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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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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出息了,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看着对面这个哭成泪人的妇人,刘稷开始怀疑,惊喜来得太突然,是不是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副作用?这才哪到哪啊。

    “娘,这只是个渡职,儿或许还会升迁。”

    “什么!”

    高氏掩着嘴,在一瞬间就收住了泪,这份功力,让刘稷自叹弗如,果然,女人天生三分戏。

    “只是,或许会调出外地,娘知道的,本地人不能在本地为官,这是定例,所以儿才会说此乃渡职,不会长久。”刘稷小心翼翼得给她打着预防针。

    “娘知道娘知道,儿啊,你吃苦了。”

    此时的高氏,完全沉浸在做一个成功儿子的母亲当中,自动忽略了那些负面的东西,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刘府老太君的身上,老人家就没这么矜持了,整日里笑得合不拢嘴,恨不能嚷得满村人都听到,可怜原本还是个香饽饽的刘单,恨不能把自己藏起来,永远也找不到才好,老爹混得不如意,要靠着儿子才能上位,还没法同人说,就是这种心情。

    对于刘稷而言,根本顾不上这些,这些天整日里在乡村和县城之间奔波,比在长安城时还要忙,那位吴兵曹虽说有些势利,做事还是很得力的,三天的时间,一份详细的全县逃户情况调查表就放到了他的案头。

    鄠县是个户籍三万,丁口近十万的上县,居然隐匿了为数多达五千户的逃户,刘稷相信,这只是查出来的,真实情况可能更严重,因为他在户头村的那一栏,看到的是无。

    人家哪里敢去查当管上官的祖家。

    “郎君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吴兵曹在小心地拉近二者的关系,刘稷并不在乎他态度,闻言赞许了一句。

    “这几日,你们辛苦了,一会儿每人去刘科那里领两斛米、四百钱、一匹布,以为跑腿之资。”

    吴兵曹先是一愣,既而面色一喜,这三天他们的确跑得有些辛苦,许多时候还要搭上人情,为的就是讨好这位上官,如今不光有成绩,而且还有奖励,说明之前的冒犯算是真正过去了。

    等到刘科做完这一切,志得意满地走进来,刘稷将一封写好的书信连同那份情况调查一块交给了他。

    “老十,劳烦你上京走一趟,去城中宣平坊寻封府,将这些书信交与封公,请他酌情处置。”

    “你就瞧好吧。”

    刘科拍着胸脯应下,拿着东西转身就走,刘稷摇摇头,他有意让刘科而不是陈金去,就是为了再多锻炼一些自己人出来,血缘是个很好的纽带,不用白不用。

    刘科的速度很快,第二天一早,几乎是城门方开就头一批进了长安城,恰好赶在封常清出府前,将那些书信交与了他,封堂清皱着眉头看完,转手交与了岑参。

    “五郎总有法子,这样一来,咱们用不着去同安尚书掰扯了,属下这就去写奏疏,请求朝廷将这些逃户安置于北庭三州。”

    “咱们要的只是五千到一万押运之人,不是再押送几千户男妇老幼出关,还是用军马去同政事堂打官司吧。”

    封常清却没有岑参那么兴奋,人家连户籍都扔了就是为了赖在关中之地,想要动用强制手段逼他们迁往塞外?谈何容易。

    岑参心有不甘地说道:“难道天子也不管?”

    “听闻宫中娘子一病不起,至尊每日里心急如焚,哪里还顾得上这些,政事堂全都是寿王在主持,好在太子最近走得勤,这打嘴仗的功夫,自有他人代劳,咱们也无须太过着急。”

    这个道理,岑参焉能不知,他们到底是外镇,天然就矮了一头,朝廷多方势力交锋,想要不牵涉其中,如今看来已经是不可能了,只是多方倾轧之下,简单的事情也会变得复杂,偏生此刻皇帝又倦政,真不知道要扯到什么时候。

    杨玉瑶走入寝殿时,刚好碰上尚药局的奉御离去。

    “下官见过虢国夫人。”

    “娘子今日如何?”

    “回夫人的话,脉像紊乱,气息不平,再加之饮食不畅,体质愈加孱弱,下官担心再这么下去,药石不能入胃,就是大麻烦。”

    杨玉瑶看着寝殿的方向,从里面传出来的气息,已经不是熟悉那种香气,而是杂夹了一种浓浓的药味。

    “至尊可在里头?”

