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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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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封言辞恳切的书信中,他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枭五郎,枭五郎。”
哥舒翰一连将这个名号念了好几遍,然后对着闻讯赶来的尉迟曜笑了笑。
“阿曜,你如今,已经不配与他齐名了,想不到,咱们自诩识人,还不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儿看得清,可惜了。”
尉迟曜被他的话说得莫名其妙,等到看到上面的消息,才明白其意所指。
而某个躲在后头偷听的小女孩,一颗芳心激动得怦怦乱撞,直似要跳出来。
第二百三十五章 告罪()
十月中旬的高原,寒意已经凛然,昼夜温差大到了一个难以忍受的地步,特别是对于,从安西四镇远道而来的唐军而言。
这种气候,哪怕是双层牛皮帐篷,既不耐热,也不耐寒,野外宿营成了一个难题,反而是那些曾经被掳为奴隶的汉人,似乎早已经适应了环境,哪怕衣衫褴缕,也能在寒风昂首矗立,毫不畏惧。
那些适应不了的,早已成为了蛮蛮荒原上的一缕孤魂。
杨预站在城墙上,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自己的身体,以免靠到墙面上去,因为那上面全是不明分泌物,只要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城中的汉人就没这么多讲究了,在他目力所及之处,一群人正在忙碌着,将刚刚打造出来的守具,又是搬又是抬地,往城台上抬,那里比较宽敞,可以放得下,杨预一眼就能认出,那是一架双梢投石器,新鲜的木结构主架上,树皮都没有剥干净。
这种人力投石器,是唐军的主力攻城器具,可以随着要求放大或是缩小,比如城台上安装的就是最小的版本,只需要四个人便可操作自如,恰恰是守城用的。
城下的安西唐军中,并没有负责工具打造的匠人营,就连傔人都被发遣回去,留下来是纯粹的战兵,因此,僻如床子弩之类的复杂器械,便无法打造,只能利用吐蕃人原有的一些库存,做一些简单的变化。
守城,对于唐军也不是什么新鲜命题,做为一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强大帝国,有着无数的经验与教训,此刻,指导这些汉人的,就是乾坑戍的那些军士。
除了投石器,还有各种滚木、擂石、热油,为此,城中的十多万人全都在忙忙碌碌,因为谁都知道,吐蕃人的大军,或许就在过来的路上。
很快,那架投石器就被安放停当,一群汉人嘻笑着往城走,杨预的目光在后面的一个少年身上停留了一会儿,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打量,少年向这边看过来。
杨预向他勾了勾手,少年左右一看,除了自己没有旁人,有些疑惑地走到他的身边。
“还认得我么?”
少年点点头,神情有些畏缩,只看了他一眼就赶紧低下头,身体不自觉地弯曲,似乎随时都会趴在地上。
“你已经不是奴隶了,没必要害怕。”杨预温言说道。
少年抬起头,伊伊呀呀地张开嘴,说了半天,他才听出来是一句不甚标准的汉话。
“我是汉人。”
“对,你是汉人,应该害怕的,是那些蕃虏,我们现在占了他们的都城,砍下他们那些所谓贵人的脑袋,挂在城墙上,就是要告诉他们,敢伤害我大唐百姓,便是这个下场,哪怕他们来再多的人,也没有用。”
“大。。。。。。唐。”少年学着他的腔调,拼出一个词语,杨预的心里有些难受,忍不住伸手按了按他的头,直到现在,他们这些人依然梳着吐蕃样式的发辫。
“别着急,你是汉人,总有一天,会说出流利的汉话,现在站直了身子,不要动。”
少年不明所以,还是乖乖地听话,用力挺直身体,头也昂了起来,杨预解开他的发辫,用手指为梳,一缕一缕地为他梳上去,然后从脚边摸出一支羽箭,一把折成两断,将箭头的那一端当作髻子,穿在梳好的头发上。
只一瞬间,那个畏畏缩缩的吐蕃奴隶,一下子变成了英挺的汉家少年郎。
杨预对着新鲜出炉的作品,左看右看,满意地拍拍手:“以后就这么梳,不但你要会,还要教会你的同伴,明白么?”
