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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怜花千面-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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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命人在那里看着,不到三个时辰不让那些人下来。
  之后便不见踪影。
  这事第一时间便传得人尽皆知,七煞帮在这里的势力也算不小,王怜花让他们颜面扫地,这种奇耻大辱七煞帮岂会善罢甘休。
  沈浪的太阳穴在突突的跳着,只觉得头疼不已。
  不过每年的这几天,王怜花都会独自一人过,就算沈浪想呆在他身边,也会被他以各种理由支开。
  沈浪知道,王怜花还在生他的气。
  想来,距离开大漠也有五年了吧。
  
  王怜花灌下一壶酒,这里并不是济南城内最豪华的酒楼,只是一间很普通的小酒肆。
  眯着眼睛看着对面的人,直看得他不自在地别过头去,却还是没有放过他的意思。最终那人暴跳起来,恶狠狠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么?”
  王怜花拍桌狂笑,引得酒肆里的人纷纷看向此处。
  对面那人涨红脸,怒道:“有什么好笑的?”
  王怜花笑道:“孙二啊孙二,我好歹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便是这般态度?”
  孙二恨恨道:“有你这样的救命恩人么?”
  王怜花挑眉:“我不但救了你的命,还帮你出气,让你请顿酒又有什么。”
  孙二咬牙,最后只是愤愤地灌下一壶酒,不理会王怜花。
  王怜花一手支着头,一手拿酒轻抿,桃花眼泛着星辉,姿态随意风流,在这酒肆中格外惹眼,但是他好像毫不自觉,对旁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王怜花含笑看向孙二,道:“哪天你也去开间这样的酒肆,以后免了我的单就好。”
  孙二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什么?”
  王怜花挑眉:“你没听错,你这人脾气暴躁,或许开间小店磨磨性子也好。”
  孙二闷闷地灌下酒,一脸怪异,难道眼前这个漂亮的家伙脑子有问题,竟然让他舞刀弄枪的人去干那些事。
  他抬头看向王怜花,却见他垂下眼眸静静地看着手中的酒,莫名间,孙二觉得或许照他说的做也不错。
  不过那只是一瞬,王怜花眼中又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目光,对老板娘朗声道:“老板娘,将你酿的好酒全部拿出来!”
  老板娘立即应道,兴冲冲地去搬酒。
  对面的孙二脸黑了,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腰间的荷包,对王怜花更是厌恶了。
  
  几乎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看着那个漂亮公子,他们没想到这样一个人酒量竟然那么好。
  白玉无瑕的脸上染上一层醉人的红,原先清亮的眼眸也带着动人的光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似乎是将这里给围住了。
  一扎髯大汉踹门而入,恶狠狠道:“我们要在这里杀人!无关人等速速离开。”
  酒肆里的普通人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徒留下一些武林人,还有酒肆的老板娘。
  
  王怜花已经喝了好多,就算酒量再好也有些头重脚轻,他拿着一壶酒,仰头灌了一口。
  孙二瞪大眼睛:“人家都找上门了,你还喝酒!”
  王怜花瞥了门口那些人一眼,轻笑道:“来就来,有什么大不了。还是说,你怕了?”
  孙二暴跳起来:“俺怎会怕!俺只是担心你还没动手就趴到地上去!”
  王怜花笑道:“放心好了,这群脓包还用不着我亲自动手。”
  被人当面骂成脓包,为首的那个大汉立即举刀冲了过去。
  王怜花随手拿起坐上的一粒花生,屈指一弹,那个札髯大汉只觉得手中的刀一震,竟然出现了裂纹。
  王怜花含笑看向那人,红唇轻柔吐出:“小爷我今天心情不好,接下来,可是要对准你的脑袋了。”
  那张笑脸明丽动人,只是他说出口的话却让人胆寒心惊。
  札髯大汉不禁后退一步,惊疑不定。
  王怜花轻笑,仰头灌下一口酒。一旁的孙二看不下去了,伸手便想去夺,但是却被王怜花轻巧躲过。
  王怜花笑道:“就你还不够资格。”
  很满意地看着孙二的脸黑了些许。王怜花本来还想出口调笑几句,却一个晃神,被人夺去了手中的酒。
  王怜花愣了下,耳畔响起沈浪的声音:“那么我呢。”
  王怜花猛地起身,却一个没站稳,倒向沈浪怀里。
  一身酒气扑面而来,沈浪皱眉:“你究竟喝了多少酒?”
  王怜花抓着他的衣襟,晃了晃有些眩晕的头,但是这样确让自己更加站不稳,整个人软绵绵地靠在沈浪怀里。
  沈浪扶住他,无奈道:“就算心情不好也不用这样,明天又要头疼了。”
  王怜花恨恨道:“要你管!给我!”
  沈浪躲过王怜花欲要夺酒的手,直接在他的睡穴按下,对付已经醉了的人,最好的方法便是让他好好睡上一觉。
  
