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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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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为行军司马,聚拨换城、疏勒镇、于阗镇之兵于此,是今年年初李相国亲自命中使送来的敕令。”
李相国?刘稷明白了,时任右相的李林甫,身兼安西大都护一职,他才是四镇的真正主人。
“王中丞接到敕令时,正遣了程副都护持节前往大食,因此,这个行军司马,就落到了某的身上,兵聚三月方齐,引而不发者,盖因程副都护未归,在王中丞的心目中,只怕他才是大营总管的不二人选。”
封常清看似在说不相干的事,刘稷却听出了言外之意,王正见选定的后继之人,就是这位程副都护,这个人并不难猜,时任安西副都护的程姓将军,只有一人。
就是被李嗣业戏称为‘程疯子’的程千里。
两人都是身高臂长,以勇武见称的猛将,程千里早早就升上了副都护,资历比离任的高仙芝还要老,却因为不是蕃将,一直被压制了下来,直到王正见主政,想到这里,他会心地一笑,神棍的嘴脸暴露无疑。
“王中丞做何想,我不知道,但是这位程副都护,绝不可能成为安西之主,除非朝廷有意输了这场战事。”
封常清被他言之灼灼的话语惊到了,仔细一想,方才明白过来,忍不住又多看了他一眼,心里更是好奇,倒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此子的思维已经敏捷到,自己都跟不上的地步了?
如果事情真如他所言,那么先前的问题就变得有意思了,排除掉程千里,王正见一旦故去,能接掌安西四镇,带领这里的大军,又不致于产生什么乱子的唯一人选,便只剩下了一个。
没等他继续开口相询,两骑从大营的方向疾驰而来,一直到河岸处,方才停下,当先的正是营中都虞侯段秀实,后头则是一名背上插着靠旗的哨探。
“成公,出了何事?”等到他们走近,封常清正色问道。
“巡骑来报,婆夷川右岸的吐蕃人退回了对面,他们直趋河岸边,都不曾遇到阻截。”段秀实从那个哨探的手里接过一个纸卷,递到他的手上。
跟在后头的刘稷看到封常清皱着眉头的样子,不禁感叹,虽然史书上高封并列,可是若是单论带兵作战,后者差得太远了,如此明显的事实,他还要思索良久,难怪唯一载于史册的那场战事,都是记在段秀实的名下。
封常清,终归只是个后勤人才,却被硬推上了第一线,可叹本人还不自知,不得不说,这同他之后的悲惨遭遇,不无关系,性格决定命运,就是他身上最好的写照。
“成公,你以为呢?”更让刘稷大跌眼镜的是,看过之后,封常清依然不明所以,他忍不住在边上插了一句。
“吐蕃人只怕要毁掉藤桥。”
这一下,不光是封常清,就连段秀实都看了过来。
那眼神仿佛在说,丫能不抢戏么?
第三十章 权相()
公元八世纪,地球上的三大政治中心,分别为阿拉伯人的巴格达、东罗马人的君士坦丁堡以及大唐的长安城。
长安,坐拥关中膏腴之地,汇聚天下财富,更令士族趋之若骛,既得财名又得才气,说不出的风流气象,故而当今天子改元天宝,取“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意,正应了盛世之兆。
城中布局严谨,六条大街将皇城大内以及外廓110个坊市分割得整整齐齐,犹如“星罗棋布”,只有城北突出于龙首原的大明宫,为这种方正增添了一丝俏皮,如此规整大气的格局,正是蒸蒸日上的大唐国力象征,如诗中所言。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不外如是也。
天宝十一载的政治中心,既不在大内太极宫、龙首原上的大明宫,也不在当今最喜欢游兴的外廓,号为‘南内’的兴庆宫。
而是离此不远的一个坊市。。。。。。
早春四月,正是繁花似景的时节,素有‘斗花’之俗的长安百姓,不分男女,都脱下了厚重的冬服,换上精致的春装,或是踏春,或是游嬉,到处争奇斗艳,犹以这平康坊为甚。
此坊,位于城东第三街第五处,与兴庆宫只隔了一个东市,它的热闹之处在于,坊内倡伶妓者云集,是京城侠少争相逗留的风流去处,正所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对于心急如焚的将作监李岫而言,无论是街上的热闹还是倚门相招的红倌人,都无法进入他的视线,胯下的马儿被他连连加鞭,竟然在不甚宽阔的路上疾驰如飞,加上前呼后拥的锦衣豪奴,一时间鸡飞狗跳,总有躲闪不及被溅了一身尘土的,往往叫骂声还未出口,就被知情的同伴给掩住了。
“噤声,你不想活了么,那是李相国府上的家奴。”
一骑数人来到坊内的一所大宅前,早有眼尖的仆役上前解过马匹,李岫不及下马,便急急地问了一句:“可在?”
