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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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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死很简单,自己把舌头咬了,我保证不让人救你,这样还能留一个全尸,看你是条汉子,让你与他们葬在一处,可好?”
男子稍稍犹豫了一下,便一口咬住自己的舌头,鲜血从齿缝中渗出,可见力道不小,不过刘稷很清楚,他就算把舌头咬断了,也死不了,所谓的咬舌自尽,是要用咬下的舌头堵住自己的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无论男子的身份是什么,都逃不过安史之乱中的叛将,他还真想看看,对方多有种。
很快,男子就觉出了徒劳,松开嘴,张着一口的鲜红血渍,恨恨不已得看着他。
“你在犹豫,因为你不甘心,你想弄明白,为什么,明知道你们是官军,我还要痛下杀手,对吗?”
“要杀便杀,废话做甚?”男子因为舌头受创,说话有些吐词不清。
“其实我不想从你嘴里知道什么,因为该说的,你的手下在死之前,已经全都招供了。”
男子看了他一眼,偏过头去,刘稷从许光景的手上接过那张口供,展开在男子的眼前。
密密麻麻的文字和手印,让他看不到都不行,男子不得不认真地一行一行看过去,越看越是心惊,在他看来,那些供词,简直就是在栽赃。
“你们是郡王的对头,想嫁祸么,没那么容易。”
“这些都是我问你的人答,同样的问题,我也能再问你一遍,你敢答么?”
刘稷的话让男子哑口无言,他何尝不知道,问题是有技巧性的,如果按照对方答法,自己也弄不出别的花样,可那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你是头领,事情最终全都会推到你的头上,无论是死是活,你在安禄山那里,已经完了,如果不想死,不妨想一想,你有什么可以打动我的价值,想死的话,就不必说了,把你的人头呈上去,也是一样。”
男子有些艰难地说道:“某家这条命是郡王给的,死也不会出卖他,你们要杀要剐,随便。”
“有骨气,我最欣赏这样的汉子,只不知安禄山听闻了,会不会这么想,拿到你的手印太容易了,我还在这里同你废话,只想饶下你一条命,结果你自己不要,怪得谁来。”
刘稷站起身,神情淡漠地说道:“按住他的手,盖上指模,把头砍下来,用石灰腌了。。。。。。”
男子突然挣扎着说道:“你想知道什么?”
“我问你答,只要说实话,得保不死,留着不死之身,说不定以后还能找我报仇,你说是不是?”
男子的心态被他一口揭破,连头都不敢抬,只是默默地等待着。
“那咱们就从简单地开始,你的名讳、官职,当然,我们一早就听你手下说过了,只是想让你自己报上。”
“某家田乾真,忝为郡王幕下押衙。”男子机械地答道。
刘稷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忠心了,节度使的押衙,可算得上是亲兵队长,掌握着主人的起居,非亲信之人不能任,当然,这个名字,也是有些名气的,刘稷为他补充道。
“安禄山待你极为亲厚,常以'阿浩'呼之,难怪你忠心耿耿。”
男子听到他的话,浑身微微一颤。
“第二个问题,严先生是谁?如何找到他。”
“严先生讳庄,是郡王谋主,现下身居京师虢国夫人别院。”
严庄!
刘稷的眼神一凛,这是个军师级的人物,安禄山集团的核心成员,传说后者谋反一时下不定决心的时候,就是他最后促使的,能让他亲自坐镇京师,事情一定小不了。
“第三个问题,杨府要的突厥女子是何人?”
男子稍稍犹豫了一下,刘稷又补充说道:“我问被你们追杀的那对男女也是一样,问你,是想与你一个机会。”
“她是阿布思留在京城的一个妾室,因为怀了身孕,没有被他带在身边,至于杨府为何要捉拿她,某实不知。”
刘稷相信他的确不清楚,因为他们不过是一把刀而已,没必要知道太多,可是引起他注意的,是他透露的一个名字。
阿布思,汉名李献忠,铁勒人,同罗部的首领,归唐之后被封为奉信王,先后出任河东、朔方节度副使,正是在天宝十一载,发动了叛乱,要到明年才会平息。
这个人的妾室,对杨国忠有什么用?不惜勾结安禄山,派出最精锐的曳落河来追杀,可惜在男子的嘴里是问不出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家小是不是在范阳?”
