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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星没有眼泪-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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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记忆里的那个小家,只有妈妈没有爸爸。

    小家是个仅仅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单间,没有厕所和厨房。床和书桌、椅子,生活的必备用品,都拥挤在这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关不紧的门微敞着,像是口渴的人,闭不上干裂的唇。

    我的书桌是她捡来的木板拼凑的,为了让木板稳固,还在下面垫了好几块红砖。这样穷困的家庭哪里去买砖,我自然明白她是捡的。不,或许是偷来的,拆迁地上可没有这样完整的砖。

    这个家,没有电视、没有电灯,没有一切和电有关的东西。所以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趁着天没黑写完所有的作业。夏天白天长,光线也充足,不必担心看不见作业本上的字。而冬天的天黑的太早,五六点便看不见东西,为了完成作业,我只能硬着头皮到隔壁那个扣的要死的二黑家去借光写作业。

    “你又来了,真烦!”

    那被他妈妈养的白白胖胖的二黑,龇着牙,不耐烦的朝我嚷嚷着。也不顾他的口水到底喷了有多远。

    我抬着头,安静的看着他。

    想说些反抗的话,却又没了声。

    最后蹲在微弱的灯光里,捏着笔,艰难地写字。冬天是最难熬的,我宁愿每个夏天的夜晚睡在走廊里喂蚊子,也不愿冬天里借着别人的光,苟且生活。

    我的母亲,一个28岁的年轻女人,自那时便察觉到了我心底的不屈。

    “你的自尊和你尖锐的棱角,迟早有一天也会跟我一样被时间磨光。”

    她微笑和坐在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对望着窗外瓦蓝瓦蓝的天发呆的我,柔声地说着。

    当时年仅七岁的我没有回一句话,只用倔强的眼神做无声的抵抗。那时她看着我的眼睛,眼底一片柔情。布满茧子的手搓着我的脸,笑说了句:“你的眼睛真漂亮,跟他一样。”

    于锦口中的他,定然是那抛弃我们母女,远走他乡的父亲。原谅我不能称呼她为母亲或是妈妈,而是直呼其名——她总幼稚的让我觉得她还没长大。

    周围邻居跟我说,于纸,你妈妈命很苦,但她是个坚强的女人。

    于锦的确很坚强。

    自我懂事以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父亲,那是因为这个父亲从未在我们面前出现过。听于锦说,自打她怀了我,就没再见到过我的父亲。只有每个月汇入于锦账号的1000块钱提示着我,我还有个从未露面的父亲。

    他明显是个负心汉,可于锦坚定的认为他会回来,回到这个十平方米的小地方来,与我们共同生活。

    偶然有一天,我偷看了对门那个上了初中的姐姐的政治书。

    我只看到了一行字,而就是那一行加粗的黑体字,瞬间便硬生生地刺痛了我的眼。

    法律规定:分居两年的夫妻即判定为离婚。

    然后当天晚上,于锦又在望着明月思念那个人时,我终于看不下去了。那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哭,我哭着说:“你还不明白吗?你们这在法律上都算离婚了!你到底还在痴心妄想些什么?他分明是已经不要我们了!”

    这是抛弃,是抛弃。

    于锦似乎没意料到我会这样说,而我也没有意料到她会因为这句话突然哭了,然后控制不住的打了我一耳光。

    只觉得耳朵里一热,粘稠的液体便顺着耳道流出。

    清冷且凄惨的月光均匀的洒落在鲜血之上,那死一般的寂静如同锯条,划破心头最柔软的肉。

    我说:“妈,我好痛。”
(2)于锦,你是我的母亲,故而我希望你幸福
    2

    于锦反应过来后便发疯的抱着我朝医院狂奔,到医院后在大厅跪着求急救医生来看看我。她很笨,着急出来没带钱,不挂号不交费,医生不愿看,她就哭着捶地说:“求求你了医生,求求你看看我女儿啊,让我卖肾卖血都可以,你就看看我可怜的女儿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然而我们没钱。

    我捂着流血的耳朵艰难的用嘴角扯出一个微笑:“妈我们走吧,我没事,你说什么我都听得见。你女儿没事!”

