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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王-第1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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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一群强盗,他们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城主,还有没有王法了,快快……快让城卫军统统升空!”昌平城城主在府里直跳脚,灵元雨云很容易就能炼成灵币,换言之,昌平城上空现在铺了厚厚一层灵币,跟天上掉馅饼没有任何区别。
“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这些全是楚大哥的钱,呀呀个呸,本小姐不发威,他们还当本小姐好欺负,小的们,随本小姐冲!不把他们揍趴下,他们就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诺依莎娃撸起袖子娇叱一声,腾空冲起。
众红衣剑卫闻言,把目光转向波斯曼,波斯曼才是红衣剑卫地大统领。
“大家随意吧,保护好小姐。”波斯曼摇头苦笑,拿自己调皮捣蛋的妹妹没有任何办法。
波斯曼身为领域高手,是少数几个没有将“雨云”放在眼里的人,他现在想的,全是楚刚那天河倒悬的惊艳一刀。
一刀之下洪流滚滚,虽则时间短暂,但却深深地印在了波斯曼的脑海里,那一刀没有任何花哨,有的只是赤祼祼地开天的力量,刀罡之下直欲将一切泯灭成飞灰,霸道之极,盛名之下无虚士,不愧是名动天下的楚刚啊,波斯曼心里叹服。
第三百十四章 小朋友
火鸣四蹄生红云,踢着碎步而行,楚刚头枕双手仰躺在火鸣阔背上,心潮起伏,感触良多。
这也是人之常情,一刀劈掉四个化境大师,其中还有玄炎这样的猛男,毫无疑问,这是楚刚出道以来打的最拉风,最得意的一架,就跟穷得娶不起媳妇儿的哥们突然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哪能刚打完就忘了?不回味得意一番才有鬼了。
楚刚暗忖:都说在大自然面前,人力是何其的渺小,武者修炼到了一定的境界,技止乎于道,道法自然,以自然为师。自己那一刀有若天河倒悬,洪流滚滚,确实劈出了自然的影子,之所以能这样,全是土行、火行法则的功劳。
俗话说,光有领域而无法则,算是徒俱其形,而无其神,是个花架子,果真有点道理。
刀法至此已经超脱凡俗,通神入化,脱离了技击的范畴,山崩地裂,劈出的全是大自然的威能,法则啊法则,撑握火、土法则就有这样的威力,如果是掌握了所有五行法则,碎魂刀劈出来的就是许多年前古求的那一刀——星空倒悬。
天河倒悬与星空倒悬,叫起来差不多,但境界却差远了,这是掌握多条法则与法则初掌者的差距,也就是玄炎与玄松之间的差距,同样是化境大师,玄松就无法同自己大师兄玄炎分庭抗礼。
“前辈,晚辈恭贺前辈一刀兵解四位化境大师。”一条青影从昌平城方向急泻而至。现出洋葱头铁魁怪异的身形。
“一刀兵解吗?”楚刚眉梢一挑,从火鸣背上坐起身子,瞟了一眼毕恭毕敬地铁魁,没好气地撇撇嘴,。
碎魂刀的增幅、霸道的碎魂刀劲,再加上火土双行法则,玄炎的确不是自己的对手。但这差距并没有人们看到的那样大。
这一次,若不是玄炎轻敌。主动跟自己硬拼,还真的无法收到一刀砍得四人兵解地骇人效果,起码得砍上半天才成,这也算是大师级高手过招,一念之差,全盘尽墨。以后自己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打过这一架。估计谁都会防自己三分,自己老底露得差不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阴谋诡计只能偶尔为之,一次两次说不定能收到奇效,但次数多了,就不灵光了,不能光靠敲人闷棍吃饭,关键还要看实力。堂堂正正地阳谋才是屹立不倒的不二法门。
“前辈功力通玄,还望前辈能收铁魁为徒。”铁魁跟在火鸣屁股后面,仰起头一脸渴望地看着楚刚。
“收你为徒?”
楚刚上上下下地打量浑身一丝不挂的铁魁,心里暗暗骂娘,这哥们长得像风像雨又像雾,就是他祖母的不像个人。收他为徒,让自己这张帅呆的老脸往哪里搁?