男子一愣,忍不住抬起头来。
“你想做什么。”
“地址,信物,告诉我,你也不想她们被安禄山诛杀殆尽吧。”
男子呆呆地张着嘴,再也难掩心中的惊骇,对方一旦这么做,自己就算是实实在在地背叛郡王了,可他现在有别的路可走么?
“我说过饶你一命,就一定会做到底,你的家小,我会让人接出来,趁着事情还不曾败露,比较容易做,晚了可就没机会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
“现在告诉你,不过区区一个戍主,过些日子再说吧,你心里也许会好受些。”
刘稷体贴地安慰了一句,他需要一个有份量的活口,这个人正好合适,为此哪怕费上一些周章,也顾不得了,而且,此人在历史上颇有名望,并不是废材。
事情来得很突然,究竟有什么作用,他的心里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计划,不过能多少削弱一些安禄山的力量,怎么都是划算的。
“给他包扎一下,放开脚,手还是捆上,盯紧些。”
刘稷转头吩咐了一句,许光景点头应下,将男子的双脚解开,推着走向远处,带上他之前,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以免被人看出什么。
很快,地上的痕迹就被翻起的黄土所掩盖,在冬日里,血液没有太大的腥味,就会凝结,等到了明年的开春,这里连一点异常都不会剩下,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稷带着盖庭伦,走向最后的两个活人,那一男一女。
第四十七章 应承()
他们的行径,包括最后的杀人埋尸,全都在二人的眼中,除了惊骇,两人更多的则是不解。
对方明明是官军,之前也表现出了相当的敌意,甚至将他们捆得结结实实,还派了人严加看守,可是一转眼,他们就对同为官军的追兵下了手,而且是斩尽杀绝。
现在轮到自己了么?
刘稷走到二人的面前,打量了一番,男子长相有些粗犷,女人则有些英气,不是那种柔美的面相,想来也是,能提着剑护着一个婴儿,被人千里追杀面不改色的女子,怎能柔弱呢。
“没与二位打个招呼,是我的不是,在下刘稷,安西大都护府帐下一个小小的戍主,可否告知,你二人是何来历,与这个婴儿有何渊源。”
男子沉着脸没有说话,女人却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道。
“我二人是受人所托,他是南八,我姓孙,你可以称我大娘。”
刘稷听着倒还罢了,身后的盖庭伦诧异地插了一句:“莫非二位就是名满关中的刀剑双绝?”
“虚名不足持齿,都是江湖朋友给面子。”
女子嘴上说得轻松,却是承认了,刘稷微微一怔,他还是头一次从旁人的嘴里,听到“江湖”两个字,原以为是存在于电影里的情节,没想到居然就在身边。
不过这一男一女的确使得是刀和剑,盖庭伦见他不太明白,低声解释了一句。
“关中四绝,太白的诗,南八的刀,大娘的剑器阿蛮的腰,妇孺皆知,这二位便是其中的一刀一剑,合称刀剑双绝。”
刘稷的脸色略有几分尴尬,同为世人传诵,人家就是四绝,到自己这儿就成了四害,只不过,他并没有因为对方名声着著而让人松绑,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名人于他而言,毫无意义。
“但不知是何人所托?”
女子摇摇头:“江湖规矩,我等不能透露雇主名号。”
“哥舒翰,还是,李林甫?”
刘稷在说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一直在观察着对方的表情,头一个两人都是毫无所动,等到他说出李林甫三个字的时候,女子倒是沉得住气,男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诧,虽然一闪即逝,可是已经足够了。
“二位出关,是想转道北庭,将这个婴儿送往漠北阿布思部,我说得可对?”
