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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宅门-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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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么想着,却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将对方纳入了自己的照料范围之内。

    早饭完毕,金林氏和金秀玉母女自行收拾碗筷。

    金老六对李承之问道:“大少爷可要巡视铺面?”

    李承之摇头道:“往日繁忙得很,今儿个偷了一日闲,伯父若是不避讳,可容我见识见识那蜡烛制造的技艺?”

    金老六一笑,说道:“大少爷可知这淮安民俗,未成亲的准女婿,帮衬丈母娘家做活,那是本分。”

    李承之也笑道:“承之身为淮安人士,怎会不知。只怕伯父嫌弃这毛脚女婿。”

    金老六抿着嘴,但笑不语。

    对方虽未表态,李承之却已暗喜。

    金家三口是合作惯了的,谁干什么活计,都有定例。

    厨房收拾出来后,金老六先从厨房提了乌桕脂出来,这回有李承之帮忙,两人提了满满两大桶放在厨房。

    一开始自然还是卷芯骨,这活儿金林氏和金秀玉都是做的极好的。

    金秀玉照往常一般用棉片卷着芦苇杆,金林氏则一面做一面教给李承之。

    难为李承之一个大男人,竟能捏着薄薄的棉片和细细的芦苇杆,轻手轻脚地做活,一次两次之后,倒也似模似样。

    金林氏不由夸道:“这做生意的,头脑就是灵光,这学做活,都比别人学得快!”

    她这人也甚妙,若李承之是头天上门,打死她,也决计不敢让对方这么尊贵的豪门大少爷做这样的小活计;而她既是早就认定了对方是自个儿的女婿,又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熟悉了对方的秉性,倒比自己儿子还要亲切。

    做蜡烛这样的活计,在对方经手便是几千几万两的大富商眼中,自然不值。然而她既是将对方当做了金家女婿,理所当然便认为是应当传授他这门技艺的。

    说李家人特立独行,金家人也有诸般妙处,先这身份地位,于这家人眼中,既可如那天上的浮云,也可如那地上的粪土,全然不必在意。

    金秀玉一面做活,一面看着李承之卷芯骨,他手指修长,骨节均匀,衬着那鲜黄或嫩绿的芦苇杆,倒十分的赏心悦目。

    这人好看,手也好看。

    李承之低着头,十分专做着手上的活计,偶然抬了抬眼,与她目光相碰,复又低下头去。

    其实李承之毕竟是头一回亲手做活,往里日拿账本的手,哪里有金秀玉、金林氏这般灵活,卷出来的芯骨只是马马虎虎有个样子,用是决计不能用的,没见金林氏都挑出来单独放在一处么。

    金林氏是直肠人,却不是傻子。

    他们三人卷着芯骨,金老六则如往常一般,用芯骨刀铡出长度一致的芦苇杆来,备她们使用。

    “刷”,一下;“刷”,又是一下。

    李承之瞧着有趣,金老六便让他试试。

    这活儿倒是轻松得很,他上手极快,第一刀下去还有参差,第二刀下去却已然整整。

    金老六赞了一声:“聪明人果然学的快。”

    李承之虽云淡风轻,嘴角却仍泄露了一丝笑意。

    金秀玉有心膈应人,便懒懒说道:“这也好,若是哪天李家生意败落,大少爷不妨跟着咱们家做蜡烛,倒也能混口饭吃。”

    李承之撩起眼皮,看她一眼。

    金林氏则早一巴掌拍在她后脑上,啐道:“童言无忌,说的什么混账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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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毛脚女婿初学记(二)】………

    卷好了芯骨,接下来就是炸芯骨。enxuemI。netbsp;这活儿不难,就是拿一双大筷子夹着绞着,金林氏说了一遍,李承之便会了。

    他接了金林氏递过来的筷子,正在上灶,金秀玉叫了一声“等等”。

    她碗柜上方取了一条围裙,拦腰围在李承之身上,转到他背后,系上了带子。

    金林氏微微眯起眼睛,打量着李承之的长衫,点头道:“是该如此,这样上好的衣料,可不能糟蹋了。”

    李承之看了一眼金秀玉,眼神略显古怪,后者一脸无辜地回望。

    带子绑得紧了点儿。

    李承之不着痕迹地吸了一下气,腰上勒得慌。

    他面上却并无异样,神色自然地举着筷子,炸起芯骨来。

    坐在灶口的金林氏拍拍**站起来,让金秀玉过去接替她的活儿。

    金老六将李承之炸好捞出来的一捆捆芯骨,先用芯骨夹滤掉多余的油份,然后解开,摊开,晾干。

    金林氏则从一个大柜子里取出来许多方方正正的小木板,上面都整整钉着大致的钉子。有的钉了九个。有地钉了四个。

    李承之默默地看着。见金老六将晾干地芯骨,一根一根穿在钉子上。

    虽然不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流程。但猜测这木板是为了蜡烛成形用地。便问道“这木料可有讲究?”