“铁魁飞升一年多来,受尽欺凌,惶惶不可终日,只有前辈才能庇护得了铁魁,还望前辈收铁魁为徒。”
铁魁深深弯腰,见楚刚坐在马背上一言不发,心里挣扎一番,暗一咬牙,从自带的次元空间里摸出那枚飞升所得的“空间舍利”。双手高举过头。“此物铁魁留着也是个祸根,万望前辈收下。”
楚刚看看棱形地空间舍利。再看看一脸真诚的铁魁,心里暗赞,这家伙确实是天赋异禀,不但体内蕴有金行法则因子,还自带了一个次元空间,难怪能瞒过自己与玄松的探察。
“不是说空间舍利被你亲手毁了吗?”
楚刚扬眉反问,见铁魁默然不语,也没有伸手去取空间舍利,耸耸肩,道:“你心术不正,人品有问题,别跟我扯上任何关系。顺便说一句,我的人品也有问题,你再不走,我怕自己会一刀砍了你,夺你空间舍利。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前,你快走吧。”
铁魁听的一怔,回过神来,再抬头看时,发现楚刚重新躺回马背上,一人一马已经在百米开外:“前辈,前……”
楚刚没有理会铁魁的叫唤,铁魁就这样怔怔地目送着一人一马变成远去的黑点,心里长叹口气,刚将空间舍利放回次元空间,昌平城方向又惊虹般的奔来一匹神驹。
来到铁魁上空,坐在马背上地红斗蓬少女,只是好奇地看了铁魁一眼,就毫不停留地急驰而过,望空追向远方的楚刚与火鸣。
“哇呀呀,楚大哥,楚大哥等等我……”
再次从马背上坐起身子,看着手舞足蹈,骑着一匹花斑麒麟驹急驰而来的诺依莎娃,楚刚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兴奋与激动,诺依莎娃脸蛋变得红扑扑地,怎么看怎么像是个还在尿床的小屁孩。
“楚大哥你走得好快,要不是‘小花’脚力好,人家都追不上你了……”
诺依莎娃追上来后,与楚刚并驾齐驱,娇憨地嗔怪一通,随即拍拍安放在马背上的两只鼓鼓地帆布袋,不无得意道:“楚大哥你看,我把你的钱差不多都抢回来了。”
楚刚放出灵识一探,发现帆布袋里装满了一个个瓶瓶罐罐,心里明白,瓶罐里收着地是玄炎等人兵解后逸出的灵元,当时好多人都在抢收,估计收好后,又被诺依莎娃给抢了。
“楚大哥你发财了,会不会请人家吃饭?人家也有出力的。”诺依莎娃可怜兮兮道。
“小朋友,这些都给你了,你快回家吧。”楚刚很大方。
“我不回去,我决定了,要拜楚大哥做大哥,跟着楚大哥降妖除魔!”诺依莎娃粉拳神气地一挥,一脸坚定。
楚刚有些头疼。满口降妖除魔,又是一个吃饱了撑着的女侠,当即苦笑道:“小朋友,你还是回家吧,外面地世界很危险。”
“人家不是小朋友,人家都快一百岁了,楚大哥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人家会照顾自己的。”诺依莎娃信誓旦旦。
楚刚懒得再废话。拍拍火鸣粗壮的脖根,示意火鸣加速甩掉跟屁虫。
火鸣会意,它早就对诺依萨娃身下那匹花斑麒麟驹与自己并驾齐驱,极为不满,骄傲地喷个响鼻,暴蹿抢前。
诺依莎娃一愣,旋即手捧胸口。双眸星光点点地看着蓦然加速的火鸣与楚刚,痴痴地喃念道:“不愧是我的偶像,连正眼都不看我一下,太酷了……啊,楚大哥你等等我……”嚷罢,诺依莎娃身影连闪,连施两个瞬移,登上火鸣地阔背。她也不笨,以金乌星座地脚力,一旦放开四蹄,自己的小花肯定追不上。
“嘿嘿,楚大刚你甩不掉我地,我跟定你了。要拜你做大哥!”见楚刚啼笑皆非地看着自己,诺依莎娃竖起一根指头,晃了晃,涎脸嘿笑道。
“小朋友,你应该听说过,我楚刚杀人不眨眼,并不是善男信女。”楚刚老脸突地一沉,冷声道。
“嗯嗯,我知道,楚大哥所有的事我都知道。”诺依莎娃把头点的跟小鸡吃米一样。
“楚大哥飞升上来后。封疆城城主送了楚大哥一匹破马。他真小气,也就在那时。楚大哥结识了木氏商业协会的木轻尘小姐。然后呢,楚大哥教训了来抢劫楚大哥的普肯家紫衣武士,将他们杀得个落花流水;再然后,普肯家不服,重金请来了二十八星宿,又被楚大哥杀得屁滚尿流;再再然后,楚大哥到了镜湖开府……”
