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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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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没有人不信,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故事讲完,他的第二盘烧肉也新鲜出炉,那条羊腿已经所剩无几,他将余下的腿骨扔进一个陶罐,准备留着做汤,端起堆成尖的肉片,同他们坐到了一块儿。
“适才虞侯所问,其实我确是有些浅见。”他手脚不停地将肉片分给二人,主动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两位都是行家,你们以为,一场战事,最重的应该是何物?”
此言一出,正捏着一块肉片,准备往嘴里扔的段秀实,一下子停下了动作,现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紧接着,他的下一句话,让二人都变了颜色,神情也显得肃穆起来。
“去岁,高开府,缘何会有一败?”
龟兹城中的大都护府,摒退了侍者的节堂上,只余了两个人,王正见并未坐在大案之后,而是坐在程千里的上首,只有这么近的距离,听起来才不会那么费神。
“属下回程时,路过葛逻禄人的营地,他们不但未加阻拦,还呈上了不少奉仪,其首领谋落嚅嚅,不住口地告罪,似有归附之意。”
“葛部?”王正见有些意外:“你在哪里遇上他们的。”
“碎叶城以北十余里。”
王正见拈着颌下的白须,思索着其中的利害,碎叶城早在四年前就被他亲自带兵攻破,那时还是突骑施的牙帐所在,为了根除隐患,他直接下令将城池毁去,葛逻禄人竟然如此深入了么?
“反复无常的鼠窃之辈,得一时侥幸,便以为前事可以不计了么?”王正见恨恨地说道,脸上充满了激动。
程千里默然不语,也不知道如何接话,对于中丞的愤怒,他心知肚明,都是缘于去年的那场大败。
大食人止步河中,昭武诸国在其羽翼下瑟瑟发抖,大唐损兵折将,退出了葱岭以西,而只有葛逻禄,这个临阵叛变的部落,得到了最大的利益,将他们的游牧之所,从金山南麓扩展到了七河流域,也就是后世的伊犁河、巴尔喀什湖一带。
现在,眼见大唐与大食结束了敌对,竟然又想投靠过来,那倒亡在怛逻斯城下的一万六千多唐军将士,又该怎么算?
“昔日诸葛武侯论战,有言‘曹操之众,远来疲弊,闻追豫州,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馀里,此所谓‘强驽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故兵法忌之,曰‘必蹶上将军’。’,以中原尚且如此,何况化外之地。”
一说到这场战事,王正见就无法忍受心里的郁闷:“可他倒好,一不等赶赴安西的天威健儿,二不知会近在咫尺的伊西北庭,以区区三万之众,长途奔袭足足八百余里,其中还有一万客军!”
“除了他高仙芝,谁敢如此行径?不败,才是没了天理。”
王正见再也难掩激动,连连咳嗽不止,程千里慌忙起身上前,为他轻拍后背,没想到,老人一口气没压住,吐了出来。
地上那团鲜红的血渍,令人触目惊心。
第二十五章 安排()
“某去寻郎中来。”
程千里拔脚就欲走,却被一个虚弱的声音给叫住了。
“回来。”
王正见拿出一块锦帕,擦了擦嘴角,毫不在意地挥挥手,示意他坐下。
“想我太原王氏,光是本朝就出了两个皇后,名臣将相,不胜枚举,当年族兄体恤部下,不愿以数万将士,换区区石堡,哪怕为此失了圣宠。老夫亦不需拿将士的血肉,来换晋身之资,是故驻节北庭十余年,既无大胜,也无大败,治下百姓安居,四夷宾服,这便是最大的功绩。”
“你不一样,他们叫你‘疯子’,与那李嗣业同为碛西募人出身,同样勇武无匹,可是多年前,夫蒙中丞时,你就做到了安西副都护,眼见着高仙芝一步步上来,你还是副都护,如今他走了,老夫当政,你依然是个副都护,就连封二这个傔人,都快到你前头去了,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程千里的脸色发白,嘴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老人的话正中他的心坎,这么多年的委曲,让他同谁去说?
