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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亩薄田闯天下-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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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三章 血竭与猴骨】………
眼前这株树,高约十米,乍看之下,活像是一个大号的蘑菇。
相较树的高度,树身显得极为粗壮、直径约有八十公分,瞧来不太协调。树皮呈灰褐色,不算光滑,而树身上多是窟窿眼,像一截风化严重的钟乳石。叶子聚集在树的顶端,略一瞅量,叶子色泽墨绿,长约六七十公分、宽不过三两公分,聚集在枝头互相套叠,坚挺笔直,像极了一把把锋利的宝剑。
方翔愣了好半晌,他是种子论坛的资深会员,常年在论坛上跟网友海吹胡侃,耳濡目染之下,了解很多植物。眼下轻易的认出,这棵树不是旁的,正是素有树中长者美誉的龙血树。而瞧这树的形态特征,可能是剑叶龙血树。世界已知的龙血树有上百种,中国有五种,它们有一个共性,就是生长十分缓慢寿命也极长,几百年才能长成-棵树,几十年才开-次花,十分珍贵。
“奇怪,龙血树怎么会生长在这里?我国的龙血树不都是分布在云南跟广西这块地吗?”方翔茫然不已,他知道龙血树喜高温喜日照,也隐约记得一旦外界温度过低,龙血树就会因根系吸水不足影响生长育,印象中某些种类的龙血树,冬天要求的最低气温不低于两度。
方翔暗自纳闷,只是瞧了一眼四周百米多高的山壁,感受着山谷内炙热的温度,却又若有所悟:‘对了,这个山谷就像是一个小盆地,温度较外面要高得多,或许就因为这个原因,这龙血树才会在这里顽强的生存下来。’
如果植物学家见了这株龙。血树,必定是啧啧称奇不已,想方设法的搞清楚此处的地质水样气候环境与龙血树顽强生长之间的联系,然后布一篇爆炸性的论文,获得相应的荣誉。不过,方翔不是植物学家,他的兴趣也不在此,惊叹半晌后,就开始研究那黑疙瘩的事情。
方翔瞧得清楚,龙血树的树身上,。粘连着一块块大小不一的黑疙瘩,大的有婴儿拳头那般大、小的只有玉米粒那般小,大多是色黑如铁,揪下一块与自己手头持有的黑疙瘩一对比,颜色质地别无二致。
‘这些黑疙瘩,居然长在树身上?’。方翔暗自惊讶,思绪快如电闪,脑海中一些模糊的信息开始渐渐的归拢在一起,他往日里在种子论坛见了不少有关龙血树的帖子,平日里只当是瞧个热闹,而到了这关键时候,方翔就意识到这些帖子的重要性,从头到脚回忆一遍,方翔渐渐理顺了思路:龙血树受伤后会流出-种血色的液体,这种液体是一种树脂,也是-种名贵的中药,称为‘血竭’或‘麒麟竭’。名贵的血竭是治疗筋骨疼痛的好药,能活血散瘀。血竭也分品级,以外色黑似铁、研面红如血、火燃呛鼻者为佳品。
“莫非这些黑疙瘩,就是血竭?”方翔觉得这个推论十。拿九稳,而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这就用开山刀在龙血树的树身上轻轻割破一个小口,就如推测的那般,树脂缓缓的渗出,色泽果然如鲜血般殷红刺目。
“哈,原来这龙血树的树脂,真的是血那般的红艳哪。”。方翔连连称奇,虽说龙血树树汁如血、在书本上早有记载,可书本上的记载是一会儿事,亲眼所见又是另外一会儿事。
其实龙血树的名字由来有一个故事:非洲西部。加那利群岛是龙血树的源地,当地人传说,龙血树里流出的血色液体是龙血,因为龙血树是在巨龙与大象交战时、血洒大地而生出来的。
方翔用手指蘸。了点树脂,轻轻一捻,觉这树脂极为黏稠。接下来认真观察,却见树脂渗出覆盖住了伤口,很快就凝固成一团,色泽呈现紫红。
