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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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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在他后头的是乾坑戍一众军士,张无价和几个队副全都将背上的陌刀解下来,或是扛在肩上,或是双手紧握,义无返顾地冲向已经集结起来的北庭骑军,在他们的身后,王滔和皮山镇的镇将,各自带着所部,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亦步亦随地跟着,

    而在这支为数不到两千的边军之后,则是多达数千人的当地民众,他们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事物,从柴刀到木棍,就算空着手的人,也会揣上两块石头,跟在唐军的后头,他们才有直面骑军的勇气。

    哪怕,对方同样是唐人。

    很快他们的行为就被集市上中的骑军发现了,双方同源同种,却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敌意,让这些骑军顿时慌乱起来,失去了上官的指挥,这些下层的军士,根本无法应付眼前的复杂场面,只能乱哄哄地挤做一团,不知道是该迎上去呢,还是干脆拔脚就跑。

    久经战阵的杨预等人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从装束就能看出,前面的大队骑军里面,连个中层军官都没有,他们一定是被五郎控制住了,无不是大喜过望,一面紧紧进逼,一面却降低了速度,以免当真逼迫过甚,起到了反作用。

    “某家河西杨预,家父乃是于阗镇守使,特命吾为前部,正告汝等。”他在离着北庭骑军约摸十步左右的距离打出手势,身后的队伍缓缓停下,形成一个极大的包围圈。

    “今日之事,尔等已经干犯军法,念在初次,又是上司所命,只要放下武器,接受处置,尚有前路可走,若是珽而走险,负隅顽抗,多想想你们的妻儿老父母,千万不要因此一念之差,从得胜之师变成叛国之贼!”

    他的话,听得骑军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明白,事情怎么就演变到了这一步,他们这些军士,大多都是本地从募的,家小俱在伊、西、庭等处,离着足有一安西镇那么远,真要像对方所说的,谁也不会愿意,放着好好的大唐百姓不当,去做背负罪名的逃卒流贼?那不是傻子么。

    可身在军中,军令就是一切,没有上官的指示,他们哪里敢擅自做主,况且,做为一支久历战阵的老军,又怎么会因为对方的几句话就扔下武器,任人宰割?

    杨预岂能不知道他们的所想,这么说只是为了稳住他们的内心,不至于当真起来反抗,人只要没到绝境,总会有一丝侥幸心理,他的作用就施加相当的压力,让这些骑军陷入犹豫中,真正的杀着,还在刘稷的那一头。

    “弟兄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犯了错,只是挨上几棍子的事,对抗官军,可就是作乱,俺也是西州人,家中高堂尚在,儿女幼小,都等着咱们返去,事情是你的上官所为,你们只是奉命行事,天塌了自有高个子去顶,何苦搭上自己呢。“

    “咱们灭了吐蕃人,这是多么大的功劳啊,光宗耀祖还有丰厚的镐赏,那么惨烈的战事都活下来了,难道因为这点子过错,就赔上一条性命,不值当啊。“

    。。。。。。

    张无价与乾坑戍的一干将士,一个个地放声大喊,他们的用意,除了继续瓦解对方的斗志,更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刘稷的注意,果然,在他们不懈地努力下,大队骑军没有做出针锋相对的布置,而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慢慢地放下了心防。

    “呜“

    位于中心位置的那所大宅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王惟良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刘稷提着刀子,抵在他的后背,围在门口的那些军士,陡然间看到自家使君,俱是一愣。

    “退,后退,全都往后退。“

    刘稷大声喝道,骑军们不敢造次,纷纷向后退却,由于空间不足,屋子前面乱成了一团,好不容易才挤出了一个空当。

    王惟良被他推着,听到耳边传来的声声叫唤,便知道大势已去,纵然此刻他让这些人不顾一切地动手,最终也不过落个身死人灭的下场,既然如此,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照他们说得去做,都扔掉兵器,咱们认栽。“他的声音有些小,周围的军士一时没有听清楚。

