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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纪元-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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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齐无奈的摊开了双手:“瞳术?这种东西太罕见了。”

    龙城笑了:“拉图斯身边那个黑衣人就修炼了瞳术,可以从他身上想办法。魂瞳之术如果修炼到最高境界,对一个刺客有着极大的帮助。维克这小子天生目力这么强悍,他修炼魂瞳之术,肯定比那家伙强。”

    不等林齐追问,龙城就很不负责的开始推卸责任:“当然,怎么弄到魂瞳的修炼之法,你自己去想办法。你和提香现在的关系这么好,弄到那法门还是有希望的。”

    林齐恨得牙齿直痒痒,他狠狠的瞪了龙城一眼,斜靠在了塔楼护墙上,懒洋洋的喝了一口酒:“那么,我想想办法吧。这又是一件事情,真麻烦!可是我最近的事情真的很多,真的,很麻烦啊!”

    各种各样的事情,还有雅和灵的涅槃晶石,按照龙城的说法,雅和灵的神魂还不够凝固,她们的涅槃晶石如果不能在三十年内被唤醒,那么她们就真的魂飞魄散,比人死了还要更加凄惨。

    三十年踏入圣境,而且还起码要达到三品圣师的境界,林齐有一种将龙城乱刀砍死的冲动。

    当然,龙城的实力太恐怖,林齐也只是有这个想法而已。

    轻叹了一声,林齐摇头道:“麻烦,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我不想有这么多麻烦事。诸神在上,我只是想要安安静静的赚金币而已,我真的不想有这么多麻烦!”

    龙城若有所思的看着林齐,他喝了几口酒,低声问林齐:“你真的,就只是想要赚金币?你从小到大,就没有任何关于你这辈子应该怎么过的想法?比如说,你对你的人生就没有任何理想?”

    “当然有!”林齐兴致勃勃的直起了身体:“我当然有我的人生理想!活着的时候能住在黄金宫殿里,死了能睡在黄金陵墓中,我当然有我的理想!”

    龙城有点抓狂了,他愤然看着林齐:“就没有高尚点的理想么?比如说男子汉大丈夫人生在世,就应当建功立业流芳百世;如果不能的话,也应该杀人放火遗臭万年才是!你,你,赚金币这算什么理想?”…;

    林齐茫然的看着龙城,他摇摇头,很坦白的说道:“可是,流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好,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流芳百世,我为什么要遗臭万年?我以后只要接管我老爹的位置,继续做黑虎家族的掌舵人,带着兄弟们吃喝玩乐赚金币就足够了。”

    龙城张大嘴看着林齐,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烂泥扶不上墙。

    没办法,林齐从小受到的就是这种教育,他根本就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你能指望他作什么?

    可惜了,可惜了一员虎将的大好人选!龙城恨铁不成钢的摇了摇头,他突然发现自己和林齐实在是没有共同语言。像他龙城,五岁起就接受严苛的文武教育,自幼就在自家老子的荆条教育下树立了为帝朝开疆扩土的宏伟志愿,写下了‘男儿带吴钩,血雨觅封侯’的诗篇。

    如果说自己是心高气傲志向高远的大鹏鸟,林齐就是草窝里小康则安的草鸡!

    摇摇头,龙城懒得和林齐多废话,他扭头看向了小院的方向,突然脸色微微一变。

    一团深邃的黑暗正在靠近小院,虽然他的肉眼看不到,但是他敏锐的灵诀能发现那团黑暗的存在。那种深邃的、粘稠的、却又纯净无比的黑暗,那种**裸的干干净净的宛如碎裂的水晶片一样锋利的黑暗。

    “有人!”龙城咕哝了一声。

    维克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毫光,他板着手指计算起来。

    “五十四个人,头儿。你说的那个艾尔哈姆和他的三个跟班也在里面。剩下的那五十个人。。。他们身上的铠甲可真漂亮,见鬼,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铠甲,一定很值钱!”

