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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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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除了服从别无选择,甚至要以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代价,做出哪怕一天前还与他的道德标准想背离的事情。“人死于轻易”,哈默特是这么表述这个想法的,“活着只不过盲目的随机事件放过了他们……在理性的秩序里他(弗利特克拉夫特)的遭遇已经脱离生活的轨迹。他还没走出那根坠落的横梁几步便已明白,除非他投身并适应到那惊鸿一瞥的新生活里去,否则他内心将永远不复安宁。吃完午饭,他已找到了自己的顺应方式。既然生活可以借一根坠落的横梁随意将他了结,他也可以一走了之,随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不用为了写葆恩的故事而赞同他的所作所为。葆恩就是弗利特克拉夫特,而弗利特克拉夫特在哈默特的小说里对他自己的妻子做了同样的事情。这是故事的前提,之前我自己确定的,我不打算放弃。与此同时我也明白,故事里不只有葆恩和他登上飞机之后的遭遇。伊娃也必须考虑在内,无论我将多么执着于继续尼克在堪萨斯城的历险,如果我不能回到纽约探寻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我就没有公平地对待整个故事。对我来说,她的命运同她丈夫的一样重要。葆恩在找寻一种漠然,一种对现状的逆来顺受;而伊娃则在与之抗争,她是所发生的一切的牺牲品,从尼克到街角寄信不归的那刻开始,她的内心便激荡着各种相互冲突的情绪:恐惧、悲愤和绝望。
  以后几天我将和她一起纠缠在这种种激情之中,品味这一不幸让我心生期待。飞机从拉瓜迪亚机场起飞半小时后,尼克打开他的公文包,取出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小说手稿读起来。这是在我脑中成形的第三个叙述元素,我认为应该尽早把它引出来,不能等到飞机在堪萨斯城降落再说。首先,尼克的故事;其次,伊娃的故事;最后,尼克读的这本书,在他们各自故事展开的同时他一直在读的这本书:故事里的故事。尼克毕竟是个搞文学的人,容易被书的力量打动。随着渐渐地投入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文字,他开始感到自己和小说里的故事存在着某种联系,似乎这本书正以一种极其隐晦和富于暗喻的方式,悄悄地诉说着他周遭的一切。那时,我对《神谕之夜》仅有一点非常朦胧的想法,充其量不过是尝试勾勒些许轮廓。情节和结构都有待制定,但我确定那应该是本短小的哲思小说,一则关于预知未来的时间寓言。故事的主角是勒缪尔·弗拉格,一名英军中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壕沟里被迫击炮炸瞎了眼睛。鲜血从伤口迸裂,他痛苦地哀号,失去了方向感,竟从战场上走失,和部队失去了联系。他连滚带爬地摸索向前,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走进了阿德雷丝森林,昏倒在地。那天晚些时候有两个法国孩子发现了神智不清的中尉,一个是十一岁的男孩弗朗索瓦,另一个是十四岁的女孩热娜维耶芙。他们都是战争孤儿,独自生存在丛林深处一所废弃的棚屋里——典型的童话背景和童话人物。他们把弗拉格抬回家,细心照料他直到康复,几个月后战争结束,他带着两个孩子回到英国。
  故事的叙述者是热娜维耶芙,于1927年回眸养父传奇的一生以及最终的自杀。弗拉格的失明赋予了他预言的能力。每次魂灵附体般突然发作起来,他会像癫痫病人一样摔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发作持续八到十分钟,在这段煎熬的时间里,未来的情景在他心里四处泛滥。但发作前毫无征兆,一旦发作便无法停止也无法控制。他的这种天赋既是一种福祉又是一种诅咒,为他带来了名声和财富,但与此同时,也给他肉体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更不用说心理上的折磨,因为弗拉格看到的幻象强加给他许多他自己情愿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他母亲去世的日子,又如,印度一起造成两百人死亡的火车失事的地点。