少年摸摸自己的新发型,用力地点点头,向他一弯腰行了个吐蕃式的礼,转身跑了下去。
教化四夷,任重道远啊,杨预有些无奈,事情不能急,他们几乎在吐蕃人的帐中长大,想要一下子变回来,根本不可能。
“预郎君,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某还以为,你的发髻都是娇滴滴的小娘子侍候的呢。”
许光景粗大的嗓门在身后响起来,杨预头也没回地骂了他一句:“去你娘的,许大棒子,人家都在忙,就你会偷懒耍滑,打量着五郎不在,你们就放鸽子了,须知吐蕃人或许就在左近,不知道啥时候就打过来了。”
“切。”对他的指控,许光景嗤之以鼻:“俺们戍主呆在队里的时间,一个巴掌数得过来,还不是全靠老张和某在帮衬,这会子都没回呢。”
“他出城了?”杨预一愣,难怪一天没看到人影。
“可不是嘛,伤才刚好一点,就要去同那帮鸟人掰扯,劝了也不听,预郎君,你说,程疯子不会为难俺们戍主吧。”
他的担忧,杨预无法回答,也没有去计较对方话中的失礼,而是赶紧跑下城墙,一把跳上自己的坐骑,朝着城下的方向驰去。
城下,封常清的大帐中暖意融融,几个硕大的火盆烧得旺旺地,一群顶盔戴甲的军将们,围着火盆搓着手,眼睛却不约而同地望着同一个方向。
“程中丞恕罪,少卿恕罪,尼婆罗人都是野惯了的山野村夫,根本不听节制,那日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他们擅自行动,惊忧了诸位,都是在下的首尾,在此给诸位赔罪了,要打要罚,但凭处置。”
刘稷没有着甲,甚至连衣衫都没穿堂,整个上身被一层层的布条包裹着,隐隐可见深色的痕迹,他摆出一付负荆请罪的模样,让王惟良等一干北庭将领气得直呼气,却无人敢出声。
因为坐在火盆前的三个人,封常清一脸的肃穆,张博济沉着脸,盯着盆子里的火苗不知道在想什么,而自家的主帅,坐在胡凳上足足高出前者小半个身子的程千里,一言不发地打量着对方,根本看不出喜怒。
“我北庭将士两千余儿郎,死在臧河之侧,就为了成就你的大功,刘稷,你现在告诉某,你不知情?”
就这么晾了一会儿,刘稷感觉身体都有些僵硬的时候,才听到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他马上站直,面上仍是一付恭顺的样子。
“中丞容禀,属下当时在朝逻些城行军的途中,如何能得知?若是早知道他们敢如此放肆,一定会严加训斥,如今错已铸成,属下这就修书一封,送往尼婆罗,责成他们严惩当事者,缚来与中丞出气,如何?”
“哼,你拿下了吐蕃人的都城,就是闹到天子的驾前,也是有理的,当某三岁孩童么。”程千里冷冷地哼了一声,没有接他的茬。
“中丞明鉴,此事的因由,是属下的首尾,为了让那些尼婆罗人为大唐所用,属下斗胆,颁下赏格,一个吐蕃人首级可换大钱一百,一个组本可换五百,一个东本可换两千,一个。。。。。。”
刘稷一本正经地掰着手指头,一五一十地为他们解释,封常清听得啼笑皆非,眼见程千里等人的脸色越来越黑,赶紧呵斥了一声。
“够了!”
他朝着程千里说道:“此事某后来找人询问过,确如他所言,是尼婆罗人为了赏钱才趁夜偷袭的,要不是乾坑戍诸将士发现得早,告知了我等,只怕已经酿成大错,如今也算错有错着,中丞、少卿,不如让他将功折罪,再做计较,可好?”
他的话里隐隐含着威胁,程千里也还罢了,张博济听着腮帮子就是一跳,那天夜里他自恃必死,没曾想还能逃过一劫,早已经吓破了胆,心里早就悔青了肠子,现在只想着早日离开这等蛮荒之地,哪里还敢再挑起什么事端。
“封中丞说得是,如今吐蕃人还在侧,同舟共济,才是正理,咱们有什么话,留到以后再说罢。”
他的劝解,让程千里的面色稍霁,心知这等形势之下,无论如何也是计较不得的,只能作出一个勉强的表情,沉吟道。
“罢了。。。。。。”后头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帐的帘子突然被人从外头掀起,大团冷风骤然吹进来,让众人的身上为之一寒。
“前部哨骑来报,吐蕃人到了!”
