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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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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头棕熊算不得很大,一米六七左右,应是最近一两年内才离开母熊独自生存。

    程凡将熊尸从河中拖上岸,开始对熊进行处理,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将熊皮切割下来。

    他刚才一击格杀棕熊之前,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弄一张熊皮,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兽。

    仗着爪子锋利和力气大,程凡没费多大功夫便将整张切除了脑袋的熊皮剥了下来,接着又对熊肉进行切割处理,在流淌的河水中将熊皮和熊肉清洗干净,又用几根木棍搭成一个简易木架,将熊皮用草绳绑在木架上张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如果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毛,晒干时不用架子张开,那么皮毛会失水收缩,导致不够匀称,得到的面积也小。

    这是程凡前世在看埃德斯塔福德的荒野求生节目中学得的一些小知识。

    将切好的熊肉在河边的岩石上晾晒,程凡看了看四只被摆在同一块岩石上的棕色熊掌,转身跑进了山林,他记得在来时附近的树林就曾看到过蜜蜂出没。

    跑到树林中,阳光已过午后,太阳高悬正空。

    这里的温度依旧不高,尽管太阳在身,仍能感到一阵寒意。

    林间倒是被阳光点亮,缕缕光辉透过林梢和叶间的空隙落下,照耀地上,让山林显得极为干净明澈。

    空山静而鸟语大,“嗡嗡嗡”的翅膀振动声被这安静的树林被衬托得更大,在一棵树下,程凡抬头便见,离地七八米高的一根大树枝桠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蜂窝。

    密密麻麻的蜂洞中进进出出许许多多的蜜蜂,准确说这是马蜂窝,每一只都比寻常蜜蜂大,来往成群。

    程凡在树下摆尾仰头观察,也不知这些家伙在漫长的冬季里怎么存活下去?难道它们会冬眠不成?

    对此,程凡只得感叹生命的奇迹,自然造化的神秀。

    树是一棵白桦树,属于耐寒树木,树很高,树皮呈白色、易燃,是一种在野外良好的引火材料。

    看着蜂巢离地这么高,瞧了瞧树的粗壮程度,爬树和直接砍断树的方法并不可取。

    程凡在四周望了望,找到了一棵生长有十来米高、树干不粗的落叶松,费了一番蛮力将这棵小松割断弄倒,也没剔除多余的枝桠,程凡扛着它到了蜂巢底下,他准备用树捅下蜂巢。

    捅蜂巢这样的事,他在曾为人时的童年,跟小伙伴们做过多次,那时虽然经济不发达,但山清水秀、环境很好,山上时常可以见到兔子、野鸡和竹鸡等出没,林间也生长着野生的兰花草和各种菌类。

    每当到了春时农忙或夏日,一场雨后,山中有松花菌、鸡蛋菌(地方称呼)、鸭蛋菌、伞把菇等山林美味成熟,便会跟着一群小伙伴下河摸鱼、跑去山中采蘑菇捉竹牛等。

    当然,那时没有糖吃的他们,对甜甜的蜂蜜极为渴望,发现一处蜂窝后,大伙儿一起捅蜂窝的事情也没少干。

    最初不懂技巧,被蜜蜂追着狂蜇,一个两个手脚脸上都肿成胖子,还舔着一勺蜂蜜笑得合不拢嘴。

    回想那些时光,过得贫穷,却开心愉快,而那些光阴年华,终究是化成了意识当中美好的童年记忆,随风一去不返!

    程凡抓着那长达十来米的松树,利用松树顶端的枝桠和叶子往上一捅,立时那座蜂巢摇摇晃晃,欲坠而不落。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程凡这一捅,惹得蜂巢内大军出动,从一个个巢穴的蜂孔中钻出一只只守卫工蜂,“嗡嗡嗡”振翅,成一团黑云寻找着入侵者,将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捍卫蜂巢、惩治来犯者。

    程凡也不躲避,蜜蜂们一眼就瞅到了树下那拿着一根长树棍捅得正欢的家伙。

    没错,就是他,兄弟们,跟我上啊!