诺依莎娃掰着手指,对楚刚的过往如数家珍,感觉好像比楚刚自己还清楚,她视楚刚为偶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身为一个资深追星族,哪能连偶像做了些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瞟了一眼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的楚刚,诺依莎娃嘻嘻一笑,道:“楚大哥你就别骗我了,你绷着脸一点都不吓人。他们都说楚大哥杀人不眨眼,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我知道楚大哥是好人,不会乱杀人,我研究了楚大哥地过往,发现被楚大哥打杀的,全是主动来挑衅楚大哥的坏蛋。”
“小朋友,你这话倒是没有说错,有见地,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楚刚严肃地点点头,深表赞同。
“楚大哥你……你脸皮好厚哦……”诺依莎娃一愣,施即掩嘴大乐。
“我说的是实话,记住!以后碰到其它人也要像今天这么说。”
楚刚一本正经地嘱咐,心情变好,因为昌平城方向奔来了一队红衣骑士,就像一朵红云般急飙而来。为首的正是诺依莎娃的二哥波斯曼,他应该是来追诺依莎娃的,终于可以摆脱眼前的小屁孩,楚刚暗吁口气地同时,示意火鸣停下来。
“波斯曼拜见府君!”来到近前,波斯曼勒缰停马,翻下马背,恭恭敬敬地向楚刚抚胸弯腰一礼。
不只是波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所有红衣剑卫,看向楚刚的目光中,也是充满了敬畏,一脸的高山仰止。以前楚刚被好事者誉为“千年飞升第一强”,许多人都是淡然一笑,有些不以为然。昌平城一战后,再没有人敢怀疑楚刚的存在,奠定了楚刚新一代化境大师的超然地位,声威直追沙都帝王踏空虚。
“波斯曼先生客气了……”楚刚端坐马背上,大赦赦地摆摆手。
“二哥,你怎么又来了?人家不是跟你说了吗,我跟楚大哥在一起很安全地,你就别担心了,快回去吧。”诺依莎娃嗔道。
“阿娃你……舍妹玩劣,让府君见笑了。”波斯曼有些尴尬。
楚刚暗暗点头,赞同波斯曼的说法,这小屁孩确实很能折腾。
“二哥,你说什么呢,你快回去了……”当着楚刚的面被自己二哥诽谤,诺依莎娃直翻白眼,催促波斯曼快离开。
“好吧,你也长大了,不能再任性了,出门在外,你要听府君的话,别给府君惹事……府君,给府君添麻烦了,舍妹就拜托府君了,鄙人告辞。”波斯曼言罢,迅速蹿回马背,不给楚刚说话的机会,一撇马头,打马便走,动作那个快啊,就跟火烧眉毛似的。
“娘…娘哦……这有没有搞错?”看着原路返回的红衣剑卫,楚刚傻眼了,总感觉波斯曼那家伙是巴不得自己拐走他妹妹,有他这么当兄长的吗?难道他对自己的人品就这么有信心?
“楚大哥你别傻看了,嘿嘿,你是不是要回镜湖领?这路我熟,你听我的,往那边走,翻过几座山……”诺依莎娃有些得意洋洋。
楚刚:“……”
第三百十五章 那一刀的后果(上)
诺依莎娃说楚刚是自己最崇拜的偶像,自己对楚刚的事了如指掌,早就想着要去镜湖拜楚刚做大哥,因此研究过从自己家出发到镜湖的线路。
诺依莎娃好像并没有说谎,领着楚刚策马执缰,跋山涉水,遇城过城,时不时地逮住个人问一下路,只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就把楚刚带到了镜湖山脉。
与诺依莎娃接触的时间长了,楚刚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小屁孩了,也不再反对她叫自己大哥,这一路过来,诺依莎娃上蹿下跳,忙前忙后,进城时食宿什么的全由她安排,当然也由她付钱,是个好孩子!
“听人说镜湖有好多瀑布,还真的有好多瀑布。不过,楚大哥你的领地很差劲。”
踏马云层上,远眺着千瀑挂山川的镜湖主峰,诺依莎娃趴在麒麟驹的阔背上,双手托着下巴,扑闪的大眼睛有些失望,镜湖领好像比昌平城还差劲,山脚下,房子什么的好像都是新建的,人口也不多,不过,那些人大部分都是顶着野兽脑袋的妖族,很好玩。
“小朋友你懂什么,已经不错了。”与诺依莎娃不一样,楚刚对现在的镜湖很满意,要知道,十多年前楚刚刚到镜湖时,镜湖才真是荒山野岭,现在的镜湖已经有点城池的样子。
“这还不错?都荒山野岭了,这镜湖的灵气好像也不怎么样,楚大哥这么威风的大人物。怎么能住这样地地方?”
