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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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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个小子,收拾起人心来,还真有一套。
来到刘稷的帐门口,还没掀开帘子,里头传来一阵对话。
“你今天可威风了,某还在外头,就听说了,乖乖,连李使君的人都敢打,还是以寡敌众,说实话,荔非元礼那厮,性子残暴,动则打骂军士,多少人恨不能教训一顿,没曾想,你小子真干了。”
杨预意犹未尽地啧啧嘴:“这才是枭五郎嘛,可惜,老子没看着。”
许是他动作过大,刘稷骂了一句:“可惜归可惜,你不要动手啊,老子还伤着呢。”
“嘿嘿,下回再有这事,可不能少了某。。。。。。”
杨预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咽了下去,因为他看到帐门被人掀开了,一个不高的身影走进来,凌厉的眼神让他赶紧站起身,恭身致了一礼。
“属下见过司马。”
“杨鹄子,你还想有下次?”封常清没理他,径直走到刘稷的榻前。
二十板子,将整个后背一直到屁股,全都打得血肉模糊,看着触目惊心,其实全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及内脏。
“莫动。”
他制止了刘稷的动作,仔细看了看伤势,的确不怎么严重,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动刑这种事,下手哪有个轻重,他就怕这小子自己憋着,年纪轻轻地伤了内胕,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你是如何进来的?”转过头,他向杨预问道。
方才张无价明明说帐子里无人,他相信对方不会说谎,因为这也太容易戳穿了。
“许光景去后营拿那劳什子皮袍,属下有几分好奇,就想着跟来瞧瞧,当然,主要还是记挂着五郎的伤势。”
原来如此,这小子一准是混进了许光景的人中,张无价就没怎么查。
“看完了?”他沉着脸,杨预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嘴答了一句。
“完了。”
“完了还不滚?”封常清对这个活宝有些无语,直接给了他一脚。
除了看望,其实杨预还想要问他,弄那么些怪事物做什么,可是今天肯定是不行了,他不得不磨磨蹭蹭地退出去,眼神中充满了哀怨。
不得不说,封常清同他的想法是一样的,既然伤势无碍了,他便看了看堆在帐子里的那堆皮袍子,由于是刚制不久,还散发着一股子臊味,刘稷动弹不得,他只得自己拿起一件,这一拿,便是一惊。
无他,太重了,几乎像是一件铁甲,要双手用力才能提得起来,可见做得有多厚。
“你弄这皮袍子,是否在打雪山的主意?”
不得不说,封常清的眼光还是非常敏锐的,一眼就看出了刘稷的用意,反正这件事是不可能瞒着他的,刘稷趴在榻上,点了点头。
“我在贺菩劳城,向当地人氏打听过,曾经有人走过那一边,心里便有了一个主意。”
“这个消息,某也曾听闻过,可是找不到曾经走过的人,传闻终归是传闻,就算能走,也不可能拿大军去冒险,让你寻到了,又有什么用?”
“无须过大军,只需几十人足矣。”
刘稷言之灼灼,让封常清不得不重视起来,几十个人过去,能干什么?他的心里突然间一动。
“藤桥?”
“藤桥。”
刘稷肯定了他的猜测,封常清默默不语,他在权衡这其中的利害,吐蕃人明显有了准备,他们迟迟没有毁掉藤桥,或许就是打着什么主意,如果藤桥在自己的手上,战略上可回旋的余地就太大了,这的确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
可如果,要拿刘稷的生命去冒险?他有些不敢想,上回去刺探,并不是他下令的,也不是段秀实的主意,而是这个小子自作主张,当时他以为对方立功心切,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洗刷之前的那些劣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左右人还算机灵,活命的机会不小。
可这一次,是同老天作对,那种冰天雪地的世界,想一想就觉得可怕,这是赌命啊。
“也许不必如此。”
“司马,朝廷此时五路进兵,势在必得,若司马只想着无过就是有功,只怕大错特错,一旦别路不顺,他们便有了一个现成的理由,司马应该记得,当初王太尉,是如何得罪的。”
王忠嗣!
封常清如何不记得,天宝六年,那是王忠嗣最风光的时候,一身兼了河东、河西、朔方、陇右足足四镇节度使,天下之兵半出其手,他若是有反意,哪有某胖子什么事。
可就是因为一件小事,严格来说同他都没有关系,便被一撸到底,去南边蛮荒之地做了一个小小的郡守,不到两年便暴病而亡。
当时,明面上的罪名便是,策应友军不利!
