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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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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北庭兵马。”经过他的提醒,刘稷恍然大悟,北庭与回鹘、葛逻禄等草原部落相邻,自然会有相当数量的骑军。
当他二人来到中军大帐之前,募得发现,这里已经被两部泾渭分明、相顾而立的牙兵们遮护得严严实实,双方毫不示弱地互相瞪着眼,只留出一道当中的通道,就像是绿林中的山寨,摆出的下马威。
正愕然间,封常清的押衙,“蹬蹬”地跑过来,将他们领到了帐门口,同刘稷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肃立,大声唱名。
“叠州戍主马璘、乾坑戍主刘稷帐外请见!”
“进来。”帐中传来的声音,一听就是封常清本人的,两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掀起厚实的门帘,明晃晃的光线让他们的眼睛一时间有些刺痛感,原来偌大的帐子里,此刻正摆着宴席,看各人觥筹交错,甚至有些醉态的模样,只怕已经进行了好一会儿。
“来来,你二人来得正好,某为你们引见一下。”封常清拿着个盅子站在帐中,朝他们招招手。
刘稷二人走过去,先是同他见了个礼,然后站起身,打量着坐在右手边的这一行人,上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作文士打扮,面有风尘之色,显然是长途赶来,颇为不适,精神有些不振,但是看穿着和肤色,平时当是养尊处优惯了,只瞧身后的两个仆役,身上着的都是锦衣,便可见一斑。
而紧挨着他的,是一个七尺高的大汉,身量之高,就是安西军中也不常见,只怕唯有李嗣业那个猛人才能与之相比,此人鼓着一双牛一般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刘稷,让他感到了一种如芒背刺般的不舒服。
就在此时,封常清的话清晰地进入了耳中。
“这位是朝廷钦命的会盟正使,鸿胪寺张少卿。”
两人都是一拱手,口称:“久仰。”结果人家只是抬抬眼皮,点点头示意了一下,连手都没有动弹。
紧接着封常清指着那个大汉,刚要开口说话,那人径直站了起来,整个身形如同一座小山般,刘稷只觉眼前一暗。
“老封,作了那么久的同僚,又何必来这般虚客套,某家在座的有谁会不认得,只是这两位,倒是要重新认一认,马老二,有长进啊,没给老马家丢脸。”这大汉竟然是个自来熟。
马璘面带无奈地一拱手:“见过副都护。”
封常清在一旁喝斥:“什么副都护,现在要叫程中丞。”
大汉毫不在意地哈哈一笑:“叫什么不妨事,老程做了许多年副都护,你要乍一称什么中丞,还当是叫别人呢。”
众人都陪着一阵尬笑,刘谡也微微扯了扯嘴角,此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位身高近两米的巨人,就是安西军中与李嗣业齐名,被称为“疯子”的程千里。
当然,如今他已经驻节北庭,难怪营中来了这许多北庭兵马,帐外还矗立着北庭牙兵,只是两地相隔这么远,他与钦使同来,却是一个什么意思?
正思忖间,对方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刘稷只能曲身行礼:“属下见过中丞。”
“好小子,还记得自己的身份,某还以为,你立下如此大功,都忘了自己是谁呢?”