    于锦哭的更凶了,她抱着我自责自己不是个好妈妈,说以后会走出关于那个人的过去,好好照顾这个家。

    可我骗了她,被她打过的左耳分明再也听不见声音了。

    有时候我会想:于锦真的是个坚强的女人吗?她这么的爱掉眼泪。

    但想想她流泪的原因,我还是认定她很坚强,她至少是个伟大的母亲。

    从小我就很努力的学习,只是因为老师说的一句很简单的话: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就是财富。

    财富就是金钱。

    那时候的我对金钱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的执着,总感觉有钱就可以幸福。走在回家的路上,偶尔能捡到枚1角的硬币,我也会兴奋雀跃半天。回家后把它们放在有点发霉的红木盒子里,仿佛那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珍宝。

    过了很久后我才知道,捡到钱不是偶然。

    是二黑沾过唾液后扔在那路上,故意让我捡到的。

    即便知道那钱到底有多脏,我还是不舍得丢弃。

    日后每每在深夜里惊醒,背脊上爬满冷汗——

    我又梦见了有人来偷红木盒子。

    然后在每个按时惊醒的夜晚,趁着月光,我不安的抱着盒子迷迷糊糊的睡着。

    梦里总会梦见那个眼框红红的自己,她恼怒的夺过盒子,狠狠摔在地上。

    她总说一句话。

    于纸,你真贱。

    尽管这样,尽管这样……

    我还是用这些钱买了朵康乃馨,在于锦生日那天的时候送给了她

    。可她哪里知道红盒子里的秘密,哪里知道那买花的钱我存了近三个月。她拿着淡粉色的康乃馨,在冷风中抽泣着,她哽咽着跟我说,女儿一定要富养,穷养早晚有一天会害了孩子。

    于锦还说。

    她不怕贫穷,她可以习惯一切的艰苦。

    可她死都不愿意让我不甘贫穷,用尽手段得到钱财。

    自此后,于锦从那个男人那得到的1000块钱,大部分都花在了我的身上。

    那段时间,我的衣柜里多了很多漂亮的衣服。裙子上绣着大朵大朵的兰花,还蒙着层柔软的白纱。而她也终于想起来打扮自己了,33的年龄并不算大,不该为了生活而涂抹上晦暗的色彩。

    于锦打扮后很漂亮,宛若出水芙蓉,清秀的如刚出闺阁的小姐。

    她的头发没有经过拉染烫,自然的卷曲成优美的波浪,优雅的披散在脑后。

    我们的生活一度有了起色,一度有了欢声笑语。但也只是一段时间。

    过了几个月后,眼睛的光彩黯淡很多的于锦带着一身的疲乏告诉我,你爸爸没再汇款来了。她说出来的这句话明明就是对我们的死亡证明书,然而于锦眼里却没有过多的感伤。

    15年了,她或许是在这15年间的某一天,开始麻木于这种绝望。

    人总要学着更加坚强,走出丰满的幻想,接受骨感的现实。

    于锦总说,天无绝人之路,我们会好起来的。

    终于在我15岁那年,考上重点高中的那一天,于锦好起来了。

    36岁的她风姿尚存、身段妖娆,她看着我的录取通知书激动地落泪,又在这种激动中给了我当头一棒的消息。

    “纸儿,我要结婚了。”

    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我先是诧异,再是惊喜,最后是满心的担忧。

    于锦要改嫁了,她要嫁给谁?那人待她怎样?日后生活是否比现在还要穷困潦倒。于锦没什么文凭,工资微薄,养活自己她绰绰有余,万一是嫁了个吃软饭的,后半生不就彻底毁了么。

    “你确定要结婚吗?”我忐忑不安地问她。

    于锦异常坚定的点头,毫不犹豫。

    对于于锦近期的事情,我是一点也不知情,结婚这事来的毫无征兆。大概是我只顾着在学校里忙着体育中考和中考的事情,这段时间对于锦的情况空白了。也许是从我不注意的某个时间开始,那个人,便走进了她后半辈子的旅程。