    金老六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暗叹生意人头脑就是精明,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木板。用的是松木,若是杉木这般的软木。日子久了,钉子便易松动。因而硬木比软木合用,最佳便是杂木。”

    李承之点头赞同。

    金林氏和金老六两个人一起,已将木板一片一片都穿好了芯骨,放在一旁备用。

    原本用来炸芯骨的便是拿乌桕脂加热化开的油,如今芯骨已经全部炸完,金老六便往锅里添满了乌桕脂。

    金秀玉加大了火,不多会便将脂体都化成了油状,等油都开了,便慢慢去了柴,减小了活力……

    只见金老六拿手指在油面上探了探,点头道:“油温正好,开始罢。”

    金林氏便递了一块穿了四根芯骨的木板上去,金老六接过来,倒拿着木板,将芯骨都悬挂在下方,往油里一浸,直达芯骨根部,然后往上,将木板倒放在一张大大的木桌上,四根芯骨成了支撑木板的四条腿。

    李承之仔细看去,只见四根芯骨外表都沾了一层油膏,慢慢地往下流,形成上小下大的形状。

    金老六手脚极快,金林氏配合又十分默契,如法炮制,手势如同兔起鹘落,不大一会,便摆满了一桌的木板。

    接下来金老六没有继续拿新的木板过来浸油,而是将已经浸过一次,第一层油膏已经冷却凝固的木板又取过来,再浸了一次。

    如此重复,慢慢的,芯骨外表裹着的油膏越来越厚,渐渐地就形成了人们平日所熟悉的大蜡烛的粗细和形状。

    李承之安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这蜡烛成形,眼睛不自觉地越瞪越大。

    “是否觉着,这的蜡烛,也有这般复杂的工艺?”

    李承之侧过头,金秀玉正笑眯眯地同他耳语。

    “这便是你平日所作的活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金秀玉点头。

    李承之默默地看着她,狭长的桃花眼一眯,锋芒内敛。

    他低下头去,湿热的气息正喷在金秀玉耳垂上。

    “做了我李家的少奶奶,便不必如此辛劳,只管吃香喝辣,耍牌斗鸟,岂不快活?”

    他嗓音低沉,分明是在诱惑。

    金秀玉瞪了他一眼,忽然扯开了喉咙,大声道:“咱们小户人家,原是上不得台面的粗鄙手艺,哪里及得上你李家大宗的买卖,大少爷若不耐烦,只管脱了围裙,去巡视那百十来家商铺便是。”

    她既高声且不耐,金林氏和金老六都回过头来,看着李承之。

    李承之瞪了金秀玉一眼,回头忙笑道:“士农工商,无分贵贱,真个论起来,工倒排在商前头,我这生意人,才是下九流呢。”

    金林氏嗔道:“姑娘家家的,见识浅,大少爷可莫要同她一般见识。”

    金老六饱含深意视了女儿一眼,金秀玉脖子一缩,只觉所有小心思都被父亲看透了。

    李承之笑道:“且让我试上一试。”

    他走上前去,从金老六手上接过一块还未曾浸过油的木板,往油面上一探。

    “嘶——”

    金秀玉一惊,扑上去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往外拉,嘴里慌道:“可是烫着了?”

    “必是手势不对,让那油给烫了,快去外头拿冷水冲洗。”

    他话还没说完,金秀玉早已拉了李承之,风风火火跑出去。

    院子里正有一盆冷水,金秀玉握了他的手便往水里泡,拿出来一瞧,果然食指中指两个指尖上,各起了一个泡。

    她握着这两根修长的手指,皱起了眉头。

    “不过是烫了,不妨事。”

    李承之轻声说着,目光却并未落在自己手上,而是看着金秀玉的脸。

    “这就叫富贵命,你呀,天生不是做活的人……”金秀玉埋怨着,抬起头来,剩下的话都落回了嗓子眼里。

    这目光柔和地,真能滴出水来。

    手上一暖,竟是被对方反握住了。

    金秀玉一惊:“做什么?快放开!”