此言一出,满帐哗然,就连精神萎靡的那位张少卿都睁开了眼,封常清等安西诸将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无他,这等挑衅的意味也太过明显了点。
一直以来,他们都不知不觉当刘稷是自家人,直到对方的这句话,才恍然觉出了不对。
乾坑戍,本就隶属北庭序列。
之所以会在封常清的帐下听用,暂归田珍的归仁军辖制,是因为当时的节度使王正见身兼两镇,北庭也好,安西也罢,根本没有区别,可如今却不同。
这样的情形,在封常清的军中并不罕见,当时高仙芝败于怛逻斯,安西戍军一扫而空,不得已才会由北庭兵马充实,这才有了乾坑戍的调任,可那是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永久性的,产生这个任命的原因,是由于只有那边有空位子,而刘稷又想要实职。
谁能想到,王正见死得太过突然,而大军又早早地就集结在了小勃律,再加上战事一茬接着一茬,因此,这笔糊涂帐,一时间根本没有人想起,如今被人一口揭破,感情打了这么久,功劳算谁的,还不好说啊。
帐中的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田珍、杨和、梁宰、段秀实等安西诸将慢慢站起身,走到封常清的身后,而对面席位上的几个北庭将领,也同样停下著,站到了程千里的后面。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真有些箭拔弩张之意。
而其中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则是帐中唯一坐着的人,那位朝廷的钦使张少卿,这种情形下,以他的身份,原本应该是最合适的圆场人选,可奇怪的是。
他就像是个看热闹的旁观者,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接过身后仆役递来的酒盅,慢里条斯地自饮自啄,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双方的阵容,似乎在期盼着。
什么。
第一百九十七章 凶狠()
逻些,筑于一座红色的山体之上,整个建筑是一片宫殿群,也就后世有名的布宫前身,传说中,是一代雄主松赞干布为了迎娶远道而来的文成公主,所修建的新婚之所。
当然,与后世有些不同的是,八世纪中的布宫,还是做为吐蕃王室的居所,并不是某教的圣地,更不是后世穷游女文青的心灵洗涤之处。
至于它倒底是先有宫再有城,还是先有城再有宫,就不得而知了,此时,这座倾注了吐蕃国力的恢弘建筑群,的确象征了一个地区性强国的辉煌,昔日。
那囊。芒保杰细登横躺在宽大的锦榻上,头发梳成数十条长辫垂于脑后,每一条都装饰着珠宝和贝玉,头上戴着繁复的花冠,身穿长可及地的拖裙,由来自于汉地的绢帛织成,每一块都价值不菲。
几个侍女在一旁服侍,她的榻边站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穿着一身紧致的皮裘,一只手握成了拳头,眼睛里流露着依恋和不甘心,还有些许的怯意。
尚结赞带着刚刚回到城中的尚结息,从门外走进来,眼神在男孩的身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他的询问,在榻前两、三步的地方站定。
“亲爱的姐姐,看看我带来了什么人?”
“尚结赞,你当我是瞎的吗?”看到他们,芒保杰细登笑着坐起身,摆摆手让侍女们让开:“尚结息,你从哪里来?”
“尊贵的赞蒙,你忠实的仆人,从遥远的长安回来,一路经过了唐人的地方,还有青海、多窝、苏毗,穿过战火纷飞的战场,才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尚结息上前一步,抚胸深深地弯下腰,嘴里就像是吟诵般地说着话,
“尚结息,你的忠诚令人敬佩,你的勇气传诵四方,你的家族会因为你而骄傲,你的君主会拥有你这样的臣子而自豪,请告诉我,你带来了令人高兴的好消息,让所有的吐蕃子民,不再心生傍惶。”
“当然,美丽的赞蒙,虽然我们失去了一些土地,可是唐人的大军停下了脚步,他们在黄河岸边洗马,不会再向前一步,天可汗的使者,正在赶来的路上,或许可以订立一个盟约,让这种状态继续下去。”
“可是,还来得及吗?要知道,我们的后方,臧河的源头,吐蕃人祖祖辈辈的放牧之地,已经出现了唐人的身影,他们和那些天杀的尼婆罗人、象雄人勾结在了一起,杀死我们的子民,抢走我们的财物,或许正在向这里进军。”
“所以,我才会来见你,尊贵的赞蒙,我们的国家处在覆灭的边缘,我们的君主却躲在了远处,被那些居心叵测的小人围着,在这样的情况下,请你一定要挺身而出,担负起一个主君的责任,保住我们的都城。”
芒保杰细登听着他的话,陷入了沉思,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就算最后成功了,也难保不被人清算,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性子,她一清二楚,不同于传统的吐蕃君主,尺带珠丹,对于他们这些世代就居于高位的大族,一直保持着警惕之心,另可去信任那些苏毗人,也就是尚结息嘴里所说的小人。
那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他试图让吐蕃境内的所有部落,不分吐蕃人、羌人、吐谷浑人、或是苏毗人、象雄人都成为一体,这样一来,就势必会侵害那些大族的利益,而支撑吐蕃国力的,恰恰是这些大族,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会让唐人压制得如此之狠,已经到了覆亡的边缘。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拖着长长的步裙,系着花色相间的围腰,走到那个一直站着的男孩面前。
“挲悉笼腊赞,告诉我,你是谁的子孙?”