马璘高大的身影与他的声音同时到达,封、程等人顿时一惊,不自觉地站了起来。
“来了多少人?”
马璘出人意料地摇摇头,让他们的心沉了下去,以他之能,不可能连个大概数目都看不到,那也意味着,来的人数。
根本数不清!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惧()
唐军的巡骑布置在周围五十里的范围,再加上马璘回来的时间,这么一算,吐蕃人的前锋离此已经不足三十里,他们没有时间再讨论,马上按照顺序依次撤入了逻些城中,就在断后的游奕从外面马不停蹄地一路奔入城门,大门最后关上的那一刻,远处出现了大片的烟尘。
临近正午时分,太阳堪堪升至当空,阳光撒在草绿色的大地上,将草叶上的水汽蒸发到空气中,形成一股股的氤氲,当光线穿过时,会反射出一道道的彩虹,煞是美丽。
然而这等美景,被不断接近的敌军大部人马,破坏殆尽。
首先让他们感觉到的,是大地的震动,隆隆的蹄声如同一阵阵闷雷,连绵不断,紧接着,是一面面黑色的旗帜,从无边无际的尘烟中现出来,每一面旗帜下,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黑衣黑甲,蹄声整齐划一,远远地看去,就像一片乌云,从天边压过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那是上游的一条支流,水深很浅,人马皆可涉过,无数的马蹄径直从河中踏过,溅起无数水花,这些骑兵的排列极为紧密,看似稍稍不慎就会擦在一起,然而,一直到接近城下,他们都没有露出一点散漫和混乱,当第一支队伍到达指定的位置,马上排列成一个三列的纵队,紧接而至的第二队,则在他们的边上整齐地排出同样的队伍,如此再三,就在城上守军的眼皮子底下,先期到达的吐蕃人骑军,形成了一个足以覆盖整个城下的巨大方阵,将之前唐人的军营痕迹,抹了个干干净净。
难怪,马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数目,光是这部人马,就已经超过了唐军的全部人数!
他们只不过是前部。
“不下三万人。”田珍说出了他的判断。
“不只,少说也有五万。”段秀实摇摇头,他的话,引起了众将的附合,做惯了刺探,他的判断自然更接近事实一些。
无论是三万还是五万,都足以让所有人脸色发白,因为从视觉效果来看,都是一样的,那种漫无边际的黑色,深深地震慑着人的心灵。
就连刘稷也不例外,这可不是后世在电脑上做出来的特效,而是真实的战阵,这些骑兵,无一例外,全都是身覆重甲,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的精锐,因为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在敌人的面前从容布阵,整齐得如同一人。
一个立国数百年,始终让大唐这个庞然大物无可奈何的强邻,终于亮出了它的獠牙!
这片军阵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排列完毕,就在烟尘渐渐消去,众将以为到此为止的时候,从同一个方向,传来了更大的动静,那是一种奇怪的调子,从若有若无,到慢慢清晰,竟然是歌詠。
“是什么阻断了我们的脚步,是高高的山峦。”
“是什么养育了我们的子民,是连绵的水流。”
“是谁带领了吐蕃人。”
“是天神的儿子。”
“他带领我们越过高山,他带领我们渡过河流,他是高原的雄鹰,他是吐蕃的勇者,他就是我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
“赤德祖赞!”
