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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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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荒野中第一次听到狼嚎之后,程凡就知道自己迟早会碰到这些大自然中的黑夜猎手,但他并不害怕,身为一头身强体壮的小怪兽,表示啥巨熊、巨鳄、鲨鱼都成了口中美食,区区几头野狼,又算得了什么?

    伸伸胳臂踢踢腿、扭扭脖子摆摆尾,在林间月下,程凡丝毫不担心害怕,还很有闲情逸致地做着战斗前的热身运动。

    狼这种生物,是陆地上既狡猾又强悍的猎手,很少有孤狼独自猎食生存,一般是以团体成群行动,此时出现在程凡面前的,无疑就是山地之中的某一个狼群。

    幽幽的光芒离程凡数十米开外闪烁,像是一团团绿色的幽盏点燃在林中,狼群没有立即进攻,而是很有耐心地观察,毕竟这也是它们头一次遇见程凡这种物种。

    狼群十分聪明,很狡猾,想要看出程凡的深浅和弱点,可观察了好一会儿,它们也没认出这生物是啥,更无法判断程凡厉不厉害。

    “嗷呜”

    一声雄浑的狼嚎在黑夜里响起,程凡看到一只体型明显比其它狼要大的狼仰头嚎叫,狼嚎传荡在森林,甚至在森林边沿也能听到。

    一座小木屋中,一位睡不着的护林员睁开眼睛,听到这声狼嚎,知道这是狼群出动,将要进攻猎物的号角。

    就是不知今夜被群狼狩猎的猎物是谁?

    果然,在头狼发出进攻的命令之后,狼群开始动了,一只只狼冲刺奔跑,速度很快,借着森林里的植被掩盖,像是一道道暗夜幽影朝程凡突袭。

    程凡没注意到究竟有几条狼冲来,他看到了正前有三条,但身后和两边没有能观察到。

    正面的三条狼到了程凡近前,从地上一跃扑起,即使是进攻,三条狼也井然分工有序。

    一条攻击程凡脑袋,一条向程凡咽喉咬去,另一条朝程凡腹部咬去,狼口大张,露出森白锐利的尖牙。

    身后和旁边也同时有狼袭来!

    成群结队,分工猎食,狼的个体猎食能力算不上大自然中最顶尖的猎手,但这种有效的群体组织模式,使得它们比那些更强的猎食者们走得更远。

    程凡身体弯曲微弓,时刻处于爆发攻击的状态,在那一只迎面而来、要咬他脑袋的狼扑到近半米时,程凡动了,两条腿一蹬,他从地面弹起,撞向了那只咬脑袋的狼。

    他这一跳,使得其它狼的进攻落到了虚处,望着那颗张开嘴的狼头,程凡坚硬的头颅一偏,而后狠狠一甩,先避开了狼嘴,再撞在了这条狼的脖子上。

    和狼擦肩而过,程凡听到狼脖子处发出骨折声,没有多怜悯同情,程凡的一只手爪从狼的脖子划过。

    “扑哧”,利刃破体,滚热的狼血从划开处飙起。

    “砰咚,哗啦”

    未死的狼砸落在地上,好巧不巧的是,这条狼正好落在了那汪水洼里,倒映的月影被搅散,水花溅起,还将几片飘在洼中的叶子浪出。

    本清澈的水被狼血染红,只是在月色下,看到的是趋于暗红的光芒。

    这条狼未死,发出“呜呜,呜呜”的低鸣,像是一条被人打伤的小狗在小声哀嚎,它的生命已经无多,那流出的鲜血在裹挟着它生命的力量。

    同伴受伤濒死,阻挡不了狼群继续的进攻,要是因为有同伴牺牲就停止狩猎,那狼这个种群也不可能从几百万年前一直走到如今。

    撕咬扑杀,狼群想要同它们以往对待猎物一样,要么直接咬断猎物咽喉,要么咬伤猎物腿部,再穷追至死。

    可它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怪物!