望着树身上那大小不等的黑疙瘩,方翔大致推断:山上动物多,可能经常会有动物来这里嬉闹,无意间就会弄破树身,所以会看到树身上结着一个又一个的黑疙瘩。这血竭刚凝结的时候呈紫红色,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凝固越久颜色就越深,不同时间段形成的血竭,颜色也就不尽相同。也难怪老张太太说过:张爷爷当初拿回来的黑疙瘩,有的纯黑、有的紫红,颜色不一。
至此,方翔算是揭开了这黑疙瘩之谜。解开谜团后,方翔雀跃不已,一身的疲惫一扫而空。兴匆匆的将树身上凝结成块的黑疙瘩尽数摘下来,装进了随身携带的布袋里。树身上的黑疙瘩多的很,方翔很快就装了满满一口袋,扎起口来,约莫有半个篮球大小。
‘回去后,找个地方把这些血竭检查一下,先确定一下身份,再确定确定品级,进山一趟太辛苦,如果外面有现成的血竭、价格又合适,直接购买就成了。’方翔暗自打定了主意。
……
方翔开始往回赶,走了近两个小时,天色渐黑。夜间山路难行,方翔也没存心连夜赶回去,这就找了一处枝叶稀疏的大树爬了上去。吃过晚饭后,方翔用开山刀在立足处一通飞削,将一些瘦弱的枝干砍断,独留下一些个粗壮结实的虬枝。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麻绳,将这些虬枝缠结起来。很快的,一副简易的床搭建完毕。这就是老辈人进山常常搭建的‘树床’,躺在这天地之间,虽不太舒服却睡得心安。
方翔在自己的腰间系上一根尼龙绳加以固定,免得夜间休息一个骨碌摔下去,然后将用来驱蛇的雄黄悬挂在头顶,把虎皮大氅系在身上,惬意的打个哈欠,准备入睡。
月辉清冷,群星黯淡。
就在方翔似睡非睡之际,不远处的树林中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方翔猛的警醒,借着清朗的月辉却是现了几个毛茸茸的猴子,正朝着自己吱吱吱叫得正欢。
“kao,扰人清梦。”方翔无奈的摇摇头,笑骂一句后,朝着猴群挥挥手,“走吧走吧,我要睡觉了,困死了。”
方翔倒头要睡,却不料那几个猴子蹭蹭蹭的窜了过来,这七八只猴子里,有一只的体格尤为健壮,居然就是那只常去养殖场交易的猴王。猴子窜到方翔的邻近左右,七手八脚的抓着他的衣服,吱吱吱的叫个不休,猴王的力道最大,方翔一不留神,差点被他扯下树床。
方翔吓了一跳,本以为这些猴子野性大,要来跟自己叫板,转而却又现,猴子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只是在拼命扯着自己的衣服,好像要拉走自己。
“搞什么?”方翔一头雾水,却也听出眼前这些猴子的叫声颇为凄惨,有点像是生离死别之际独有的悲哀。
“莫非猴群出了什么事?这些猴子特意来求我帮忙?”方翔胡乱思索着,见这些猴子的可怜样,心头恻隐之心大作,这就不再耽搁,将所有装备带在身上,准备去瞧个究竟。
下了树,猴王当先而行,一群小猴子护在方翔的左右,浩浩荡荡的朝着远处而去。
在山路上行进之际,6续有猴子从一旁的树林中窜出来,与猴王吱吱吱的叫唤几声后,就加入了疾行的队伍。而且这6续加入的猴子,起先都会与猴王并驾齐驱,好似是在给大部队领路。
方翔暗自思量:‘莫非这猴群在跟踪什么东西?这些新加入的猴子,就是这一路上的哨兵?’
方翔思忖之际,猴群已经来到了一处山坡,都说猴不定性,可这乌压压的一群猴子,却愣是没有半点的声音。
猴王拉扯着方翔的裤腿,将他来到山坡最高点,山风扑面遍体生寒。方翔扯紧衣服,探头一看不由的愣住了:山坡下的背风处居然燃起了一丛篝火,火烧的极为旺盛。两个大汉围坐在篝火旁,忽暗忽亮的火光映在二人的面上,那满是横肉的脸庞透着说不出的狰狞与狠戾,活拖拖就是阎王殿前的鬼卒。
两个大汉手里头都抱着一杆枪,二人距离方翔的直线距离约为二十米,山风强劲,将二人言笑无忌的大声喧哗传入了方翔的耳畔。
“峰哥,咱就逮了两只猴子,能赚多少钱?”高个头男子有一副惹人生厌的公鸭嗓,开口说着话,用手里的枪托拨拉了一下篝火旁的袋子。袋子没有封口,方翔取出望远镜瞅了一眼,这才瞧得清楚,袋子里有两只猴子,蜷缩在一起毫无动静,不知道是生是死。
被称为峰哥的男子瓮声瓮气的开口了:“一只五千,少一个子我都不卖。”
“啥?”因为狂喜,公鸭嗓的语调都不自禁的带上了颤音,“这…这猴子忒值钱啦!”
