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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罪恶-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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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向东为什么突然会那么问,又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反应。
陆向东看出安长埔的异状,对他笑了笑,朝他收纸条的口袋一指:“别忘了你答应的事情。”
说完对秦若男微微颔首,一个人离开了办公室。
“这个人的气场还真强,他女朋友是不是特别彪悍呀?要不然怎么能收服得了这样的一个男人?”陶音音等陆向东走出了办公室,才一缩脖子,吐了吐舌头,低声问安长埔。
“他女朋友不彪悍,有时候倒是个迷糊蛋,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会认识她的。”安长埔看看窗外,雨似乎已经停了,看时间方达画像那边估计也用不了多久就能结束,“你先去值班室休息一会儿吧,待会儿忙完了我顺路送你回家。”
陶音音还没有回答,重案组办公室的门又开了,安长埔以为是陆向东忘了事情又回来,结果进来的是其他部门的同事,身后还跟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安警官,秦警官,你们俩都在那就太好了!这位大爷来报案,说是找到了方万的书包!”带着老人来的警察对安长埔和秦若男说。
【应dz19770118亲的要求,这一章让陆向东筒子出来露了一面,喜欢他的亲别着急,之后还会有他客串的时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章拾荒老人
第三十章拾荒老人
一听这话,方才还因为闲聊了几句而显得比较心情放松的安长埔神经顿时绷紧起来,一旁原本还有点走神的秦若男也立刻回过神来,两个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同事身后那个有些拘谨的老人。
老人的手里果然攥着一个扁扁的蓝色双肩书包。
“音音,你去值班室休息一下吧!”趁着秦若男去接待报案老人的时候,安长埔对陶音音说。
陶音音自然听得出来,这是在委婉的暗示她回避,于是也不多说,点点头,自己到里面值班室去,关好门呆在里面。
老人已经被秦若男安顿好,坐了下来,书包放在他面前的办公桌上,尽管秦若男的态度很温和,老人仍旧显得很紧张,坐在椅子上后背挺的笔直,两只手一直攥着自己的衣襟儿,手指头还下意识的扣着衣襟儿上的纽扣。
“来,大爷,外面下雨冷吧?先喝点热水暖和暖和!”安长埔倒了杯热开水放在来人面前,又摸出他那一包用来和打交道的人套关系的香烟递过去,“抽烟么?”
老人一言不发,伸手抽出一根香烟,倒也没有要吸的意思,而是把烟夹在了自己的耳朵上,他的手指很粗糙,皮肤的纹理还有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看上去显得有些脏,可是衣服尽管有些陈旧,穿的倒也整齐,看起来生活条件应该比较艰苦。
“大爷,你怎么称呼?是做什么工作的?”安长埔看老人仍旧很紧张,没有急着直奔主题询问书包的事情,一来希望借由对话聊天的过程让老人放松下来,以方便更好的进行沟通,二来,他也担心老人紧张的状态会与发现书包时候的情形有关。
尽管这么多天都没有找到方万的踪迹,这让安长埔和秦若男在心里早就已经有了最不乐观的估计,但是这种情况下,同时也印证了那句谚语——“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一天没有确认方万一死,孩子就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这个拿着书包来到公安局报案,并且拘谨瑟缩的老人,不知道到底是能带来一丝希望,还是一个对孩子生命的“最终宣判”。
“我姓沈……我是修鞋的。”老人低声回答,边说边不自觉的搓着手指头,用眼角偷偷瞄着自己面前的这两个警察。
“家住哪里啊?”
“城东群生村。”
一听这个地名,安长埔和秦若男心里已经对老人的生活区域有了概念。所谓的城东群生村,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农村,而是c市市区内的一个区域。早些年的时候,那里的确是个人口不多,面积也不算大的小村子,叫做群生村,后来那块地方被某个企业家看中,想要买下来办厂,于是就和村民协商,最后原来的村庄变成了厂区,所有村民都被统一安置在后建的楼房里,青壮年统一招工进了那个企业家的工厂,成了工人,但是当地依旧被习惯的称为“群生村”。近几年因为工厂效益不好,终于倒闭了,原本有工作的人失了业,原本就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则大多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大批居民外出务工,少部分老人和孩子依旧留在那里,生活条件普遍比较艰苦。
这个沈大爷估计就是在那里依靠修鞋手艺来维持生活的原群生村村民了。
可是群生村正如沈大爷所说,位于城东,那里无论距离方达家,还是方万的学校,都很远,属于市区却又相对偏僻,为什么书包会被沈大爷找到呢?