诺依莎娃还是觉得镜湖配不上楚刚,“楚大哥不是攻下了双头狮圣的普兰城吗?为什么不开府普兰城?人家虽然没有去过普兰城,但也听说过,普兰城被双头狮圣与九尾狐圣经营了上万年,应该错不了。”
“这事我心里有数。”楚刚成竹在胸。
镜湖不要说跟普兰城比,就是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这三处原天妖王领地也比它强。
而普兰城,应该是楚刚名义上的那九千八百座山头的领地内。最好的一块风水宝地,不但是人口数量、城池规模。还是灵气的质量,都是最好的。
因此楚刚现在绝口不提天耀府地事,真要开设天耀府,正式出场登上领主界的大舞台,也不是小小地镜湖,非普兰城莫属。巍峨雄浑地狮圣宫,只要换块匾额。就可以拿来当天耀府办公,连装潢的手续都省了。
但楚刚也有自己的打算,日后开府普兰,这鹿泯江南北的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青牙城就是自己领地的北疆,毗邻领主联盟,战略位置突出,在地处中央的镜湖建城,能将四块天妖王领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为中央潜龙之地。
“咦?楚大哥,你的条件很艰苦哦,就一座小竹楼,比我住地那座别院还寒酸。”来到镜湖上空,诺依莎娃瞪大眼睛夸张地怪叫道。
这镜湖就是一座山顶湖泊,湖中大小岛屿耸立。但看来看去,建筑就只有湖边的一幢竹楼,孤零零地,毫不起眼。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小朋友,你没有听说过吗?”楚刚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言下之意,就因为有了他楚刚,镜湖才因而名扬天下。
诺依莎娃闻言弯着脑袋一想。重重点头。确实有道理,镜湖是什么地方不要紧。要紧的是,镜湖是新一代化境大师楚刚的驻地。
“我们下去吧,晚上让你尝尝镜湖的特产。”镜湖也不是诺依莎娃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寒酸,至少镜湖底还有三条天然水道,其中一条水道中有“五行灵禾”,另一条水道里生长着极其味美的“舞大刀鱼”。
“什么特产?”
“你吃到嘴里就知道了。”楚刚轻拍火鸣地脖根,示意火鸣下去,脑袋也开始变形,很快就变成了一颗黑熊脑袋。
“啊?这一招很酷哦,怎么变的?楚大哥你要教教我……”
“有空再说。”楚刚敷衍道。
此时,在竹楼前的湖滩上,恭候着一堆人。有云默、安吉普、残狼、老田螺精罗滔、母蛇妖小美,让楚刚意外的是,迎接自己的人群中,还有卫刀营全体成员。
“恭迎大王!”
“老板!”
等楚刚与诺依莎娃翻身下马,众人赶忙行礼。
“嗯,我回来了,大家不用搞得这么夸张。”楚刚将缰绳交到小美手里,又向罗滔介绍道:“罗老,这位是诺依莎娃小姐,是我们镜湖的客人,你领她四处转转,看看我们镜湖地风光,不可怠慢。”
“老奴领命。”罗滔弯腰一礼,向诺依莎娃肃手道:“尊客,您这边请。”
“啊?好,老人家先行……”
诺依莎娃的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罗滔背上的巨大田螺壳上,这老人家胡子花白,又矮又瘦,整天背着这么大的一个壳,他累不累?
“老人家,您是妖怪对不对?您这壳好像很坚硬的样子,让我摸一下好不好……”
罗滔:“……”
待老罗滔与诺依莎娃离开竹楼后,楚刚背着手,目光从卫刀营成员身上一一掠过。
卫字号六个小队,每个小队有十三名成员,各小队队长的代号分别为:卫一、卫二、卫三、卫四、卫五、卫六。
楚刚帮木轻尘抢亲,这一去就是四年,四年时间78名卫字号成员,全数达到中将的境界,通过界桥到了镜湖。
78人身穿统一地黑色制服,清一色的板寸头。个个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看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
“你们很好。”楚刚大赦赦地点点头。
“为老板服务,赴汤蹈火!”78人轰然应诺。
“行了,以后不要再喊这么肉麻地口号。你们现在都有了中将的修为,虽然在领主界算不了什么,但在金兔星系。想必都是有名有姓地人物吧,个个都能吓唬不少人。那种幼稚地口号。你们喊有失身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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