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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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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什么,没有人可以为他报仇,为什么!”
刘稷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任她在那里歇斯底里地叫喊着,这或许就是她压抑了二十多年,始终无法释怀的那种恨意,一旦释放出来,足以毁坏一切,吐蕃人大概到这时也不曾想到,他们倒底输在了哪里。
千万不要低估一个母亲的复仇之心。
因为她可能会用十年、二十年、整个余生,只做一件事,从当初看似毫不可能,一步步地积蓄力量,等到恰当的时机,就会爆发出来。
在真实的历史上,封常清止步大勃律,他的这具肉身,死在了贺菩劳城下,曾九娘没有机会策动唐军更进一步,结果导致了另外一个事件,那就是两年以后,苏毗人的叛乱。
在那场叛乱中,赤德祖赞被他最宠信的两个臣子杀害,末凌替举兵作乱,被达扎路恭等人一举平定,他本人身死,儿子带着剩下的族人投靠了大唐,吐蕃人只能将尚未成年的挲悉笼腊赞扶上王位,整个国家的元气大伤,如果不是那个死胖子,结局或许会同今天一样。
而那位吐蕃人史上最英明的君主赤松德赞,成年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率兵彻底征服了象雄!
因此,真正的她,会是死于那一天么?刘稷看着怀里哭成泪人的曾九娘,忍不住去猜想。
女子痛快地发泄着心中的恨意,直到喉咙沙哑,泪水干枯,整个人无力地倒在他的手臂上,那双美丽的眼睛,略显得有些红肿,雪白的脸颊被冲刷出一道道泪痕,青丝散乱着披在脑后,显得异常柔弱。
刘稷慢慢地附下身,轻轻地挨上她那微张的红唇,冰凉而嫩滑的触感让女子睁大了眼睛,突如其来的男子气息更是让她气息紊乱,心跳不已。
“五郎,五郎。”女子主动抱住了他的腰,身体微微后仰,两具身体迅速地升温,紧紧地融合在了一块儿。
良久之后,女子发出一声似哭似诉般地低吟,面上带着醉人的酡红,整个人如同死去一般,倒在了他的身下。
刘稷的脸上汗水淋淋,这样的运动虽然有益身心,其辛劳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他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体会那种激情释放之后的快意。
“九娘。”
“唔。”听到她的声音,刘稷放下心来。
女子回复得比他想像中还要快,她侧身趴在刘稷的怀中,火热的躯体还带着方才的余韵,差点令后者又有了反应。
“五郎好是生猛,难怪”
刘稷摸着她的头,问道:“难怪什么?”
“难怪艾尔西蕾娅说,她的母亲,死而无憾。”
“咳咳”
刘稷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怀里的女子露出一个促狭的笑意,如同两人之前的那样,哪里还有半分方才的样子。
“她怎么什么都同你说?”
“那就是真的了?”曾九娘兴致盎然地抬起头,一脸的好奇。
“所以,不是她说的,是你猜的。”
刘稷懊恼不已,女子被他的神情逗乐了,不由得发出吃吃地笑声。
这一刻,两人就像一对偷尝禁果的小情侣,对彼此充满了好奇,无论说什么,哪怕是废话,都意犹未尽。
调笑了一会儿,曾九娘感激地说道:“五郎,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用不着这样说,我也是为了我自己。”
“你不明白,我,我之前不怀好意,只是想利用你们,为我复仇。”
“我知道,我同样心怀警惕,因为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与坏,我们才刚刚相识,这么想很自然,你无须自责。”
“你不知道,我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害死了很多人。”
曾九娘悠悠地说道:“没了孩子之后,我恨上了所有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复仇,为此,再也不想看到那个人,先是想法子逃离吐蕃,我求助于西域的一个小国,他们把我的打算转告给了我的义兄,长安城的那位天可汗,他却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于是,我绝望了,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
“假死?”