    “下官就是至尊召来的,这会子应当去歇息了吧。”

    杨玉瑶了解了状况,没有再停留,快步走入殿中,越是走近榻边,越是皱眉不已,以手作扇边扇边说道。

    “你们如何侍候的,这么重的味道,人没病也要熏出病来,都拿走,取那种南海白香来,只在墙角下点了,把窗子都打开。”

    将宫女们全都打发走,她才有空打量榻上的女子,短短的数日不见,竟然已经削瘦得见了骨,整个人怏怏得,显得毫无精神,看到她也只是茫然地抬抬眼。

    “你这是要学我?”杨玉瑶提起裙角坐下来,笑着打趣了一句:“至尊最近换口味了,还是想我了?”

    杨玉环嘴角一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阿姊。”

    “我刚刚才送走一个妹妹,你能不能多撑上几年?好歹让我缓口气。”

    杨玉瑶拉起她的手,原本水润柔嫩的双荑,变得枯瘦了许多,不禁叹了一口气:“冤孽。”

    “阿姊,我。。。。。。”

    杨玉环的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此时自己最见到的,竟然是那个少年郎,可这种话又如何说得出口。

    杨玉瑶如何不知道,拍拍她的手:“别说话,好生听我说。”

    “我知道你想他,任是谁,与他春风一度,都不会再有余暇多看一眼他人,如今食髓知味,知道阿姊当初没有欺瞒于你吧。”

    杨玉环没有说话,只是稍稍摆过头去。

    杨玉瑶见她不承认,低声说道:“你处心积虑装病,不就是想避开他吗?”

    “傻瓜,就算害了自己的身子又如何?他便能饶过你么,还不如好吃好喝,比比看,谁能熬过谁,十多年都过来了,这个道理不明白么?”

    “阿姊,我撑不住了。”

    “有阿姊呢,不会让你一个人挨着,快生好起来,既然他都不避讳,咱们就帮上一把咯,那个位子无论是谁坐上去,总不会比如今更差罢,说不定,你还能鸳梦重温呢,哈哈。”

    杨玉瑶放肆的笑声在殿中回荡,看着阿姊近乎颠狂的神态,杨玉环的泪水再也没能忍住,滴滴落下。

    

第三百九十三章 争夺(四十三)() 
人一忙起来,日子就过得飞快,转眼便是二月,大地解冻,万木苏醒,灰白色的田地里,多了许多劳作的身影,在播种之前,将冻了一冬的土地翻一翻,那些沤了一冬的天然肥料,早已浸入了地力中,等到天气再暖一些,将种子撒下去,便可以憧憬一年的收成了。

    同样的,对于蜗了一冬的长安城中百姓而言,也多了一项老少咸宜的户外活动,春游,至于那些权贵高门的男子,则将那个游字改为了猎字,更是平添了几分冒险和刺激。

    通常来说,三月春猎方是正经,天子会在那时组织规模极大的田猎,既是消遣,也有校阅军队,选拔人才以及相看之意,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如今虽然才是二月,可宫里的娘子一病不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按照天子的个性,这丧期肯定是要禁乐的,万一成了真,整个春猎不就泡了汤,就算还能挨下去,天子肯定也没了出猎的心思,因此,那些消息灵通的人家,特别是王公贵胄全都不约而同地提前到了二月里,虽然猎物可能会少一点,总比没有强。

    皇家猎场,自始皇帝都咸阳,便定在了都城以南,从渭水之滨一直到终南山麓的广大地区,纵横近千里,汉时名为上林苑,到了本朝,由于关中开发的逐渐展开和人口的爆发,面积缩小了许多,被分割成了神禾原、少陵原等多处,其中又以离城二十里,位于潏水、滈水之间的神禾原为最。

    二月初五,宜动土,利出行,晓出东南。

    一只为数不到百人的队伍,驰骋在山林之间,队伍中所有人都没有着甲,人人身着短衣,腰挎横刀背插箭囊,马背后架着猎犬,嘴里呼呼赫赫,惊得山林间飞鸟乱窜,小兽狂奔。

    “大郎,你领人去驱赶吧,咱们人少,不要走太远,就以半柱香为期。”