    “他们进了院子。他们去了伙房。”

    “他们从伙房里抬出了一口箱子。”

    “没人,小院里没人!头儿,小院里一个人都没有。”

    “灯火亮着,但是小院里一个人都没有。”

    。

    。,

第一百九十四章 驼子的末日

    第一百九十四章驼子的末日

    林齐他们依靠维克的天生神目在远处眺望,艾尔哈姆他们直接依仗强大的武力冲进了小院。

    但是位于蜘蛛巷的这个小院却空荡荡的,就好像一个临时的老人张开了没有牙齿的大嘴,在疯狂的嘲笑远处的林齐和近处的艾尔哈姆。小院里没人,就连一根人毛都没有,那飘摇的灯火,就好像鬼火一样,透着一股子逼人的寒气。

    距离小院有将近三里路的地方,可以俯瞰一条小河道的一座小山包上,绿树环绕中有一座很低调的宅院。低调是说这宅院很小巧,方圆也就百多米大小;低调是说这小院的色泽很稳重,大致都是用褐色和黑色的材料制成;低调是说这小院虽然不起眼,但是一砖一瓦、一梁一柱都是用极品的建材制成,却偏偏用那极度的朴实掩盖了它们本来具有的光芒。

    小院里有小楼,楼高三层,顶楼距地面大概有十米,从这里正好能眺望商业区的某个小院。

    身穿青色丝衣,身前身后绣着的三条张牙舞爪的独角蛟龙衬得江永也凭空多了几分肃杀之气。他惨白的脸上带着一丝怪异的笑,手上举着一支两尺来长前大后小的金属筒,正透过这金属筒内镶嵌的几片洁净异常的水晶片,窥视着三里外小院里发生的事情。

    换了一身整洁礼服的瘸子站在小楼的角落里,笑呵呵的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天。

    小楼正中的一张凳子上坐着一个柔弱的青年,乍一看去他似乎有二十岁开外,但是仔细看看他似乎又只有十五六岁。一头极淡的极薄的极柔顺的黄发温和的披散在肩头,这个青年的身材孱弱细小,怎么看就是一根营养不良的豆芽菜。

    一条银色的虎皮大衣裹着这青年孱弱的身体,他不时张嘴轻轻的咳嗽几声。他好奇的看着江永手上的金属筒,等得江永将这金属筒收缩成了一个半尺长的圆筒,他才笑着问他:“这就是那些地精最新捣鼓出来的东西?真的能让人看到数里外的景象?”

    江永将这圆筒递给了这青年,笑着点了点头。

    “那些地精矮小猥琐,偏偏在这些奇技淫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这千里镜可不就是他们折腾出来的?”江永不无得意的看着双手抱着那金属筒的青年:“这玩意在西方是稀罕货,但是在我们帝朝,这宝贝可真不少见。”

    青年捣鼓了一阵,亲自透过那个小小的水晶片看到了远处的景象,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好倒是好,但是在西方大陆么,谁敢做这么件东西呢?做出来了谁又敢用呢?当年百年陆岛战争时,似乎也有个矮人的工匠做出了类似的玩意,可是他的整个家族都被送上了火刑架。”

    江永笑得很灿烂:“这是教会的意思,我们凡人又怎么能插嘴呢?”

    很快江永就转过了话头,他指了指小院的方向,冷笑着朝瘸子说道:“幸好瘸子老板报信,否则咱家还真被人给堵上了。那些身穿黑甲的人可不好对付,真被他们缠上,咱家可就有大麻烦了。”

    瘸子笑了笑,没吭声。

    那个柔弱的青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摇了摇头,有点无力的用手托住了下巴撑在了沙发扶手上:“江永先生,你说会有人对祖父的随身印玺动了贼心?这可是真的?”

    江永坦诚的看着他:“殿下请放心,这事情的前因后果咱家知之甚详,那人甚至已经潜入了帝都,只是最近令祖不在帝都,故而他无法下手。但是只等令祖回城,那就是他下手的时机了。”

    柔弱青年皱起了眉头,他低头思忖了一阵,缓缓点了点头:“不管他是什么人,祖父的印玺关系着帝国的荣誉。如果西方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君王和贵族知道祖父的印玺都被人盗走,我们高卢帝国可就真的丢脸了。”

    叹了一口气,青年回头对瘸子笑了笑:“这次你做得很好,如果真能抓住那个胆大妄为的罪人,我会给你赏赐的。只是,那人如今在哪里?”…;

    瘸子笑得无比的谄媚,他低声下气的说道:“比丘斯殿下,老奴的人手只能在码头区附近活动,根本不可能监视整个伯莱利。如果说那人真的已经到了帝都,如果说他正潜伏在某处等待时机作案,那么他肯定就是藏在了我的人无法接触的地方。”

    比丘斯叹了一口气:“那么,你的人不能接触的地方是哪里呢?”