    我没有抗拒于锦结婚,亦没有赞同。

    我不懂爱情,更也无资格做主她的幸福。

    中考后是漫长的假期,我没事便会陪她去小市场看喜糖、看嫁妆。这些本应该是那个人陪伴在旁的事儿,全让我所代替了。我不止一次抱怨那个未来爸爸对婚礼的不重视,而于锦总是很宽怀大度的体谅了他。

    “他公司事情很多,忙,没时间来弄。”

    我闲扯着新娘别再头上的白纱,无奈的看了眼已穿上婚纱裙的于锦。

    36年,时间仿佛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化了淡妆后的于锦妖娆多姿,似顾盼生辉的妙龄女子。卷曲的长发今天终于是被化妆师盘起,鬓角一缕略长的碎发搭在皎白的耳廓后,慵懒而又随性。

    那似乎是我第一次认真的细看于锦,她细眉杏眼,风姿绰绰,腰身如弱柳般纤细。一颦一笑,即是带着嗔怪的怒意,却也像是风情万种的娇嗔。

    “话说回来,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我嬉笑着将头纱给她系好,于锦哭笑不得的皱了下眉:“这还能有假?你刚生下来我死死抱着不啃松手,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我撇了撇嘴,故意逗她说:“说不定……”

    于锦捂着我的嘴不许我胡说:“你就是我女儿,死了都是,这是没人可以改变的事实。”瞧见她开始认真的脸色我也识趣的收敛了,交谈中穿着打扮艳丽的妇女推门而入,带着一身俗气说:“新郎来借新娘了,新娘子快出来。

    那扇破损严重的木门大敞着,阳光并没有随之涌入室内——外面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太阳雨。

    今天于锦结婚,天公却不作美,烟雨朦胧。

    “这天气不太好。”于锦苦恼的双手纠结在一起,我也有点不悦。

    农村常传,下雨天结婚的人后半生注定以泪洗面,然而这太阳雨又是何种意思?媒婆怕于锦不肯今日嫁,赶忙用三寸不烂之舌解释:“你别乱想那些有的没的,下雨咋的了,老天爷打个喷嚏你就这么不安啦?看,这太阳还明晃晃的挂在云朵后面呢,雨过天晴艳阳出,更是前程无量啊,于小姐你要明晓老天爷的意思啊,总有一天会苦尽甘来,好日子在后面等着你呐!”

    媒婆的话并没有完全打消于锦的忐忑,可她还是决定嫁了。

    我拉着她的手,缓慢的走过她多年前拉着我走过的楼道。

    阴沉沉的光线斜射入楼道,我一转头就看见于锦湿润的眼眶。

    她又哭了。

    我还没问她为何哭,她就激动地不得了的对我说:“我感觉你长大了。”

    漫长的楼梯道像是甬长的岁月,一路上,15年来的回忆如黑白电影在脑海里放过。从最后一阶楼梯走下时,眼前的景物骤变,又变成了今天这熟悉的模样。来接新娘的婚车等候了多时,见到于锦来了,最前面的加长车不耐烦的发出一连串鸣笛。

    于锦像个受惊的兔子,拉着我就朝那车飞奔过去。

    车门敞开着,于锦羞红着一张脸,提着纱裙缓缓坐进车内。

    我久站在外面不知是进是退。

    毕竟我还没有做好充足的见未来父亲的准备,毕竟这15年来,父亲的存在在我的脑海里,仅仅是一个干瘪的词。若是非要问是何形状,我只能说不明其状貌似何物。

    最后我还是鼓足勇气坐进了车里,与那个男人对视。

    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鬓角和发髻修理的干净利索。眉峰如刀般坚毅,那是独属于商人的无情。鼻子挺立着,脸部被划分为明显的黑白面,暗处的眼眸闪着皎洁的光,透露着丝丝精明。已然是40岁的年龄,却还有三十而立时的英气。虽然于锦从未跟我提及过他的工作,但我已经可以推测出他是个成功的商人——果断、刚毅、冷血且无情的商人。

    我端详着他的面孔,心里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阻拦于锦嫁人。

    “锦啊,你的女儿长得跟你真像。”

    他扬着嘴角笑着说,而我却没半点反应。

    “这是你仲叔叔,快喊叔叔好。”