“是的,死去的是我的一个侍女,那个时候,我住在自己的城堡里,与逻些几乎断绝了往来,那个人再也没有来过,就连听到我的死讯也是一样。”
“为了隐藏行迹,我杀死了所有知情的人,现在的那些侍女、随从,全都是后来收留的汉人庸奴,你知道吗,你解救他们,是为了他们的自由,而我,却只是为了一已之私,根本不配得到欢呼和拥戴。”
“都过去了。”
曾九娘摇摇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刘稷抱紧了她,曾九娘所说的,他并非不能理解,一个失却了国家支持的和亲公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能变得心狠手辣,才能生存下来,无论是依从息东赞还是杀死那些知情者,都是她唯一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女性,果然有着非同一般的行动力。
如此的环境下,要是还单纯地如同小白兔,那才是取死之道,就是他自己,何尝不是一穿越过来,就遇上了生死搏斗,手底下的亡魂,只怕比后世他认识的人还要多。
刘稷并不想她陷入这样的思维,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既然知道我对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你的本名,是不是叫奴奴?”
曾九娘一怔,随即反应过来。
“五郎是从朝廷的公告上看到我的奏书么?”
刘稷哪里看到过,不过此时当然是点点头。
“那是他们借我的名义写的,不过是我的乳名,哪有人叫李奴奴的。”
曾九娘莫名地有些羞涩,甚至比方才两人激情一刻更甚,她的神色变化,引起了刘稷的好奇。
“那九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呢?”
“五郎如此聪慧,不妨也猜上一猜。”
刘稷认真的想了想,既然她会这么说,那肯定是有线索的,曾九娘,曾九娘,对方既然不姓曾,他一下子明白了。
“你的名字是曾?不对,哪有女孩起这个名的,一定是珍珠的珍,李珍对吗?”
曾九娘痴痴地望着他,抚着他的脸颊,轻声说道:“虽不中亦不远矣,是一个玉旁加一个曾字,意思是玉颜如珠。”
“我的九娘,花容玉貌,果然名如其人。”
“奴的容颜早已枯稿,也唯有五郎,才会如此心口不一。”
“那我以后就叫你奴奴了。”
刘稷毫不客气地宣布,女子声若蚊蚋地嗯了一声,默认了他的强势。
“奴奴,你在宫中长大,一定知道太平公主,她叫什么?”
“奴奴,先帝是你的义父,你一定见过安乐公主,她当真有那么美么,不会真叫‘裹儿’吧。”
“武帝长什么样,是不是有很多面首?上官婉儿呢,怎么挂的”
“奴被义父接入宫中的时候,方才四岁,一共呆了不到五年,便远嫁蕃邦,哪里记得那么多事,五郎怎的,比个妇人还要”
曾九娘被他的好奇心打败了,忍不住连连告饶。
“宫闱秘辛嘛,谁不想知道。”刘稷嘻笑着又问道:“武帝当年,真的亲手掐死了你的大姑母?”
曾九娘没有答他,她知道,对方不住地插科打诨,就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避免陷入失子的伤痛当中,这份体贴,让她感动莫名,因为长这么大,真心对她的,没有几个人,就连自己的生母,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了。
“宫廷越是精美,下面就越是血腥,大明宫,每一间屋子,都垫着无数的尸骨,五郎,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刘稷这才恍觉,导致她一切灾难的源头,正是那位独一无二的女皇帝,于是收住了嘴。
“好,我们不要再念着过去,从现在开始,九娘可以过上自己的日子,就算想回到长安,我也会陪你。”
“不了,有个女人骂我,吐蕃养育了我三十多年,而我在大唐呆了不到十年,你说我应该算什么人?如今连大唐的官话,都说不好,那里一个亲人都没有,回去不过徒增伤感耳,五郎的好意,奴心领了。”
刘稷将她的脸扳向自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九娘,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莫名地心生相惜吗,以前我不明白,现在我总算知道了,因为我们二人,都是失去了一切的弃儿,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活下去,现在,不为别的,只为自己而活,去他娘的吐蕃、大唐,去他娘的赞普、皇帝,谁敢阻我,就是天王老子,老子也要将他劈落凡间。”
