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神谕之夜-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格蕾丝帮他在沙发上坐定,重新把枕头和毯子放好,并请求原谅他“这个不中用的老朽”。然后,当他适应了自己的位置以后,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们真是一对,是不是,希德?你发抖和流鼻血,现在我的这条腿也出问题了。我们是天底下一对没用的跛子。”特劳斯历来不修边幅,但那天我感觉他尤其耸遢,单从他的蓝色牛仔裤和全棉套衫的皱褶程度来看,我断定这一身他已经一连穿了好几天了,更不用说他的白袜底全变成了灰色。一头乱发,后脑勺部分由于这个星期长时间躺在沙发上而被压平,板结了。约翰看起来非常憔悴,比平时我见到的他老了许多,不过如果一个人正在被痛苦折磨,必定因此牺牲了许多睡眠,看上去自然不会是在最佳状态。我并没有对眼前他的样子特别警觉,但格蕾丝,素来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为镇定的一个,却对约翰的状况显得十分紧张和不安。我们还没来得及订晚餐,她先拷问了他足足十分钟,有关医生、药物和诊断,而后,当他向她保证不会马上死掉,她马上转为关心实际的需要:购买日用品、煮饭、倒垃圾、洗衣这样的日常琐事。这些杜马太太都料理妥当了,约翰说,他指的是这两年来为他整理房间的那个马提尼克女人,她不在的时候,她女儿就会顶替她来。“二十岁,”他接着说,“很聪明。模样也不错。走起路来似乎脚不沾地,好像在房间里滑翔。给了我一个机会练习法语。”撇开腿不谈,约翰还是显得非常高兴和我们在一起,他的话比平常这种时候要多,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都滔滔不绝。虽不敢肯定,但我相信正是疼痛使他放松了舌头说个不停。说话一定从蚁噬般阵痛着的腿上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一种亢奋式的放松。此外,还有他喝下的大量酒精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每次新开一瓶葡萄酒,约翰都第一个把酒杯伸过来,那晚在我们喝掉的三瓶酒中,几乎有一半最后流进了他的身体。也就是一瓶半葡萄酒,外加两杯纯苏格兰威士忌作为结束。我过去也有几次曾见过他喝这么多,但不论约翰喝多少,他从来不流露出醉态。不会咬字不清,不会眼色迷离。他是个大个,一米八五,差不多两百磅,盛得下。“大约在腿还没出事前一个星期,”他说,“我接到缇娜的弟弟理查德打来的电话,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自从葬礼以后就没了联络,算起来有八年了,八年多了。即便她在的时候,我和她的家人也没什么关系,现在她不在了,我就更懒得去联系他们。他们也不联系我,我也不特别在乎。所有奥司乔家的男人,他们在春田道上恶俗的家具店,乏味的妻子和平庸的孩子。缇娜有###个表兄妹,她是唯一一个有点想法的,唯一一个有勇气冲破新泽西那个狭小的世界寻求自我的人。所以那天理查德打电话来让我吃了一惊。他现在住在佛罗里达,他说,来纽约出差。问我想不想和他一起出去吃顿饭?好一点的地方,他说,他做东。我没什么其他安排,便答应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答应他,但也没什么明显的理由拒绝,于是我们约定第二天晚上八点见。“你得了解理查德。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个不起眼的人,没什么内涵。他比缇娜晚出生一年,今年该四十三岁了,除了在高中篮球队打球的时候短暂地辉煌过一阵以外,他这辈子大部分时候都浑浑噩噩,从两三所大学退学,从一种无聊的工作转到另外一种,不像个结了婚的人,从没真正长大。脾气很好,我觉得,但是浅薄、乏味,有种呆滞的麻木使我不由地紧张。唯一让我喜欢的是他对缇娜的热爱。他像我一样爱她的一点一滴,真的,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我不否认他是她的好兄弟,模范兄弟。你在葬礼上,格格。你记得当时的情景。好几百人到场,教堂里每个人都在抽泣,呜咽,恸哭。那声势好似一股悲痛的洪流,哀伤的程度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但在所有在场的哀悼者之中,理查德是最痛苦的一个。