“大爷,今年高寿啊?”安长埔把疑问压在心里,没有急着询问,而是继续若无其事的同沈大爷“闲聊”着。
从表情和姿态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沈大爷眼下根本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和安长埔闲聊,不过碍于对方的身份,加上小伙子的态度彬彬有礼又十分亲切,沈大爷也不好不回答,只好唯唯诺诺的小声说:“我今年刚满70岁,家里还有个老伴儿,儿子和媳妇到外地去打工,孙子跟着我们。”
提到小孙子的时候,老人的手不自主的在膝盖上摩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有些慈爱,又隐隐的好像有些不安。
这种神态上的变化没有逃过安长埔的眼睛,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着,顺便在心里揣摩着老人的家庭组成,以及与方万的书包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
秦若男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没有开口与老人对话,她的注意力放在了桌子上的那个小书包上面。
书包本身倒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市面上的学生书包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大,书包的正面印着一个很大的卡通图案,好像是时下里孩子们比较喜欢的蓝猫,图案仍旧很新,没有开裂或者剥落的迹象,看上去要么这个书包才买了没多久,要不然就是书包的主人对自己的书包应用率并不高。
这些都不是她注意的重点,重点在于,桌上的那个蓝色小书包,是湿的。
没有错,书包很湿,沈大爷方才把书包放在桌子上的动作不是很利索,书包的位置略微被移动了一下,就这么小小的一点移动,桌面上就留下了淡淡的湿痕。外面虽然下着雨夹雪,之前还落了一阵子冰雹,沈大爷从城东的群生村过来,距离也不近,可是书包上的水绝对不是被雨打湿的。
原因很简单,书包是被沈大爷一手拿过来的,没道理老爷子的身上没有被雨淋湿一星半点,书包却湿哒哒的几乎快要滴出水来。
很显然,这个书包是被人为弄湿的。
秦若男俯下身,把脸凑到书包近前,轻轻闻了闻,一股浓浓的肥皂味窜入鼻腔,好像这个书包不仅被人用肥皂刷洗过,并且刷洗书包的肥皂还没有来得及被漂洗干净。
有了这样的初步推测,她伸手摸了摸湿漉漉的书包,捻捻手指,果然有些滑腻。
这一细节又更进一步的验证了自己心里的观点,秦若男没有急着开口下结论,而是安静的听着沈大爷和安长埔的对话。
其实与其说是对话,倒不如说更像是安长埔在自说自话的唱独角戏,沈大爷显然不是一个称职的“对手戏演员”,无论安长埔如何表现出友好亲切,他至始至终都只是一副畏畏缩缩的神态,说话也显得底气不足。
安长埔和沈大爷攀谈了半天,本来想通过闲聊来让他放松一下情绪,顺便摸清楚他的家庭情况,以在心中对事情的来由有个初步的估计,结果聊了半天,老爷子的家庭情况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可是对方的神经依旧绷得紧紧的,紧的几乎随时都有可能崩断一样,丝毫不见放松的迹象。
安长埔有些无奈,扭头看看秦若男,这么半天他和沈大爷的对话秦若男一直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老人身上,对书包的事情倒没有留意的那么仔细。
看出安长埔不再试图让沈大爷放松,秦若男这才决定要试一试,看看自己的分析是否正确。
“沈大爷,这个书包是你从哪里捡回来的?”她试探着开口对老人发问。
沈大爷原本神情呆呆的,有些心不在焉,冷不防听到秦若男的问题,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直直的盯着她,连嘴巴也微微张开了。
秦若男被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推测有误,心中顿时有些后悔,担心刚才的话会不会问的太草率,还不等她做任何的“补救措施”,沈大爷却忽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肩膀一垮,整个人如释重负般的瘫坐在椅子上,脸上的表情竟然明显的放松下来。
老人神态的变化也被安长埔看在眼里,他有些惊讶,看看秦若男,又看看沈大爷,等着从他们的对话中捋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姑娘,我谢谢你!”沈大爷呆呆的看了秦若男一会儿,忽然站起身来,两手握住秦若男的手,一个劲儿的摇,“你真是活神仙啊!我从来之前就一直担心,怕说不清楚,说出来你们不信!结果没想到你什么都没问,就一下子说中了!这下我不用担心惹上麻烦了!”