    “嗡嗡”

    “嗡嗡”

    小团黑云朝程凡涌来,在他身上爬满,从双腿到尾巴、从腹部到上肢,再到脑袋眼睛,发生了密集恐惧症患者害怕的一幕,许多马蜂爬在程凡身上,将他掩盖掉了,一只只露出蛰针,狠扎入程凡皮肉,并将蜂毒向内注射。

    但这并没啥鸟用,马蜂倒是自己刺完后,一只只从程凡身上掉落,像是刚进行过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精疲力尽、身体被掏空了一般。

    实际它们确实身体被掏空,它们在蜇人时,蜇针会连同肠脏扯出,留在敌人皮肤中,故其很快就会死亡。

第二十二章 北极行(文明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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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蜂对程凡的蜇刺,未让程凡受伤,只让他感觉遍身酸麻痒痒,还有点点轻微的疼痛,他身体震了震、背后的尾巴在身上来回扫动,不停有蜜蜂从他身上掉落,很快密密麻麻掉了一地。

    这些失去了蛰针和内脏的蜜蜂,没立即死去,还在地上摆腿挣扎,可惜它们的生命无多,即将到达尽头。

    一批批死去,又有一批批不怕死地涌上来,工蜂们勇士般地出击捍卫自己家园,却毫无作用。反而蜂巢在程凡接二连三地捅击之下,摇摇晃晃,终于不堪重负,从树桠上落了下来。

    程凡两手捧起落在地上的蜂巢,蜂巢中仍有蜜蜂不断爬出守卫,只是数目已经很少。

    程凡将爬出的蜜蜂用手爪扫开,仔细打量着这蜂巢。蜂巢成不规则的椭圆形,比一个篮球要大,通体乌褐,仅从外观看上去,就像是一坨被人捏成球团的牛粪。

    这种模样的蜂巢,程凡在小时候常看到,多是筑起于高高的树枝头,也有些筑在人们房子的屋檐下,有时在农村路过树林,看见它们,不惊觉像是一颗炸弹被挂在树梢。

    能筑起这种蜂巢的蜜蜂比一般蜜蜂体型更大、更具有进攻性。因此老人们常叮嘱小孩们,不要顽皮去招惹它们,即使大人们要摘除它们,也会提前做好准备。

    模样虽不好看,但确实是蜜蜂铸成,内里有着甜甜的蜂蜜和幼嫩富含高蛋白的蜂蛹。

    程凡捧着蜂巢回到了河边,他才出去一会儿,岩石晒着的熊肉没被人偷走,还老老实实晒在那里。

    风轻轻拂过,河水缓缓流淌,阳光映照青山绿水,携着丝丝的凉意。

    程凡将几块晾晒的熊肉胡乱塞进嘴里后,便开始用采集来的白桦树皮引火,没有打火石、也无火柴打火机,他采用的是从野外求生栏目中学得的知识生火。

    看着节目里,别人生火迅速,觉得会很简单,然实际自己做起来并非那么容易,程凡一连试了好几次,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偶然制造出几粒可怜的火星落在引火物上生起了火苗,小心翼翼将脆弱的火苗护住,生怕随意一阵风吹来,这得之不易的光明就突然熄灭。

    这是一副奇特的画面!

    一只小怪兽在河畔使劲生火,他旁边是一条潺潺流淌的河流,周围的岩石上晒着许多切好的肉,还有几根木棍打成的架子晾晒着一张兽皮,颇有原始时代文明初开的味道。

    小怪兽认真地花费着功夫,一缕火苗的微光出现在河畔,在小怪兽小心地呵护下,火苗壮大,燃成一座火堆。

    火,在人类的记述中,常被用作是文明出现的象征,代表由蛮荒原始逐步迈向了文明前进,意义十分重大。

    要是有科学家在此,看到一只乌漆墨黑的小怪兽自己生火,怕在第一时间会想到,难道怪兽也要走出蒙昧,进化出文明了吗?地球将要出现第二大智慧物种了吗?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这里是远东,本就天亮的早,同样也黑的早。

    夜的帷幕罩着群山,两岸的树林传来“沙沙”的声音,时而夹杂有夜行小动物们活动活动的轻微声响,几只猫头鹰鸣叫着飞过,让夜的风味更浓,山林更加幽静。

    远处山野,还有声声凄厉的狼嚎穿山过林。

    两边黑暗的山林看不清白日的面容,像夜晚使它们觉醒,改变了形态,如两只卧躺巨兽蛰伏苍茫大地,随时伺机而动,奇葩的是一堆火光燃烧在两只巨兽之间,一股烤肉味飘在空气中。

    程凡坐在火堆旁,望着火架上的两只熊掌,越烤越奇怪,凑近用鼻子嗅了嗅,一股浓浓的味道扑鼻,一点都不香。

    “是我烤的方式不对?”

