巴,“人也不错。虽然终于想通了,却晚了点,平白给自己找罪受。这点他不如你。”冲我一抬下巴:“过来。”
  大手慢慢抚/摸着我的背,“前些日子养起来的肉又掉没了,都能摸到你的肋巴扇儿。”也不理会我的僵硬,自顾自的问:早点都吃点什么?敏夫人送你的药丸吃了没有?晚上要不要喝些汤水?最后突然一震:“你今天吃晚饭了吗?”
  “奴才不饿。”
  伸手捏住我的下巴拉向他,直到他的呼吸能喷到我脸上,“我叫福贵给你炒两个小菜好不好?想吃点什么?”
  手偷偷的攥紧,再攥紧,“奴才想吃个肉丝炒饼。”
  “就这一个吗?太简单了,加一盅鸡汤怎么样?”
  “谢王爷赏。”
  “再弄张一窝丝?这种饼确实不错。”
  我的头皮一紧,一来是王爷的手开始向下滑,二来是惊觉他怎会知道这个一窝丝?干爹和茯苓……两个我在王府最信任的人。继而又自嘲,干儿子如何?朋友又如何?当遇见王爷的时候,这些都是白扯。
  
  当小厮把吃食送过来时,王爷停下手中的笔,“闻着挺香的,我和你一起吃点吧。”
  我被他揽在左臂里不能动弹,一直维持着挺胸抬头的动作,只怕稍一松懈就会被他捉到怀里去。王爷站了起来,黑压压的影子拢着,“绷了半天,累不累?”
  呼……“累。”
  王爷哈哈大笑,手上一使劲儿,就像夹着只枕头一样给我拎到桌边。原来人家之前是一直没用力气,亏得我还以为是自己顽强抵抗才幸免遇难,丢人!
  “给我尝尝炒饼。”王爷张着嘴看我,“啊~~”
  还“啊~~”!大哥你几岁了还要人喂?夹起一筷子塞过去,吃吃吃!撑死你。
  “小甘草亲手喂的东西就是好吃。”
  肉麻!惊悚!鸡皮疙瘩!
  “那您再来点吗?”我又夹起一些递到他嘴边,演戏演到底,送佛送到西。
  王爷一抬手握住我的手腕,“炒饼就免了,我想吃的东西在这里。”目光灼灼的盯住我的嘴,“过来,亲一个。”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只怕我现在是舍不得嘴巴保不住菊花。
  淡定!我警告自己,你一定要淡定。慢慢靠过去,不要太快,不要太僵硬,好的,弯腰,做出欣喜状(呕),闭眼!亲下去!
  王爷的手捏住了我的脸蛋向后扯:“怎么突然变得听话了?你那些狡辩呢?”
  糟了!太急功近利,这么顺着他不会被看出破绽吧?“您不是嫌奴才太贫嘛,奴才改了。”努力伪装出含羞的模样。
  “是吗?”王爷双手齐上,一边一只掐住我的脸,阴笑:“非要跟我说谎吗?不怕我罚你?自己说出来我就放你一马。”
  我赌他在诈我,坚定的继续做含羞委屈状:“没有,奴才不敢。”
  他放开我的脸,抓住我的腰带,暧昧不明的扯动着:“还嘴硬?”
  狗急了会跳墙,我急了能生智,“其实……其实奴才是想替紫苏哥求个情。您再见他一面,跟他说是派他去九王府做卧底,替您去笼络人心收集情报,怎么样?这样他还能有个念想。”
  王爷敏锐的目光直直的看着我,说谎的时候眼神绝对不能躲,我也尽量坦然的看着他。
  “好,我答应你。”
  腰上的手一松,我被推回了凳子上。
  “吃饭。”
  就在我窃喜躲过一劫时,王爷突然指着我笑了,“你这个小滑头,差点被你糊弄过去,还不快过来,”点点自己的嘴唇:“我应了你的要求,不能连点红利都没有吧?”
  X的!今天还就躲不过去了!
  好好好,咱给您来个法式热吻,也长长见识!
  扑过去抱住王爷的头,我的嘴变身成了八爪鱼的吸盘,对着王爷的嘴唇一顿狂嘬,舌头也塞进去乱舔,最后以响亮的一声“啵”作为结束。
  抬起头,两个人,两张脸,到处都是口水。看着王爷白了脸木呆呆的掏出手巾擦脸,我简直想仰天狂笑。
  “小甘草,你不会是想逃跑吧?”
  晴天霹雳!嘴里还叼着炒饼丝的我下巴不受控制的掉了下去。看着王爷悠然逼近,那双黑黑眼里充满了我看不懂的东西。
  “跟你开玩笑呢,看把你吓的。我的小甘草最忠实了,怎么会想逃跑呢,对吧?”
  王爷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好好吃饭吧,吃完了赶紧休息。明天还有好多差事呢。”说完微微一笑,转身去了。
  瞪着他的背影,我从头凉到了脚后跟儿。
  