“别着急,慢慢说!”秦若男被老人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抽回手,让老人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
沈大爷这才终于放松下来,说出了事情的全过程。原来沈大爷的老伴儿因为身体不好,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在家里做点家务,老两口和小孙子的日常开销基本上都要依靠沈大爷修鞋小摊的收入来维持,日子过的紧巴巴的,所以每天晚上收摊之后,老人就会顺便在周围翻翻垃圾箱,捡一些纸盒、塑料瓶之类,积攒起来卖给回收站,换些钱来补贴家用,这个书包就是前些天老人在一个大垃圾箱里翻出来的,发现书包很新,空空的,也还比较干净,就拿回家去给了自己的小孙子用。
沈大爷的孙子今年6岁,刚上小学一年级,书包拿回家之后,小孙子对这个很新的蓝猫书包格外喜欢,立刻就装上书本背去学校,直到今天放学回家,说是和班里的孩子打架了,书包在地上滚的很脏,沈大爷的老伴儿就把孩子的书本掏出来刷洗,这一刷洗不要紧,竟然从书包内侧的拉锁隔层里找到了一张硬纸板质地的学生卡。
学生卡上的字迹虽然被水一泡,又被沈大爷的老伴儿揉搓了两把,有些不大清晰,可是上面贴着的照片却和这阵子本地电视台新闻后经常出现在寻人启事里的孩子长得一模一样。
这下子,这位业余拾荒的沈老人可被吓坏了,当即拿了还没有来得及漂洗的书包就急急忙忙赶到公安局。
【今天因为陪妈妈去检查身体,所以更新的晚了,道歉!感谢魔女郁郁的粉红票!在生日之前收到两张粉红,小莫真是乐开花了~么么一大口!顺便也对丽和卓尔法师的厚赐表示衷心感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一章坐错车
第三十一章坐错车
“姑娘你可真是太神了!你说咋知道我是捡得书包呢?我从家过来的时候,我老伴儿还和我说呢,说咱捡了东西没及时交公,还给匿下自己用了,结果现在这书包还是那个丢了找不着的孩子的,可别回过头来人家再怀疑咱和这事儿有什么牵连!我当时就跟我老伴儿说,不能,人家警察同志心里头有数儿!你瞧瞧!怎叫我说着了!你真是神机妙算啊!”
沈大爷说完事情的过程,神经也放松下来,心里有些激动,看着秦若男的目光里多少带着一些讨好,说起话来就更是多了许多谄媚的成分,估计是搜肠刮肚的想要把夸人的好词儿都翻出来,最后居然连“神机妙算”都说了出来,只把秦若男和安长埔说的哭笑不得。
“我家小孙儿今年6岁,比丢那孩子小一丁点儿,我和我老伴儿这几天看电视的时候还在想,这丢孩子的人家,指不定多着急呢!估计都得急疯了!这要是我家小孙儿丢了,我们老两口都没脸见我儿子和儿媳妇!”沈大爷说完,觉得有些忌讳,连忙对着地面虚啐了三口,“呸呸呸!我家孙儿不丢!”