  沈浪如今在江湖上侠名正盛,再加上他武功高强,除了王怜花,没人敢和他作对。那些人并不知道王怜花正是那个醉酒的家伙,但是他们倒是知道轻易制服他的人是沈浪。
  札髯大汉抱拳道:“原来是沈大侠。”
  沈浪温言道:“大侠不敢当,不知诸位和他有何过节?”
  那些人唯唯诺诺确说不出什么,其实就算不说,沈浪也知道了。
  沈浪将目光转向孙二,道:“怜花他这些日子心情有些不好,多谢兄台照顾。”
  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些弄不清现在的状况,不过他们听到沈浪叫那人怜花。江湖中只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名字,那就是性情喜怒不定,做事全凭心情的千面公子。
  想到这些年他做的事情,高兴的时候可以将绝世武学尽数相授,千金一掷。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血洗满门,化身浴血修罗。
  他不是侠,却也不是魔,或许用邪来形容更为贴切。
  没人敢和他作对,因为他手下的势力遍布四海,只要有人对他不利,那么死还算是轻的。
  札髯大汉这才知道自己得罪了了不得的人,想到他们被如此羞辱,虽然有些咽不下这口气,但总比送命强些,只是今后在江湖上有些抬不起头了。
  沈浪径直带着醉倒的王怜花离开,并未多做交代,仅凭凭王怜花的凶名,想来也不会有人和他作对。
  待到两人离开之后,在场的人才回过神来,他们原以为沈浪和王怜花两人是对手,毕竟每次王怜花整出的事都在沈浪出现后才平息,所以江湖上,几乎人人都知道,要对付千面公子王怜花,只能请沈浪沈大侠出马,但是今天看来似乎并不单单是这样。
  
  沈浪将王怜花带回沈家堡,睡着的他很安静。
  将一身酒气的人收拾妥当,沈浪便站在窗口,远眺远处风光。
  王怜花住的是临近湖畔的阁楼,从窗口便能望见瑰丽的大明湖。
  月色寂寥,屋内并未点灯,清冷的月光透过敞开的窗照进屋内,为其铺上了朦胧的轻纱。
  里屋传来一声轻微的呻·吟,沈浪收回目光,越过屏风,走了进去。
  睡梦中的王怜花,眉头微蹙,额上渗出些许汗水,沈浪过去将他揽在怀里,轻抚着他的后背,柔声道:“放心,我还在。”
  看着眉梢渐渐舒展的王怜花,沈浪叹息,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今天熊猫儿来的时候便说只要有王怜花在,中原武林休想消停,或许带他出去走走也好。
  沈浪嘴角露出了温柔的笑,看着王怜花猫在他怀里安睡,这世间再无其他能牵动他的心了。
  
