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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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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充满疑惑地问:“你怎样做?”
“用这个。”
枪侠从枪带上抽出一粒子弹,在手指之间来回转。他的动作十分灵巧,平滑得像油在流动。子弹在手指上轻易地翻着筋头,从拇指和食指之间到食指和中指之间,到中指与无名指间,再到无名指和小指间。它消失了片刻后又重新出现,仿佛在飘来飘去。子弹在枪侠的手指上行走。当他离这个驿站只有最后几里路时,他的脚完全是在机械地运动,他的手指就像那样动着。男孩看着他的手指,最早的疑惑被喜悦代替了,接着他变得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手指的运动中,他的眼神慢慢变得迷茫,最后慢慢闭上了。子弹仍然在来回跳着舞。杰克的眼睛又睁开了,看着枪侠手指间平稳快速滑动的子弹,过了一会,它们又闭上了。枪侠继续着他的小把戏,但是杰克的眼睛没有再睁开。男孩的呼吸缓慢而平稳,他睡着了。难道这也必须是枪侠行程中的一部分吗?是。无法避免。这有种冰冷的美感,就像坚硬的蓝色冰袋四周用蕾丝做成的纹饰那样。他好像又一次听到他母亲的哼唱,这次唱的不是西班牙的雨点了,而是甜蜜的摇篮曲,在他被摇得快睡着时听到的那种似乎从远处传来的歌声:蜡烛包包,亲亲宝宝,宝宝带着你的篮子来这里。
这不是枪侠第一次感到那种灵魂深处的痛楚。手指优雅地操纵着的子弹突然变得面目可憎,就像怪物的足迹。他停下来,子弹掉在手掌上,他握紧拳头,使劲地挤着子弹。如果它爆炸的话,那一刻枪侠会为自己毁了那只灵巧的手而高兴,因为它惟一的天赋便是杀人。世界上充满了杀戮,但是这一事实丝毫不能带给他任何慰藉。谋杀,奸淫,还有其他的无法说出口的行径,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该死的崇高,该死的神话,为了圣杯,为了塔楼。啊,那座塔在万物的中心(人们是这样说的),它那黑灰色巨大的塔身直耸天际。在他被风沙吹久了的耳边,隐隐有他母亲甜蜜的歌声:阒茨,栖茨,葜茨,此处原文为:Chussit; chissit; chassit; 高等语,意为十七,十八,十九。多带点来装满你的小篮子。
他定了定神,把儿歌,儿歌的甜美挤出自己的脑袋。“你在哪儿?”他问。
3
杰克·钱伯斯——有时也叫巴玛——拿着他的书包下楼。包里装着地球科学的书,地理书,一本笔记簿,一支笔,还有午餐。午餐是他妈妈的厨师格丽塔·肖太太做的,他们的厨房装潢得富丽堂皇,一个风扇永远转着,吸走不该有的异味。他的午餐袋里有花生酱和果酱三明治,夹着红肠、生菜和洋葱的三明治,还有四块奥利奥饼干。他的父母并不恨他,但似乎他们心里从来也没有他。他们完全将他交给格丽塔·肖太太,保姆,暑假的家庭教师,和他所在的派珀学校(私立学校,而且绝大多数学生都是白人)。这些人都是该行业中最好的专业人士,他们对杰克从未有过超越他们身份的举止。没有一个人敞开胸膛亲热地拥抱他,但他妈妈读的历史浪漫小说中经常会有这种拥抱场景,他也曾看过一些他妈妈常看的小说,想从里面找一些“热烈场面”。他的爸爸有时把这些小说叫做“歇斯底里小说”,或者说成是“撕开女人紧身胸衣的故事”。有时杰克站在紧闭的门外能听到他妈妈充满讽刺地向丈夫回嘴。他的爸爸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杰克能从一列瘦削的剃着平头的男人当中把他辨认出来。也许能。
杰克并没有意识到他其实憎恨所有的所谓专业人士,肖太太除外。这些人总让他不知所措。他的妈妈骨瘦如柴,但人们称之为性感,她总是和她一些病态的朋友上床。他的爸爸有时候会说公司里某人做了“太多的可口可乐”。他说完这句话后还总要干巴巴地笑一下,很快地闻一下自己的拇指指甲。
现在,杰克走在街上了。他在去学校的路上。杰克总是很干净,他显得很有教养,而他的内心十分敏感。他每周去“中城馆”打一次保龄球。他没有朋友,只有些泛泛之交。他从来没费神去考虑过这点,但这一事实仍然让他伤心。他不知道或者说不明白自己潜移默化地受着身边专业人士的影响,也已经或多或少有了那些人的习性。格丽塔·肖太太(要比其他人好些,但是天哪,这最多也只是个安慰奖罢了)能做十分专业的三明治。她把面包切成四份,而且把周围的硬边都切掉,这让他在课间吃起来就好像他应该在一个鸡尾酒会上,一手拿一块小三明治,一手拿杯饮料,而不是拿着本体育读物或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克雷·布雷斯戴尔的西部小说。他的爸爸赚大笔的钱,因为他是玩“杀人游戏”的大师,他总是能比竞争对手棋高一着,将他们淘汰。他一天抽四包烟。他的爸爸不会咳嗽,但他的笑容很僵硬,他总也不会厌倦他的那句可口可乐的笑话。