下人点点头,他方才舒了一口气,这一路找来,若是还找不到,就只能去城外的别业了。
这所看着并不起眼的宅子,就是特进兼右相、行尚书左仆射加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领安西大都护、朔方节度使、单于副大都护、晋国公李林甫的别邸。
这样的宅子,光是在长安城中,就有十余处,城外另有连片庄园,以及华山脚下的避署山庄。
李岫走入书房的时候,府中老人已经为他掀起了门帘,而书房里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仔细一听,是妹婿张博济在说话,他提起袍角,脚步轻轻地走进去,果然,自家爹爹站在书案后头,提笔写着什么。
“。。。。。。那使者名为悉野多赞,受他们大论的派遣,前来交涉公主汤沐邑为边将侵占计,并以陵寝失修,血脉尚幼,肯请族中亲厚长者看顾一二,如能赐下些许旧物,更显母国爱重之心。”
鸿胪寺少卿张博济说完后不见回应,谨手恭立,直到衣袖被人拉了一下,他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大舅哥,此时不便交谈,两人只是无声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
“汤沐邑?这吐蕃人还真是毫无廉耻之心,看来哥舒翰又得胜了,兵部有捷报传来吗?”
已经年界七十的李林甫思维依然十分敏捷,一下子就想到关键之处,他的声音老而弥坚,充满了讽刺意味。
“不曾听闻。”
李林甫的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妥,这个长婿不过是个少卿,怎么会了解军情,如果真有大捷,肯定一早就送到自己这里了,既然没有,那就说明,不过是些小胜,不值得写上一封奏书。
这也是近几年边境上捷报频传,一般性的胜利已经无法让天子看在眼中,边将们无不是使出浑身解数,以求竞全功,当然其中失败者也是不少,可并没有遏制这股风气,因为如今的大唐,根本就不在乎失败。
“此事,不知老大人有何示下?”
“安排他们在驿馆住下便是,不可亏了礼数,陛下如今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吐蕃人,既然找到了你头上,必然有所暗示,你可知他们倒底意欲何为?”李林甫头都没抬,笔下更是行云流水一般,丝毫没有受到干扰。
“小婿这点心思,瞒不过丈人的眼,他们的确送了些阿堵物到府上,不过小婿身为少卿,正是当管,总不好推辞,听那使者的意思,是有意请陛下赐下一位公主。。。。。。”
“痴人说梦!”李林甫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国朝不是贞观,更不是景龙,如今北境安靖,西出无望,就指着这个吐蕃练练手,就是陛下肯,那些急红了眼的边将肯么?”
“金城公主逝去有十多年了吧?她的孩子成人了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吐蕃人不可能不知道啊,知道还送上门来,只怕没那么简单,李林甫一边问一边去想这当中的关窍。
“十三年,据闻王子亦是十三岁。”
“那岂不是遗腹子?”李林甫若有所思地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此人莫非是来我朝寻求奥援的?邠王薨逝亦有十年了,他还能找谁,二十五郎?”
张博济一愣,心说老岳丈是不是糊涂了,邠王李守礼虽然是公主的生父,可一早就被过给了中宗皇帝,后来先帝嗣位,又亲自认为义女,与邠王一系已经没有瓜葛了。
“怕是另有深意。”
他当然不敢直言,只能委婉地提醒了一下,果然,李林甫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严格来说,金城公主应该算是当今天子的妹妹,他们所谓的长辈,就是指的天家,这伙人是想要面圣啊。
“就照之前所议,先晾着他们,等到西边的捷报到来,他们自然会明白,要是还装糊涂,便把捷报扔在他们脸上。”
他心里很清楚,那位义女公主,其实根本没放在天子的心上,吐蕃人屡次利用她来求得利益,陛下只怕早已经烦透了,因此,当得知公主死讯后,连个吊唁的中使都没派出去。
如今还想再求娶一位,不是做梦是什么?