“操,你懂个屁!”峰哥不屑的骂了一句,望着那讪讪的公鸭嗓,冷笑着道,“货不怕卖贵就怕卖不对。你要是光卖猴子,那是不值钱。我卖的是猴骨!猴骨懂不?瞧你这棒槌样,我也知道你不懂,那是一种名贵药材。回家咱把这猴子杀掉后扒皮去肉留下骨架。用武火炒铁砂,炒滑利的时候就把净猴骨扔进去,炒到那骨头变黄酥软,嘿嘿,到这时就筛去砂子取出猴骨,趁热扔老醋里淬一下,捞出来干透,嘿,这就是地道的药材猴骨了。这玩意儿,是祛风除湿一等一的好药,国外价格贵着哪。这大奇山的猴子,我十几年前就留意上了,那时候猴子少,我没下手,就等着这猴子下崽,嘿嘿,等了十多年,瞧这百多只猴子,哈,终于也该轮到我林峰财了吧!”
“财财。”公鸭嗓乐得一蹦老高,“那咱哥俩就聊到天亮,哎呀,我脑袋这个精神啊。”
………【第一百十四章 月夜杀机】………
林峰志得意满,公鸭嗓也是喜形于色,更是一翘大拇指,连连恭维道:“峰哥,我一早就看出来了,你是个大富大贵的主儿!我跟着你混准没错。”
林峰嘿嘿笑着,那公鸭嗓又套着近乎:“峰哥,我瞅你开枪这架势这准头,没个十几年的磨练,绝对练不成这指哪打哪的本事。话说我也当过几年兵,当年打靶次次打出好分数,可我绝对比不上你啊。”
“你们打的那叫死靶,把人都练傻了!不过也没辙,谁还能逮着活人让你们当兵的练靶。”林峰颇有些不屑一顾,趾高气扬的道,“我练的那叫活靶,从小跟我爹钻山林子,这枪法是几十年下来拿活物练出来的,一出枪就带出血腥劲儿、回回不空!不过,唉。”
林峰指手划脚,正说的唾沫横飞,却没来由的叹了口气,在公鸭嗓疑惑的目光注视下,颓然叹道:“可惜啊,我爹一身的好本事,我就学了一半儿。光跟着他学会了打猎跟制药,他的那身好武艺我愣是没学齐。妈的,要是我练好功夫,当初也不致于被明月心那丫头片子逮到。”
方翔听到林峰突然提到了‘明月心’,不由的一愣,赶忙支起耳朵,仔细倾听。
就见那林峰摸摸胳膊肘,一。脸的心有余悸,恨恨的道:“这婆娘下手真狠,两年前,刚过了两招就废了我一条膀子,一关就关我两年,妈的,两年啊!”
林峰眉宇间怒意弥漫,突然举起。手中的猎枪,对准不远处的树干开了一枪,枪声很小,只是借着月辉与火光的映照却看的清楚,那树干上开了一个小洞,瞧来很深。
公鸭嗓登时兴高采烈的道:“哈,。我还担心这气枪威力不够,遇到狼就麻爪了,现在瞅瞅,这威力愣是要得!”
林峰冷笑着道:“别看你当过几年兵,玩枪你压根上。不了台面。你以为这是你见过的那些打麻雀的气枪啊,这可是正宗的美国************,跟突击枪一个档次的。三年前我在东北的一个老林子里,就用这枪,一枪就把一个跟我争貂皮的老东西干掉了,脑袋瓜子都给他xian开了。你瞅这枪,这里是个高压气泵,就kao这气泵推动铅弹、射高射程远,别说打狼,多拿上几把,老虎都能打残了。”
林峰卖弄一番,继而面色沉了下来,瞪着那熊熊篝。火,咬牙切齿的道:“姓明的丫头害我关了两年,好在老子以前的案子藏的深,没被揪出来,要不还真没命活着出来。妈的,总有一天,我会用这枪在她脑壳子上开个洞,一消我心头之恨!”