女子心知事情已经为对方猜到,再掩藏已经意义不大,何况落入对方之手,事情还能不能成,全看对方的心意,她叹了一口气说道。
“不错,李相探知。。。。。。”
男子突然大喝一声:“大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与不成,都不可泄露,这是规矩。”
“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刘稷拍着手赞道:“南八,南霁云,今日得见,幸何如哉,来人,为他们松绑。”
男子一愣:“某的名讳,虽大娘亦不知晓,你是如何得知的?”
当然是史书上看来的,刘稷淡淡地一笑:“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二位的来意,去路,我都不问了,事成之后,刘某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二位能答应。”
两人被解开了绳索,对视了一眼,还是由女子答道:“今日之事,我俩会烂在肚子里,永远不会对人提起。”
“二位误会了,刘某从未担忧过此事,而是另有所请。”
“今日欠你一个情,有什么吩咐,你说吧,只要不违良心,我等一力为你做到。”
女子爽快地答道,男子虽然不怎么说话,也是重重一点头,倒让刘稷有几分犹豫了,很明显,这个人情极重,他若是想要办什么事情,这类精通地利的侠客,只怕会很好用,否则李林甫也不会出重金雇佣他们了。
想了想,他还是说道:“此事很简单,还要着落在大娘的身上。”
“我?”
女子的眼睛转了转,突然灵机一现。
“好,我答应你。”
“大娘不问什么事,就敢答应我,不怕是个难题么?”
刘稷起了几分好奇,女子宛尔一笑,竟然有几分妩媚的风情。
“五郎,会让我为难么?”
“原来你们也知道了。”刘稷讪讪地笑了笑。
“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女子现学现用,几个人都是哈哈大笑。
刘稷竟然真得当场就将二人放了,还赠了几匹好马,左右杀了那么多人,所得的好马足有数百匹之多,安胖子的精锐所乘的,全都是万里挑一的草原骏马,就连乾坑戍诸军士都爱不释手。
他们送别了二人,转身返回大队,少女的脸上还有几分不舍,短短的一点时间,她照顾那个婴儿,也分出了几分感情,尽管这种情感,十分陌生。
“你同那位孙大娘,应承的究竟是何事?”
看着少女一脸的好奇,刘稷忍不住想逗逗她:“不是阿封想的那样。”
“我想的哪样?”少女歪着头,不解地问道。
“就是你想的那样啊。”
“倒底哪样啊。”
少女娇嗔不已,刘稷就是一付我不告诉你的痞样,令她心痒痒地直想打人。
两人你追我赶,一直快到玉门关的关门,少女也没听到答案,不过莫名地,心情却变得好了许多,看着前面那个挺拔的身影,她突然间明白了,五郎,是在用这种方式,让她忘却那些血腥的画面。
这一刻,她感到,十六岁少年的肩上,背负着怎样的重负,或许那些痛苦的记忆、不堪的往事,全都是为了掩饰心中的那种不适,一股心疼由然而生,就像方才怀中的婴孩,令人无比痛惜。
刘稷策马登上一处高坡,放眼望去,苍莽的天地之间,大漠雄关,长河落日,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雄状之美,胸中似乎有一股豪情像是要喷薄而出。
他头也不回地伸出一只手去,封寒月默默地驰上前,与他并骑一处,悄然将柔荑放到他的手中,只听到了一句情话,在此时,再也恰当不过。
“阿封,陪我,看遍天下河山,可好?”
