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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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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走了?”
“嗯,事不宜迟,当然越快越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稷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他抓住,狠狠地按着脖子压到地上,他的动作实太快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等到事情发生,那个阉人已经睁着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
“走了几天?”刘稷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高高举起,准备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这个阉人满眼都是惊恐,害怕得浑身直哆嗦,说出来的话都是断断续续地。
“三。。。。。。三天。”
众将听得分明,封常清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没想到,此人如此大胆,竟然没有同自己招呼一声,就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战俘给放了。
可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因为刘稷举起的那只手上,紧紧握着一把短刀!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祸事()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不归()
还活着?
李静忠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他摸摸自己的脖子,似乎隐隐有些淤痕。
那个年青唐人凶狠的眼神,一直在他的眼前晃动,那一刻,毫地疑问,对方是真得起了杀心,为什么没有伤痛?他浑身上下看了看,就连一点血迹都没有。
只是想要吓唬一下?
他不信,而当时帐子里其他人的动作,更是让他疑惑,自己的身份,是明摆着的,还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公然杀害一位中使,那可是自寻死路。
最后是个什么情形,他已经不知道了,左右不过是被人救下,可这样就安全了么?那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他在来到安西镇之后,就听过对方的名声,“枭”,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字眼。
今天,算是真正见识过了,怎么办?李静忠首先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自保,只有活命才能报仇,这个年青人敢在主帅的大帐里动手,也就表示,整座军营,都没有安全可言了,想到这里,他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离开就安全了么?这里是象雄,离着龟兹城有几千里,一路上要经过什么地方,他早就体验过,又能好到哪里去,当封常清进来时,看到的就是他呆呆地坐在榻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样子。
“中使可好些了?”
李静忠的身体不自觉得朝里一缩,眼睛在他的身后看了又看,似乎在判断他的来意,会不会下一刻,就有一个人跳出来,要了自己的命。
“勿忧,只有某。”封常清摊摊手,以示自己连武器都没带。
李静忠盯着他的身影,一言不发,似乎也不打算开口。
“孩童心性,什么都摆在面上,一听人被放走了,情急之下,行事便有些乖张,某已经狠狠教训过了,中使若是不忿,再做计较便是,切莫气坏了身子。”
封常清的话,让他半信半疑,这种情况下,还想要轻轻带过,什么叫行事乖张?都拿刀子行刺天使了,可最终,李静忠挤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摆摆手。
“算了,孩子么,还没一个顽皮的时候,只是这种事情,太过吓人了,咱家有些不敢相信。”
“都是平日里骄纵了些,才惯得他无法无天,难得中使心宽,换了某,是绝不肯善罢干休的。”
封常清笑着附和道,心里却是冷了下去,对方是真的不肯放过,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两人各怀心思,都是不咸不淡地说了几句,大有将事情化解,不再提起的架势。
“要不要,某现在就去将他叫来,当面向中使赔罪?”
“不用了不用了,咱家看到他还有些发怵,算了吧。”开玩笑,焉知不是再来一刀?李静忠才不会那么傻。
“还是中使宽仁,既如此,想必你也不想再看到他,某就罚他回去运粮,以作惩戒,这样可好?”封常清诚恳地请求。
“也罢,小惩大诫,年青人么,吃个教训也好。”
李静忠再一次表明了不追究的态度,让封常清彻底断了侥幸。
这次会面,在营里没有引起任何动静,第二日,李静忠战战兢兢地出了帐子,果然没有再发现刘稷的身影,找人一打听,一早就押着粮车出了营。
看来,对方是真的想要和解,毕竟,杀害中使这样的罪名,一个节度使是压不下来的,他的性命暂时是保住了。
可军营里那些将士的目光,让他总感到不舒服,倒底是自己的心理问题,还是确有其事,李静忠也弄不清楚,可只要一想到那天,刀子就插在胸口,便觉得后背阴冷阴冷地。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凡是心里有鬼的,总会把别人往同样的心思上去想,第一次产生了离开的打算。
