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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亩薄田闯天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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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上宁远村的土地,方翔就被此处的景观所震动,这里仿似是一个尚未启用的世界:金黄的麦穗随风起伏宛如一片金色的海洋,随处可见收割麦子的农人,却听不到半点联合收割机的喧嚣声,每个人都用那最为原始的工具――镰刀在收割麦子;而远处,深邃的天穹笼罩在头顶,低垂的蓝色边缘一直弯向大地外面。蓝天白云,显得异常的纯粹与透澈,就像是蓝翡翠与白玛瑙相映成趣。这里的空气干净的不带一丝杂质,清新中糅着一股子麦穗甜美的味道,方翔轻轻嗅着,不自禁有些贪婪起来,一身的疲劳也大为减轻。

    走在田间小路上,坐在地头稍事休息的村民们纷纷朝着方翔投来好奇的目光,方翔也没有闲着,嘴皮子喊起人来特痛快:“张大婶,您老真是精神抖擞啊,老寒腿是不是好多了?呵呵,王大爷,您也在啊,瞧您老拿镰刀这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真个是老当益壮…”

    方翔一路与人打着招呼,沿着长长的田间小路,快步走向远处的村庄。留下地头上一堆村民望着他渐渐消逝的背影,大眼瞪小眼茫然无措。

    “咦?他张婶,这娃子是谁?瞧着眼生啊。”

    “可不是嘛,我也瞅着眼生,可他咋认识我呢?瞧那穿戴,像是城里人呢…”

    ……

    阔别宁远村十多年之久,再次回到这片土地,方翔却没有觉察到一丝一毫的变化:羊肠路、乌篷船,麦穗烁金、小河闪银,一如记忆中的影像。

    村东头的小河里驶着几艘小小的乌篷船,卷起细碎的水波,搅乱水底的白云。走过窄窄的拱桥,桥旁依然是十年前那株遮天蔽日的老柳树。柳树下摆放着一成不变的石凳石桌,石凳上坐着一个老人。

    这是一个异常苍老的老人,脸上沟壑横生,皱纹就如石纹一样多一样密,活像是一个风干的核桃,写满了岁月的痕迹。

    老头子坐在石凳上,双目微阖养神,宽大的左手手掌不急不缓的盘着核桃,老核桃红若玛瑙、剔透如玉,说不出的饱满漂亮,在手掌中滴溜溜的转动着,瞧老者那惬意的架势,真有几分‘掌上悬日月、时光欲倒流’的味道;而老人右手端着紫砂茶壶,时不时的啜上一口,轻轻吧嗒着嘴,半晌后意犹未尽的再品上第二口,那股子怡然自得,让人打心眼里透着羡慕。

    方翔眼中一亮,轻手轻脚的坐在老者的身畔,笑嘻嘻的端详着老人家那悠闲自得的态势,好半晌后方才轻声道:“魏爷爷,我回来了。”

    “唔。”身旁骤然有人开口,魏老头却没有半点的意外,或许到了他这个年纪,任何的事情都难以让他那如古井般沉稳的心田起丝毫波澜了。

    拖腔拉调的应了一声,魏老头缓缓睁开眼,上下打量着方翔,半晌后笑着颔首,“回来就好,回来了就好。”

    魏老头起身,方翔忙扶住他,魏老头年纪虽大,步履间却是异常矫健,一老一少迎着夕阳,缓缓走向村里。

    “还以为你这次来,会带来个媳妇。”魏老头笑呵呵的开口,继而浓眉一拧,语带疑惑的问道,“对了,你给我寄的那些信里,不是有个姑娘叫玉音吗?你们两个挺要好的,这次咋没带她一起回来?”

    方翔失声笑道:“魏爷爷,你可别误会,我跟谢玉音只是大学的朋友。大学毕业后,又恰巧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我们经常见面,一来二去就成了死党。不过我们只是彼此拿对方当哥们儿。”

    “哦,这样啊,可惜了,唉,多俊的一个姑娘。”魏老头叹息着摇头,一脸的遗憾。

    二人走走谈谈,渐渐走向了村头,一路走来,将四周景象尽收眼底,方翔这才发现,村子内跟十几年前相比,还真是没什么大的改变,一样的老屋,一样的格局,唯有水泥路面比以前更为破烂,坑坑洼洼的像是村东头张二麻子的脸。

    魏老头望着四处打量的方翔,笑眯眯的道:“咋样啊玉娃,找到点熟悉的感觉没有?”