曾九娘喜欢他此刻的霸气,只是轻轻地吐了一个字:“好。”
两个身体便再度融为一体。
相聚总是短暂的,没过几天左拥右抱的日子,刘稷就接到了封常清从逻些城发来的指令,朝廷负责吐蕃事务的黜置使,竟然是左相兼武部尚书陈希烈,盟约达成,他们将直接从当地启程,带着赤德祖赞等人上京城献俘。
而他,则要先回龟兹,护送封常清的家眷赶过去,这是朝廷对于一方节镇的后手,就连红极一时的安禄山,也不得不将长子安庆宗,留在长安为质。
对此刘稷有些犹豫,眼下,他在象雄和尼婆罗诸国,有着无可比拟的影响力,而回到大唐,不过是个中下级小军官,还要忍受同僚的倾轧和排挤,去做一些无聊的斗争,并不是他愿望看到的。
可就此脱离,又有些不舍,因为心中的另一个灵魂,还有一份牵挂,这样的心思,看在两个女人的眼中,都是感动莫名,这个男子,正如曾九娘所说的,既无情又重情,叫人难以割舍。
“五郎,你是个做大事的人,此生注定了,会成就一番事业,除了我们,还有那些同袍,还有你的家族,去吧,任何地方,都不应当变成束缚你的枷锁,我会陪着你的艾尔西蕾娅,照顾她和你的孩子,直到你再度返来。”
曾九娘的话,让他再度鼓起了勇气,对方说得没错,人生只有面临挑战,才会活得有意义,他要担负起的,不只是一个人的责任。
封常清、田珍、李嗣业、段秀实、杨和,那些对自己爱护有加、视若子侄的叔伯们,对他有着更多的期望,不应当辜负。
而如同杨预、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以及乾坑戍的一众将士,这些好友和下属,还有一份职责,又岂是轻易能放弃的。
他一把将两个女人拥入怀中,在她们的额头上各自印了一下,在二人的注视下,跨上了自己的坐骑。
“奴奴,艾尔,守好咱们的家,等着你们的男人回来。”
说罢,一挥手,带着张无价等人,缓缓策马前行,朝着安西镇的方向,快马加鞭疾驰而去。
看着渐渐远去、直至消失的烟尘,艾尔西蕾娅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痛哭失声:“他还没有给孩子留下名字呢。”
曾九娘搂住她,眼神依然眺望着远方。
“别担心,他不会忘的。”
第一卷《公主的遗产》终
第一章 边镇()
昆仑山北麓,从海拔四千多米一下子陡然降到一千到一千五百米,气候也从高寒变成了亚热带,十一月份的塔里木盆地,依然有着充沛的降水,并不是那种难熬的干冷,只不过昼夜温差的加大,会使人极为不适应。
正当其道的胡弩镇,恢复了数月之前的冷清,做为联系两地之间通道的要地,聚集于此的龟兹、于阗两国兵马和北庭戍军,已经奉命回撤,军镇下的驻军痕迹也在一点点地消除。
“手脚都利索些,早些拆完了,早些回城,谁耐烦在这里喝冷风。”
王滔抱着膀子,双脚不停地来回蹬地,借此获得些许热量,他的手下在方圆数里的范围内,将那些大军驻扎后遗留下来的桩子、杂物一五拆除,能用的就运回去,没用的,堆到一旁,清理出来的场地,等到商路一通,就会成为天然的集市。
如今可不同往日了,这一次的征伐,大唐一举拿下了吐蕃这个顽强的邻国,那也就意味着,往日做为边陲要塞的胡弩镇,用不着再如临大敌般地严加戒备,变成了如同内陆州府之间的交通要冲,因为他们眼前的这条过山通道,在吐蕃人成为大唐的威胁之前,就是一条联接两地的商道。
既然是商道,就意味着利益,过路的厘金自然归于官府,可往来的商人,对于他这种地头蛇,怎么也少不了一份打点,否则他能找出一千个理由,刁难这些胆大包天的行商。
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好日子,王滔的心里就有抑制不住的兴奋,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弄上一年半载,就有了一笔不菲的财物,拿来打点上官,争取再升上一级半级,可是转念一想,如今这胡弩镇,从鸟不拉屎的军镇变成了日进斗金的边城,岂不是人人眼红的香饽饽,只怕这些财物,能保住眼下的位子就烧高香了。
就在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中,他突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声音的来源,正是昆仑山的方向,做为镇守此地多年的边将,他下意识地就要喊出。
“敌袭!”