五天过去了,一切风平浪静,他的心也慢慢放下来,大营里的将领们,从封常清以下,依然保持着尊敬,而那个让他心惊的年青男子,再也没有看到过。
令人高兴的是,从吐蕃人那里传来了消息,消息是由他的一个亲信带来的,一个来自宫廷的小黄门,战战兢兢地向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那个名叫尚结赞的吐蕃人,的确有着巨大的能量,他甚至能轻易地驱使象雄人的王,自由地出入他们的宫廷,就像是当地人的太上皇。
而更重要的一点,他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经过一番交涉,吐蕃人答应了唐人的条件,双方可以正式订立盟约,就像以前的那些一样,为此,需要一个全权的使者,他将由吐蕃人护送,直接去逻些城。
这个消息令人振奋,吐蕃人从来没有在他们的都城,与人签下这样的盟约,看上去,他们的确撑不住,想要快一点结束战争。
封常清听完来人的述说,不置可否地环顾四下,被他看到的无不低下头,一个人有了秘密,就会心虚,更何况是如此大的秘密。
“为何,不见李镇守使?”李静忠诧异地问道。
“他在这里耽误得太久,尼婆罗需要他坐镇,前日便赶回去了。”
封常清的话,让他将信将疑,还记得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正是为了这位大将的到来,此时,两个人都不在,本能地就产生了一丝不安,似乎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
李静忠越来越想要离开这里,而眼下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跟着吐蕃人去,从他们的腹地穿过,直接回到大唐,不必再绕行安西,也许这样才是最为安全的。
他既然要出头,自然接过了一切,做为中使,本就有一定的自主权,军务无法干涉,缔结盟约这样的外交事务,又是其本人一手促成,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
李静忠似乎比任何人都要着急,第二天就匆匆地出了营地,除了带来的几个黄门,没有让大营派出护卫,仅仅让人送过巡骑控制的范围,便全都由吐蕃人接管了。
将人送走,封常清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这一回,咱们算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总比绝路要强。”
段秀实轻声说道,几个人都没有作声,只是心思都是一样地。
沉重。
第一百六十八章 布施()
离着巴扎多城五十里外的一座大山,属于冈底斯山的余脉,因为山体大致上由富含某种微量元素的石材组成,整体呈藏青色,被当地人称作玛庞山,意思是“仙女的居所”。
山上有一座不大的城堡,它的中心建筑,像是一幢寺庙般,庄严肃穆,而正殿的位置,也的确供奉着一尊宝相庄严的佛像,只是却没有任何招洒的居士。
息东赞似乎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仰头看着佛像,心里又有不同的解读,因为他不是佛教徒,以前根本没有多少感触,如今经历的一切,让心头有了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因果,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
“贵人,对不起,我家主人去布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侍从装束的男子,来到他的身后,恭身说道。
息东赞恍若未闻地站在那里,让说话的男子有些不知所措,就在疑惑当中,对方突然一下子转过身,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
“你叫什么?”
“小四。”男子不明所以地答道。
“汉人?”
“嗯。”
息东赞盯了他一会儿,突然扬起手,“啪”地一下打在脸上,将他打了一个趔趄,人还没站稳,一把钢刀架在了脖子上,阴冷的话语一直凉到了后脑。
“你家主人见了我,也得乖乖地趴在地上,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庸奴,以为有了主人就不是狗了?”
名为小四的男子一声不吭地听着他的谩骂,这种情形还是头一次发生,以往对方虽然傲气,眼角从来不看人,但也范不着亲自动手,看来是真的急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现出一个讽刺的表情。
或许是对方没有任何反应,让他无痛快地发泄,骂了一会儿,息东赞收住声,冷冷地问道:“她倒底在哪里?”
“小的已经说过,主人真的离开了。”小四平静地说道:“如果贵人不信,去到处搜一搜,还不解气的话,就动手吧。”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一条狗而已,我是不想让肮脏的血,玷污了佛像。”
息东赞还刀入鞘,转身走了出去,比起女人,他更在乎的是别的东西,出了门,招呼了一声,被他收拢起来的几百残兵卷起一股旋风,在山上山下无数百姓的视线中,呼啸而过。
小四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蹭了蹭嘴角的血渍,冷笑着随手擦在衣襟上,一个同样装束的男子从屋子里闪出来,吃了一惊。
“那人走了?”
“走了,得赶紧去告知娘子,让她有个准备。”他刚想要动弹,被男子一把摁住。
“还是我去吧,你也别闲着,今天又有不少人逃来,靠着咱们积攒的那点粮食,撑不了多久,得让娘子拿个主意,不能老是这样施舍。”
“又是从巴扎多城逃来的?唐人都破城多久了,怎么还没进兵。”
小五斜了他一眼,摇摇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吐蕃人眼里,咱们是低贱的庸奴,唐人眼里,咱们是吐蕃人的狗,他们就算来了,又能好到哪里去?”
