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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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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受挫的眼神盯着天花板的时候,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格蕾丝在楼下厨房,洗盘子,处理我们吃剩的外卖食物,于是我在她刚才坐过的椅子里坐下,刚好紧挨着沙发右边,离约翰的头不过两三英尺。他问我是不是感觉好点了。是,我回答,好多了,然后我靠近对他说:“今天我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早上我出去散步的时候,走进一家店里买了一本笔记本。这件小玩意那么精美诱人,甚至重新勾起了我写作的欲望。于是我一回家就在书桌前坐下来,一口气在上面写了两个小时。”“这是个好消息,希德尼,”约翰说,“你又开始写作了。”“那个弗利特克拉夫特的段子。”“噢,那更好了。”“看吧。现在还只是一些粗略的草稿,没什么值得兴奋的。不过那笔记本好像使我充足了电,我都等不及明天再写了。那本子是深蓝色的,非常悦目的暗蓝,硬面和书脊都包着布面。还是葡萄牙产的。”“葡萄牙?”“我不知道是哪座城市。但封面背后有一行小的标志,写着葡萄牙制造。”“你怎么会在这里找到那种东西?”“我住的附近新开了家店。纸品宫殿,老板姓张。他那里有四本存货。”“我以前去里斯本的时候都要买上些那种本子。非常好,很结实。你一旦用上,就不会想在其他东西上写了。”“我今天也有这种感觉。希望这不意味着我会上瘾。”“上瘾这词可能说重了,但它们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小心,希德。这种本子我用了好多年,我知道我在说什么。”“你说得好像它们很危险似的。”“这要看你写什么。那些笔记本非常友善,但也可能十分无情,所以你得提防自己不要迷失其中。”“你看上去也没有迷失啊。刚才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你桌上摆着一本。”“搬回纽约之前我买了一批备用。可惜你看到的那本是最后一本了,而且我都快写完了。我不知道你能在美国买到。我正准备写信给制造商多订一些。”“店里那个人告诉我那家公司关门了。”“那我时运不济。不过这也不奇怪。很明显它们的市场需要并不大。”“星期一我可以帮你买一本,如果你需要的话。”“还有蓝色的剩下吗?”“黑色、红色和棕色。最后一本蓝色的被我买走了。”“太糟糕了。我只喜欢蓝色。既然公司已经关门了,我想可能我也该养成一些新习惯了。”“说起来有点古怪,早上我看到那一摞时,一眼就认定了蓝色那本。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无法抗拒。你觉得这说明什么?”“不说明什么,希德,除了你脑子有点偏执。我也像你一样偏执。我们不是写书的吗?像我们这种人能不偏执吗?”
《神谕之夜》4(2)
星期六夜里的纽约永远拥挤,但那晚街道比平常更为堵塞,一次接一次地塞车,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家。格蕾丝好不容易在约翰家门口拦下一辆出租车,但当我们钻进去告诉司机去布鲁克林,他竟借口油不够,不想接这笔生意。我本不想善罢甘休,但格蕾丝拉住我的胳膊,温和地把我拖出汽车。此后再也没等到车来,我们只好穿过一群群醉酒嘈杂的小阿飞和疯疯癫癫的乞丐,一直走到第七大街。那天晚上整个西村闹哄哄的,喧嚣声犹如疯人院里刺耳的啸叫,似乎随时可能引发暴乱。埋身在人堆里让我感到虚脱,要紧紧握住格蕾丝的手臂才能勉强保持平衡。我们在巴洛街和七街的拐角足足站了十分钟才等到一辆空车开过来,其间格蕾丝至少道歉了六次,因为把我从前面那辆出租车里拉出来。“对不起我没让你和他理论,”她说,“是我的错。不该让你站在冷风里,但我不愿意和那种蠢人争吵,太烦了。”但那晚不仅仅是愚蠢的出租车司机让格蕾丝觉得烦。我们乘上第二辆出租车不久,她莫名地哭了。虽然动静不大,不是那种抑制不住的抽泣,但眼眶里噙着泪水。我们在克拉克森遭遇红灯停下时,街灯照进车厢,我看见她的泪滴在灯光里闪烁,像一颗颗胀大的水晶夺眶而出。格蕾丝从未如此失控。格蕾丝从来没有哭过或者过度表露感情,即使在压力最大的时候(例如,我病倒的那段时间,我被送进医院后令人绝望的那最初几个星期里),她似乎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可以支撑自己,直面最严酷的现实。