“有些话你说不出口,老夫替你说吧,陛下重边功,本是你辈男儿最好的时机,可李相国当政,为绝边将入相之道,重蕃将而轻汉将,九边之内,几乎全是蕃人,唯一的汉将,只余了老夫与族兄。”
“而不幸的是,你却正是汉将。”
大唐九节度一经略,除开剑南、岭南之外,北方三边范阳、平卢、河东节度使集于安禄山一手,他出身粟特杂胡,朔方节度大使由李林甫遥领,实际掌事的节度副使是铁勒人同罗部的阿布思。
西北方向,河西节度使安思顺是粟特人,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是突骑施人,安西四镇节度使原本是高仙芝,他是高丽人,只有一个北庭节度使王正见是个汉将,可他的节镇,是九边当中最弱的一个,管兵才二万而已。
老中丞说得很清楚了,你程千里一不是蕃人,二不是出自名门高族,想要出头,何其难也。
这个道理,他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意去想,今天被人这么直白地戳开,全是血淋淋的痛。
程千里羞愤不已,忍不住双手握成拳,面色潮红,强自压抑着心中的激荡。
看他的样子,王正见叹了一口气,循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下去。
“你当老夫为何要急着与大食人议和,去岁那一仗,本就不应该打,大唐如今最大的敌人,是吐蕃,这一点陛下心知肚明,因此,才会容忍了李相国的欺瞒,将高开府调往河西。”
见程千里有些不解,他解释了一句:“安思顺与哥舒翰不睦。”
程千里马上反应过来了,河西、陇右两镇,是对付吐蕃人的最前沿,两个节度使不和,会影响到随后的作战,为了达到战略目地,只能调开一个。
“若是老夫还有时间,你有了和议之功,代老夫出任行军总管,拿下勃律之地,接任安西就是顺理成章之事,如今,却是不成了。”
为什么如今不成?用不着老人解释,他也一清二楚,目前聚集在小勃律的那支唐军,从行军司马封常清到领军的几个将校李嗣业、段秀实、杨和、梁宰、田珍,全都是高仙芝的旧部,没有王正见这个主帅压着,谁会服他?
王正见轻轻地摇摇头:“时也命也,强求不得,这个四镇节度使的继任者,老夫会上疏朝廷,请以留后封常清接任,奏章在你回来之前,就由押衙毕思琛送往了京城,他不会再回来了,而你。。。。。。”
程千里突然出声,打断了他的话:“中丞,封二亦是汉人!”
无论心里怎么想,还是无法做到服气啊,王正见没有怪罪他的鲁莽,耐心地解释道:“他是高仙芝的傔人。”
程千里突然间很想大笑,自己居然连个出身傔人的跛子都比不过,原来给胡人当仆役,不仅不是耻辱,反而成了晋身之阶,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听听老夫对你的安排。”王正见轻轻地拍了拍他:“安西不要呆了,去北庭吧,那里大都是老夫的旧部,你会有用武之地。”
“中丞的意思是?”
王正见点点头:“在奏书里,除了封常清接掌安西,还有你出任北庭大都护、兼伊西北庭节度使。”
幸福来得太突然,让程千里一下子没做出反应,虽然奏书还要等待朝廷的批复,一般来说,对于死于任上的官员遗折,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朝廷大都会照准。
他成为北庭节度使的可能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程千里坐不住了,站起身一个大礼揖到底:“中丞知遇之恩,属下没齿难忘。”
“算不得什么。”王正见受了他一礼,摆摆手说道:“如果此事成了,你往后无论如何,也不要同封二起冲突,特别是在他对付吐蕃的时候,安西北庭本就是一体,明白么?”
“属下定当铭记于心。”
这一次,程千里才是发自内心的敬服,这个老人临死时惦记的,还是脚下的这片土地,让他钦佩之余,更加担忧对方的身体。
“好了,你一路奔波,去歇着吧,老夫累了。”
被老人不由分说地赶出府,程千里的心里已经没了波澜,北庭虽然是九边中最弱的一个,那也是自己作主的地盘,未必不能做出一番事业。
只是可惜,老人也许看不到了,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几面迎风招展的大纛,转身走向自己的坐骑,
位于外城的龟兹都督府内,一群服色各异的人围坐在大堂上,都在小声地交谈着,直到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人,气喘不已地进到堂上。
听到动静,龟兹都督、龟兹国王白孝节转过身,看着自己的心腹随从。
“大。。。。。。大王,事情。。。。。。成了。”
等他说出最后两个字,堂上所有的人,包括白孝节在内,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一早就预料到了,可是只有被证实,才能真正做得数。
“说说。”
“大都护府出了敕令,大唐与大食议和,约为盟邦,既往之事不究,河中诸国亦然。”
白孝节脸上露出了笑容,那也就是说,从安西经河中到大食的商路,又通了。
那可是一条淌着金银的财富之路,多耽搁一天,就得少多少收入,最关键的在于,比起府内其他地方,他们是最早得到消息的,这同样价值不菲。
“好了,既然事情成了,咱们按照之前的章程,你们赶紧回去准备,一应文碟要尽快做好,最好今日就办妥。”
见众人有些不明白,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咱们那位王大都护,只怕过不了今晚了。”
第二十六章 师父()
龟兹城中的这番变故,离着数百里的小勃律哪能得闻,所有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做着战前准备。
驻军大营的那个角落里,三个人慢里条斯地吃着香喷喷的烤肉,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都在思考着刘稷所提出的问题。
在后世,他上军校的时候,正是华夏新一代领导人,提出新丝路政策的关键实施点,因此,他曾经系统地研究过整个西域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多篇论文,正是这些成果,最终引起了情报部门的注意,从而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丝路,又怎么绕得过唐朝去?