他沿着街走。他的妈妈给了他坐出租车的钱,但只要不下雨他就步行。他边走边晃着自己的书包(有时是他的保龄球包,尽管多数时候它被留在他的储物柜里)。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女孩们早就开始注意他(当然有她们母亲的批准),他也并没有以害羞小男孩的傲慢来避开她们。他跟她们说话时带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业态度,总是把她们都吓走了。他喜欢地理,喜欢在下午打保龄球。他爸爸拥有一家生产保龄球馆用的自动排瓶机的公司的股票,但是中城保龄球馆不用那个牌子。他以为他没有注意这一点,但其实他心里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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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驿站(5)
沿街走时他会经过布麓蜜百货商店,橱窗里的模特穿着裘皮大衣,爱德华式的六颗纽扣的西服;有一些一丝不挂,一些“差不多是全裸”的。这些模特——专门穿时装供展览的模特儿——也都十分专业,而他憎恨所有的专业态度。他还太小,还不知道会恨自己,但是种子早已播下了;给他些时间,种子会发芽,会结出苦涩的果实。
他站在街角,拎着书包。车流轰鸣而过——有咕哝着的巴士,都是蓝白相间,有黄色的出租车,“大众”汽车,一辆大卡车。他只是个孩子,但和平常孩子不同,他从眼角里看到了杀死他的人。是黑衣人,但是男孩没看到他的脸,只看到他飘动的长袍,伸长的双手,和那个僵硬的专业微笑。他跌倒在街上,双臂前伸,还拉着他的书包,包里面格丽塔·肖太太做的极度专业的三明治完好无损。他瞥到一张完全吓呆了的脸,是透过挡风玻璃看到的;那是一个戴着顶深蓝色帽子的商人,帽子的绶带上还插着根很小但惹眼的羽毛。某个地方有台收音机里正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远处人行道上的一位老妇人尖叫起来——她戴着顶黑色帽子,还有面纱。那层黑色面纱没什么特别,看上去倒像是穿丧服时戴的面纱。杰克什么都没感觉到,只是有些吃惊,还有一些他通常有的那种不知所措感——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在他的保龄球打到二百七十分前?他重重地跌在街上,看到离眼睛两英寸的地方有一条沥青的接缝。书包从他手里震了出去。他正在想膝盖是不是擦破了皮,这时那个戴着深蓝色帽子、插着惹眼羽毛的商人的车从他身上开过。那是辆巨大的一九七六凯迪拉克,有着侧壁是白圈的费尔斯通轮胎。这辆车的颜色几乎和商人戴的帽子一样。它压碎了杰克的背部,把他的内脏挤成了汁水,他的血从嘴里喷出来,像高压龙头喷水那样。他别过头,看到凯迪拉克闪亮的尾灯,已经抱死的后轮下面喷射出许多黑烟。汽车也碾过了他的书包,留下了一条很宽的黑色轮胎印。他又转过头,看到一辆灰色的福特车尖叫着急刹车,停在离他几英寸远的地方。一个推手推车卖椒盐卷饼和汽水的黑人向他跑过来。血从杰克的鼻孔、耳朵、眼睛和直肠里流出来。他的生殖器官都被碾碎了。他很烦躁地想知道他膝盖上的皮被擦成什么样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上学要迟到了。现在那个凯迪拉克的司机朝他跑来,嘴里胡言乱语。不远处有个可怕的、平静的声音传来,那是个象征着死亡的声音:“我是个牧师。让我过去。《悔罪经》……”
他看到黑色长袍,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就是他,黑衣人。杰克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转过脸。收音机里现在放的是摇滚乐队“亲吻”唱的一首歌。他看到自己的手在人行道上拖动,很小,白色的,很好看。他从来没咬过自己的手指甲。
看着他的手,杰克离开了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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