我问她怎么了,但她只是摇摇头别过身去。当我把手搭在她肩上再问的时候,被她抖开了——这是她过去从未有过的举动。尽管算不上十分敌意,可是这根本不像格蕾丝的行为,我承认有点被刺痛的感觉。我既不想无谓地打扰她又不想被她看出自己的受伤,便缩在后座自己的角落里默默无言,随着出租车沿着第七大街一点点地朝南挪。在法芮克街和运河街的十字路口,交通阻滞了好几分钟。车塞得很厉害,小车卡车一齐鸣笛,司机们相互谩骂,最典型的纽约式骚乱。在一片喧闹和混乱之中,格蕾丝突然转向我,道歉道,只是因为今晚他看上去太可怕了,”她说,“那么疲惫不堪。所有我爱的人都垮了,有点难以接受。”我不相信。我的身体正在好转,而格蕾丝会因为约翰暂时的腿疾如此沮丧似乎也不合情理。是其他事情在困扰她,一些隐秘的痛苦她不愿意让我分担,但我知道如果我一味刨根问底,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我伸出手臂搂住她的肩膀,轻轻地将她拉近。这一次她不再抗拒。我感觉到她很放松,一会儿就蜷在我身边,头枕着我的胸口。我把手放在她额头上,开始用手掌抚摸她的头发。这是我们之间的传统仪式,用无言的亲昵表达彼此依然厮守,何况我从未厌倦过抚摸格蕾丝,从未厌倦过把我的手放在她身体的某一部分上,我一直这么抚摸着,在我们一路开过西百老汇爬上布鲁克林桥的时候,这个动作重复了几十遍。有那么几分钟我们相互没说一句话。出租车到了钱伯斯街左转往桥上开的时候,每个分岔口都车辆淤阻,我们几乎动弹不得。我们的司机,名叫鲍里斯·斯特潘诺维奇,自言自语地用俄语低声咒骂,毫无疑问在懊悔不该星期六晚上跨区到布鲁克林来。我透过斑痕累累的有机玻璃挡板上的塞钱口对他说,别担心,你的耐心会得到回报的。噢?他说,这意思是什么?一大笔小费,我答道,只要你安全把我们送到那里,你会得到今晚最大的一笔小费。格蕾丝听到那句有语病的“这意思是什么?”微微地笑了一声,让我觉得她低落的情绪有所回暖。我坐回座位重新开始抚摸她的头发。我们登上大桥,以每小时一英里的速度爬行,悬在河上,身后是建筑物的灯光,右边远处是自由女神像,这时候我开始跟她说话,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以免她坐在我身边不知不觉地又开小差。“今晚我有个秘密发现。”我说。“希望是好事。”“我发现约翰和我有同样的偏爱。”“噢?”“我发现我们都喜爱蓝色。特别是一种葡萄牙出产,现在已经断货的蓝色笔记本。”“嗯,蓝是一种好颜色。非常平和,沉静。它和心灵契合。我也很喜欢,所以在工作中得有意识提醒自己别把它用在所有我设计的封面上。”“色彩真的能传递情绪吗?”“当然能。”“那人品呢?”“指什么?”“黄色代表怯懦,白色代表纯洁,黑色代表邪恶,绿色代表天真。”“绿色代表嫉妒。”“那也是。可是蓝色代表什么?”“我不知道。希望,也许。”“还有忧愁。比如说,我感到忧伤,或者,我觉得抑郁。“别忘了‘纯蓝’。”“你说得对。蓝色代表忠诚。”“而红色代表热情。这点大家没有争议。”“红人队。社会主义的红旗。”“投降是白旗。”“无政府主义是黑旗。绿党。”“可红色代表爱和恨。红色代表战争。”“你带着颜色投入战斗。是这说法,对吗?”“我想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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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4(3)
“你知道‘颜色战’这个词吗?”“想不起来什么意思。”“这是我小时候的说法。你夏天在弗吉尼亚骑马,而我妈妈送我到纽约北部野营。庞蒂克夏令营,用印第安酋长的名字命名的。夏末的时候,他们会把大家分成两个队,在接下来的四五天里,两边各出一些小队互相比赛。”“比赛什么?”“棒球、篮球、网球、游泳、拔河,甚至还有那种鸡蛋茶匙赛跑和歌咏比赛。由于营色是红和白,所以一边叫做红队,另一边叫做白队。”“这就是颜色战。”“对我这样的体育迷来说刺激得不得了。有些年我在白队,另一些年我在红队。后来组建了第三支队伍,类似一种秘密组织,意气相投的兄弟帮。我有好多年没有想起它了,但那时它对我非常重要。蓝队。”“秘密的兄弟帮。我听上去像是男孩子的无聊游戏。”“是啊。也不……不是。我现在回想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无聊。”“你那时候一定大不一样。现在你从来不想参加任何事情。”“我不是参加,而是被选上,成为特许会员之一。我觉得非常骄傲。”“你已经参加了红队和白队。蓝队有那么特别吗?”