    到了山林深处,眼见着前边的路越来越狭窄,为乎的男子挥挥手,大队人马在他身后缓缓停下,男子身穿锦袍,腰系玉带,身佩鱼袋,鼻歪脸斜,面相生得极为丑陋,更奇特的是,脖子还是歪的,虽是正坐,却像是扭头在打量边上,此人便是天子第十六子,封为永王的李璘。

    “阿耶,如今方才二月初,鸟兽本就不多,再不走远些,不是白饶了一遭。”

    被他叫到的是王府长子襄城王李仡,生得五大三粗,面相豪武,闻言有些不满地说道。

    一旁的王府长史李台卿也劝说道:“出都出来了,也不在这一时,殿下要是拘了性子,反而不美。”

    “也罢,就一柱香吧,不要贪耍,快些回来。”

    李仡大喜,在马上一抱拳答道:“阿耶就瞧好吧。”

    说罢,一转身,将手一挥,带着大部分人呼啸而去,只余了十来个护卫在这里。

    虽然山中多猛兽,不过此地为猎场已历上千年,来来往往的打过无数次,怕的是找不到足够多的猎物而不尽兴,而不是危险,男子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山林中,很快就传来了呼喊驱赶之声,原本沉寂的山林一下子热闹起来。

    “台卿,那日的女郎,还无头绪么?”李璘仍是那个样子,叫着他的字说道。

    “不瞒殿下,下官按众人述说,画影图形暗中察访,倒是有了些眉目,只是尚未证实。”李台卿答得有些吞吞吐吐,李璘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

    “哪一家的,本王还高攀不起么?”

    “那倒不是,此女虽是外姓,却被天子亲赐封号琅琊郡主,又已经有了婚配,怕是不易得。”

    一个封了郡主的外姓女?李璘一怔,一般来说这种女子多半是要用来和蕃的,可听着又不像。

    “郡主又如何,快说是哪一家?”

    “便是那封。。。。。。”

    李台卿的话还未说完,突然张口结舌地看着对方,李璘正等着他的答案,一看他的表情不对,还没有等把歪脖子转过来,就被从天而降的一道黑影扑倒,重重地滚落马下。

    “敌袭!”

    “殿下!”

    周围的护卫们纷纷伸手去拔刀,没想到,“扑通扑通”之声大起,每一个骑在马上的护卫全都被人扑倒,反应最快的侍卫长只来得及抬起头,看清了那些从天而降的黑影是从树上飞下来的,便被一刀柄砸在后脑上,晕了过去。

    李台卿其实是被吓晕过去的,因此,醒来得便要早上许多,只见周围都是高大的林木,遮挡了光线,显得阴森森的,耳中传来一阵又一阵惨叫,吓得他赶紧睁开眼,这一看便是魂飞魄散!

    那些王府的侍卫,每个人都被三名蒙面男子捉住,两人按住身子,一人手执着铁槌,就这么一下下地砸下去,却不是头脑等要害处,而是手脚的关节?

    李璘是被惨叫声吵醒的,一睁开眼,便看到了一双男子的眼睛,眼中似笑非笑,如同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你等意欲何为,可知某是何人?”

    “你是何人?”

    “某家乃是至尊亲子,敕封永王,身份何等尊贵。。。。。。”

    “李璘?”刘稷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是在地下随便捡的:“就是你这个丑b?”。

    “你敢直呼本王名讳,好大胆,啊!”

    李璘的话被突如其来的巨痛所掩盖,忍不住惨呼失声,原来刘稷一石头砸在他的膝关节上,将整个膝盖骨连同经络砸得粉碎,瞧这伤势,放到后世也是无解。

    “丑b,你的话太多了,还是省点气力吧,想让你的儿子来救么,不妨试试用尽全力看看他们听不听得到,不过我怕,他没来,倒是召来了什么别的事物,那就自求多福了。”

    “你等究竟是何人,为何要如此害某?”

    巨痛之下,李璘涕泪横飞,刘稷面无表情地又是一下砸在他的另一边膝盖上,疼得他几乎晕过去。

    “你。。。。。。。你是刘五郎!”

    被人按住手脚的李台卿挣扎地叫了一句,刘稷转过身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好眼力,还不动手?”