“小婿这就去办。”张博济自然不会为那些异族人去争,朝他深施了一礼,恭身退了出去。
做为相府的嫡长子,李岫却没有他那么拘谨,自家爹爹虽然被世人称为“口蜜腹剑”的一代奸相,可对于家中儿女,是十分宽容的,甚至可以说纵容,只从一点就可以证明。
方才走出去的这位乘龙快婿,并不是李林甫定下的“父母之命”,而是女儿自行看中后,他才出面结的亲!
儿子的脚步声当然瞒不过他,将案上那幅字写完,李林甫抬头打量了一下。
“跑得这般急,那王鉷可是处置了?”
第三十一章 谋逆()
如果说李林甫自开元二十二年以礼部尚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正式步入宰相的行列,权倾朝野垂二十年的话,在他辉煌的职业生涯最后这些日子里,与之不相上下,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者,另有一人。
不是日后为祸天下的杨国忠,而是王鉷!
时任户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兼京兆尹殿中监闲廄使、陇右群牧监使及天下戶口色役和市、和籴坊作园苑、長春宮栽接並京畿及关內采访等使,除开列出来的,这个等的后头,竟然高达二十余项,一人身兼如此多的实职差遣,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为此,皇帝特地于其居处设置了一个集中的办公地点,名为‘使院’,这个待遇,就连李林甫都不曾享受过。
之所以能得到天子宠信,原因很简单,他能在正常的国库之外,为宫里带来额外的收入,称之为‘内库’,满足天子那颗日益骄奢纵逸的心。
皇帝的钱袋子,谁敢动?除非他自己找死。
任是谁也没有想到,威权日盛,就连李林甫这等权相,杨国忠那样的幸进,都不敢攫其缨的王鉷,竟然卷入了一场谋逆当中。
事情是从四月初的一封告密信开始的,被告发的并不是王鉷,而是一个叫邢縡的人,与他同谋的是王鉷的弟弟户部郎中王銲,李林甫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御前,天子的反应。
“陛下温言和色,以密信示鉷,命其亲理此案,王鉷遂命长安尉贾季邻,揖捕邢縡于金城坊宅中,那邢縡果然心怀不轨,与党羽数十人夺门而出,幸得高内侍率飞龙禁军四百骑赶至,方才将一干人犯就地正法,事毕,杨中丞指斥鉷参与逆谋,为父虽然抗辩,陛下亦不信,然终究事出有因,令王鉷谢罪于廷,其岂肯乎?”
“今日已下诏,王鉷赐自尽,其弟王銲杖毙,籍其家,余者流放岭南。”李岫将刚刚得到的消息和盘托出,他之所以心急火燎的原因,并不是怕自家牵涉进去。
这个结果,李林甫已经料到了,当初天子未必没有放他一马的意思,可是在惊惧之下,王鉷根本不敢承认参与了逆谋,这是人的自然反应,杨国忠恰恰利用了这一点,将一招闲子变成了杀着。
无奈之下,皇帝只能命杨国忠会同左相陈希烈审理,这样一来,就将之前的许多事情都翻了出来,韦会、任海川被杀等等更是铁证昭昭,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只赐了个自尽,可见其之前有多得宠。
事情完了吗?当然没有,李林甫看到儿子满面春风的模样,哪里不明白他的心思,在王鉷最得意的时候,他的儿子王准成为了长安城中一霸,就连李岫这个权相衙内,都受到过欺凌,李林甫甚至不敢去御前申辩,因为当时的王鉷,是绝不会因这种小事而受到责难的,得罪他的下场很可能就是鱼死网破,犯不上。
他可以泰然处之,深受其辱的李岫如何能忍,如今报应来了,还不弹冠相庆一番。
可儿子并不明白,自己忍而不发,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那就是,一旦两人起了冲突,得益之人只能是杨国忠,后者盯着王鉷的那些位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你可知,就在你得信回府的时候,杨国忠在哪里?”