    “使君说什么?“

    “我说。“王惟良恼怒地大喝一声:“都他娘得扔了刀子,投降!“

    这一下,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军副使发了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左右事情有他们去担当,这些军士纷纷跳下马,把刀枪解下来放到一旁,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全军,近两千人全都站在那里,做出一付束手就擒的姿态。

    “全军前进,照顾好北庭的弟兄们,不要绑得太紧了。“

    杨预举起长槊,在空中挥舞了一下,陈无价、王滔等人带着身后的军士冲上前去,一个对一个,用绳子捆住对方的双手,就连当地的百姓都上去帮忙,趁机报报仇,偷偷地踢上一脚,打上一拳,都是应有之义,好在他们虽然很激动,但是也明白,不能伤人,于是,杨预等人,只作看不到,谁让这些家伙,要祸害人家呢?

    整个新复州顿时热闹起来,看着眼前的变化,另一个方向上的尉迟曜惊讶不已,事情竟然就这么解决了?

    “走,咱们看看去。“

    既然北庭骑军束手就擒,他们也用不着再戒备,尉迟曜带着人穿过满是人群的街道,一眼就看到了高琚马上的杨预。

    “杨鹄子!“

    “曜娃儿?怎得你来了,老胜呢。“杨预惊喜地冲他一招手。

    “家兄在府里。“尉迟曜上前左右看了一眼:“那不是王镇将与徐镇将,怎的全是边军,你家老子在后头?“

    “自然是在后头。“杨预悄声说道:“其实他到哪里了,某也不知晓。“

    尉迟曜的眼睛瞪得溜圆,根本无法相信,就凭着这不到两千的边军,让身经百战的北庭精锐骑军乖乖就范,可事实就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莫要发愣,看看谁来了?“杨预推了他一把,尉迟曜回头一看,一个身着本地装束的年青人,笑嘻嘻地走过来。

    “你朋友?“刘稷看看他,对着杨预说道:“好俊的小郎君。“

    尉迟曜此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十一章 健忘() 
    杨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心情大好之下也就陪着他玩了,两人勾肩搭背,都是一脸的笑意。

    要说尉迟曜也算得久历江湖了,什么样的阵仗不曾见过,可是被这俩人一瞧之下,竟然有些受不住,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这个年代,好男风不是什么新鲜事,士大夫蓄养男宠,为一时风尚,就连青楼之中,也有专门陪育以此吸引客人的,谓之青魁,盖因男婢常以青衫为装的缘故。

    可问题是,尉迟曜的身上还没有加赏,只挂了一个都督府留后的虚衔,在兄长出外之时,代为管事,因此他便是一身的汉式长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腰间也只系了根普通的革带,穿着一双黑靴子,全都是公服出行的装束。

    这倒也罢了,谁让他着的长衫,是唐人官制中最低的一档,青衫。

    被他们这么一看,尉迟曜哪里不明白,这俩货眼中的戏谑和意味深长。

    谁让他得确生得俊俏,又喜欢涂脂抹粉呢,刘稷也算见多识广了,就从没见过一个男子,生得如此白净,还擦了许多脂粉,身上的香味比女人还浓烈,想让人不误会都不成。

    要知道,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连他自己在内,所见的男子无不都是皮肤黝黑,浑身汗味的。

    “哎,你们笑够了没有。“再好的关系,被这么调笑,尉迟曜也有些不爽,杨预了解他的性子,最不喜欢人家拿这一点来说笑。

    “府内已经知晓此事了?“

    杨预看出了些许不对,不得不赶紧将话题扯开。

    “嗯,家兄特命我来此查看,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不料被你等拿下了,倒让我一番好找。“

    尉迟曜随口答道,对方的目光与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似乎根本不认识自己,这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认识啊,你朋友啊?“

    刘稷饶有兴趣地问杨预,后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认得他?“

    “我该认得他么?“刘稷心里明白,对方不但与自己相识,而且还是很熟的那种,可是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人的一点印象,这话该怎么说呢。