    这不是普通动物猎食者,而是一只怪兽,尽管如今的怪兽还没彻底长大……

    一尾巴将一头想要偷袭的狼抽飞,被程凡刻意锻炼、如钢鞭的尾巴抽在狼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血痕,眼框被抽中,眼球爆出一团血水乌浆,这条狼捂着眼睛痛得在地上打滚。

    但这就是自然竞争的残酷,程凡也不会手下留情。

    一条狼朝程凡扑来,张嘴与其对咬,可程凡的嘴比狼嘴更大。

    于是,出现了很生猛血腥的一幕,巨大的咬合力下,程凡直接将这头狼的半张嘴给撕了下来。

    又是接连两爪穿过了两头狼的身躯,血水迸溅,自腹部穿出了两个血洞。

    两头狼摔在了地上,将地面积落的叶子扫出了好大一片,可能是摔的力量过大,从那腹部的血洞,连沾着血水的破肠子都漏了出来。

    的确残酷而又血腥,可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程凡还记为人时,曾经看过的动物世界里的一幕。

    一只斑马在渡河时被鳄鱼咬穿了腹部,挣扎着逃上了岸,可内脏和肠子在不断流出,即使斑马用嘴想要将内脏从腹部的大洞塞回,挽留自己的生命,但最终不过是河岸边鳄鱼嘴下的一堆白骨。

    程凡如今生存在原始的自然中,与野兽为伍,既然生活在野兽的世界,当循守野兽之间的生存法则,若不,则是他将死亡的一刻。

第十七章 北极行(山中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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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程凡感到尾椎连接尾巴的地方一疼,偏头一看,那条头狼不知不觉、静悄悄地摸到了那里,正一口咬住。

    狼的咬合力不比鳄鱼和鲨鱼,但同样达到了数百公斤,不可小觑,头狼这一嘴下去,少说也有七八百斤的力量,咬破了程凡身上的细密鳞片,可碍于程凡坚持不懈的锻炼以及这躯体的天生优势,头狼的牙齿竟被紧密的肌肉卡在了其中,一时拔不出来。

    这一时并不长,很短暂,但对于生死交战的双方,任何一个细节上的失误,一个小机会的把握,都可能造成失败或奠定胜利。

    头狼牙齿被卡,程凡当然不可能会手下留情,身体一转,两只手爪从头狼的背颈处直插而入,割破了毛皮,穿透了血肉,直接无情地从上而下将血光切裂。

    血水飙起,头狼痛苦地疾呼,周围的狼群又朝着程凡进攻,程凡心一横,插入头狼颈部的双爪猛地就是一撕,血肉伴着血水四溅,他居然将头狼半颗狼头从颈部扯了下来。

    提着血淋淋,没有了半边皮毛覆盖、显得更加狰狞恐怖的狼头,程凡漠然地瞪着那些又欲进攻的狼。

    “吼,吼,吼”

    程凡对着狼群咆哮,尾巴一摆一摆,月色照耀,浑身沾满了狼血,竟震慑得狼群瑟缩,向后退了几步。

    “砰,骨碌”

    那颗被扯下的头狼头颅被程凡扔了过去,从地上滚到了狼群不远。

    头狼那两只幽绿的眼睛睁着未闭,半边完好,半边被剥掉了外层的皮,血肉直接袒露外面,看上去,十分恐怖恶心。

    “嗷呜,嗷呜”

    狼群和程凡僵持了一段时间,一条狼站了出来嚎叫,群狼跟着它一起发出凄厉的嚎叫传向原野,随后狼群深深看了程凡一眼,也不管地上倒着的同族尸体,转身没进了夜色森林的深处。