摇曳的火光下,林峰满脸的横肉都起了棱子,狰。狞的样子活像是一头欲择人而噬的恶狼,从头到脚透着浓浓的凶悍血腥。
接下来,林峰跟。公鸭嗓东扯西拉,谈论着什么大姑娘小媳妇。方翔见听下去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就低下头想着对策。
‘看样子,这林峰是刑满释放的劳改犯,手上有命案,只不过没有被查到。瞧这个人的口气,应该是一个心狠手辣的老猎手。要对付这种人,就得一击致命,别让他有反抗的余地。那个公鸭嗓,看来倒是不足为惧。’
方翔打定主意,将手指竖在唇上,朝着山坡上那黑压压的一群猴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也不管这群猴头能否看懂,这就悄悄溜下山坡,在夜色与山风的掩护下,朝着坡下二人摸近。
林峰是个很有经验的猎人,他选的扎营地点位置很好,背kao山壁不至于为野兽四面包围。而他也知道大奇山有狼群,虽说手头有枪,可为了安全起见,他也在安营的周围撒上了铁蒺藜、挖了马蹄坑。
这铁蒺藜,是周莱市一些山里猎户常用的一种装备。婴儿拳头大小,没刺的一半埋在地下,有刺的一半1ou在外面,杂乱无章的放在营房四周。至于马蹄坑,则是在地上掏出一些手腕粗的坑,深约十几二十公分,狼群到了这遍布马蹄坑的地方,奔跑中一不小心把爪子陷进去,轻则摔跤重则骨折。假如狼群夜晚来袭,铁蒺藜与马蹄坑就能让它们大吃苦头,失去了在山林间的敏捷,容易成为猎人的靶子。
常言说得好:得意忘形。林峰自以为自己布置下了天罗地网,管教狼群无法构成威胁,所以也就放松了警惕,跟公鸭嗓侃大山,说起了那些风花雪月之事,更是乐得眉飞色舞。而趁此当口,方翔已经距离二人越的近了。
三十米的距离,再加上强劲的山风,不是最佳的射击距离,只是方翔也无法寸进,这是开阔地,没有树林可以躲藏,林峰面前的篝火熊熊燃烧,将四周照得亮堂一片。如果再kao近几步,必定会被二人现。
‘拼了!’方翔轻轻取下背后的弓箭,弯弓搭箭。方翔本想解决林峰,毕竟这人威胁最大,可公鸭嗓挡在外面,方翔也不敢妄自挪动、免得暴1ou行踪,这就只好先拿公鸭嗓开荤。
要说杀人,方翔想都没想过,他的目的很简单,将这二人制伏后交给警察。所以他的箭,瞄准了公鸭嗓的肩胛。而为了加强箭的杀伤力,方翔的箭头上都涂有麻药。方翔左手的尾指无名指与中指各扣住一根箭的尾羽,宁远村老辈人传下的这一手叫做‘扣’,扣箭省时省力,但有不小的技巧,你不会玩扣箭光记着从箭囊中抽箭,你就别打猎了,打猎有时候就是提脑袋玩命,生死关头时间就是生命,你不懂得节省时间,离死也就近了。
“嗖。”箭出如幽魂,破空声中不见了踪影。
“啊!”公鸭嗓痛不欲生的惨呼起来,他的肩胛被一只利箭贯穿,大蓬的血顺着箭杆标飞而出,溅射到空中爆成一团触目惊心的血雾。
“谁!?”林峰一个高蹦了起来,手中那************平举起来,对准了暗箭飞来的方向就要扣动扳机。
说时迟那时快,方翔连连弯弓连射、箭如连珠炮似的朝着林峰射去。而射箭的过程中,方翔也开始大步流星的跑向林峰,一步步的拉近与他之间的距离。练了这么久的活射,生死关头终于派上了用场,趁着弦的反弹以‘扣’法搭箭、箭出入流星,压根不用瞄,玩儿的就是一种感觉。
林峰被蝗虫似密集的飞箭吓了一跳,方翔虽是仓促中弯弓搭箭,可准头不差,有一支箭紧贴着林峰的面颊掠过,箭羽在林峰的面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失去先机的林峰惊惧起来,只觉得从无一刻距离死神这么近过,而此处没有树木可供躲闪。林峰仓惶之际,突然恶向胆边生,猛的一把将躺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公鸭嗓揪了起来,挡在了自己的面前,狞笑着道:“兄弟,对不住了。”
“你?”公鸭嗓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林峰会拿自己做挡箭牌。
‘飕飕’,两只飞箭射入了公鸭嗓的体内,伴随着公鸭嗓的惨呼,有了挡箭牌的林峰一手揪住公鸭嗓,一手将气枪平举在公鸭嗓的肩膀上,对准方翔扣动了扳机。
‘啪!’,仓促开枪的林峰,没有击中方翔。此时方翔距离林峰只有十几米的距离,突然将弓箭抛在了一旁,对准林峰猛的奔跑起来,势头之狂暴就好似下山猛虎,几个起跃就到了林峰面前,双足用力踩地,高高的跳了起来。
方翔这一跳,就像一只冲天而起的黑鹰,矫健剽悍,遮住了大片的月辉,将下方的林峰罩在了黑暗之处。
林峰想不到方翔会使出这样的怪招,微微一愣后想要将枪举起来,可这秃鹰牌猎枪枪身重枪管沉,单手举起来度不免慢了很多,而他的反应快,方翔更快,半空中探手在腿部一抹,手里头登时寒芒四射,多了一柄锋利的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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