    程凡用爪子挠了挠头,他自己并不知道熊掌该怎么处理,怎样烹食?!前世身为一个很普通的小人物,只在动物园和荧幕中见过熊,但吃熊掌和烹饪熊掌,那是从未有过的事。

    将熊掌继续翻来覆去烤了很久,大概到了深夜,程凡用手指戳了戳,指爪能够插进,证明至少熊掌的肉已经烤熟,将一只熊掌从火架上取下,用爪子切开熊掌上的厚皮,露出里面的肉,不顾入嘴的滚烫,程凡大咬了一口。

    入口柔弹,嘴里满是胶质的肉,至于说味道,对于失去了正常人类味道的程凡而言,你是在说啥?有啥好吃不好吃的?

    很快,程凡将两只熊掌消灭完毕,又吃掉了那些从河中抓来的鱼和好几十斤熊肉下肚,肚皮朝天地仰躺在地上,望着天空遥远那轮皎洁的月亮,耳畔听着天地自然演奏的流觞曲水,满足地拍了拍肚子,我也是一只吃过熊掌的兽啦!

    日出清晨,山林覆着薄薄的雾气,燃烧了一夜的火堆未熄,拨开外层的灰尘,能看见里面通红的木炭。

    在作晚睡觉之前,程凡挖了一个大坑,将剩下的熊肉和两只熊掌用树叶包裹扔了进去,用土将大坑填上,然后烧起了一大堆火,用这种方式将熊肉和熊掌烤熟。

    等程凡一觉醒来,扒开火堆,挖出近乎被热量烧干烤焦了的树叶,用手爪拨开,袅袅热气蒸腾,一块块完全熟透了的肉呈现在程凡面前。

    抖了抖昨天捅下来的蜂巢,从中流出了一股浓郁芳香的蜂蜜,闻到这味道,似乎看到了百花开放、林木初生成荫的季节。

    用手爪接住流下的蜜汁,先用舌头舔了舔,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是没啥味道的感觉。

    烤肉前已经将蜂蜜抹在过肉上,程凡在肉烤熟后,又再抹了一层蜜汁,一边吃着熊肉,一边从蜂巢里抓出一只只蜂蛹放在火红的木炭上碳烤。

    蜂蛹,也是一种食物,富含各种营养物质,对于一头长身体的小怪兽而言,食物不可浪费,尤其这种高营养的食物,更不可浪费。

    吃完熊肉,将蜂巢的蜂蜜喝了个干净,再将烤熟的蜂蛹找了几片叶子兜着,像一个小孩提着一袋装满零食的袋子走路,程凡也是一路边走边吃,扛起那张晾晒了一天的熊皮,程凡继续上路。

    河边已熄灭的的火堆被他踢进了河中,虽然无法做到彻底抹除他在这里生火的痕迹,但人类怕是也想不到曾有一只小怪兽在这里生火烧烤,扎营了一夜。即便他们有人猜测联想到,怕也不会相信。

第二十三章 北极行(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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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国远东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条件艰苦,不仅是因为多山地高原的地形,而且由于处于靠近北极圈的高纬度地带,导致常年温度不高。

    因此这里的陆上交通并不发达,甚至到了21世纪,还不难从俄罗斯铁路、航海线和通航河流图上看到,远东大片的区域,竟然连一条铁路都未通达。

    这里的人们交通运输多依靠空运和水运。

    尽管这里常年的降水量很少,但境内水网密织,为水运提供了便利。只是一年中温度太过寒冷,到了冬季,山林湖泊被雪色覆盖,大河江流也凝结出了厚厚的冰。

    程凡曾在帝国北方某座城市呆过一段时间,每年到了冬天寒时,湖泊河流结冰,连海边一定范围的海水也同样被冰封。

    帝国北方还不算最北,冬季之寒已是如此,程凡现踏足的远东地区到了冬日,那寒冷冰雪自是不必多言。

    严酷的自然条件,使得这些地区地广人稀,人类聚集的城市村落虽不说很分散,但聚集处人口大多稀少,即使是一个城市,也没有多少的人口。

    成片成片的土地都是未曾开发过的森林荒野,再者无繁茂的铁路和公路网,程凡行了这么多日,除了偶尔远远望见山的那头平原地带有几个小村落之外,几乎不见人烟。

    程凡初到远东的时间大概是在七八月份之交,现又几十个日夜交替,这方寒冷时节远大于温暖时节的土地,将再次迎冰雪回归大地,让万千层林尽染。

    天空有些黑了,不是日升日落的那种黑,而是越向北,北极圈极夜的范围扩大,导致看上去如天空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黑色烟纱。