25

25、第二十五章 。。。 
 
 
作者有话要说:渣攻!渣攻!真的很渣哎……连我自己都觉悟了。
隔了三天才来更新,实在对不起各位看官。
抱拳~

 
  郑重提示:本章为三王爷滕季央这个渣攻的视角。
  
  我有一棵小甘草。真的是又细又小,好像一阵风就能给他拦腰折断,谁想到骨子里却是百折不挠。
  体贴周到,聪明机灵,这样的奴才身边有不少,可他身上还多了点东西。以为他这样嘀嘀咕咕张罗忙活是为了升职,等到我真提升他的职务时,没有感激,没有喜形于色,甚至都没有一点兴奋,只是瞪圆了眼睛,就像只被惊吓了的猫。
  我从来都不相信谁会平白的对我好,无论是王妃还是邵棠,围在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所图,有所求。而我非常乐意给他们想要的,甚至会给的更多,我要让每一个值得留在身边的人对我死心塌地。
  没有什么东西生来就“应该”是我的,这是一个教训。曾经就在我志得意满以为太子之位非我莫属时,平地一声雷,父皇选择了和他性格一样温吞的二哥,即使二哥的母亲只是个小小贵人,即使几位太傅对我的评价更高,即使朝臣反对。太子这个位置依然是那个见到我会流露自卑的二哥来坐。
  愤怒过,失望过。我滕季央想要的东西不需要别人给,自己亲手去抢,这样更有乐趣不是吗?少年时的我还不懂得妥善的隐藏心思,也许父皇看出了什么,更加疏远了我。
  没想到,他的这个行为导致了流言四起,二哥那个贵人母亲莫名的担了蛊惑君王的骂名,连带朝中一些中立老臣也偏向了我。
  这件事让我受益匪浅,为了达到目的是不需要一味争强斗胜的,在某些时候,也许迂回和示弱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小甘草是全心全意的跟随我的奴才之一。曾经怀疑过他和另一个叫人参的小厮一样另有目的另有来历,反复查探,他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而我还是怀疑他。因为邵棠的赞赏?因为他总是小心翼翼的隐藏他那颗聪明的小脑瓜里的想法?为什么在人参对我下手之前会在庭院里与他相遇?为什么人参派去下毒的小厮会被他发现?
  直到那一天,我故意叫他坐在跟前,满院子的欢歌笑语,杂耍艺人热闹非凡。刺客闪着寒光的匕首呼啸而来,瘦小的他第一个扑了出去。本应该肃杀的场面因为他被刺客甩的满天飞而让我几乎失笑,我在笑什么?笑他那滑稽样子,还是嘲笑自己的草木皆兵?
  后知后觉,原因竟然是我在意他。几次三番的试探其实就是给自己一个理由把他划归成“值得留在身边”的那一类人。他的手掌因为抓着匕首受了重伤,我讨厌那红红的血从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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