他和我,坐在教堂的前排。仪式结束,他想站起来的时候几乎晕厥过去。我使尽全身力气才扶住他。准确地说,我是伸出双手紧箍住他,他才没有瘫倒在地上。“但那是好几年以前了。我们一同经历了那次伤痛,之后我和他失去了联系。那天我答应和他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心里想着会度过一段沉闷的时光,在窘迫的交谈中熬过两个小时,然后冲出门径直回家。但我错了。我很高兴告诉你们我错了。每次发现自己的偏见和愚蠢就让我觉得兴奋,让我意识到我所知道的其实连自以为的一半都没有。“一见他的面我就很高兴。我都忘了他长得有多么像他姐姐,有多少面貌特征是他们共有的。眼睛斜挑的样子,圆滑的下巴,典雅的嘴和直挺的鼻梁,简直就是男性版的缇娜,或者,好像她以某种方式显现,不时迸射出来。我感觉又一次和她在一起,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她的一部分活在她弟弟的身上,这种感觉吞没了我。有几次理查德那种特有的说话的样子,那种特有的手势,那种特有的眼神,令我感动得想靠上去亲他。吻他的嘴唇——咬合亲吻。你们大概会笑我,但我真的觉得很遗憾那天没有真的吻他。“理查德还是理查德,过去那个理查德,不过好了点,虽然样子没变,却让人觉着舒服了点。他结了婚,有两个女儿。也许是这个原因。也许因为老了八岁,我不知道。他仍旧在混日子,干些没劲的工作,计算机零件推销员还是效率顾问什么的,我忘了。他还是把每个晚上都消磨在电视机前。足球赛、连续剧、警匪片、风光片,他热爱电视里播放的每一样东西。但他从来不读书,从来不选举,甚至从来都懒得假装对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有点看法。他认识我有十六年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一次也没有打开过我的哪一本书。我倒不介意这个,只是想说明他有多么懒,多么彻底地丧失了好奇心。尽管如此,那天晚上我还是挺喜欢和他在一起。我喜欢听他讲他最喜爱的电视节目,讲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讲他永远进步的网球比赛,讲佛罗里达为什么比新泽西更适合居住。气候好,你明白。没有暴风雪和冰冷的冬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是夏天。那么平常,孩子们,那么他妈的心满意足,可是——我该怎么说呢?他处于绝对平和的状态,对生活那么满足,几乎令我嫉妒。“这就是那天的情形,在市区一家寻常的馆子里一顿寻常的晚餐,寻常的闲聊,但这时理查德突然从盘子上抬起头,跟我讲了一个故事。这就是我为什么跟你们说了这么多的原因,就是为了要讲到理查德的故事。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和我感觉一样,但这个故事震撼了我,它是很长时间以来我听到的最有趣的事情之一。“三四个月前,理查德在自己家车库的一个纸箱里找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偶然翻到一个旧的三维视镜。他依稀记得是他还小的时候父母买的,但记不起当时的情形或者他们用它做什么。他相当肯定他从没有用过,甚至摸都没摸过,但也可能他把这回事忘得一干二净。他把视镜从纸箱里拿出来一看,发现这不是用来看现成的旅游景点和风光照片的那种廉价货。这是一架货真价实的光学仪器,是五十年代早期三维热时留存下来的一流产品。那股热潮没能持续多久,它的玩法是用一种特殊的照相机自己拍三维照片,然后冲成幻灯片,就可以用这种视镜来看了,像一部三维的相册。照相机没找到,但理查德找到一盒幻灯片。一共只有十二张,他说,看起来他的父母只用新型照相机拍了一卷胶卷,然后就把它收在什么地方,再也想不起来了。“理查德并不知道幻灯片里的是什么,他取出一张放在视镜上,按下背景灯按钮朝里看。刹那间,他说,他生命中的三十年被抹去了。那是1953年,他在新泽西州西橙县他家的客厅里,站在缇娜十六岁生日晚会的客人中间。忽然间他什么都记起来了:甜蜜的十六岁’晚宴,筹办宴会的人在厨房里打开食物、在台面上排列香槟酒杯,门铃声,音乐声,喧哗声,缇娜发髻上的结和她呼呼生风的黄色长裙。他把幻灯片一张一张放在视镜上从头到尾看完全部十二张。所有人都在那儿,他说。