    瘸子的目光很阴森,阴郁的目光中还透着一股子狠辣的狂热:“在帝都,我的人无法自如出入打探消息的地方,只有南城商业区。您知道,那是驼子的地盘,我的家族和他的家族签订了盟约,我的人不能踏入他的地盘一步。”

    江永挑了挑眉头,似笑非笑的挑起了嘴角。

    比丘斯皱了皱眉,他缓缓点头:“那么,这个叫驼子的,他又是什么人呢?”

    瘸子飞快的说道:“他是拉图斯殿下的人,也就是您的堂弟的人。当然,他的店铺名义上和拉图斯殿下没半点儿关系,但是实则他每年的利润都有八成缴纳了上去!”

    比丘斯厌恶的摇了摇头,他非常不快的再次叹了一口气:“真是的,我不愿意卷入大伯和三叔的争斗里面去。但是,但是,谁让这事情关系着祖父和帝国的荣誉呢?”

    比丘斯笑容可掬的看向了江永,他的笑容里充满了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热情:“江永先生,您能帮我铲除驼子么?如果他不在了,瘸子就能帮您更好的寻找那个人到底藏在哪里。您觉得怎么样呢?”

    幽幽的,宛如深宫怨妇一样叹了一口气,比丘斯轻轻的说道:“当然,我也有人能做到这件事,可是,我不能和我亲爱的堂弟发生冲突啊!我从来不掺和进他们的冲突呢。”

    江永笑了笑,干净利落的回了一句:“带咱家去找他!”

    江永的脸上带着笑,但是他心里的怒火已经冲天而起。这些没开化的野蛮人,还没脱光毛的野猴子,这群乡下佬穷措大,他们居然敢拿江公公江总管当枪使?嘿,你们还真是胆大包天了!

    要不是高卢帝国距离东方那个庞大的帝国足足有数万里之遥,江永一定要劝自己的主子派出一支轻骑,将这高卢帝国的皇族满门抄斩!天下除了他主子,还有他主子的父亲,谁敢拿他江总管当枪?

    怨毒的火在心里燃烧,江永现在恨不得一巴掌拍死比丘斯。但是为了在伯莱利的行事方便,江永满脸是笑的答允了比丘斯的要求。

    半个小时后,在瘸子的亲自带领下,江永连同他带来的十八名属下来到了南城商业区地下世界的首领驼子的私宅前。这是一处位于商业区中心的豪宅,占地足足有数十亩大小,四周都是热闹的商业街,实实在在是寸土寸金的金贵地方。

    几个铜帽子宛如幽灵一样从黑暗中冒了出来,其中一人压低了声音远远的朝这边呵斥着:“这么晚了,你们是干什么的?放下手上的兵器,听候。。。”

    江永看都没看那边一眼,他身后的一个属下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几根三寸长牛毛针无声无息的射出,几个铜帽子的身体骤然一凝。他们的铜质头盔上出现了一个细小的肉眼几乎看不到的小窟窿,牛毛针射穿了他们的头盔,从他们的眉心扎了进去,一直扎进了他们的大脑深处。

    一道阴寒刺骨的恐怖力量从牛毛针内涌出,只听得‘咔咔’几声响,几个铜帽子的头颅骤然炸成了一大片红红白白的冰渣子。几具无头尸体重重的倒在地上,瘸子看着这怪异恐怖的一幕,双腿一软差点坐在了地上。

    他这才明白,他选择合作的人,这些给他许诺了天价报酬的人到底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走吧,趁着天色还黑,送那位驼子老板上路!”江永阴恻恻的笑了几声,慢吞吞的从腰带上抽出了一柄四尺二寸长的软剑。他轻描淡写的一剑劈出,面前厚重的院门就宛如风化了数万年的朽木一样碎成了无数的木屑飞出,一行幽灵一样的青色身影无声无息的冲进了院落。