他一心想和孩子们一起过平静的生活,然而他所做的预言令人惊异地准确(范围涉及天气预报到议会选举结果直到板球比赛的比分),使他成为战后英国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可是,就在他声誉达到顶峰的时候,他的爱情生活出了岔子,他的天赋最终将他毁灭。他爱上了一位名叫贝缇娜·诺特的女子,两年来她也同样投桃报李,甚至接受了他的求婚。但在婚礼前一天夜里,弗拉格又一次显灵,这次他看到贝缇娜不出今年就会背叛他。他的预言从未出过偏差,因此他明白这桩婚姻劫数难逃。可悲的是,无辜的贝缇娜完全没有一点过失,因为她根本还没遇到那个她将为之背叛自己丈夫的人。弗拉格无法面对命中注定的痛苦,用刀刺进自己的胸膛结束了生命。飞机降落。葆恩把读到一半的手稿收回到公文包里,走到出口,搭上一辆出租车。他对堪萨斯城一无所知。他从未到过这里,方圆一百英里之内一个人也不认识,甚至在空白地图上点出堪萨斯城的位置都会让他感到困难。他请司机送他到城里最好的酒店,那个司机突然笑出声来。他是个肥胖的黑人,名字像是假的,叫爱德·胜利。但愿你不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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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5(2)
他说。迷信?尼克答道,这和迷信有什么关系?你要去最好的酒店,那就该是凯悦酒店。我不知道你看不看报纸,大约一年前凯悦发生了一场不幸。悬桥从吊顶处松脱,砸到大堂,死了一百多人。对,我记起来了。《时代周刊》上登过一张封面照片。那个地方现在又重新开放了,不过有些人觉得住在里面提心吊胆的。如果你不觉得提心吊胆,如果你不迷信,我就推荐那家酒店。好的,尼克说,就去凯悦。我今天已经被雷劈过一次了。如果老天想再咒我,它自然知道在哪儿能找到我。爱德听到尼克的回答笑了,两个人一路聊着。原来爱德正要从出租车这行退休。他干了三十四年,今天是最后一晚。这是他最后一个班,最后一趟机场,葆恩是他最后一位乘客——最后一个坐他的出租车的人。
  尼克问他今后准备如何打发时光,爱德华·M。胜利(这是他的全名)伸进衬衫口袋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尼克。名片上印着“历史遗产办”,下面是爱德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尼克刚想问这是怎么回事,但还没等他问出口,车已经停在酒店门口,爱德伸手接过他这辈子最后一笔车费。葆恩另加了二十块小费,祝已经退休的出租车司机好运,然后从旋转门走进这家晦气的酒店大堂。因为身边现金不多,尼克只好用信用卡付账,所以他用自己真名登记。重建的大堂看上去修复一新,尼克不由想到他自己和这家酒店多少有些相似:都在努力忘记过去,都在试图开始新的生活。一个是金光闪闪的大堂,观光电梯、巨大的枝形灯饰和抛光的金属墙面;而他呢,除了身上的衣服、钱包里的两张信用卡和公文包里读到一半的小说,别无一物。他奢侈地要了一间套房,乘电梯直达十楼,在此后三十六小时里再也没下来过。他赤身穿着酒店睡袍,吃客房送餐,站在窗前,对着浴室镜子打量自己,还有,读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书。他在第一天晚上睡觉前就把它读完了,第二天他花了一整天时间重读它,一遍接一遍,一直读到第四遍,仿佛这本二百一十九页的小说维系着他的一生。勒缪尔·弗拉格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他,但葆恩这么做并不是想寻找阅读的感动和愉悦,也不是想沉浸其中,拖延着不去想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而这本书是唯一能够帮他做到的。他必须训练自己不去回想过去。