  烈日晴空,浮云飘散,碧波万顷。
  回望早已看不见的码头,他们出海已经有些时日了。王怜花撇撇嘴伏在沈浪背上,他要走的事情为什么会传得人尽皆知,而且那么多人来欢送。
  王怜花咬牙,恶狠狠地盯着沈浪,一定是这个家伙搞的鬼。
  沈浪倒是一脸坦然,揽过王怜花的腰,将他圈在怀里,轻吻了下他的额,轻笑:“我们好歹也是有身份的人,他们来送有什么不对。更何况,要不是你之前那般戏耍那些人,他们何至于如此待你。”
  王怜花哼了一声:“那是他们没本事。”
  沈浪微笑:“不错,怜花的本事最大。”
  王怜花白了他一眼,想到什么,略微挑眉,脸上有着不怀好意的笑:“我将我所学的一切都记在一本书里面,取名为《怜花宝鉴》。”
  沈浪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听王怜花继续道:“我将这本书送给了一个人,近来江湖上出名的小李飞刀。”
  沈浪盯着他,问道:“然后呢?”
  王怜花遗憾道:“只可惜我没见到他,然后便将它交给孙二,让孙二交给他。”
  沈浪摇头:“你给他作甚?小李飞刀能在江湖上出名,定然不会去碰你的东西。”
  王怜花挑眉:“我自然知道。”
  沈浪蹙眉:“那你为何?”
  王怜花笑得像狐狸一般:“我便是见不惯君子大侠之类的人,所以我要给他一个天大的麻烦。”
  沈浪依旧不解,王怜花便好心解释道:“你这一走,江湖上便少了个能擎天撼地的大侠。想来过不了多久,别人就会忘记你,连带着也会忘记我。我自然要留下些东西,让那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更何况,若是那个小李飞刀真是人人称赞的君子的话,自然不会有事,只不过会吃些苦头罢了。”
  这是什么歪理?沈浪只觉得头疼不已,想来江湖上有关《怜花宝鉴》的消息已经传播开来,那个未曾谋面的小李飞刀竟然成了王怜花陷害的对象。
  沈浪皱眉,他和李寻欢的父亲还是忘年之交,昔日行走江湖的时候还得到他的照顾。如今他的儿子竟然因为王怜花这么无聊的理由陷入麻烦,如果可以的话,沈浪真想命人立即回去,只是王怜花似乎是算好了,这都已经快到目的地了,才告诉他这么一件事情。
  
  只是,王怜花千算万算,没算到孙二并没有将《怜花宝鉴》给李寻欢,而是在李园不远处开了家小酒肆,只因他想看看这个李寻欢究竟是不是正人君子,这一开便开了十余载。
  
  沈浪王怜花两人远走江湖,渐渐地成为传说。
  神州大地几乎到处都有着他们的故事,令人神往。
  小李飞刀散尽家财远走关外十年,而孙二便独守酒肆,等了十年。
  小李飞刀化身酒鬼,在酒肆混迹两年,孙二便免费供了他两年的酒。
  
  小李飞刀成了名满江湖的大侠,君子之名只要是江湖之人都有所耳闻。更何况,他的小李飞刀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三,更是延续了他探花郎的美名。
  只是,这个探花郎是个酒鬼加病鬼。
  
  他一如既往地来到孙二的酒肆,可刚到门口便听到里面孙二暴跳的声音,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孙二。
  接着又听到里面一个很好听的声音笑道:“孙二啊孙二,十几年不见你还是这般,唔,可爱。”
  李寻欢哑然,他从来没想到可爱两字竟然会被用在孙二身上,他倒是好奇说这话的人究竟是谁了。
  孙二啪的一声放下一壶酒,死死地盯着对面那个绯衣华服公子,李寻欢只看了背影便觉得此人风流肆意,潇洒不羁。
  “你有客人来了,怎么不招待?”
  孙二瞥了眼李寻欢,冷冷道:“他和你一样!”
  绯衣华服公子咦了一声,诧异道:“我还以为就我一人能在你这榨出一点油水。”
  绯衣华服公子回头,李寻欢顿觉眼前一亮,俊朗不凡的脸上挂着动人心魄的笑,但是最美的还是他那双能看透一切的眼睛,清亮无波,深邃迷人,能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想来经历许多,经过岁月的沉淀才会这般。
  李寻欢只觉得自己被这双眼睛一扫,身上的秘密就全被看透了。
  绯衣华服公子不满的蹙眉,转头对孙二道:“你说这个病鬼和我一样?孙二啊孙二,我记得当年你连我喝醉都要管,如今为何不管管眼前这家伙?”
  李寻欢无奈苦笑。
  孙二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我管不了他。”
  李寻欢微笑道:“在下虽然是一个病鬼,但是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若是少了酒就算活着也没意思。”
  绯衣华服公子抚掌笑道:“这话倒是新鲜, 
 75、后记 。。。 
 