“说得也是,如果不是娘子,你我早就被折磨死了,我盼着他们来,不是为了重新成为唐人,而是杀光这些蕃虏,让他们也尝尝被人当成猪狗,踩在地下的滋味。”
小五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谁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已经无关紧要了,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家娘子。
穹隆银城离着这里大约有一百多里的距离,象雄人经营了几百年,怎么也有了一番气象,外廓看着就威猛,内里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没有那么整齐和清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木屋,和堆满垃圾的街道,散发出令人皱眉的味道。
刘稷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时空的味道,那种有着良好排水、排污设施,有着大量管理人员,有城管有清洁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一行是从巴扎多城过来的,除了咄骨利,还有陈金这个汉人,不过此时,他们几个都是典型的象雄牧民打扮,脸膛晒得黑里透红地,再经过精心地装扮,一时间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双方现在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局势,唐人的巡骑没有之前那么严密了,吐蕃人也老老实实地呆在城池的附近,隔着一两百里的高原,隐隐地对峙着。
这一回他只带了四个人来,因为语言有些不通,人多容易出事,象雄人的语言与吐蕃人有着不小的区别,他连那口撇脚的吐蕃话都不太敢轻易亮出来,好在咄骨利粗通一点,一般性的问题都能由他对付过去。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来,没有什么参照物,好在城里到处都是他们这样子的逃难百姓,一时间倒也不虞被人发现,
“戍主,咱们怎么办?”几个人寻了个僻静处,陈金小声地问道。
刘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一带在后世就是一片遗迹,他来是来过,可是对这座早已经不存在的城市,自然谈不上有多熟悉,想了想,有了。
“大白天的太碍眼,等天黑再说,咱们去象雄人的王宫附近探探。”
象雄人的王宫建在城中的最高处,十分显眼,整个建筑非常简朴,就像一个大锅盖倒扣下来,四周是一圈防卫墙,一些士兵在上面来回巡视。
王宫的主要建筑都在墙后,与城里的那些屋子相比,要大上许多,却没有太过奢华,做为这个时代的王者,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些女人,也有着自己的屋子。
其中最大的一间,住着这个城里最尊贵的女人,象雄人的王后,看着已经老迈不堪,实际上她的年龄,大不了对方几岁。
“吉桑央措,佛也好,神也好,对世人都是遥不可及,哪一天倒下了,就算化成佛龛,被人天天供着,也没办法保证下辈子转世成什么样的人,你又何必这么执着呢。”
坐在她对面的,赫然便是息东赞遍寻不至的曾九娘,依然是一付吐蕃贵妇人的打扮,说话的老妇人,穿着象雄妇人的传统装束,头戴花围,一脸的和气。
“佛在心里,才能安宁,在这片土地上一住就是几十年,就象自己的家一样,那些百姓淳朴、善良,为他们做一点事情,我愿意。”
老妇人拍拍她的手,感激地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善的人,这么多年一直在帮助那些穷苦人,如今出了乱子,他们另可跑到你的城堡,也不愿意来这城里,全都是你的善缘。”
曾九娘摇摇头:“尊贵的王后,你才是这个国家最善良的人,我做的那些事,微不足道,也救不下几个人,而你的一句话,却可以活人无数,无论是天神还是佛祖,都会为你的善举,赐下最深的福份。”
老妇人的神情有些无奈,语气也变得低沉了许多:“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无论是我的丈夫还是我,都不过是个傀儡,他们控制了一切,决定着所有人的命运,我们只能坐在家里祈祷,或是等着哪一天,灾难降临。”
“听说,吐蕃人有意与唐人谈和?”
老妇人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说道:“那你,是希望他们和谈,还是战争呢?”
曾九娘眼神清澈地笑了笑。
“我希望,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第一百六十九章 调笑()
天一黑,整个城市就陷入了黑暗中,没有路灯的街道上,一下子陷入了沉寂,只有那些萎缩在街边的逃难百姓,偶尔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
这种情况下,巡夜的人手便增加了许多,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闹出什么乱子,夜里总会让人感觉到危险。
刘稷等人慢慢接近了王宫的附近,这一带的戒备比别处更要森严,一队队的巡兵来回走动,到处都点着火把,咄骨利和陈金二人分别潜向左右两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复命。
“没有空子。”咄骨利一张嘴就是言简意骸。
陈金的话要多一些,不过意思是一样的:“一支巡兵,分为三队,中间间隔极短,以王宫的高度,只能互助攀跃,咱们的时间不够。”
这个结果,刘稷也想到了,城中如临大敌,王宫的守卫肯定是重中之重,说不定吐蕃人就住在里头,他想要知道的就是这一点,可如今没有机会,为了这么点去冒险,不值当。
“要不,小的去绑个守军,问一问?”他不急,陈金有点着急,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谁也不想无功而返。
“不行,少了一个人,他们肯定会全城搜索,那样不就露馅了吗。”
刘稷毫不犹豫地否决了他的提议,倒不是这个主意不行,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捉个人来问是最直接有效的,可现在还太早,不需要。
就这样,他们几个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分成几拨,盯着王宫的动静,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都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情况,更没有几个吐蕃人的身影。
难道自己想错了?
眼见着天已经大亮,刘稷将轮休的几个手下叫醒:“你们各自去城中打探一下,吐蕃人的驻地在哪里,他们有多少人,如果有那个尚结赞的下落,就更好了。”
几个人领命而去,他的身边只剩了咄骨利一人,后者见他没有提到自己,也不在意,王宫这一头也是需要人的,他无意识地看了一眼,突然一愣。
“有个吐蕃女人出来了。”
刘稷闻言一看,也是一愣,这个吐蕃女人,怎么那么熟悉?
曾九娘带着两个侍女从王宫出来,一辆篷车已经等在了台阶下面,赶车的是她的手下小五,因为连夜赶来,显得有些疲惫。
“娘子。。。。。。”
曾九娘用眼神制止了他的话,神色自然地走向车后。
小五跳上车前座,等她们都上了车,吆喝了一声,赶着车子朝前驶去。
她们并没有出城,而是停在了离着王宫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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