  这是自石兽砸在人行道上后开始的整个疯狂旅程的关键。如果旧的生命已经死去,那他必须像个刚降生的婴儿一样无牵无挂。当然,他仍有记忆,但那些记忆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不再是他新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旦他发现自己的思绪不自觉地回游到过去在纽约的生活,他便使尽所有力气将自己从过去拔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到眼下。从前不过是幻想,已经一笔勾销。这就是他读书的原因。他一定要把自己从不再属于他的虚假记忆里引开,而看手稿需要全神贯注,彻底投入,所以当他沉迷在小说的书页里,便能忘记自己曾经是谁。第三天,尼克终于走到户外。他沿街来到一家男子服装店,在货架之间徘徊了一个小时,一件一件地为自己挑了一整套新行头,里里外外,从衬衫长裤到内衣袜子。付账时他递给营业员运通卡,但是被收银机拒绝了。营业员告诉他,这张卡被取消了。尼克对这一突发事件毫无思想准备,他故作镇定地说,没关系,我用VISA卡付。但是营业员用那张卡一刷,发现也是无效的。尼克十分尴尬,他想开个玩笑为自己解围,但一时想不起什么笑料。他对自己造成的不便向营业员道歉,然后转身离开了商店。这种狼狈其实原因很简单。
  葆恩还没走回酒店就想到了,是伊娃取消了信用卡,而且他不很情愿地承认,如果他处在她的位置,也会这么做。一个丈夫出去寄封信就再也没回来,妻子会怎么想?当然有离家出走的可能性,但那是后来才会想到的。第一反应是惊惶失措,而后一一掠过各种可能的意外事故。被卡车撞了,背后中刀了,被持枪抢劫然后敲昏了。如果她丈夫是抢劫受害人,那钱包和信用卡一定落入了歹徒手里。在任何假设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有报案,没有发现街头暴尸),取消信用卡是最起码的预防措施。尼克手头只有六十八块钱现金。他身上没带支票本,在回凯悦酒店的路上他在一处自动取款机前面停下,发现自己的花旗银行卡也同样无效了。他的处境一下子变得颇为绝望。所有钱路都断了,一旦酒店发现他星期一夜里登记用的运通卡不再有效,他将极度窘迫,甚至会面临刑事起诉。他想到了打电话给伊娃然后回家,但心有不甘。他不能一开始碰到麻烦就掉头而走,前功尽弃,而且事实上他并不想回家,不想回头。他乘电梯回到酒店十楼自己的套房,没有打给伊娃而是拨通了罗莎·莱曼在纽约的电话。完全出于一时冲动,他根本没想好要和她怎么说。幸好罗莎不在,于是尼克在答录机上留言,前言不搭后语,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在堪萨斯城,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不过现在我在这里,可能要呆很长时间,我想和你谈谈。最好我们能够当面谈,不过单凭短短几句话就要求你飞到这里来可能太过分了。即使你来不了,也请打个电话给我。我住在凯悦酒店1046房间。你奶奶的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我认为这是她写得最好的一部作品。谢谢你星期一来我办公室。我一直无法停止想你,我这么说你千万别觉得不安。你像一把锤子砸在我身上,当你起身离去,我的脑子成为一堆碎片。有可能在十分钟时间里就爱上一个人吗?我对你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结婚或是和别人生活在一起,是否自由身。但是只要能和你谈谈就好了,只要能够再见到你就好了。
   。。

《神谕之夜》5(3)
顺便说一句,这里很美。陌生而平坦。此刻我站在窗前眺望城市。成百上千的建筑和道路,但一切都那么安静。玻璃阻挡了声音。生活在窗户的另一面,但从这里望去,一切都显得不真切,一切都像失去了生命。问题是我不能在酒店住得太久。我认识一个人住在城里的另一边。他是迄今我在这里遇到的唯一一个人,我马上要去找他。他的名字叫爱德·胜利。我口袋里有张他的名片,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以备我在你打电话来之前离开酒店。也许他会知道我在哪里。816—765—4321。再说一遍。816—765—4321。奇怪。我刚发现这个号码是依次倒数过来的。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电话号码。