    于锦见场面尴尬,慌忙缓和气氛,于是便介绍起了这马上就要成为我爸的人。对此我只能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在这种情况下白痴都知道这人是谁——不是于锦的结婚对象还能是谁。
(3)于锦,你是我的母亲,故而我希望你幸福
    3

    “喊什么叔叔,这马上都该喊爸爸了吧。”

    我打趣的笑说着坐下身来,于锦显然是没想到我会这样说,霎时间面露欣喜之色,就连那个仲叔叔的脸色都好看多了。我暗自观察着这关系微妙的两人,却再也没能如人所愿的说出别的话来。

    虽然隐隐觉得她们并没有这么简单,但我宁愿相信那只是我多虑了。

    下车后,重新站在被雨水洗刷的干净的路面上。渐渐舒心了。

    黑漆漆的柏油路,幽绿的梧桐树。

    凉风从身边急匆匆的溜走,袖子也兜不住半点的风。

    它走的轻快,就如手中里如流沙般的时光。

    “我们一起进去。”

    本是要新郎新娘两人携手步入礼堂,结果走了一半,于锦发觉我还在原地发呆,便又折了回来,非要拉着我一起进去。我连连摆手,哭笑不得地说:“妈,这是你该跟仲叔叔走的红地毯,我就不踏足了。你们先进去,我马上就到的。”

    于锦从心里赞同我的话,然而她不愿意放手。

    我静默地看着她乌黑的眼眸,渐渐感觉到了她内心的想法。

    结婚这样隆重而正式的场面,她希望能与我同在,共享这种喜悦。

    我们的双手紧紧的贴合着,她的手已不像往年那样细腻,茧子却少了些。话说回来,

    今天还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场婚礼。

    还记得幼儿园时她接我回家,路过别人结婚的酒店时,那张风尘仆仆的脸上总带着憧憬的神情。她说那个男人曾经答应给她一场豪华的婚宴,宴请所有的亲戚朋友,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可她一直没等到。

    而今天终于美梦成真了。但却不是跟那个人圆了梦。

    最后于锦还是拗不过仲叔叔那不耐烦的目光,她轻轻松开我,像小鸟一样扑向了他的身旁,独留我在原地礼貌性的微笑。

    那天的风刮得不停歇,像是在尽了它的全部的力去吹去落在记忆里的尘埃——像是在用力的挖掘关于过去的一切。

    很多事情就在那风里呈现在眼前。

    比如说每天踩着晚霞回家,在那瓦蓝色的天幕下发呆。

    又比如说天黑的很早的冬天里,借二黑家的灯写作业,受尽了耻笑。

    后来学校开设了晚自习,我便也没再在深更半夜里借他家的光。

    来自过去的穷苦,来自过去的耻辱,像是丑陋的疤痕占据了整个心头。

    “放下吧,忘记吧。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

    我微笑着拍着胸口,这样劝着自己,努力不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过去的事情会永远过去,何必像现在这样没事的想起来,用过去折磨自己呢。

    就这样,好不容易我才整理好了自己的心态,准备踏进礼堂,而那个来自过去的丑陋伤疤不巧出现在了面前。

    二黑今天还是穿的跟以往一样张扬,明明肥的入门都需要侧着身子,还非穿着贴身皮衣。头发烫染着彩虹般夸张的颜色,肥油的耳朵上嵌着铆钉样式的耳钉。脖子本来就短粗,又带了根粗重的金链子,看起来格外搞笑。我瞧见他这幅滑稽的打扮,笑意悄然从嘴角蔓延至眼底。

    “来看我妈结婚吗?礼金呢。”
(4)于锦,你是我的母亲,故而我希望你幸福
    4

    “礼金?没有。”二黑圆圆的手伸入他自己的口袋里,摸索了半天,将口袋的内衬都掏出来给我看。看到深灰色的布料,我也不得不接受他没带礼金准备来混吃混喝的现实。

    “哎呀,这不是咱们邻居于纸吗,几天没见长得又水灵了!”二黑身后又突然冒出个人,她身上刺鼻的香水味逼得我退后一步。

    不用多想便明白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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