“沈大爷,你是什么时间捡到的书包?书包是早就被人扔在里面了,还是刚刚才扔的?”被秦若男说中了书包来历,沈大爷的心结瞬间就解开了,人一放松下来,接下来的话题也比较容易打开,安长埔这下没有了顾虑,开始直截了当的询问起来。
书包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城东群生村附近被找到,这就意味着方万很有可能是出现在那附近或者是被人带去了那里,沈大爷捡到书包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可能碰巧遇到丢弃这个书包的人。
沈大爷回忆了一会儿,时间上有些吃不准,含含糊糊的说:“我忘了当时是什么时候了,我自己在小棚子里修鞋,也没人给我定上下班时间,我一般就是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就收摊,然后到周围去捡捡东西。捡书包那天也是差不多那个时候,反正天还没黑透呢,我们那片儿有个小厂子拆房,旁边儿好大一个大垃圾箱,我去翻东西的时候还能借着亮光呢,要不然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个书包在里头。当时周围除了我就还有一个捡破烂儿的,那个书包还是他先从一堆破纸箱什么的下面翻出来的呢,觉得没啥用,就给我了。”
安长埔点点头,在心里头约略的依照时下的月份、季节以及前些天的天气推算了一下,沈大爷捡书包的时间大概是傍晚五点左右,如果说是被人从一对破纸箱下面翻出来,搞不好已经丢在那里有些时间,想要借此找到弃包人的线索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
随后安长埔和秦若男给沈大爷做了一份笔录,把他当天捡到书包前后的经过详细的记录下来,整个过程中沈大爷都对秦若男表现的特别崇拜,觉得是她的聪明帮自己洗脱了不必要的“嫌疑”,免去了许多麻烦,或多或少有点儿把这个姑娘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处理完这些事,沈大爷才如释重负的离开了重案组,走的时候照旧是对秦若男千恩万谢,把秦若男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你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老爷子夸你的话也不算夸张。”等沈大爷走了,安长埔倒也丝毫不吝惜称赞,由衷的对秦若男说,“你刚才把一些不起眼的细节贯穿起来,推断出书包的来历,不光是思维缜密,而且也恰当的在那个时候解开了沈大爷的心结,让后面的事情变得顺利了,功劳绝对是这个。”
说着他对秦若男竖起大拇指:“一开始和你搭档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个做事又冲又硬的家伙,勇敢是勇敢,就是有点鲁莽,不考虑后果,现在看来,我那时候的结论有些太过武断了,你这个女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总结清楚的!”
秦若男抿着嘴笑了,心里犹豫着是该在这个时候表现的谦逊一些,还是大大方方的接受安长埔的赞美,这一犹豫的功夫,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作出回应,值班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陶音音从里面探头探脑的走出来,一看办公室里就只剩下安长埔和秦若男两个人,立刻跑过来,她已经重新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把安长埔的那件卫衣叠的整整齐齐,递给他,笑眯眯的说:“我差不多也该回家了,衣服还给你吧!要是让我爸妈看到我穿着你的衣服回家,咱们俩以后可就真的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呢!”
安长埔这才意识到,被沈大爷这么一耽误,外面天色早就完全黑下来了。
“你稍等我一下,我开车送你回去。”安长埔看着窗子上落下的雨点儿,对陶音音说。
陶音音也不扭捏,点点头,没有拒绝:“好啊!今天真是多亏有你,不然我可就真的要狼狈了!安长埔,你可真是救人于危难的骑士啊!”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秦若男在一旁插不上话,她默默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陶音音,发现这个女孩儿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娇态竟然有着独特的魅力,既坦荡,又****,两种特质同时存在,非但不会矛盾别扭,反而显得时分大方亲热。
这样的举止,这样的性格,一定是那种从小就被视如公主一般宠爱着的女孩儿才能具备的,想自己这种人,至多能努力不去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刺头,想要像陶音音这样娇憨讨人喜欢,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实现吧。秦若男有些悲伤的暗暗发呆。
“没多大的事儿,到被你说的好像我多有英雄气概一样!”安长埔被陶音音的夸赞逗笑了,他转头看看秦若男,示意她也一起走,“若男,外面还在下雨,一起走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住的近,自己走就好,你们不用管我。”秦若男连忙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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