    她一面说着,一面眼神便往厨房那边飘去。

    李承之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老神在在道:“你这女子,太过滑头,既是叫我逮住了,哪能轻易放手!”

    金秀玉几下挣脱不开,不知不觉脸上也染了一层红晕,明明是朗朗乾坤,总觉得仿佛在偷情一般,尤其是父亲母亲随时可能出来见到。

    “你,你快放手!这青天白日的,成何体统!”

    李承之却偏偏不放,只管牢牢抓住了,任由她挣扎,倒似那戏耍老鼠的猫儿,找到了乐趣。

    院门忽然“彭彭”乱响。

    李承之一惊,放开了手,倒叫金秀玉猝不及防,差点跌了一个趔趄。

    金秀玉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扭身跑去开门。

    只是自从李承之醉卧金家,她这般瞪眼已有好几次,这回这一瞪,她自觉凶狠,却不想,练习得多了,反而瞪出一星半点的风情,惹得李承之心热。

    院门一开,只听金秀玉扬着嗓音道:“杨婶子,怎的今日来串门?可有事?”

    门外的正是那日前来通风报信的杨婶,她虽是听着金秀玉的问话,眼神却越过她的肩膀四处乱扫,及至扫到李承之,目光陡然一亮。

    “婶子?婶子?”

    杨婶一惊,目光回落到金秀玉脸上,才想起对方正在问自己话,忙道:“啊!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今儿早上我那乡下弟弟捎了一筐新鲜的葡萄来,都是自个儿家里种的,我借花献佛,拿过来叫你们尝尝鲜。”

    她一面胡乱回答着,一面将手里的藤篮往金秀玉手里塞,里面果然有满满一篮子的葡萄,个头大,颜色艳,倒真是在时的成熟葡萄。

    将篮子往对方怀里塞的同时,她的眼神又往院子里某处溜去。

    金秀玉接过篮子,道:“婶子有心了,进屋里坐吧。”

    杨婶回过神来,慌乱摆手道:“用不着用不着,我还得回家做活呢,这就走了。回见,回见。”

    她一面挥着手,一面转过身去,三步一回头,倒像这金家有什么宝贝叫她看上了,走的那叫一个恋恋不舍。

    金秀玉歪着脑袋,疑惑地看了一会,掩门回了院子。

    “这杨婶,古古怪怪的。”

    她抱着一篮子的葡萄,嘴里犯了嘀咕。

    李承之只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这一篮子葡萄还未放下,院门又“彭彭”响起来。

    金秀玉忙将篮子往李承之手上一放,转身去开门。

    “豆儿在家呢!”

    这次却不是杨婶了,而是花婶,也是当天来报信的其中之一。

    “花婶子可有事?我爹我娘都在呢,快进来坐。”

    花婶子踮起脚,伸长了脖子往院子里看,一面说道:“啊,坐就不必了,我就是给你们家送点东西。”

    也是送东西?

    金秀玉心里疑惑,嘴里问道:“什么东西?”

    “啊?啊!就是几条活鱼,我那小叔子今早刚下河捞的,可新鲜呢!”

    金秀玉盯着花婶的脸,见她嘴里回答着,脖子伸得老长,眼神只管往她身后的院子里飘着。

    金秀玉回过头去,满院子啥都没有,就只有李承之,撅着**往盆子里倒水,大约是用来清洗葡萄的,也没把正脸朝这边,就是个背影。

    她扭过头来,问道:“花婶子,我家院子可有好东西?”

    “啊?啊!”花婶回过神来,讪讪笑道,“哪有什么。啊是了,这两条鱼你赶紧拿去养起来,中饭好做了吃,又肥又鲜,炖鱼汤最补身子。”

    她手里果然提着两条活鱼,交予金秀玉。

    “这怎么好意思呢?倒叫婶子破费了。”

    花婶忙摆手道:“都是自家捞的,不费钱,只管拿去,我这就走了啊。”

    她也是一面往外走,一面扭头往里看。

    金秀玉也不说什么,就是盯着她,大约花婶也察觉到自个儿行为古怪,加快了脚步,匆匆就出了金玉巷口。

    金秀玉提着鱼返回院里,拿一只小木桶盛水养了。

    然后,便默默地盯着李承之看。

    李承之只做无辜模样,疑问道:“盯着我做什么?”