    程凡目送群狼远去,重新找回在战斗前被他扔到不远处的指南针,又回头看着地上七具狼尸。

    这些狼体型不小,鼻尖到尾巴尖有两米左右,体色主要成灰棕色、夹着些许的黑白杂毛,外形如狗,只是远比狗更加凶恶。

    森林中若是有独行的旅人遭遇到这些家伙,没有好的防御工具和措施,必将下场凄惨。

    或许是刚才的厮杀太过激猛惨烈,一地狼尸,少有几具是完好的,程凡瞄了几眼,选择了狼群体型大、躯体尚完整的狼尸,一手拖着一具,继续在月光下前行。

    巍峨的高山,连绵的山林,月光退去,又是一日之晨。

    程凡抵达了一条流过山中的小河边上,小河四周都是山峰,有的地方更是陡峭悬崖,程凡顺着指南针的方向一路走到了这里,正好歇息一下。

    他将两具狼尸去了皮毛,在河水中洗刷干净,然后坐在河畔的岩石上,一边望着河水沿着山势流向远方,一边吃着狼肉歇息。

    虽然尝不出狼肉究竟是啥味道,但这肉十分有嚼劲,全是瘦肉,几乎没有多余的脂肪。

    想想其实也是,这些狼都是常年在捕猎在外,需要与猎物奔跑搏斗,久经的锤炼下来,即使曾经有一身肥肉,如今也早成了结实的肌肉,远不是那被养在动物园里长膘的动物可比。

    休息半晌,太阳已经升高,阳光照耀在这片常年温度不高的山区,也终于有了一点热度。

    程凡在河水里洗了洗昨夜大战狼群时沾染的气味污迹,便又重新上路。

    在他昨夜大战群狼的森林,一名老年的白人护林员牵着一条猎狗到了那处战场,地上的还未被拖走的狼尸残骸在告诉这名护林员,昨夜这里,有生物与狼群发生过激烈交锋。

    从他在这里几十年担任护林员的经验来看,狼群必然是吃了亏,不然不会抛下这么多同族尸体逃走。

    护林员皱了皱眉,是什么样的生物敢与狼群正面交锋?还交战赢了,让狼群仓皇逃走。

    难道是熊?

    不可能,狼群不会主动去惊扰熊,熊也不会去招惹狼群,即便熊能杀死几头狼,但一定会被群狼杀死或者遁逃,绝不能是它将狼群撵着跑。

    护林员正在思考,这样的生物一定要找出来,看它是否危险,是不是会对这里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

    “汪汪,汪汪”

    忽然,他手中牵着的猎犬似乎发现了什么,冲着一堆枯烂的落叶叫个不停,并且向后警惕地退着,那是一种狗害怕的反应。

    护林员走到那堆落叶前,蹲下身,伸手轻轻拂开落叶,一只只藏在落叶下的小虫慌忙逃去,他从落叶中捻起了一块破碎的黑鳞,在林梢透过的阳光下仔细端详。

    这不是鱼鳞,也不是蛇鳞,很像蜥蜴和鳄鱼身上脱落的鳞片,只是鳄鱼不会出现在这么远的森林中,蜥蜴在这里,也从未没见过这么大的。

    护林员拿出一个袋子,小心翼翼地将枯叶间的鳞片全部放了进去,他要上交给国家,让国家来探查这是什么生物。

    程凡自是不知他刚走后,屁股后面就有人发现了他活动的痕迹,还把他破碎的鳞片收集起来,准备上交给国家。

    他这时正悠哉乐哉地跟着小河一路向北。

    小河流淌在山峰形成的山谷中,两边的树林在阳光下成茂盛的绿色,河水“哗哗哗”地流淌,只是河面不大,河水大多的地方不深不急,布满着许多大块干燥的岩石,或许在雨水充沛的季节,这些石头才会被水所淹没。

    而此时已是夏季末梢,漫长的冬季又将到来。

    边走边看四周幽景,千山万绝,只影独行,唯有他一人独自欣赏这幽谷美景,除了偶尔几声不知声在何处的鸟叫,似这茫茫的天地一方,唯唯剩下了他。

    河中水清而浅,能看得清河里游动的鱼,兴致来了,程凡还屁颠屁颠跑过去逮鱼。

    真别说,仿照贝爷在浅水河中捕鱼的方法,当真给程凡抓到了几条筷子长的鱼。

    嘴里啃着捕获的鱼,顺着小河走,没过多久,小河到了尽头,程凡来到了一处飞流的瀑布上方。

    瀑布的水流倒是不宽不大,只是瀑布很高,以程凡的目测计算,大约有三十来米之高,瀑布边上的崖侧长了一些顺着向下的青青藤蔓,崖底还有几棵大树生长了上来。

    站在瀑布边上,程凡向远处看去,瀑布的下方已经出了这片山林,是一方辽阔的原野,在原野的远方天边,还有成片的山脉影子,表明这是在群山之中难得的一处平原。

第十八章 北极行(草原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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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给程凡出了个难题,要么攀爬两边,从山林里绕路,只是这样花费的时间会长一点,但安全无虞;要么想办法从瀑布崖壁上直接往下,这倒是一条捷径,省路程时间,但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程凡在瀑布上考虑了一会儿,仔细察看了四周。

    那些崖壁的岩石在常年潮湿的环境下,变得极为光滑,有的地方虽没一直被水流冲刷,但生满青苔,同样难以落足;那些附生在崖侧的藤蔓,程凡拽过来一根,用力扯了扯,藤蔓很不给面子,“嘣”的一声直接断了。