话到嘴边才猛然反应过来,山那边的吐蕃人,一早就跑光了。
虽然如此,倒底戒备了这么多年,起码的警觉性已经深入骨子里,那些在营地里忙活的军士们,全都扔下东西跑到了他的周围,很自然地形成了一个防御的阵形。
不过,很快他们就放松下来,因为从道路的尽头现身的,是一队红色衣甲的骑士,来骑看到他们,马不停蹄地冲了过来,让王滔不由得有些紧张。
“吁”
为首的男子,用一个漂亮的急停,正好将战马横在他们的前方,男子在马上长长地呼出一口白汽,似乎还带着昆仑山的冰冷。
“王滔何在?”他的话也是冷冰冰的。
“某就是,但不知尊驾?”王滔从他的衣甲形制就能看出,并不是什么高级军官,但出言依然很谨慎。
“与某找个住处,今晚就在此过夜。”
马上男子将一捆书札扔给他,王滔接到手中,微微一怔:“这么多人?”
“不多,百十来个吧。”
男子跳下马,抖抖身上的落叶和积尘,一脸风霜地打量着这里的一切,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杀气,让周围的军士们,纷纷避过他的目光。
“归德郎将、果毅都尉,你是刘戍主?”
“你什么眼神,某家看着有那么年幼么?”男子不屑地撇撇嘴。
“那尊驾是?”
“最下头那一张。”
王滔将那张纸抽出来,上面写着男子的告身,纸质很新,上面的字迹十分清晰,一看就是不久之前才颁布的。
“怀化郎将。。。。。。”
“刚升的,区区一级,聊胜于无。”男子似乎很不满,无所谓地摆摆手。
王滔的视线掠过那串长长的官衔,在最后的名讳上停下来,顿时呆在那里。
“你是预郎君?”
杨预白了他一眼:“杨鹄子的名号很好听,值得旁人冒充么?”
“在下不知郎君驾到,万望恕罪。”
王滔当然不是敬他一个区区的正五品郎将,而是他的老子,于阗镇守使杨和,正是王滔的直接上司。
长这么大,类似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他也懒得同对方计较,不耐烦地说道:“去安排屋子,老子要热水,热炕,要是有个女人就更好了。”
“在下这就去安排,准定让包你满意。”
王滔忙不迭地指挥手下回城,他自己留下来陪着杨预,因为对方这一行只有六人,正是杨预所部最后活下来的,没等多久,后头又响起了疾如暴雨般的马蹄声,乾坑戍的将士们到了。
不过百人的队伍,却有着超过三百匹马,每一匹都是精挑细选的羌地骏马,肩高在一米八左右,毛发长而蜷曲,体形修长,四肢有力,正是高原寒冷地带的最佳坐骑。
隆隆地蹄声整齐划一,在一面不大的战旗下,一个身形挺拔的年青男子背着一把高过身体的大刀,骑在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之上,尽管面白无须,可是王滔一看到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就感觉有一股寒气自背后升起。
被他瞧过一眼的人,无不是遍体生寒,如同看着一具死尸般地冰冷。
在他身后的那些军士,人人都是满不在乎,谈笑声传得老远,看似军纪不整,可王滔是个老行伍了,如何看不出,这些人全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卒,对于他们来说,一切都被看淡,包括了自己的性命。
“可是刘果毅?”尽管对方只是个戍主,他依然不敢怠慢,因为替这只小小的队伍打前站的,竟然是自家老镇守使的嫡子。
“你不识得他?”杨预大笑不止。
不光他在笑,身后的军士同样发出窃窃地笑声,王滔有些不知所措,可左看右看,来人都是一个陌生的面孔,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在哪里曾经见过。
好在来人并未在意,主动从马上跳下来,向他拱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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