天下人人知道他冤枉,就连天子也知道他冤枉,可还是断然处置了,其中有什么秘辛,是不是传说中,被那位权相陷害?他们不得而知,但是所有的边将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谁要是阻挡皇帝开边的决心,这位曾经宠信无边的名将就是下场。
刘稷的话,简直像一柄重锤敲在他的心上,眼下朝廷的诏令还没到,他只是个摄节度事,要想把名义变成实职,这一仗打不打,根本由不得他。
既然要打,那就必须取胜,封常清只一瞬间就下定了决心。
第五十一章 工作()
既然有了决定,对于这件事,封常清便有了新的理解,俗话说“出奇制胜”,如今双方隔着六十里外的那条婆夷川,隐隐对峙着,几乎都知道对方的打算,可谁会先出第一招?或许就要着落在这个小子身上。
如果能出奇不意拿下藤桥,战局就活了,没有了这道天险,吐蕃人并不比唐人好过,因为严格算来,他们所要行军的距离,并不比安西唐军要近多少。
也正是这个原因,一旦四面受压,大勃律这块形似飞地的突出部,首先就会被放弃掉,刘稷那天所绘出的舆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也许,这一战,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那么前提就是,刘稷的策略可行。
封常清仔细端详着那件袍子,长度一直盖到了小腿,而小腿以下,由一双同样厚重的靴子来包裹,正如参军所言,靴子的底部,是由一整块硬木削成的,靴面上,布满了一道一道的印子,他只用手这么一摸,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用意。
防滑。
“还有一顶皮帽子,倘是狗皮最佳,可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先将就用着吧,司马若是有暇,不妨命人去收购些羊皮来,一定要带毛的那种,越完整越好。”
毛闪了大了更加御寒,这个道理不必刘稷说,封常清也一清二楚,头、身子、脚都照顾到了,就一定高枕无忧了吗?他是后勤出身,想得总是要多一些,放下那件皮袍子,坐到了刘稷的榻边。
“既然你决心已下,某就不拦着了,不过你这伤势,万万不可行险,跋涉之事,让下属去做吧,他们今日已为你收心,必不会推辞。”
“我今日所为,不是为了推他们去死。”
刘稷摇摇头,全无白日时的锋芒,可是那种执拗,如何听不出来,能用军法加以约束么?封常清了解他的性子,决心一下,不让他去,也会偷偷溜走,就像上回去贺菩劳刺探。
这种性子,正是封常清欣赏他的地方,想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很像多年前的自己,如果不是这股子执拗,他又怎么能成为高开府的傔人,赢得一个艰难的起步?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求稳妥计,最好还是寻到一个熟识的本地人,让他带着,总比你蒙头瞎脑地去闯强。”
说倒底还是不放心,用上了缓兵之计,对此,刘稷并不感到烦躁,一人计短,他其实也并不托底,多一些人参谋,他求之不得。
“公所言甚是,事情要做好,事先就得计划,有不足者,请公多多提点,小子替所有部属,先行谢过了。”
这小子,封常清哑然失笑,一番看似谦逊的话,实则是将计就计,把事实给凿实了,生怕自己会横加阻拦么?
他站起身,哈哈一笑:“好生养伤,明日某再来看你。”
走出刘稷的营地,上马之前,他看着天边的一际白线,那是皑皑白雪在月亮下反射出的光芒,悠悠叹了口气:“去同后营的参军说一声,乾坑戍再要做什么事物,让军中最好的工匠腾出手,先帮他们做。”
第二天,刘稷就能自己爬起来了,虽然背上还火辣辣地疼,不过他把这个当成对于新身体的磨炼,真的是有许久,不曾适应过这种伤痛了。
起来的时候,营中除做饭的伙头,牵马的傔人,治伤的郎中,照料马匹家畜的牧夫,以及执勤的军士,其他的人全都被各自的队官带去操练,这个时辰应该是在练阵型吧。
如果是平时,他会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表进行体能和恢复性训练,慢慢找到后世的那种感觉,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技之长,是无法立足的,以他的年纪,现在去读书考功名,已经迟了,只能在军伍上想想法子。
好在后世的那些知识,至少能在这方面,帮得了忙,他披着件中衣,在几个傔人的扶持下,慢慢在营中走着,方向却不是朝着中军,而是后营。
唐人的军中,金铁、皮料、木器、制陶、甚至造纸的作坊,应有应有,各种老工匠更是手艺精湛,简直就像一个联合加工厂,见到他的到来,一早就有人报了进去,不多时,一个文士打扮男子迎了出来。
“刘果毅,缘何至此,先来个信儿,下官也好去接啊。”司曹参军宇文晟顾不得收拾一下,就这么执手作了一礼。
唐制,上折冲府果毅都尉,从五品下阶,而大都护府司曹参军,则是正七品下阶,可这并不是宇文晟折节的主要理由,新晋节帅的乘龙快婿,又是这般年轻,前途自是不可限量,就算不想攀附,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更何况,与他的父亲,还有一份同僚之谊在呢?
如今是个什么世道,虽然边将因为那位李相国的缘由,绝了入朝拜相的仕途,可有个立下边功的儿子,看起来,远在京兆府的状元公,未来的前程也是光明一片哪。
第五十二章 工具()
来到这个时代有些日子了,对于一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热情,刘稷已经有了足够的定力,他根本搞不清楚,这是因为自己的老丈人呢,还是老爹。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甘之如饴的,二代,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都意味着赢在了起跑线上,如果这个二代还有理想,有拼劲,肯吃苦,那得牛成什么样啊?
