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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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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疑联绵皆相似,重曈孤坟竟何是?

    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波兮去无还。

    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

    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

    到了最后,再度转向高亢,长长的拖出一个悲音,如泣如诉。

    刘稷的造诣不深,听不出这算是诗、歌还是赋,可是却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确宽容,写成这样都不怕被人告发,想想被称为士人典范的大宋,还有乌台诗案呢。

    一曲即罢,老头又恢复了之前的神态,不由分说地抢过他的坛子,一掌拍开泥封,先是伸头进去闻了闻,然后再将酒出来,一股紫色的液体连着扑鼻的果香,在那个粗瓷大碗中荡漾着。

    “三勒浆?”南霁云诧异地问道。

    “没见识,这是西域葡萄酒,要配上夜光杯才应景呢。”

    李白拿着碗在那里荡来荡去,一脸的陶醉:“天宝五年,某为御前待诏,曾蒙至尊赐下一斛,用的便是波斯琉璃夜光杯,可惜,惊鸿一瞥,多年未尝了,没想到今日得见,不枉不枉啊。”

    刘稷懒得搭理他,目视孙大娘,后者豪爽地站起身,拔剑在手,手腕一翻,长剑如同有了生命般,掀起层层光点。

    他们所在的屋子仅有十步见方,孙大娘的脚步几乎没有动弹过,纯靠腰力、臂力和腕力,招式比起之前的老头,更要轻灵和迅捷许多,到了最后,浑身都被一个白色的光圈包裹着。

    刘稷眼都不眨地盯着她的手势,却几乎看不出对方是如何出招收招的,两人真要对阵,只怕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何,看清了么?”孙大娘挺身收势,长剑被她执在手中,靠在背后。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刘稷脱口而出,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诧异地说道。

    “你不姓孙,而是复姓。。。。。。公孙。”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抄的() 
    后世对于这位关中四绝之一的唯一记载,恐怕全都出自于诗圣杜甫的那首长诗。

    刘稷中学时学的那点知识,一早就还给体育老师了,刚才的这两句诗,完全就是不经脑子的行为,或许正是对方的剑术,让它从大脑皮层的记忆区深处,被激活进入了神经系统,然后经口腔肌肉,舌头的一连串动作,发出了他自己也没想到的声音。

    “你认得我?”公孙大娘面色不变,头上连汗都没怎么出。

    “大娘成名时,我不过是个婴孩,哪会有幸认得,那日玉门关前,方是首次相识,不过,闻名以久,不曾想如今改换了姓名,可是有什么麻烦在身么?”

    刘稷将一坛葡萄酒打开,亲自为她倒满,公孙大娘捻着盅子,在手心里转了转,然后一饮而尽。

    “你既然听闻我的名头,也当知晓,我是宫中侍女出身,到了年纪放出来的,原先的姓名,怎么好再用?孙也好,公孙也好,不就是一个称呼罢了,什么打紧的。”

    “原来如此,是刘某唐突了,大娘莫怪。”

    公孙大娘无所谓地摆摆手,拿过那个坛子,给自己倒上,小口慢慢地品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宗四娘的身后跑出来,好奇在刘稷的脸上打量。

    “我脸上有花?”

    “你会做诗?”李腾空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一双漆黑的眼珠子,溜溜地转个不停。

    “不会。”

    刘稷干脆地否认,要命啊,面前就坐着一个诗仙呢,谁敢在他面前称自己会做诗?

    好吧,杜甫敢。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诗仙好好的酒不喝,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地补充了一句,刘稷给了他一个“关你屁事”的眼神,奈何人家根本不搭理。

    “对,就是这个,不是你写的,抄来的?”

    “小娘子真是冰雪聪明,这都能猜到。”

    刘稷冲着她一顿猛夸,李腾空警惕地看着他,实在是被他欺负怕了,根本不相信。

    “抄谁的?”