“赞普的子孙,母亲。”男孩的答案让她皱起了眉头。
“错了,伸出你的手。”
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畏惧,但还是听话地伸出了手,芒保杰细登拿着一根木条,抓住那只不大的手掌,狠狠地打了下去,那种清脆的声响,听得尚结赞二人都是心惊。
十下之后,手掌已经又红又肿,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却在竭力忍着不让它流下来。
“我再问一遍,你是谁的子孙?”
“我。。。。。。”男孩犹豫了一下,大声答道:“是天神的子孙。”
“对,要记住这一点。”芒保杰细登再次问道:“是谁让你来到这世上?”
“是。。。。。。”男孩脱口而出的‘你’字,在母亲凶狠的目光下,又生生咽了回去,轻声地答道:“是汉人阿妈。”
“大点声!”
“我是汉人的孩子,流着天可汗的血脉!”男孩哭喊着叫了出来,声音又尖又利。
芒保杰细登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很快就被冷漠取代了,说出来的话,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
“牢牢地记住,把它刻到心里,只有这样,才能求你的汉人阿舅,放我们一条生路,因为一旦错了,就不是十下手板这么简单,将会赔上所有的子民,作为天神的子孙,未来吐蕃的君主,这是你的责任,哪怕就算是死,也要死得其所。”
“我记住了,母。。。。。。赞蒙。”男孩停止了哭泣,拜倒在她的脚下。
芒保杰细登没有再看他一眼,走到尚结赞二人的身前,声调毫无起伏,眼神充满了坚定。
“尚结息,无论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唐人停下来,答应他们的条件,哪怕是要挲悉笼腊赞去做人质,也不能让他们侵入逻些城,毁掉我们的根基。”
“如你所愿,尊贵的赞蒙,你的仆人一定会尽全力,哪怕牺牲他的性命。”尚结息恭敬地答道,眼里只有敬服。
紧接着,她又看向自己的弟弟,尚结赞赶紧低下头,作出一付倾听的模样。
“尚结赞,你丢弃了象雄,一个人跑了回来,按照传统,我们的家族会被挂上狐尾,让人耻笑,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洗雪自己的耻辱,去召集所有能上马的男子,告诉他们,天神在召唤他们,吐蕃在召唤他们。我,芒保杰细登,以家族的名誉起誓,将会给予每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最大的奖励,哪怕赔尽我们的所有。”
“亲爱的姐姐,不,尊贵的赞蒙,尚结赞并不是怕死,而是想要死得更有价值,我会召集所有的族人,保卫我们的都城,直到达扎路恭回来。”
“去吧,如果天神背弃了它的子民,我会在这里,等着他们的到来。”芒保杰细登目送着他们的背影离去,眼神飘向了远方。
从洞开的宫门,天边的云彩低得如在眼前,日暮时分,那种染血般的彩霞,曾是她最爱看的风景,可是此时,却像是看到了什么不祥之物,只觉得恐惧。
无比。
第一百九十八章 有数()
第一百九十九章 精明()
一个即将过气的家伙,有什么可担心的?
李林甫还有不到三个月就会离世,紧接着,他的家族就会被天子清算,所有的家产籍没,儿孙流放,而这些女婿,也会被一撸到底,贬到某个旮旯角落里终老一生,连新君即位大赦天下都没有资格。
谁让他在世的时候,把太子得罪到死了呢?
指望靠着一场军功赠下免死铁券?没有任何用处,天子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他,家道中落,从云端跌下凡尘,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
刘稷借着一阵呕吐,将腹中的酒意全数散出,头脑被风一吹,也慢慢清醒过来,他还想借着最后的机会,再尝试一回。
“中丞甘愿在这样的条件下,任吐蕃人不发一兵便拿回这些土地?我安西将士血战连场,我乾坑戍减员过半,死在异国他乡不得返,这些弟兄们的血就白流了?”