他的母亲和父亲,他的表兄弟们,他的叔叔婶婶们,他的姐姐,他姐姐的朋友,还有他自己,精瘦、十四岁、突出的喉节、平头、夹着的红色领结。这不像在看普通的照片,他解释说,甚至不像在看家庭电影,那些抖动的图像和褪掉的色彩总是让你感到失望,它们给人的感觉属于遥远的过去。三维照片保存得难以置信地完美,不可思议地清晰。里面每个人看上去都栩栩如生,充满活力,凝固的瞬间成为某种永恒,到现在已经不朽了近三十年。鲜艳的颜色和入微的细节清晰闪耀,周围的纵深感足以乱真。理查德说,他盯着幻灯片看得越久,就越觉得他能看到里面的人呼吸,每次他停下来换下一张,就感觉如果他看得时间长一点,哪怕就长一会儿,他们就会真的动起来。“他一张一张把幻灯片看完之后,又重新看了一遍,第二遍看时他渐渐发觉照片中的大部分人都已经死了。他父亲,1969年死于心脏病。他母亲,1972年死于肾衰竭。缇娜,1974年死于癌症。那天在场的六个叔叔婶婶,也有四个已经去世了。有一张照片,他和父母、缇娜一起站在前院的草坪上。就他们四个,手挽手,相互倚靠,并排四张滑稽的笑脸生动地冲着镜头扮怪相。当理查德把这张照片第二次放在视镜上,他的双眼突然盈满泪水。就是这一张揪住了他,他说,这张对他来讲太要命了。他意识到他是和三个幽灵一起站在草坪上。这个三十年前那天下午的唯一幸存者,眼泪一旦夺眶而出,就再也无法抑制。他放下视镜,双手捂住脸,开始痛哭。他在跟我讲故事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词:痛哭。‘肝肠寸断,’他说,‘完全无法自制。’“这是理查德,别忘了,一个毫无诗意的人,一个钝得像块木头的人,然而他一看到那些照片,也神魂颠倒,脑子里再也容不下别的事。视镜就像一盏神灯,带他穿越时空,寻访死者。早上离家上班之前他会来看一遍照片,晚上回家以后他又会来看一遍。都是在车库,都是自己一个人,都是躲开妻子和孩子,沉湎在1953年的那个下午,无力自拔。魔咒持续了两个月,直到一天早上理查德走进车库发现视镜坏了。机械部分卡住了,按钮按不下去,打不开背景灯。他可能用得太多了,他说,因为不知道怎么修,他觉得自己的奇遇结束了,他发现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永远从他身边消失了。这是灾难性的损失,最残酷的剥夺。他甚至无法把幻灯片举起来对着光看。三维图片不是传统相片,你必须借助视镜才能完成整体成像。没有视镜,就没有图像。没有图像,就没有回到过去的时空旅行。不再有时空旅行,就不再有喜悦。又一轮悲伤,又一轮哀痛,似乎,在重新赋予他们生命之后,他不得不再次埋葬死者。“这就是两个星期前我见到他时的情况。机器坏了,而理查德还在努力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我无法告诉你们我有多么被这个故事感动。看到这个平庸呆憨的人变成了一个暗怀哲思的梦游者,一个渴望着遥不可及时空的痛苦灵魂。我跟他说我愿意尽一切可能帮助他。这里是纽约,我说,既然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能在纽约找到,这里就一定有人会修。理查德被我的热情搞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感谢我肯帮忙,那天我们就谈到这儿。第二天一早我就忙活上了。四处打电话,做调查,不出一两天,我查到在西三十一街有家照相馆的老板说他可能会修。那时理查德已经回了佛罗里达,当晚我打电话报告他这个消息,我以为他会非常兴奋,我们马上可以讨论如何把视镜打包寄来纽约。但电话线那头迟疑了很久。‘我不知道,约翰,’理查德终于开口说,我们见面之后我想了很多,也许对我来说整天泡在那些照片里并不是件好事。阿莲娜开始感到不安,我也不太关心孩子们了。也许现在这样更好。你得生活在现在,对吗?过去已经过去,无论我对着照片看多久,过去也不能再回来了。’”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一个令人失望的结局,约翰觉得,但格蕾丝不同意他的看法。她说,和死者密会了两个月,理查德已经很危险了,他很可能会陷入严重的抑郁症。我正想说点什么,可是刚一张嘴想要发表意见,却突然又可恨地流起鼻血来。这是从我住院前一两个月开始的,尽管到现在我的其他大部分症状都已经消退,但流鼻血一直很顽固,总是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刻发生。我痛恨无法管住自己,比如那天晚上我正坐在房间里说话,突然发现鼻血源源不断地涌出,溅在衬衫和裤子上,一点破办法都没有。