    “这么丢人的事,你干嘛要问那么清楚。”

    “那就是你写的。”

    “好了,怕了你了,是我三岁那年,一个游方的和尚,见我天资聪颖、慧根卓著,想要拐了我去做徒弟,结果被我用计逃脱,他无奈之下,只好留诗一首,飘然远去,只留下一个背影,在夕阳下散发着孤独和落寞。”

    几个人全都愣愣地看着他在那瞎掰,诗仙好奇地问了一句。

    “和尚?”

    “嗯,和尚、僧人。”

    “哎,怎得不是道士。”

    诗仙一脸地遗憾拍了拍几案,刘稷等人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同时爆笑起来,就连宗四娘和李腾空也不例外。

    李白也跟着笑了,众人见他插科打诨,就是不愿意承认,只当有什么难言之隐,其实,他不过是有些洁癖罢了,人家原作者都还活着呢,相信自己不需要靠抄诗来立足,不需要靠抄诗来上位,更不需要靠抄诗来找女人。

    “好了好,你们都有酒了,小兄弟,你八哥的呢?”

    刘稷提一坛酒,拍到几案上:“请八哥赐教。”

    南霁云看着那个坛子,笑了笑,刘稷的眼前闪过一道白光,快得无与伦比,他下意识地缩回手,只听得“咔擦”一声轻响,被他按在几案上的那个坛子,连晃都没晃动一下,只是上面的泥封,裂成了两半,“啪”地落到地上。

    从头到尾,他竟然都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出刀,又是如何收刀的!

    要知道,那是一把长刀,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唐直刀,足足比他腰间的横刀,要长上一半。

    南霁云一只手伸过来,提着坛子就这么往嘴里倒,末了擦擦嘴角,不太满意地皱了皱眉头。

    “有点苦。”

    像他那么喝,不苦才怪呢,后世的葡萄酒都是木桶贮存,放久了饮之前还要放一放,装B一点叫醒酒,其实就是让汁液与空气充份接触,提高它的口感。

    他从龟兹带来的这一批,是瓷罐子泥封,带着一股子土腥味,就更要放久一些了,只不过,这个时代的酒,基本上都是果酿,因为粮食太金贵了,用来酿酒是犯法的。

    “我的呢,我的呢。”李腾空见他们吃得高兴,也凑趣道。

    “人家有绝活,你有什么?”

    李腾空上下看了看,刘稷连连摆手:“算了,我可不敢看你的,喝就喝吧。”

    “你。。。。。。又欺负我。”

    李腾空已经形成了自然反应,这种小儿女般的娇嗔,是她极少有过的表情,一时间,刘稷也看得呆了。

    “只管愣着做甚,吃酒吃酒。”

    屋中主人发了话,众人自是依从,宗四娘将军士送来的酒菜一一呈上,自己坐在夫君边上,并不是为了帮他斟酒夹菜,而是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君不见。。。。。。”

    老头手拍几案,引吭高歌。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公孙、南八、李腾空、宗四娘等人纷纷呼应。

    “君不见。。。。。。”

    老头的歌声再起,没有丝毫的苍老,反而说不出得大气。

    “高堂明镜悲百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不知不觉,刘稷也参与到了他们的合唱中,这就是大唐。

    诗与酒的大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一曲将尽酒,在这间堪称陋室的小屋回荡着,不知道是美酒还是诗歌的原因,刘稷醉得一塌糊涂,最后竟然抢过了李白的歌头,用比他还要高的破嗓子唱出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停下来,看着这个醉眼惺松的少年,李腾空一张俏脸红通通的,眸子亮得惊人。

    “这难道也是那位游方和尚,在你三岁之时所吟诵的?”