刘稷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数十万人一齐高唱一个人的名字,就像后世的超级大球场,球迷们高呼一个球员时,所爆发出来的那种巨大能量。
就在黑色骑兵军阵的后头,无数人影从地平线上现出来,他们没有穿着统一的服装,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唱着那些奇怪的调子,歌词直白简单,翻来覆去就那几句,到了结尾,就连先期到达的骑兵,也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汇成了阵阵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这一下,城上的众将哪里还不清楚,吐蕃人的王来了。
如果说,开始的军阵还能看出个大概数目,接触而来的大队人马,就真的是难以计数,逻些城本就建在高处,他们又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从这么高望下去,依然看不到边,前面已经跟在了骑兵的后头,后面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没有任何侥幸了,这才是吐蕃人的倾国之兵,哪怕后面还有许多人没有披甲,所有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攻守之势已经变了,现在吐蕃人成为了包围者,而他们变成了中之鳖。
插翅难逃!
唯一略显得轻松的只有刘稷一人,他的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吐蕃人倾国来攻,正说明他们已无退路,咱们一共有多少人?半个安西镇,不到三成的北庭援兵,就算都死光了,于我大唐有何损失?”
他的声音渐渐变大,盖过了城外的喧嚣,将封常清、程千里、安西与北庭诸将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坚城在手,城中还有十八万可用之人,他们,打算堆多少人头,来拼下这座城?”
“吐蕃人,已经濒临绝境,而咱们尚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河陇大军,哥舒翰,若是抓不住这么好的机会,天子岂能饶他?”
只披了一件长袍的刘稷,没有感到丝毫冷意,只觉得热血一阵阵地涌上头顶,他一把拔出横刀,高高举过头顶,仰天一声长啸。
“汉人何惧!”
“不惧!”
那些跟着他拼命攻城的汉人纷纷响应,这股潮流渐渐蔓延到了全城,震天价的呼喊声次第响起来,生生盖过了城外的巨响。
“我们是汉人,我们毫不畏惧!”
十多万人的呼声,震得人耳膜发疼,等到汉人的声音渐歇,又响起了一阵异族的欢呼,近六万象雄人,在小四小五的带领下,毫不示弱地给予了响应,同样声震四野。
“象雄人有怕死的吗?。”
“不怕!”
这等情形,让城上的诸将不禁面面相觑,封常清冷冷地哼了一声。
“百姓尚且不怕,咱们本就是刀头舔血的军汉,死便死了罢,安西镇的男儿,都站到前头去,莫要让人笑话,说咱们只敢躲在百姓的身后,老子。。。。。。”
“丢不起那人!”
第二百三十七章 强悍()
俗话说,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
逻些城外,在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在潮水一般的黑色大浪中,一匹毛色纯白的骏马,从军阵中分出,一步一步地走向前方。
48岁的赤德祖赞头戴暗红色的朝霞冠,身披一件褚色云肩翻领长袍,领口处露出精良的铠甲叶子,经过修饰的长须被风吹起,在胸前微微拂动。
身后的侍从举着一顶曲柄圆形华盖,离着大概两个马头的距离,为的是让赞普独自享用军民的欢呼,在他们的后面,一众大臣按着官职和地位的高低,策马随行,他们越过重重的人群,就像在海水分出的一抹浪花,格外醒目。
军阵中的吐蕃骑兵,无不是转头看向了这位主君,赤德祖赞的目光,却没有给他们以任何回应,从现身的那一刻起,就牢牢地盯在了远处的城墙上。
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越来越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吸引他的并不是排列整齐的守军,也不是那面颜色鲜艳的红旗,而是城墙上,那一个个挂在外头的箱笼!密密麻麻地挂了一整面墙。
这些人他大都认识,全是国中的权贵或是部落头人,看着这些熟悉的面孔,赤德祖赞握着马鞭的手,不禁微微颤抖,唐人,这是一点余地都没打算留啊。
不知不觉,他已经来到军阵的最前方,骏马在唐人的弓弩范围之外停下,他的侍从和大臣们纷纷上前,将自家主君簇拥在当中。
“尚结赞。”赤德祖赞头也不回地叫道。
“尊贵的赞普,你忠实的仆人在等待你的召唤。”尚结赞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第一个叫到。
“请告诉我,你用了多久,就丢掉了吐蕃人一百多年的基业?超过一天吗?”
在这么多人面前,尚结赞无言以对,话也说得结结巴巴:“他们来得太突然,我们根本没有准备,城里的守军还不到一万人,那些卑鄙的庸奴,又被唐人煽动作乱,我已经尽了全力,只能保护王子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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