“儿实不知,请父亲赐教。”爹爹的神情,让李岫顿时反应过来。
“他在御前,同陈希烈一起,参你爹爹亦曾与闻,或许就是王鉷的同党!”
李岫大惊失色,再也不复之前的得意,嘴里喃喃地说道:“陛下必不会信的。”
“陛下如今的心思,很难琢磨,这是今日他写的一首诗作,你来读读看,是个什么意思?”
李林甫将位子让给了他,自己走到书房当中,李岫上前一看,原来方才父亲所书的,就是这首诗。
“鲁卫情先重,亲贤爱转多。冕旒丰暇日,乘景暂经过。戚里申高宴,平台奏雅歌。复寻为善乐,方验保山河。”
读完,他有些不解地看着父亲的身影,分明是一首旧作啊。
“这是开元二十五载,陛下幸宁王府,当场所赋的御制诗。”李林甫悠悠叹了口气:“到如今,宁王薨逝已经整整十载了。”
“陛下今日在兴庆宫,登花萼相辉楼,无丝竹唱吟之声,唯孤寂落寞之意,再看到如此的逆案,会做何想?”
李岫再是蠢,也听出了味道,搞不好,王鉷的下场,就是李府的明天。
“那要如何是好?”他的脸色变得煞白。
“无凭无据,想要栽到老夫身上,他杨国忠还没这个本事,等等吧,应该就快来了。”李林甫的话听着阴气森森,让他想到了过往的那些岁月。
没等想明白自家爹爹在等什么,书房外响起了家中老仆的声音。
“禀阿郎,武部韦尚书遣了人来,说是有要事告之。”
天宝十一载,兵部改称‘武部’,以韦见素任侍郎,掌尚书事,李林甫应了一声,转向儿子的方向。
“你去南衙,寻高仙芝,同他去兴庆宫外候着,老夫去会一会这位新贵,看看这个市井小儿倒底编出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罪名。”
李林甫好整以暇地走出书房,只留了李岫,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回过味来。
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并没有在衙,今日他休沐,回了其在城中崇仁坊的府邸,离着宫城不远,还没进府,却被告知有旧友来访,约在了一街之隔的平康坊,匆匆忙忙赶去的时候,正好碰上前来寻他的李岫。
“开府欲寻家父?方才进宫去了。”
李岫还以为他是来府上造访,等高仙芝将事情说出来,他马上拖着人往回走。
“如今天大的事也顾不得,与某去候阙,以备天子垂询。”
高仙芝被他拖着,连问上一句的功夫都没有,这个时辰,皇帝找自己会有什么事?
第三十二章 构陷()
花萼相辉楼,是长安城东的一景,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地标性建筑。
楼高一百二十余尺,共分三层,下殿上阁,同时具有议事和休闲娱乐的功效,是当今天子最喜欢逗留的去处之一。
楼顶的同乐阁,面积堪比普通的殿宇,站在相当于后世十层居民楼的高度,整个长安的街景尽收眼底,恢宏整齐的布局,给人以极度的视觉冲击,仿佛天下子民,尽在脚下,仰头注视,这位史上最强帝国的掌舵者、万民之父、被四夷尊为‘天可汗’的盛世之君。
年逾古稀的李隆基已经御极四十年之久了!
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缘故,身着一袭暗红色团花云龙常服、头戴黑色乌纱的他,肌肤依然红润而富有光泽,除了几粒老人斑浅浅的浮现其中,精心修饰过的清须没有一丝白色,眼神更是明亮透彻,哪怕此时里头含着一股哀伤。
手中一柄短小的玉笛被他紧紧握着,却没有放到嘴边吹响的意思,目光透过两扇推开的窗户,在不远处的几处院落上徘徊,耳边传来一个富有节奏感的声音。
“。。。。。。罪臣鉷自供状称,他与某某相交十数载,多赖其人居间扶持,每逢佳节、诞辰都会莅临探问,寒署不休,事发前一个月,罪臣曾数次出入其府,均有密谈不下一个时辰,虽其言称尽是公务,然并无旁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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