    “嗝。”刘稷的喉咙咕噜了一下:“忘了同你们说,他当时一共留下了。。。。。。”

    “两句。”

第二百四十六章 等等() 
    虽然,刘稷会经常半夜溜到同一坊市的虢国夫人府,不过每一次,都会在晨钟响起之前,就返回居所。

    这一回当然来不及了,最后连在哪里过的夜,他都没记来,醒来的时候,许光景那高大的身躯,为他挡住了冬日里的寒风。

    “几时了”

    “午时将近。”许光景犹豫着说道“阿郎遣人来报,让你即刻回府。”

    老爹

    因为夜不归宿要教训自己么他不怎么相信,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难道是亲事刘稷翻身坐起,见许光景欲言又止的表情,忍不住踢了他一脚。

    “有屁就放。”

    “那位孙大娘留了话,答应你的事,一定办到。”

    刘稷的脑子里还有几分晕,完全记不得自己让她做什么了,不过此时也不便计较,先回去再说。

    宣阳坊高府,岑参与刘单在偏院中相对而坐,封常清搬走之后,这个院子冷清了许多,而眼下,连岑参也要走了。

    “大理事评事摄监察御史、领伊西北庭支度副使”

    刘单将一张诸相副署的告身交到他的手上,叹了口气说道。

    “想不到你我相聚不过数日,便又要离开,下次再会,更不知是何时,何地了。”

    岑参微微一笑“仁甫何必如此,相见是缘,分别是念,京中某已经呆了两年,烦了,真想念塞外的黄风啊。”

    刘单也跟着笑了“二十七郎说得不错,是某着相了,兄此去建功立业,再见时必然又是一番光景,某在此祝你轰轰烈烈,远大前程。”

    “轰轰烈烈,远大前程。”

    两人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岑参将那张告身放到手边,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

    “子美那里,你可曾与他提过”

    “提了,他没有应承。”

    “那便算了。”岑参摆摆手。

    “也未曾拒绝。“刘单接着说道”二十七郎,子美或许还想碰碰运气,若是能在京城谋个差使,也免了颠沛流离之苦,你也知道,他娘子体弱,又刚刚生产不久,家中老幼呦呦待脯,走不得那么远。”

    “某知道,他投了不少诗文,哥舒郡王、陈相、鲜于府尹这些人家,就算能收容他,也不过是个诗文唱和的客卿罢了,莫要忘了,当年太白做到了诗待诏,为至尊和娘子所用,结果又如何,子美想有一番做为,你我都知晓,可在这京城,不低头弯腰事附权贵,如何做得事,他若是真愿意出塞,家小自有封府照应着,又怎么会亏待了去”

    这个道理,刘单何尝不知,可是人各有志,他可以相劝,却无法强留,两人结束了这个话题。

    “年后就要走么”

    “只怕要早些,你也知道,封大夫初涉北庭,某家需得先行一步,将一切打理妥当。”

    “也对,什么时候行程定了,告知一声,某同他们与你践行。”

    “某家的事好说,倒是你,怎么个打算”

    “这话是你问,还是替大夫问的”

    岑参露出一个失望的表情“你与他相交非浅,难道不知道他的性子”

    刘单叹了一口气“事情到了这一步,怎么也得缓缓,否则让天子怎么想。”

    “某看你就是瞻前顾后想得太多。”岑参与他说话,没那么客气“本就是一件简单的事,被你们生生弄得不可收拾,天子再是不讲理,也绝不会巴巴地送女上门,你只需要稍稍表露一下,难道还会强来不成”

    刘单并不介意,苦着脸说道“你岑二十七郎,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天子焉能不知,我与封大夫的那点过往,依然着人来问,显然是当真有意,某家纵有千般不愿,又如何能一口推掉,说句丧气的话,刘家底子薄,多少人指望着某出人头地,好跟着鸡犬升天呢,哪有一分封大夫的底气。”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话说到这份上,岑参也不好再劝什么,怎么说他只是个幕僚,决定只能由上官来做。

    刘稷回府的时候,岑参刚好被他送出门,一转身看到儿子的身影,脸色就沉了下来。

    “昨日又去哪里耍了”

    “城外营中。”刘稷平静地答道。

    刘单“嗯”了一声,倒是没有再出言教训,让刘稷有些奇怪,不是叫自己回来摆老爹架子的么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里,刘单背着手,站在桌子前,搞得他也不好坐下。

    “你的事,究竟是个什么章程”