  你觉得其中会不会意味着什么?大概不会。当然,也有可能。如果我发现了就告诉你。如果没接到你的电话,过几天我会再打给你。再见。她一个星期后才听到留言。如果尼克早二十分钟打来,她本可以接到电话的,不巧罗莎刚出门,所以对尼克来电毫不知情。就在尼克对着答录机留言的时候,她已经坐上一辆黄色出租车,出了荷兰隧道入口三个街口,直奔纽渥克机场,搭乘下午的航班飞往芝加哥。那天是星期三。她姐姐星期六结婚,因为婚礼在她父母家中举行,而且罗莎是伴娘,因而她早些赶去帮忙准备。她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父母亲了,所以想趁此机会在婚礼后和他们多住几日。她计划星期二早晨回纽约。有个男人刚对着电话答录机向她发布了爱情宣言,可是要过整整一个星期她才会知道。同是这个星期三下午在纽约的另一角,尼克的妻子伊娃也想到了罗莎·莱曼。尼克已经失踪了差不多四十小时。警察局那边没有一起事故或罪案报告涉及一个和她丈夫特征相似的男人,也没有自称是绑架者的人打来索取赎金的电话或留下字条,她开始疑心尼克可能是躲起来了,离开她完全是他自己的意愿。在此之前,她从未怀疑过他有外遇,可是当她回想起星期一晚上在餐馆里他说的那些有关罗莎·莱曼的话,记起当时他有多着迷,甚至大胆承认自己被深深吸引,伊娃便开始怀疑他可能是为了和人私通而出走,躲在那个一头金色刺发的苗条小妞的怀抱里。她从电话号码簿里查到罗莎家的号码打过去。
  没有人接,当然,因为罗莎已经在飞机上了。伊娃留了个短信然后挂了。由于罗莎没回电话,伊娃当晚重拨了一次又留了个言。这样的情形重复了好几天,早上一个电话,晚上一个电话,罗莎沉默的时间越长,伊娃就越发被激怒。最后她来到切尔西罗莎住的那幢房子,爬上三层楼,敲她家的门。没有反应。她又敲,用拳头砸,震得铰链嘎嘎直响,还是没有人答应。伊娃据此确定罗莎和尼克在一起,这个推断并不合理,可此时的伊娃已经失去了理智,偏执地拼凑了一个故事解释她丈夫的失踪,以及由此带给她的暗无天日的焦虑和对婚姻及自我的极度恐惧。她在一张小纸片上草草写了个条子,塞进罗莎的门缝,上面写道,“我需要和你谈谈尼克。马上打电话给我。伊娃·葆恩”。这时,尼克早就离开了酒店。他找到了住在一栋寄宿公寓顶层一间小房间里的爱德·胜利,位于城里最差的地区之一,周围是一圈破落的废弃仓库和烧毁的残垣断壁。街面上晃荡着几个黑人,满目荒凉恐怖的景象,不像尼克在美国其他城市见过的黑人贫民区。他从来没走进过这样一个黑人区,好像走进了一条狭长的地狱之道,死气沉沉,四处是锈迹斑驳的废车,满地空酒瓶和用过的针头。寄宿公寓是四周唯一一栋完整的建筑,无疑是百年前这个街区留下的最后一点残迹。在任何其他地方,这一定是栋禁止使用的危房,可是在此地四下望去,它竟显得颇具吸引力:三层楼,表面是脱落的黄漆,楼梯和屋顶坑坑洼洼,沿街的九个窗户每个都被夹板交叉钉死。尼克扣了扣门,没人答应。他又扣了扣,过了一会儿,出来了一个穿着绿色毛毛圈长袍、头戴廉价赭色假发的老女人,慌张而狐疑地问他干什么。爱德,尼克回答说,爱德·胜利,我一小时前打过电话给他,他在等我。好半天,那个女人一言不发。她像见到了天外来客一样上下打量着尼克,一双死鱼般的眼睛扫到他手里的皮包又回到他脸上,搞不明白一个白人想在她屋子里做什么。尼克伸进口袋掏出爱德的名片,想证明他不是来搞什么非法勾当的,但那女人眼神不好,当她凑近瞧的时候,尼克看出她根本不识字。他没有麻烦吧?她问。没有,尼克答道,至少我不知道。那你不是警察?那女人说。尼克告诉她,我来这里是请教他些事,爱德是唯一能帮助我的人。又是好半天沉默,那女人终于指了指楼梯。3G,她说,门在左边。到那儿使劲敲门。爱德这时候通常都在睡觉,他的耳朵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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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5(4)
尼克沿着黑黢黢的楼梯爬上去,在走廊尽头找到爱德·胜利的房间,那女人说得果然没错,尼克敲了十几下门,那个前出租车司机才让他进去。这个尼克在堪萨斯城里唯一的熟人,身材魁梧结实,裤子上的纽扣开着,背带斜吊在臂膀上,坐在床头,用一把手枪直指来人的心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枪对着葆恩,还没等他清醒过来退出房门,胜利已经放下武器,把它搁在床边的桌子上。是你,他说,被雷劈过的纽约客。怕有麻烦?尼克问道,即使危险已经过去了,他还是对那颗可能穿过自己胸膛的子弹感到后怕。这是个麻烦的时代,爱德说,这也是个麻烦的地方。谨慎永远不嫌过头。尤其是一个六十七岁,身手已经不太敏捷的老人。谁也快不过子弹的。尼克答道。爱德咕哝地答应着,然后请葆恩坐,他用手指指屋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出人意料地引了一段《瓦尔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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