    太阳躲在黑纱之后,不冒头出来,配上周围凛冽的寒风四吼,恍惚之间,仿佛人到了鬼魅横行于世、永夜无昼的鬼域魔界。

    可是,太阳实际还是在东升西落,只不过越往极点,这东升西落所带来的光明和黑夜界限越模糊。

    程凡越是往前,越感到自己似乎是在向死神的国度前进,而死神正张开自己的神国领域、派来它的冰雪和北风使者来迎接于他。

    四周已经是白茫茫了,植被的绿色、赭红或黑黄的山体,已是极少,零星的像是一颗颗点缀在大地白雪银盘上的美丽宝石。

    那一条条夏日里奔驰流涌的河流,此刻已被雪掩没,结上了厚厚的冰,宛如一条条长长的银带缠绕大地腰间。

    程凡踩在雪里行走,身上披着一张熊皮抵御风雪,但他失算了,熊皮冻得发硬,根本不软和,反而像是一张硬纸板被搁在身上。

    偶尔一阵风吹过,卷起地上未积实的雪,瞬间风加雪打在脸上,如果是人在此,定会感受到那是一种小刀在人脸上开口切肉的痛。

    一对冰晶蓝色的眼睛在雪野中灵动地望着,身后的尾巴一甩一甩,爪子上举下抖,若是不活动,尾巴和爪子上很快就会覆满冰霜。

    这还真是个严酷的世界!

    程凡心语,抬首看了眼昏沉的天空,山麓那边乌云朵朵,正在大量汇集,现在雪停了,但程凡通过这几日的观察知道,待会儿会有更大的暴风雪来袭。

    下雪后的森林,的确是人间仙境,绝美美到了极致,仿佛身在画间。

    自然的白配上自然的绿,大自然这位造诣超凡的大魔术师表演了一场若不属于人间的大型魔术。

    此刻的森林安静得吓人,耐寒的树木枝叶间积留着白雪,但从雪之间又漏出一抹抹叶之绿。林间的空地自然是被雪覆没,天地俱寂,万籁无声,一眼望不尽,苍林雪海,大地茫茫。

    在林间走着走着,“砰”,程凡的脚被什么东西挡住,雪里鼓鼓的成了一个雪包,想也没想,程凡下意识飞起就是一脚,从雪中踢出了个什么奇怪的玩意儿,“骨碌碌”地滚得老远。

    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挺肥硕的雷鸟。

    这只雷鸟尸体保存极为完整,大概是在冰雪封山的时节出来觅食,不慎被树上落下的雪团砸中,没能及时逃离,被冻死在了这里……

    有食物当珍惜,不可浪费,尤其是当前这幅天地图景。

    程凡将包住雷鸟的冰层敲去,提着雷鸟两只腿,继续往前。

    林中的一切都似被冰封住了,小溪断流结冰,夏日里枝头蹦跳的松鼠没了踪影,棕熊们正不知在哪棵树洞里呼呼酣睡,只是在雪中,还能看到狼的脚印,那是它们还在活动、仍在冬日里狩猎的证明。

    生存于此,比其它温暖、食物充沛的地区更残酷无情,每年都会有不幸的动物被严寒冻死、找不到食物被活活饿死。

    这即是天淘地汰的自然选择,无情而又冷漠,而上亿年的生命之路,便是这么从远古一直走来!

    大概是因为这怪兽身体本身的因素,程凡并不多畏惧寒冷,即使外面冰天雪地,他也能活动自如。

    他披着的那张熊皮实际并不能给他带来温暖,可他还是带着,倒不是要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小怪兽,其实是他想把熊皮做成一个袋子,盛装些东西。

    极夜时间,极夜范围,天色永远那么发暗,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外界是白昼还是黑夜,程凡走了很久,感到空气中风带雪落,知道暴风雪又来袭了。

    这时候要是还在外面晃悠,实在不是件明智的事情。尽管这身体强壮、无畏寒冷,但在暴风雪天气下的雪山间赶路,风吹怒号,谁知道哪座山上的雪不够积实,崩塌形成雪崩,那从山上冲下的积雪力量,远非人力可抗。即便能在雪崩中活下来,可被厚厚的雪层埋没,想要爬出来,也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

    程凡在一处背风的山坳,挖出了一个洞窟,呆在洞窟里,吃着冷冰冰的雷鸟肉,听着外面风雪怒号,不难想象,此时外面必然是天色阴沉、风魔作祟、雪魔狂啸的场景。

    吃完了雷鸟肉,也不理会外界的风雪漫天,程凡在洞里沉沉睡去。

    等到睡醒,舒展了下身体,精神恢复饱满,将掩在洞口处的积雪挖通,来到荒野,四下里一看,雪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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