“他有朝廷的诏命,又有程疯子护送,我等甘不甘心又能怎样?你回来便回来了,让人去告知你的人,一并撤回吧,李嗣业那边,也一早就派出了信使,希望他们没有跑太远。”
封常清的眼神有些落寞,明明他的队伍战绩最佳,堪称奇迹,可最后很可能什么都得不到,犹其是眼前之人,一番尽心尽力的筹谋,最后得到这么个下场,要说不灰心是不可能的。
“北庭来了多少军马?”
“瀚海军所属骑军四千二百人。”封常清顺口答了一句,猛然抬头:“你想做什么?不可乱来。”
“中丞以为我会做什么?”刘稷摇摇头:“四千二百骑,是北庭骑军主力,在这高原之上,就算我军齐出,可能保证一个不漏地全数留下?”
“可若是只有这点人马,张博济敢去与吐蕃人和谈么?”
看着他的眼神,封常清心中巨震,此子已经表明了,没有将北庭兵马放在眼中,只是担心不能一举成擒而已。
那可是朝廷刚刚任命的大都护、一镇节度使!
他语带诚挚地劝说道:“若是你不愿在程疯子的麾下,某可以使使办法,去京师找找门路,以你的功劳,就是入了天子的眼也未尝不可,实在不行,让高开府调你去羽林军,至少也是个实职郎将,但这样的念头,千万莫要再生了,那是杀头的罪过,还会连累族人,一旦出了事,没人能保得住你。”
刘稷的心里十分感动,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说出这么直白的话,完全都是为他在着想,这个情得领,他神色肃穆地一拱手。
“公之爱重,刘某愧不敢当,但是中丞弄错了,行险之举可一不可再二,除非万不得已,我要说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封常清松了一口气:“没有就好,没有就好,你说得不错,他们兵少,这才借道象雄,想让咱们派人一同去,凑足万人,以便谈判时,不输气势。”
“这便是我的打算,他们要咱们出人,就得按咱们的条件来,安西镇的利益,必须要保证,否则,就让他们自行去谈吧。”
刘稷阴冷着脸,语气淡淡地说道:“这一路上,可不只有吐蕃人一路敌人。”
封常清愣住了,以此为要挟,让他们按自己的条件去谈,谈得拢便罢,一旦谈判破裂,责任全都会落在自家的头上,这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可刘稷也有道理,平白无敌地任人宰割,旁人且不说,安西这些悍将还能服自己么?
突然间,他感到了一阵头疼,此子变得精明强干,不知道是好事还是祸事?但他一准会生事,却是确定无疑地。
黄河九曲,是指在出山之后,位于后世青省、甘省境内的一段河道,曲折蜿蜒,犹如盘肠,这一带又被称为河湟,以水草丰美,适宜放牧著称,在后世也是粮食的高产区。
九曲之地,曾经作为金城公主的汤沐邑,被吐蕃人强索了去,到今年才被哥舒翰尽数夺回,将双方的战事,推过了积石山,直达多弥、诺东江一线,与苏毗人的传统领地接壤了。
末凌替的身边站着自己的儿子悉诺逻,在他们的眼前,是一支军容不整,旗帜散乱的队伍,几乎全都是骑兵,大部分人都有着备马甚至是三马,可是马上的骑士,个个垂头丧气,精疲力竭。
“末凌替,赞普需要你的子民,吐蕃盼望着苏毗骑兵,你不能这样抛弃自己的誓言?”一个上了年纪的吐蕃老者,苦口婆心地劝道。
“尊贵的没庐穷桑大论,我要提醒你,由于你们的无能,唐人已经压到了我的边境上,苏毗子民,会为保卫这里的每一片土地流血,但背弃天神承诺的,是你们吐蕃人,如果我将族人都抽调一空,剩下的人怎么办?你们会给我们牧场,还是牛羊?”
没庐。穷桑叹了一口气:“请原谅我的口不择言,我们虽然战败了,可是唐人不敢深入太远,只要你把族人撤走,他们不会为了一块空地留下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拯救我们的国家,他也是你的。”
“雄鹰翱翔天空,是因为它高不可攀,英雄追随强者,是因为他战无不胜,我们苏毗人,曾经跟着许多伟大的赞普,足迹踏遍整个高原,甚至包括了唐人的领地,可如今呢,唐人一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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