    金秀玉眯起眼睛,说了句:“这事儿,有鬼!”

    (擦汗,幸亏赶上了,还好没有开天窗。亲们给点推荐评论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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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岂敢以妾室相辱】………

    “有鬼?有什么鬼?”

    金秀玉眯起眼睛思忖,杨婶和花婶平白无故都来送东西,虽说这鲜果活鱼,平日里也有送个一回两回的,但并没有这样特特送上门来的先例。enxuemi。今儿不止一个,两个人都前后脚来,神色还都奇奇怪怪

    金林氏走出厨房,问道:“是谁来了?”

    金秀玉回过神,答道:“是杨婶子和花婶子,一个送了时鲜的葡萄,一个送了两条活鱼。”

    “耶?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人人来送礼。与我瞧瞧。”

    金林氏接过她手里的活鱼,又捡了一个葡萄放进嘴里。

    “鱼不怎么肥,葡萄倒还甜。”她砸吧着嘴,“正好午饭加菜,回头给她们一人送对蜡烛罢了。”

    她自言自语合计着,拎了鱼,正要回身,见李承之提着一篮子葡萄站在水盆边上,顿时有些不快。

    “豆儿,不是娘说你,大少爷是客人,怎好让他干活儿?”

    金秀玉忙抢过李承之手里的藤篮,一叠声道:“放着我来。放着我来。”

    金林氏拿手指点了点她,转身拎着鱼进了厨房。

    金秀玉提了个小板凳坐着,将葡萄放进水里清洗。抬起头歪着脑袋看李承之。

    李承之背着手,点点头。道:“洗得仔细些。”

    “是。谨遵大少爷之命。”金秀玉一面面弯腰点头。好似一听话的奴才。

    李承之嘴角上扬,慢悠悠踱到阴凉地方,拖了把竹椅坐了,椅上原有把葵扇,他拿在手里摇着风。

    金秀玉拿眼睛看了他几次。

    李承之身量修长,坐在椅上,腿还伸得老长,一只胳膊曲着,横放在膝上,另一只摇着葵扇,侧着脸,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着。

    坐得倒好看!金秀玉暗暗嘀咕。

    刚把葡萄洗好,她用藤篮子装了,端到堂屋桌上放着。

    只见金老六站在厨房门口,扬声道:“蜡烛已成形,只剩一道改红,大少爷可有兴趣一观?”

    李承之站起身来,应道:“自然要看。”

    两人先后进了厨房,只见桌面上整整放着一板一板白色的蜡烛,金林氏正将锅里多余的油都舀出来盛到原来放乌桕脂的木桶里。

    金老六则提了一桶红色的乌桕脂过来,倒进锅里,金林氏到灶口添柴加火,不一会,便是一锅子大红色的乌桕油。

    专门又有一个陶缸,金林氏将化开的红油舀进陶缸里。

    只见金老六提了一块木板在手上,往陶缸里一伸,又重复着浸油的步骤,这回沾了油膏的蜡烛,外表就变成了红色。

    这才是平常所用的蜡烛呢。白色的只能丧事用,这红色的才能用在红事,或者祭祖,或者祈福等用途上。

    已经完成最后一道工艺“改红”的蜡烛,尚在等待冷却凝固,一排排的木板整整放在桌上,有高有低,蜡烛也有粗有细,四根钉的木板,蜡烛就粗些长些,九根钉的就细些短些,若有十六钉的,自然更加细小。

    金老六一样一样指给李承之看,介绍着哪个是足斤,哪个是行斤,哪些又是大四两、小四两。小四两已经是十六对才能有一斤重,还有一种比它更加小巧的,看形状只怕与金秀玉的小指头差不多大小。

    李承之疑问道:“这样小巧的蜡烛,却是做什么用的?”

    金老六笑了笑,道:“大少爷生在富贵人家,所取所用都是最上等的,自然从未见过这样的蜡烛。它的名字叫做三拜烛,常做扫墓祭奠之用,因着穷人家舍不得用大蜡烛祭奠,只要这般小巧即可。也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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