如今,不但自己成为了那场战役的参与者,身边的这两位,更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所以他才会引出那个问题,当然,也是一个不那么愉快的回忆。
砍自本地的松木,烧起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伴随着火烧过的轻响,犹如在场所有人的心跳。
“有什么可说的,败了就是败了,你们知道,当初我等原本是打算在碎叶城集兵一处的,可到了那里才发现,城池早已经被王中丞捣毁了,城中无片瓦可遮身,更无粮草补给。咱们赶得急,无论是北庭兵马还是天威援军都迟迟未到,三万多人要吃嚼,能指望从龟兹运来么?”
李嗣业的声音有些急,表情也不那么自然,这是刘稷听到的第一手资料,不知不觉就有些入神,倒是段秀实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后来,从过路的客商那里得知,怛逻斯城守备不严,便想着拿下它,取得一个立足之地,当时的情况,容不得咱们挑三拣四,便想着,哪怕事实有出入,凭着咱们三万之众,怎么也没有输的道理。”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继续下去,后来的情况在座的都十分清楚,怛逻斯城中的守兵的确不算多,可却是严阵以待,唐军长途奔袭,人马疲惫不说,攻城器械却是半点也无,等到军中工匠一一打造好,时间也耽搁了,敌人的援军也到了。
那里是粟特人的地盘,守卫城池的却是大食人,这只能说明,消息是敌人故意放出来的,为的就是吸引唐军来攻。
段秀实点点头:“那里的地形就像一个盆子,翻过白石岭,怛逻斯城被大山、荒漠、河流围在当中,大食人的骑兵披坚执锐,勇猛异常,粟特人人数众多,集结了十多万,咱们与他们相持五日之后,军中的粮草断了,不得已只能杀马充饥,然后。。。。。。”
然后便是葛逻禄人的背叛,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的讲述,同刘稷所了解的历史差不多,只是补充了许多细节,当然,他并不打算去剖析战败的原因,因为那样做,不仅得不到什么赞誉,还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没有多少人,愿意摆出自己的伤口,让人家指指点点,哪怕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如此说来,二位都认同一点,此战的关键之处是敌情,对么?”等到二人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孙子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大食人处心积虑布下种种圈套,何也?”
刘稷稍稍停了一下,目光从二人脸上扫过:“他们畏惧大唐,或者说畏惧高开府的赫赫威名。”
这个结论毫不出奇,恒逻斯之前,高仙芝是常胜将军,将西域的对手几乎打了个遍,大食人在决定开战时,一定会从河中粟特人的口里,得知他的事迹,事实上,在后世的史书中,他们将高仙芝称为“华夏山岭之王”。
对比双方在情报方面的手段,其差距就太过明显了,要知道那个时候,由于之前石国的征伐,整个河中粟特诸国都站在大唐的对立面,穿行于丝路上的粟特行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还用得着说吗?
说不定,那个提供消息的行商,根本就是大食人的阴谋。
“如今呢?咱们变成了惊弓之鸟,对于一个勃律之地,数千吐蕃人,都如临大敌,要派出探子深入敌境,九死一生地取得消息,这个消息还未必可靠。”
二人顿时面露惊异之色,刘稷摇摇头:“如今的吐蕃,就像去年的大食人,他们畏惧唐师,不得不用阴谋诡计来试图误导我们,无论是所谓的内线,还是想要杀死我二人,都只有一个目地。”
“让咱们的人,不顾一切地攻过去。”
这番说辞,原本应该是在缴令时说的,可当时段秀实已经听过了杨预的报告,以为他会重复一遍,可没曾想,刘稷有自己的判断。
“你的意思是说,吐蕃人在贺菩劳城,所驻的军马,不只三千人?”
一个声音突然从外头传进来,正在讨论中的三人都是一惊,同时抬起头来。
“本官就知道,他们啊,一准在这处,好家伙,这香气,隔着几里都闻得到。”
封常清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跟着一群人,大部分都是随从,只有前面的几个,一看就知道身份不同,这其中,竟然还有杨预在,他同一个年青的将校走在最后面,趁人不备,暗地里给了刘稷一个眼色。
几天的生死相依,两人有了些默契,刘稷一看就明白,这群人十有八九是冲着自己来的,麻烦的是,他几乎都不认识。
“见过司马。”
“属下见过司马。”
“封司马。”
三人站起身,分别用了三种不同的口气,向封常清见礼,后者随意地摆摆手,指着刘稷说道。
“他方才醒来,脑子里还不清醒。”然后转过头:“五郎,你师父,可是挂念得紧,听到你醒了,直嚷着要来见,先去了你的居处,不曾想你却躲在这里。”
刘稷微微一怔,自己还有个师父?可封常清又没有指明是哪一个,事到临头了,无论如何也要赌一把,万一错了,就推在脑子受伤,眼神不好使上头吧,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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