医生告诉我不用担心,这既非药物作用,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的征兆,可是这丝毫不能减轻我的无助和窘迫。每次鼻子流血,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尿湿裤子的孩子。我从椅子上跳起来,用一块手帕捂住自己的脸,夺路奔向最近的洗手间。格蕾丝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一定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尽管我记不得究竟说了些什么。“别费心”,也许,或者“不要管我”。总之是恼羞成怒,把约翰给逗乐了,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当我离开房间时听到他在笑。“老忠实泉又开始喷了,”他说,“奥尔式月经鼻。别烦恼,希德尼。起码你知道自己还没怀孕。”那套公寓里有两个洗手间,每层一个。通常我们晚上都在楼下的餐厅和客厅里,但是约翰腿部的静脉炎把大家都推上了二楼,因为他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那里。楼上的房间像是一个备用会客室,舒适的小天地,一面是大型的凸窗,另外三面排着书架,嵌入电视和音响,对于恢复中的病人来说是个理想的领地。楼上的洗手间就在约翰的卧室尽头,要去卧室我必须穿过他的书房,那是他写作的地方。
   。 想看书来

《神谕之夜》4(1)
我走进那间房的时候拧亮了灯,但我一心都在流血的鼻子上,根本没注意里面什么样。我在洗手间呆了至少十五分钟,摁鼻子,把头朝后仰,等到这些古老的法子起作用的时候,我已经流了好多血,我都怀疑自己是否需要去医院紧急输血。血淌在洁白的瓷盆上是那么的红。这颜色映在脑中是那么鲜艳,那么惊心地浓烈。令人震撼的美感。相比之下从我们身体里流出的其他液体却如此暗淡、苍白。发白的唾沫、乳浊的精液、黄色的尿、黄绿色的鼻涕。我们分泌出秋冬的颜色,而流动在我们体内看不出的,保持着我们生命的液体,却是疯狂的艺术家手中的深红色,一如未干的油漆那般鲜明。血止住之后,我在水池边逗留了一会,尽可能把自己重新弄得像样点。已经来不及把衣服上的血点擦掉了(结成了红褐色的小圆斑,当我想擦掉的时候反而在布面上抹成一道),不过我彻底洗了洗手和脸,湿了湿头发,最后用约翰的梳子梳了梳。弄完后我感觉没那么沮丧,没那么蔫了。我的衣服和裤子还像拼了块难看的圆点布料,但好歹小河不再流了,鼻子的刺痛也发慈悲似的缓和下来。我穿过约翰的卧室走进他的书房,眼睛扫过他的书桌。我并非有意要看那里,只是一边往门口走一边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却一眼看到在形形色色的钢笔、铅笔和杂乱成堆的稿纸中间摆着一本硬面的蓝色笔记本,和我那天早上在布鲁克林买的那本出奇地相似。作家的书桌是个神圣的地方,世上最私秘的圣殿,陌生人未经允许是不能靠近的。以前我从未走近过约翰的书桌,可是我当时那么惊讶和好奇,想知道这本笔记本是不是和我的那本一样,便抛开了一贯的谨慎,走上前去。笔记本合着,面朝上躺在一本小字典上,我俯身仔细一看,发现和躺在我桌上那本一模一样。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对这一发现激动异常。约翰用哪种笔记本又有什么关系?他在葡萄牙住过两年,在那里这些肯定是常见的货色,随便一家文具店就买得到。为什么他不能用一本葡萄牙产的硬面蓝色笔记本?没有道理,毫无道理。然而那天早上我买自己那本蓝色笔记本时体验到的美妙的感觉,那天来之前我在其中几个小时颇有建树的写作(近一年来我第一次文学尝试),以及整个晚上在约翰的家里我还一直在思忖刚刚写过的情节,所有这一切使它的出现呈现一种令人惊异的关联,像一段黑色魔法。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没打算提这件事。那么做似乎有点傻,有点神经质,而且太不拘礼了,我不想给约翰留下我爱偷看他东西的印象。可是当我走进房间,看到他跷着腿躺在沙发上,用阴郁受挫的眼神盯着天花板的时候,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格蕾丝在楼下厨房,洗盘子,处理我们吃剩的外卖食物,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