“那是从我十四岁那年开始的。那年夏令营来了一位新辅导员,年纪比其他那些十九、二十岁的大学生辅导员稍大一点。布鲁斯,布鲁斯什么来着,姓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布鲁斯已经本科毕业,并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读完了一年级,长得瘦小,精灵古怪,在一个体育夏令营里是个标准的非运动员,但是机智幽默,经常用难题考你。阿德勒。就是他。布鲁斯·阿德勒。大家都叫他拉比。”
“是他创立了蓝队?”“差不多。更确切地说,他出于怀旧,重建了蓝队。”“我不明白。”“早几年他在另一家夏令营里任辅导员。那个夏令营的营色是蓝和灰。夏末分成两个颜色阵营的时候,布鲁斯被安排在蓝队。当他环顾四周,看看谁和他同在一队时,发现竟然都是他喜欢的人,都是他欣赏的人。而灰队则恰恰相反,充斥着嘟嘟囔囔、不讨人欢喜的家伙,夏令营的渣滓。在布鲁斯心里,蓝队一词不只代表临时拼凑起来的接力赛跑队。它代表一种人类理想,一群宽容而富有同情心的个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个完美社会的梦想。”“越说越奇怪了,希德。”“我知道。但布鲁斯并不是很当真。这正是蓝队的妙处。整个事情只是一种玩笑。”“我没听说过拉比还可以开玩笑的。”“他们大概不行。不过布鲁斯不是拉比。他只不过是一个打暑期工的法学院学生,找点小乐趣。他来我们营工作时,和另一位辅导员说起蓝队,而后两人决定一起组织一支新的分队,以秘密组织的形式重新组建蓝队。”“他们怎么挑上你的?”“在半夜。我正在床上熟睡,布鲁斯和另外那个辅导员把我摇醒。他们说,‘起来,我们有些事要和你说’,然后他们带着我和另外两个孩子打着手电走进树林。那里点着一小堆营火,我们围着火堆坐下,接着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蓝队,为什么挑选我们成为特许队员,如果我们想推荐其他人的话,他们选择队员的条件是什么。”“是什么?”“没什么特别的,真的。蓝队队员并不都属于同一类型,而是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立的品性。但是没有很好的幽默感是不会被接受的,当然幽默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人总在开玩笑;还有些人只是在恰到好处的时候耸耸眉毛,一屋子人就能顿时笑得满地打滚。好的幽默感是一种对生活的嘲解和对荒诞的欣赏,但同时又是一种谦和与宽容,对他人的善意和大度。不要吹牛大王和傲慢无礼的家伙,也不要骗人精和偷偷摸摸的人。一名蓝队的队员必须具有好奇心,喜爱读书,明白世事不可能强求。一个机敏的观察者,明辨是非,热爱公益。一名蓝队队员看到你需要的时候会脱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给你,但他更会在你并未期待的时候悄悄塞给你一张十块钱的票子。有点清楚了吗?我不能说得很死,是这样或那样。这是一种整体的品行,每一个独立部分都和其余特质相吻合。”“你所说的是一个好人。单纯、真诚。我父亲的说法是‘诚实的人’,贝缇·斯陀洛维兹爱用‘体面人士’一词,约翰说‘不是个混蛋’。都一样。”“也许。但我更喜欢‘蓝队’。它意味着队员之间的联系,一种团结的纽带。如果你身在蓝队,就无需解释你的原则。你的一举一动便说明了一切。”“但是人的行为并不总能保持一致。此时还好,下一刻便很糟。人会犯错,好人也会做错事的,希德。”“当然会。我并没有说十全十美。”“你有。你是在说一些人觉得自己比其他人好,觉得比我们这些普通百姓道德高尚。我敢肯定你和你的朋友之间有种秘密的手语,是不是?以便有别于其他呆瓜笨蛋,对不对?让你们自以为有什么别人无法企及的特殊才能。”“老天爷,格蕾丝。这不过是二十年前的一桩小事,你不用这样解剖分析吧。”“可是你依然相信这种垃圾。