    至于从崖底长到了上面的大树,看着那些个不比人胳臂粗的枝桠,或许它们能承受得住一个人往下爬,可不一定能承受得住一只两百来公斤的小怪兽重量。

    程凡看过贝爷的《荒野求生》,但他不是贝爷,而且贝爷的很多危险行为,常人根本无法办到。

    想了想,程凡朝瀑布两旁的山峰重新爬去,他准备在山林找到更平缓安全的地方,再到达那处平原。

    小命才是最重要的,活着才有一切。

    花了两个小时多的时间,程凡从一方山麓上下来。

    这时,阳光已经西斜,颜色不再那么明亮,而是在外围渐泛起一层红晕,表明已是午时过后,再过一两个小时,又该到了太阳落山的时间。

    走在原野上,野草无人收割放牧,生长得十分茂盛,足足过半人来高,随着从远处山脉吹来风摇摆,茫茫草原,给人以自然辽阔、天地博大的感觉。

    一只反正是程凡不知道名字的鹰在高空飞过,嘹亮的鹰啼传响天空草原,仿佛间草原更加大了。

    苍鹰草原,天高地远!

    嘴里叼着一根不知啥时候顺爪采过的草叶,这还是程凡第一次来到真实的草原,以往都只在荧幕和图片之中见过。

    举目眺远,远方的那些山脉看着是在不远之处,很近,似乎要不了多久就可到达,但程凡却知道,靠着步行,那至少也得好几天的路程。

    草原并不是像程凡在瀑布上所想的一样,是环绕在群山之间的一小片,而是极为苍茫博大。

    望看前方隐约的山脉,再回头瞧瞧他来时的山林,这草原是夹在两方之中,横贯了出去,而横贯的两方,一眼难以望见尽头。

    程凡是一路朝北的,也即是说他向前的方向为北,背朝为南,也便是这个草原横贯了东西。

    程凡边走边注意到,那些从小河中流下的河水在草原上重新汇聚,不仅是它,还有了更多的同伴。

    一条条不算大的小河小溪在原野上交织,像是要任性地将草原分成数份,只可惜它们太小太浅,反而被草原容纳,成了草原的点缀,为生存在这里的生物们提供了生命源泉。

    一只灰毛野兔从程凡面前的草丛里突然跃起,刨动短腿飞快消失在了茫茫草野。

    这些个天生会打洞、繁殖能力强的生灵,几乎在世界大多的地方都能见到它们的踪影。

    现在还尚在一年中阳光温暖的时节,也是兔子们繁殖哺育后代的时间。

    当然,程凡来这里的时候有些晚了,小兔子们恐怕已经长大换毛。

    继续前行,不时会惊起藏在草丛中的小动物们,兔子奔跑,吃草籽的鸟雀飞天。

    程凡看到许多的生物栖息于此,甚至他还远远看见一头狐狸在草丛里一闪而没。

    这不,程凡又惊扰起了一只兔子,不过这只兔子可没先前被惊起的同类那么幸运,或许是受到了草原的感染,程凡很想奔跑,他疯狂追逐在兔子的后面。

    于是,在广袤的草原形成了这样一副奇怪的画卷,一只兔子在前边“开路”,一头黑色的小怪兽在后面横冲直撞。

    成年的哥斯拉体型庞大,身体结构紧密(吨位过重),又不会主动想办法锻炼,导致陆地上的速度相当堪忧。

    程凡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增强自己生存能力,在岛屿上的时候,每天都会主动跑步锻炼速度,他如今的速度尽管是不及兔子,但他耐力可比兔子要好得多,即使十只兔子跟他玩接力赛跑,也未必能跑得过他。

    这只兔子跑得很急,如果它有人性的思维想法,它一定会破口大骂,背后那王八蛋怎么穷追不舍,连歇一口气、让它钻地的机会都不给,简直是要跑死兔啦!

    追了兔子八条街,程凡记起了曾为人时,小时候在孤儿院中长大的一些往事。

    那时条件艰苦、环境穷,院里自己养了一些鸡。

    某天,小程凡也不知是哪根神经不对,撵着一只母鸡就疯跑起来。

    人儿不大,体力却不差,他将母鸡撵得四处乱跑,从院里的操场撵到后山菜园,再从菜园追到操场,虽然他也很累,但他将鸡直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那只鸡或许是在危急中灵光一闪开了窍,在小程凡追到操场的一棵树下,“呱呱呱”叫了几声,从屁股蹦出一颗蛋样的东西吸引住了小程凡,便趁机给跑了。

    那东西是蛋,只是那蛋还不成熟,小程凡跑过去捡起来,一层白色的皮包着,摸起来软软的,里面还有液体流动。

    他咧嘴一笑,那时候居然把鸡追得下了一颗软蛋!只是时间已远,一切都成了回忆……

    忆起小时候的趣事,此刻这幕不就彷如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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