    杨预见他不似开玩笑,有些尴尬地向尉迟曜解释道:“他在大勃律受过重伤,昏迷了好几日,这会子脑子估计还没清醒,你莫要怪罪。“

    难怪,尉迟曜不在意地摆摆手:“不识得我倒也没什么,要是忘了别人,就麻烦了。“

    “还有谁?“

    杨预一愣,朝他身后看了一眼,一个身材不高的于阗军士冒出头,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溜溜地看过来,那面像好生眼熟。

    “哇,我就知道是你,五郎。“

    没等他想明白,那个军士一下子冲了出去,“蹬蹬“地跑到刘稷身前,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

    这又是谁啊,刘稷不禁一阵头大,从声音听,是个女孩子玩易服,在安西的地盘上,能与自己如此毫不见外的,一定是关系很不错的好友,这可不是后世,男女之间能相识相交又不是夫妻的,只怕是通家之好,他不得不求助地望着杨预。

    “伽罗,他认不得你了。“杨预却没打算帮他。

    听到杨预这样说,那人一下子急了,一把扯掉头上的圆帽,将扎成髻子的头发放开,一头瀑布般的青丝柔顺地落到脑后,露出一张俏丽的小脸。

    “五郎,你当真不认得我了?“

    刘稷见她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有些不忍心,于是笑着说道:“伽罗,他诓你呢。“

    “就知道五郎绝不会忘了我的。“

    女孩破涕为笑,宛如一朵鲜花突然间在眼前盛开,看得他眼前一亮。

    杨预同尉迟曜对视了一眼,都是无奈地摇摇头。

    女孩喜滋滋地攀着刘稷的胳膊,把往日那些个汉人的规矩扔到了九霄云外,只不过刘稷对此也并不在意,一则他来自于后世,没有继承主人的意志,自然也就记不得男女之间的应有的避讳,二则对方的年纪实在太小了,最多十来岁,要什么没什么,还不至于激起他多余的心思。

    他们在聊天的当儿,州中的事情已经被手下们办妥,北庭骑军全数被绳子捆住双手,然后串成了一个长串,在一众边军和州中百姓的押解下,沿着通往国都的道路,一路走向府中,刘谡等人跟在后头,负责看守王惟良等一干将校,其余的受害人和家属,走在队伍的最后头,他们将做为证人,提供定罪的口供。

    这么走着,速度自然快不起来,两天之后,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终于接近了于阗镇,也就是原来的于阗国都。

    这一带,在后世属于疆区的和田地区,当地盛产一种美玉,从华夏历史的很早时期,就是被达官贵人、富贵之家趋之若婺的上等配饰,当然了,在他的印象里,这一带早就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而不是眼前所见的土城墙。

    城墙有着明显的汉制痕迹,高大的墙体、方方正正的城楼、平而直的甬道,宽阔的护城河、斜拉索式的吊桥等等,都与他们之前所见过的勃律人、尼婆罗人、象雄人、吐蕃人所筑的不同,而在四角上,那种圆形的尖顶塔楼、以及随处可见的射孔,则有着异域的风格,总得来说,算是一种华西合壁样式的城池。

    在真实的历史上,这里成为抵抗吐蕃人入侵的第一线,一直坚持了五十多年,完备的防御措施,或许就是他们最大的倚仗。

    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城中的动荡,代表于阗王室的金色莲花大旗出了城,为数多达五千的于阗国兵排出整齐的行列,一直从城内延伸到了城外一里开外。

    看到眼前的队伍,尉迟胜喜不自胜,一场浩劫,竟然会这种方式收场,他原本已经做好了面对百姓的怒火,也要息事宁人的打算,了不起用自己的府库来赔偿百姓的损失,现在当然是用不着了。

    “阿预,老爷子呢?“

    杨预在马上向他一拱手:“好叫都督知晓,父亲尚须几日才能回城,这会子只怕刚进山。“

    “什么,他不在?“

    尉迟胜吃了一惊,这才发现他们打出的,并非于阗镇守使的旗帜,只是几面小小的牙边角旗,说明为首的品级并不高。

    那就很不容易了,他再向后头看了看,别的倒也罢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地从后面探出头,又赶紧缩了回去,虽然只有一会儿的功夫,却让他看了个仔细。