    李台卿很快就得到了一样的待遇,再也说不出话来,

    刘稷一石头砸在李瞵的双臂肘关节上,然后扔了石头,拍拍手站起身,看着满地乱叫乱滚的身体,伸指于嘴撮出一个响亮的哨声,哨声一声接一声在山林中传递着,很快密林的深处就传来了动静。

    “咚咚”

    刘稷敏锐地发觉,被他们抢来的那些马儿,全都不安地刨着脚下的草地,鼻中发出低低的叫声。

    不多时,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林间跑出来,后面还跟着几个军士。

    “快快,来了。”

    “你招来了什么啊?”

    刘稷好奇地问了一句,陈金根本来不及答话,冲到一匹马儿前,解开缰绳跳上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吼了一句:“快跑!”

    慢了一步的刘稷刚刚爬上坐骑,就看到从林木间现出的高大身影,站直了足足有近三米高,庞大的身躯如小山一般,朝着陡然出现,打扰了它们睡眠的人类发出怒吼。

    “嗷。。。。。。唔!”

    尼玛,熊瞎子,还是刚睡醒的那种,肚子正饿着呢,刘稷一鞭子抽在马背上,早就吓得想跑的马儿猛地窜出,伏在马身上的他回头一看,大熊的身后,现出不只一个身影,这是一家子啊。

    李璘看着飞扑过来的巨兽,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挪动分毫,体内的排泄物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嘴里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

    脑子里却在不停地回想,刘五郎为何要害自己?至于李台卿,早就晕了过去。

    史载,天宝十二年二月初五,永王猎于神禾原,为猛兽所噬,方二日寻之尸骨无存焉,天子感怀,辍朝三日,赐明德太子,谥号“成”,以衣冠葬于细柳原。

    

第三百九十四章 争夺(四十四)() 
也不知道最终是如何交涉的,至少在鄠县这片地界上,新的长征健儿招募已经顺利开始实施,有了刘稷这个反面典型,在秦岭乡岸头村,刘氏一族无法再阻止诸如刘科这类无心向学的子弟应募从征,况且从大势来说,男儿从军还是为社会主流所赞赏的,更何况,从军并非只有风险,而是有着很大的前程。

    说到底,大唐对吐蕃的彻底胜利,激励了整个社会的风气,更使得本就不惧死的关中男儿,有了一条比逃户更好的出路。

    “咱们是什么人?打老秦人那辈儿起,咱们就只会一样,扔掉兜鏊,提着刀子,光着脚丫追到天边,也要摘了敌人的脑袋,别在腰带里,再去寻下一个,等到敌人没了,回来拿首级换军功,换田亩,勋功授爵。军功,就是咱们关中人的命,田地,算什么,关中没有了,就到关外去拿,一丁百亩,到了地方就给,全都是上好的水浇地啊,一亩产粮不下三百斤,按如今的粮价,一斤合钱一文半,一百亩就是三万斤,四万五千钱哪!”

    吴兵曹带着人,在各乡各镇进行宣扬,凡是年满十五以上,四十以下的男丁,必须到场,乡绅们虽然不愿望但也只能是服从,因为他们的把柄落到了人家手中,那就是逃户。

    一斤粮米一文半钱,这是天宝年间最低的粮价,在京仓被清空之后,略有上扬,不过等到洛口仓的存粮运上来,价格肯定还会下去,然而就算按这个粮价来算,一百亩好地的收成,依然是让人垂涎三尺的,45缗!按规矩上交两缗的税钱,七到八缗租钱,十缗左右的役使钱,怎么也能余下一半的数量,那可就全都归了自家了,更别说,粮食就是硬通货的时代,那就是在种金子啊。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府兵制的初期,唐人的战斗力强得不可思议,刘稷想要吸引他们从军,最快捷有效的法子,就是拿田地来吸引他们,当然了关外的田价与关中相比,相差何止数倍,可产出来的粮食是一样的,都值钱。

    “当真会有一百亩?”

    “只多不少,一百亩就吓到了?这只是授田,还有职田,勋功田,永业田,只要有本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光有田了,也没人种啊?”

    “怎么没有,你家就你一口么,带上婆娘小子,平日里他们管着,雇人也好自种也好,都不是个事儿,等到你家小子长成了,又是一百亩,官府鼓励大伙阖家前去,没了户籍的给上户籍,在这边有家业的卖了也成,咱关外缺人,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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