第四十八章 西京()
长安。
始得名于汉,始称兴于周,当然不是武氏的那个周,到了秦时,以渭水贯都,奋七世之余烈而合六国,遂有天下一统,靠的就是富饶丰盛的关中平原。
其后汉人在秦都咸阳的废墟上,建起了一座更为庞大的都城,取“长治久安”之意,遂名长安,接下来的历朝历代,也多有以此为都者,但真正令其名扬四海,达到历史上的顶峰,还要属本朝。
实际上,天宝十一载,长安只是廓中的一个县名,它的正式名称为,西京京兆府,与北都太原府,东都河南府并称,同为大唐的国都。
然而,没有人会不知道,长安的真正含义。
唐代的长安城,是在前隋的大兴城基础上扩建而来的,全城座落于渭水之侧,廊括了秦都咸阳和汉长安城的大部分,全城除去突出于龙首原的大明宫建筑群,大致上呈一个非常规整的四方形,由于地形为东南高而西北低,为补形胜,故而新筑大明宫于龙首原。
从河西走廊一路前行,翻过秦岭,便进入了关中平原,这里是由渭水及其支流冲涮而成的冲积平原,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形成了华夏最早的宜居之所,水利设施健全,土地肥沃、良田处处,被称为“天府之国”。
沿着渭水向前,行政区划从陇右道变为了京畿道,经过陇州、岐州到达武功县,便正式进入了京兆府的辖境。
大队车驾自然是宿在城内的驿馆中,刘稷却带着人乔装先行,这件事,他只告诉了封寒月一人,少女虽有些不舍,然而心里明白,五郎有大事要做,不得不避人耳目。
其他的人包括所有的家眷都将在此停留,原因很简单,封常清最终是个什么结果,会不会赐第,都未可知,家眷只能在此等候,刘稷当然不会坐视干等,他有大把的事情要去做。
不出意外,许光景再次被留下来,与绝大多数的乾坑戍军士一起,担负护卫之责,实际上只是为了看紧一人,之前被俘获的田乾真。
刘稷带走了九个人,连他一块儿正好十个,人选就是那回在于阗镇偷袭新复州王惟良所部的那一批,这些日子以来,他不停地对这些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登高爬低,潜行隐藏,在后世特种训练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工具进行改良,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时代的作战手段,而最有效的训练,莫过于实战了。
与他们同行的是一辆别致的四轮马车,车里载着杜妙如和两个侍女芷兰、惠香,一行十人扮做护卫,再加上几个驾者,几名管事,为了减少知情者,这些人都是从封府调来的,身契家人捏在封寒月的手中,忠诚上有一定的保证。
不到二十人的队伍,从武功县出发,一天之后到达金城县,手持龟兹都督府开具的文书,依然享有公费旅游,喔不,住进官驿的权力。
金城县,原名始平县,景龙四年,先先帝中宗亲自带领百官送金城公主出嫁吐蕃,便是在这里作别,随后便改县名为“金城”,沿用至今。
站在也许是当年送别的馆驿中,刘稷想起了万里之外的那个女子,不知道当年才九岁的她,是何种心情,度过这个夜晚的。
“郎君。”
听到杜妙如的声音,刘稷转过头来,只见一个梳着云鬓的丽人,款款走来。
“如今我只是你的侍从,郎君二字,再也莫要叫出口。”
“奴省得了,今晚,便让奴恣意一回吧。”
嘱咐的话,在路上已经交待了很多,刘稷又不是神,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能寄希望于女子自己的决断,这一夜,杜妙如尽情释放着激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享受。
“阿妙,你是谁?”
“奴是龟兹城中红倌人。”
“你为何来此。”
“寻访家世。”
“你的家世有何特别之处?”
“奴的爹爹是龟兹王族,家母是汉人,因罪流落碛西,为其收留,并非名正言顺,其后始乱终弃,沦落风尘,含辛茹苦将奴养大,却郁郁而终。”
“因此,你姓什么?”
“白。”
激情过后,刘稷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又细细问了一遍,杜妙如回答得十分流利,说明她已经将这些记在了心里。
一个为家世所不容的孤女,最容易引致男人的保护欲,由此而产生的猜测、同情、怜悯,都将成为女子身上的吸引力,以此为契机,便可以迅速地打开局面,来自后世的刘稷深知,越是这种大都市,人们的猎奇心理就越重,这个时代的娱乐太过贫乏,想要造出什么爆点,唯一要考虑的,是能否把持得住。
歇息了一夜,队伍在清晨时分上了路,依然是沿着渭水而行,宽阔的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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