    然后,便是挡前头的那个年青人,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十分讨打。

第十二章 告诫() 
    “下官刘稷见过都督。“

    刘稷学着杨预一拱手,朗声说道。

    “奇了怪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彬彬有礼的五郎,你往常不都叫我那什么吗。“

    尉迟胜摸着颌下的胡子,一脸的不满意,朝着身后喊了一句:“你们见过吗?“

    “没有!“

    他身后的卫士齐声答道,就连尉迟曜等人也是一样。

    刘稷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看来自家的名声,全都是负面的,好在尉迟胜只是调侃了一句,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打算,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些个北庭将校的身上。

    王惟良垂头丧气地在队伍里面走着,他没有给绑上,不是因为级别有多高,而是受了伤,根本没法自己走,只能由两个亲兵扶着。

    “王军使,别来无恙。“

    “尉迟都督,事情是某家指使的,望你秉公处理,手下留情。“

    事已至此,尉迟胜也不好再说什么,一挥手由他带来的于阗国兵,接过了这些北庭骑军的管束,而刘稷等人带来的人,则被安置在了城内,置于王滔等人,将在城外的大营内歇息一晚,便会赶回各自的戍所,毕竟边军的责任,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不是吐蕃人已经降了,他们连歇上一晚的功夫都不会有。

    骤逢大胜,又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麻烦,城里一下子变成了欢乐的海洋,没有镇守府从镇,尉迟胜干脆开放了夜禁,任百姓们出入坊门,可以随意地在街道上行走,商铺酒肆等处全都能够营业到深夜,这本来应该是某些重要日子才有的待遇,比如天可汗的生辰。

    刘稷被杨预邀请住到了他的府上,杨府在这城中也算是富豪之家,占据了城中最好的位置,大小也仅次于尉迟家。

    杨预做为家中嫡子,自然分到了一间宅院,有为数不少的家仆侍候,刘稷好奇地在里面转悠,不禁由衷地感叹,果然不管在哪个时代,只要有钱,都能过上舒适的生活。

    “还是家中好啊。“

    杨预回到自家的屋子,惬意地说道,刘稷深以为然,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朽生活,他也过过,那还是在尼婆罗和象雄两地,这并不是夸张的修辞,而是大户人家实实在在的日子。

    “五郎,方才问安之时,家母有意提到了你的事,只怕一会儿相见,还有话要问,女人嘛,都是一个样儿,你莫要烦恼。“杨预在下人的服侍下换上了家居的衣衫,把人都赶了出去,神神秘秘地说道。

    “我的什么事?“刘稷奇怪地问道。

    “装傻冲楞?“杨预白了他一眼:“你入城时,后头跟着谁?“

    “那小丫头片子,她要跟着我有啥法子。“

    “可你是有家室的人。“

    “谁说我有家室了,咱大唐不讲究明媒正娶了?“

    刘稷并不认为,这位杨家的后宅主事者,会为了某个不相干的人,大动干戈,那么事情肯定不那么单纯,果然,杨预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

    “你是封中丞的看上的人,这在咱们安西镇,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可是有些人她不死心,托到了我娘那里,她也是没法子,你多担待。“

    这么一说,刘稷就明白了:“是尉迟家的主母?“

    “你明白就好,伽罗如今十二了,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娃娃,虽然她是于阗女子,不是咱们汉人,可尉迟家一直心幕天朝气象,处处身体力行,家风门望都看得极重,你说,你们这么招摇过市,他们家能不问问吗?老胜可还没有儿子,只得这么一个宝贝千金呢。“

    刘稷无声地叹了口气,不必说,又是身体的前主人惹出来的事情,十来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下得去手,他却忘了,这个时代,女子成婚本就非常早,以伽罗目前的年纪,足够家中上下操心她的婚事了,要知道,成亲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光是前面的那些个步骤,就能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等到定下吉时,女孩差不多也到该出阁的年龄,正好婚配。

    回到自家的地盘,肯定会碰上这种事情,刘稷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他也做好了,面对一个毫无印象的未婚妻,并与之共谐连理的打算,毕竟人家在名义上已经成了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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