刘稷感觉自己,就走在这样一条光辉大道上,而前提在于,某个死胖子,不要那么丧心病狂地起兵做乱,那他的穿越生涯,该有多么完美。
历史惯性,不是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可如果,这个人的意志足够强大呢?
他在宇文晟的带领下,挨个挨个作坊看过去,那里面,原始之极的工具,挥汗如雨的环境,赤膊汗巾的工匠,都在提醒着他,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什么时代。
“这便是金作处,铁器、铜器、金银器具,你看需要什么,都可以讲与他们听,不是下官夸口,若是这里都做不来的事物,那就只有长安城的将作监,里头的大匠,都是各地的优中选优,那自然不是这里能比的。”
在刘稷看来,这里也就是个大点的打铁铺子,不过好在他的要求也没那么高,东西本身并不复杂,可要让是能让老工匠看得懂,得画出三视图来。
他找不到合适的工具,也就是硬笔,对于毛笔,又没有任何适应的能力,最终只能用刀来解决。
“我需要这样一样事物,有点像是锤子,锤身狭长,前端锋利,下部带齿,锤柄可用硬木,但锤身须得用精钢,坚韧不易折,还要耐得酷寒,一镐子下去,撑得住一个人的体重,这不是说笑的,也许会关系一条性命。”
他在泥地上画出了图样,其实更像是鹤嘴锄,一头尖,一头沉,看着并不复杂,只是材料的要求很高,这个时代,钢材的产量不高,大部分都是用来做兵器的,比如赫赫有名的乌兹钢,哪有人拿来做成锄头的,那不是暴殓天物么。
见老工匠有些犹豫,宇文晟忍不住催促了一句:“行不行?做不做得出,都要实话。”
“照这样式,或许要费些工时,倒也罢了,只是这精钢,咱们也不多,但不知上官需要多少把?”
“五十把,最好多打几把,以便替换。”
此言一出,不光是老工匠有些做难,就连宇文晟也是暗暗抽了一口气,那事物并不算大,一把的用量大概相当于刀子的一半,加上他要求的余量,大概也就三十把的样子,想到封常清特意遣人来的叮嘱。
宇文晟一狠心拍板:“就照果毅说的数目,先打一把出来,送去果毅营中,让你过了目,再造其他的,如何?”
“如此甚好,有劳诸位了。”
刘稷只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怎么做他不管,实际上对于冶金这一块儿,他并不比这些老工匠强,甚至具体的工续还根本说不出,哪好意思大言不惭。
这把小工具,是后世登山,特别是冰川地区必备的冰镐,在许多时候,是拿来救命的,因此他才不得不亲自走上一趟。
而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件,接下来,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工具,比如雪撬。
五十个人的用具,不可能全靠人来背,万一有人受了伤,也没办法抬着,这就需要用到雪撬了,造起来毫不废事,也就是几根木头架子罢了,不过强度要求要高一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除此之外,还有绳索,攀援、救助、野营都用得上,等到把这一切都定下来,宇文晟将他送出营,拱手做别的时候,刘稷开口问了一句。
“尊驾与前隋的宇文工部,可有渊源?”
“不敢,正是下官先祖。”
原来如此,刘稷也是心血来潮,随口这么一问,宇文恺是隋朝的工部尚书,主持修建了大兴城,也就是如今的长安城,他还有一项非常有名的设计,浮动式舟桥。
“难怪,原来是家学渊源,久仰久仰。”
借着这个由头,结识一个掌管工艺的参军,刘稷当然有着自己的目地,他不是工匠,如果想要自己打造一些特殊的装备,只能找人来做,当然,太过复杂的不可能,材料也无法达标,一般能用的就可以了。
回到营地,张无价和许光景已经带着人返回来,现在开始的每一趟野外拉练,都会采取末位淘汰制,将体力最差的一些人剔出来,他目前还养不起一百名精兵,只能采用这个法子来精简。
从这一百人里面,选出状态最好的五十人,组成一个队,再加以特殊训练,在行动之前,把细节做到最好,现在多准备得充分一点,将来的成功率就会高一分,刘稷不敢有丝毫怠慢,因为这是拿命在搏。
三天之后,按照这个标准挑选出来的五十人,单独列队站在了他的面前,已经好得差不多的刘稷,将做好的装备全都发了下去。
每个人包括一身皮袍,一顶皮帽,一个遮风的口罩,一双长筒雪地靴,一把硬质冰镐,一捆绳索,这些东西加在一块儿,就差不多三、四十斤重了,他们还要带上武器,一把横刀,一壶羽箭或是弩箭,一把弓或是弩,为此牺牲了防护,没有甲胄,没有盾牌。
“今日,咱们不跑河谷,也不上山了,跟着我走。”
没有动员,也没有多余的话,全身裹在袍子里的刘稷一挥手,就像带着他们跑步、打架一样,一马当先走在最前头。
没有人发出异议,这么多天相处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跟从,每一次,这个年轻的戍主都会冲在最前面,他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呢?
就在余下的五十人满含羡慕的注视中,这些装扮奇特的军士们,每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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