    “有些眉目了,父亲是不是收到了什么风声”

    “你是武官,要先经武部复核,到了文部这里,事情已经成了定局,要不要去陈相府上拜会一下”

    陈希烈刘稷对此人完全没有印象,似乎在李林甫和杨国忠当政时,都没什么存在感,多半也不是什么强人,否则李隆基何必伤脑筋。

    “那日听天子的意思,多半是要圣心独裁,咱们这么贸然去找陈相,或许会让他为难。”

    老爹的政治能力,从跟着李林甫还能九年不升反降,就可见一斑,问题在于,他做为儿子,还要顾全对方的面子,总不好直言相告你丫不能添乱么。

    “你说得也有些道理,为父是想着,要过年了,若是还没有音讯,你是随为父返家呢,还是留在京城待职”

    原来是这样,刘谡想起来,过年也就是政府的公休日,通常是连休一个月,要到二月初才会开衙理事。

    “儿倒是觉得,今年不同往日,父亲不必着急做决定,等一等。”

    “等什么”

    “天子的诏令。”

    刘单虽然在政治上不怎么敏感,但并不表示他不懂,经过儿子的提醒,他马上醒悟过来,今年是个大胜年,万邦来朝,天子需要朝臣撑场面,到时候正旦的大朝会,在京五品以上京官必然会出席,而他恰恰就是其中一员。

    “也罢,等等吧。”刘单从善如流,点点头说道“你的事,你与三娘的事,恐怕要拖一拖,封大夫也是这个意思,左右你们年纪不大,等上一年半载的也不打紧吧。”

    刘稷愕然“为何”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两家同时拒了皇家,又马上结亲,这不是给天子难堪么,最多一年,等等无妨的。”

    刘单的温言相劝,并没有打消刘稷的心结,封常清马上就将赴任,家眷自然留在了京城,有他看着,都能出事,何况父亲和自己都不在,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更重要的是,万一出什么事,他鞭长莫及。

    要知道,两人到现在依然只有一个口头之约呢,谁又能保证,不会被人盯上

    他从不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第二百四十七章 闯祸() 
    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女性都是以被动接受为主,杨玉瑶毕竟只是个例,而且还是个反面教材。

    他必须要带她走,这是一个承诺,刘稷答应过的,就一定要做到。

    当然,私奔是下下策。

    封常清和自家老爹的担忧,他能够理解,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有亲人朋友家族要顾及,做事难免会有顾忌,哪能像他那样随心所欲。

    其实,刘稷也不是毫无顾忌的,这里有着太多,他难以把控的事情,一个自己无法完全掌控的地方,就算再好,又有什么意思?

    在这座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都市里,只有黑夜才能让他感到,自由。

    从高府的偏院翻出去,沿着坊间的石板小路,躲避那些三三两两的坊丁,来到另一家府邸,循着早已走了许多遍的路线,熟门熟路地翻进院子,再一次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

    虢国夫人府里的巡丁在裴府出事之后,增加了三成,刘稷曾经一度以为是针对自己,后来发现这多半是他人的授意,没准就是出自宫里的那位天子。

    好在他们并没有太过认真,仔细地搜索每一个可能藏身的地方,而且越是到后半夜,他们越是懈怠,对此,他很快就习惯了,杨玉瑶这个主人则根本不在乎。

    重点是,大唐的权贵之家,喜欢养猫,各种珍奇异兽,甚至是老虎,却不喜欢养狗,否则光是对付恶犬,都会是一件麻烦事。

    有时候他会想,封常清之所以允许女儿养只豹子,或许就是为了防止黑暗中的危险。

    刘稷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完成了从高府出门到翻进虢国夫人内室的过程,再一次创造了偷情的时间纪录。

    可没想到,喜欢坐在窗台下看月亮的杨玉瑶,竟然不在。

    难道是在偏房同她儿媳一块儿么?这个点倒是很有可能,刘稷在想是等等还是径直过去时,突然发现,窗前的榻上被子隆起,里面躺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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