    衣襟上的独角蛟龙随风舞动,它们张开大嘴,似乎正在渴望血肉的祭祀。

    滚烫的鲜血从大门流淌出来,顺着台阶流到了大街上,然后慢吞吞的被冻成了一层血色的冰。瘸子一步步的倒退,惊恐的看着那一块面积不断增大的血冰。

    一个又一个住在宅子里的人被江永的属下从热烘烘的屋子里抓出,按倒在院门附近一剑砍下了脑袋。

    眨眼间数百人头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最后那一颗瘸子无比熟悉的人头被放在了那堆小山的最高处。

    驼子的人头,死不瞑目的驼子的人头,一直到死,他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

    瘸子终于站不直了,他重重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发出了一声声嘶力竭的惨嚎声。

    叫声立刻惊动了很多在黑夜中出没的生物,警笛声迅速从四面八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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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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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瘸子的叫声首先惊动了不远处的林齐一行人。林齐身躯臃肿犹如大熊,但是一旦灵巧起来却也犹如猛虎入草丛,轻巧轻盈到了极点。他身体柔若棉花一样飞腾而起,右手轻巧的在塔楼的护栏上搭了一下,已经借着这点力气飘到了下方的屋顶上。

    身形向前一倾,林齐在积雪上留下了两个hou有三寸、凝而不散的脚印,宛如一头发现猎物骤然狂奔而出的猛虎,快若闪电般冲了出去。几个闪身起落,林齐踏着屋顶就来到了驼子的私宅边一栋高楼上,闪身躲在了楼顶的烟囱后面。

    林齐的这一连串动作轻快敏捷,斗气提升到了地位高阶水准,林齐的身法比以前强了数倍。他正在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速度,他身后已经传来了低沉的呼吸声。他惊讶的回头一看,龙城正跟在他身后。

    而且他身后的屋顶上,只府林齐自己留下的脚印,龙城没有留下半点儿痕迹。

    倒抽了一口冷气,林齐不由得摇了摇头,毕竟是天位,自己和龙城的差距太大。

    似乎看出了林齐心中所想,龙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西方斗气和东方元气殊途同归,但是巧妙各府不同。西方斗气刚猛雄浑、爆发力极强:东方元气绵绵密密、韧性十足。双方各府各的好处,羡慕不来。”

    扭头看了一眼林齐留在屋顶上的脚印,龙城颌首赞叹道:“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很多,你修炼的是家传的功法?这似乎是一门籽合了东方、西方炼气特征的奇异法门,比我想象的要好很多。换了其他的西方骑士,他们这一路狂奔,屋顶早就塌掉了。”

    林齐顿时变得心平气和,东方、西方同样炼气,但是玄妙各有不同,这是黑胡子在他小时候就给他说过的。

    两人修为最强,早早的赶到了这里,于莲和维克还在后面借助绳索、飞爪之类的攀爬屋顶,没有一刻钟过不来。两人藏在烟囱后面,定睛看向了百多米外驼子的私宅。

    林齐侄抽了一口冷气,太惨了,实在是太凄惨了。

    鸵子的私宅内住了数百人,有他的家人,府他麾下的打手,也府他店铺内的伙计,还府仆佣侍女之类。但是所有人都整整齐齐的码放在院子里,整整齐齐的码成了一个方阵。

    所有人的脑袋都被齐肩割下,码放在地上的,只有鲜血四溢的尸体,他们的头颅被码放在大门内,码成了一个整齐的金字塔。这座狰狞诡异的金字塔的塔尖上,正是驼子的脑袋。

    这些尸体,这些头颅,这些让人做噩梦的东西,被那样整齐的码放着。残酷中居然透出了一种有韵律的美感,这是多么邪恶、多么毒辣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林齐的脑子里一阵眩晕,他能想象那些凶徒悄无声息的将驼子宅邸里的人一个接一个的从屋子里抓出来,没让他们发出半点儿声音,就好像杀小鸡一样杀si了他们。然后这些人带着一种邪恶的美感,将人头码放在门后,将尸体码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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