 
  没想到这酒竟然会有如此魅力,哪天我将那只猫整成病猫,看看他是不是也是这般。”
  李寻欢眼睛一亮,他已经猜出眼前这人的身份,抱拳道:“原来是王怜花王前辈。”
  王怜花挑眉:“前辈?你说我俩出现在他人面前,他们会认为谁的年纪更大些?”
  李寻欢哑然。
  王怜花支着下巴,看着李寻欢,微笑道:“我能让你多喝几年酒,你要不要?”
  李寻欢摇头道:“生死有命,我本就不在意。”
  王怜花点头:“不错,人这一生,不过一副臭皮囊,死了大不了再换一个,正所谓早死早超生,只是这世间除了我之外,很少有人能看得这么透。”
  李寻欢无言,他忽然间发现眼前这人歪理一堆,但是却意外地符合他的心意。
  孙二将酒放在李寻欢面前,接着便看向王怜花,问道:“沈浪呢?”
  王怜花轻笑道:“你问他作甚?”
  孙二咬牙:“自然是想知道你这祸害什么时候走。”
  王怜花露出了委屈的神情:“孙二,你就这么希望我走?”
  想来这样的神情在早已过而立之年的人身上会很奇怪,但是在王怜花身上却很是正常。
  孙二呼吸一滞,最后干脆转身离开。
  
  李寻欢很敬重昔日闻名江湖的大侠沈浪,连带着对与他齐名的王怜花也有些好奇。
  只是如今没想到竟然会遇见,而且还是这么特别的一个人。
  两人倾杯畅饮,相谈甚欢,天文地理,都有所涉略。
  李寻欢是探花郎,文采自不在话下,王怜花博学广识更是世间少有。
  两人相谈甚欢,就差引为知交。只可惜,李寻欢已经察觉出王怜花似乎并不是很喜欢他。
  
  窖藏了十年的好酒,后劲十足,就算是酒鬼,也会醉。
  酒肆的门被推开,孙二抬头就看见了来人,顿时松了口气。
  李寻欢也看到了,温暖的目光,包容的气息,脸上略带懒散的笑意,让人心生好感。
  李寻欢眼睛一亮,微笑道:“沈浪,沈大侠?”
  沈浪微笑道:“李寻欢?”
  李寻欢答:“正是。”
  王怜花醉眼朦胧,蹙眉道:“你怎么不陪你的小芙,来这儿作甚?”
  沈浪直接夺过他手中的酒,叹道:“都多大的人了,还来这套。”
  王怜花不满,但是醉酒的他岂会是沈浪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制住,他怒道:“你这人莫不是存心气我?”
  沈浪二话不说,直接点晕他,揽在怀里,接着对李寻欢温和一笑:“见笑。”
  李寻欢愣了许久,最后才明白他们两人间的关系。
  待到两人离开之后,孙二很是从容地将桌子收好。
  李寻欢灌下一口酒,看着那两人离开的背影,目光明亮,却似乎流露出了几分羡慕。
  这武林中有谁能比得上那两人潇洒自在,他李寻欢自认为做不到。
  他此生苦于情,困于义。
  而那两人,只怕连神仙都会艳羡三分。
  
  何谓江湖?不过快意恩仇,喜喜悲悲,浮华一梦。
  何谓江湖?不过举杯畅饮,离离合合,潇洒几回。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本文到此可以说是正式完结了。
啊终于完结了,咱只觉得松了口气,粗略算算,2。5个月的时间,好在能在开学前OVER。
这个系列就写到这里了,原先还有其他关于这个系列的想法的,但是发现目前写不出来了,所以就暂时放放,换换别的口味。
咱知道虫子很多,或许会修文,不过具体的还要看心情。

知音说,咱不太适合写同人,其实后来咱自己也发现了,只要一到剧情部分,卡文卡的很销魂。
好在还是顺利完结了。

新坑在准备中,原创武侠,貌似是古耽中最冷的。
咳咳,反正到时候咱会在老文中贴公告的,若是诸位喜欢的话,不妨捧场。
话说,能求包养不?【喂,你脸皮厚了……

某天,咱在群里面聊天的时候,咱说咱想写纯友情的故事,纯粹的武侠,或者说是精神恋爱,当然是男人之间的,毕竟在我概念中,咱虽然萌男男,但是在旧时代,这都是不被允许的,咱想写稍微现实些的。
但是刚说完就被pia了,她们说,在腐女的眼中友情便是JQ的代表。然后他们就说我来错了地方,甚至还质疑咱是不是女的orz

现在看来,我脑中的构思在JJ几乎全都是冷题材啊,古耽很冷,古耽中的武侠更冷,但是我就是想写这样的故事。
曾经烦恼过究竟是随波逐流呢,还是顺着自己的思路写下去,但是最终还是决定按照自己的来写。
在兽人当道、清穿流行的今天,咱发现咱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网文慢热温吞貌似不太受欢迎,但是咱就是喜欢这样的调调。
索性凭自己的喜好,写属于自己的故事,想来也会有人和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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