我听出来了。”“我不相信任何事情。活着,我就信这个。活着,和你在一起。这对我意味着一切,格蕾丝。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事情,在这个见鬼的世界里,没有一件其他事情。”谈话以令人沮丧的方式收场。我想哄她摆脱黯淡情绪的不太明智的伎俩只作用了一会儿,而后就说过了头,以致她用如此严厉的谴责相还。这种好斗的言辞完全出乎格蕾丝的性格。格蕾丝很少在这类事情上较真,以前我们像这样议论往事的时候(无关任何主旨的随意闲聊,想到什么说什么),她往往被我抛出的看法逗乐,极少当真,也不扮演辩论对手,而是情愿配合,随我不着边际地夸夸其谈。但那晚不是,那个可疑的晚上不是,因为她说着说着又哭了,刚才出发时笼罩在她身上的不快再次吞噬了她,我知道她是真的很痛苦,无法不焦灼在那件折磨她的事情上。我心里有许多疑惑想问,但我又一次忍住了,我知道如果她还没有心情说是不会向我倾诉的,她一向如此。那时我们已经过了桥,沿着亨利街向前驶进了大西洋街,那条夹在旧式红砖楼房之间的狭窄马路从布鲁克林高地一直延伸到我们住的圆石山。我知道她并不是针对谁。格蕾丝的火气与其说是冲我来的,不如说是因我的话而起的反应。我的点评不小心冲撞了她心中所想,擦出了一点火星而已。好人也会做错事的。格蕾丝做错过什么吗?她身边哪个亲人做错过什么吗?无从知晓,但肯定有人对某些事情感到负疚,我觉得,而且尽管我的言辞引发了格蕾丝一番自我保护的抢白,我还是相当肯定这些事情与我无关。好像特地为了证明这一点,汽车穿过大西洋街直奔最后一程的时候,格蕾丝伸出手握住我的颈背,将我拉向她,她把嘴压在我的嘴上,轻轻地探出舌头,火热地长吻,正如特劳斯刚说过的,咬合亲吻。“今晚和我做爱。”她喃喃地说,“进门就扒光我的衣服。把我撕成两半。”
《神谕之夜》4(4)
第二天早上我们起得很迟,直到十一点半至十二点钟才从床上爬起来。格蕾丝的一个表妹今天到纽约来,她们约了两点在古根海姆碰面,然后再去大都会艺术馆,在永久藏品之间盘桓几个小时。看画是格蕾丝偏爱的周末活动,故此她一点钟匆匆出门的时候显得精神不错。我提出和她一起走到地铁站,但那时她已经拖得有些晚了,而地铁站离家挺远(沿蒙太古街一路朝上),她不想让我因为要快步走过那么多街区而负荷过重。我陪她下楼走到街上,不过在第一个拐角我们就互道再见,分别朝两个方向走去。格蕾丝加快步伐沿着法庭街向高地走,而我则向下遛了几个街区到蓝多菲糖果店买了一盒香烟。这就是我那一天散步所及。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到蓝色笔记本上,所以没有像往常一样绕着街区散步,而是马上掉头回家。十分钟后我已经回到家,在客厅尽头的书房里,端坐于写字台前。我打开笔记本,翻到我星期六停笔的那一页,凝神静气。我没有费神重读一遍写过的内容,而是拿起笔就开始写。葆恩在飞机上,穿过黑夜飞向堪萨斯城。在石兽坠落那一刻的晕眩以及义无反顾地冲向机场之后,他内心渐渐滋生了一种平和的感觉,一种黑暗的宁静。葆恩没有自问在做什么。他一点也不后悔,没有反思自己的决定:离开纽约、放弃工作,对于抛弃伊娃也未曾感到丝毫自责。他能想见这对于她将有多么艰难,但是他设法让自己相信没有了他她最终会好起来,一旦从他失踪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兴许她能开始一种更为美满的新生活。
《神谕之夜》5(1)
这既不值得羡慕也无所谓同情。葆恩被一个意念紧紧攫住,这个意念如此强大,远远超过了他本人那点微不足道的愿望和义务,使他觉得除了服从别无选择,甚至要以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代价,做出哪怕一天前还与他的道德标准想背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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