    玉娃是方翔的小名,魏老头这一唤,方翔只觉得心头暖意萦绕,笑着道:“很熟悉啊,这里一点都没变。”

    “是啊,啥都没变,变不了喽,唉。”魏老头颇有些颓丧的轻叹一声:“村子穷没钱,孩子们长大了后,都拼命的想出去,谁也不愿意留在这穷山沟里受罪,我们这些老家伙,也都安于现状,咋改呢?”

    魏老头不住嘴的嘟囔着,伸出枯槁般的手指,颤巍巍的指点着远处将村庄重重环绕的巍巍青山,“瞅瞅,瞅瞅这一重重的高山,像是碉堡把咱这个宁远村围了个水泄不通。要发展先修路,这路修不好,咋发展呢?玉娃,你这一路来,也很受累吧?”

    方翔吐吐舌头,心有余悸的道:“的确是够累的。锦华镇到宁远村,连个公交车都没有。我花钱在镇上雇了一辆拖拉机,四个多小时才到了村头,浑身骨头都颠散架了。”

    “是啊,这一百多里的烂路,也该修修了。年前倒是来了个大老板,说是想给咱们村投资,建个旅游区。镇长亲自陪着来的。可人家大老板跑到半路就给颠回去了,无论镇长怎么动员,人就是不敢来了。唉,咱是小老百姓,可也知道这个理儿,你就是把咱们村子建成玉皇大帝的天宫,可这路修不好,照样白搭。”

    一老一少随意闲谈,很快到了村西头,这里有一处独门独院的小庄园:高高的青砖墙将大片的土地围在其中,古色古香的黑漆木门,承载着岁月的沧桑。

    魏老头轻轻推开黑漆木门,走入庭院内,入眼处是大片的闲置田地,一垄一垄的拾掇的很整齐,只有没有种植半点的作物。而偌大的庭院中间,是一长排的瓦房,古式建筑,青砖红瓦房檐如钩,别有一番古朴的韵味。

    “这是你方家的祖屋了,你们祖上是能掇人,本事大着哩。咱这里靠山,庄稼总能招来土狼猴子,有时候还能招来熊瞎子,有它们糟践庄稼,收成别提多差了,你祖爷爷愣是自己烧砖,把这十亩地圈起来,能耐着哪。”

    魏老头摇头晃脑,一脸的佩服,方翔附和着点头,与魏老头沿着小路来到瓦房前。

    推门而入,房间里有些阴暗潮湿,扑面而来的是老房子独有的霉味。

    房间内布置简单,藤椅木桌灶台,身处此间,方翔只觉得自己真是回到了原始社会,要说这里唯一的电器玩意,大概就是电灯了。

    “十亩良田、六间瓦房。我替你们方家看了十几年了,你这一来,呵呵,我老头子算是可以休息休息了。”魏老头说着话,笑眯眯的将一大串钥匙递到方翔的手里。

    方翔祖上是宁远村人,只是从他爷爷那辈儿起,就搬到了山外的县城里,这祖屋跟祖田也就空闲下来。方翔小时候体弱多病,一咳嗽起来就像是连珠炮似的永无停歇,到了六岁才长的跟人家三岁的孩子差不多高。方翔父母到处寻医问药也无法根治他的顽疾,眼看着方翔的身子骨一天比一天差,方翔的爷爷担心起来,生怕这一脉单传的独苗养不大,急切中想起了老辈人的俗语:孩子生来就要沾沾土气,有地母护着,孩子才能健健康康的长大。

    于是乎,方爷爷就带着方翔来到了宁远村,回到了这处祖宅,希冀孙子在这个天高地远山青水净的地方能够健康成长,当然了,其中也不排除迷信的想法:希冀祖宗在天之灵能保佑方翔。

    说来也怪,或许这青山绿水的所在有着某种神奇的疗效,或许还真是祖宗显灵,总之方翔在这里身体居然一天天的健壮起来,而到了十三岁的时候,上完小学的他健壮的就像是一个小牛犊子,从头到脚冒着旺盛的可喜的生命力。也就是在那一年,爷爷领着他重新回到了县城,而一年后爷爷过世,方翔就再也没有来过宁远村。

    眼前一砖一瓦,勾起了许多年少时光的快乐往事,而魏老头望着方翔,和颜悦色的道,“你给我的信里说,你打算在村子里常住?”

    “有这个想法。”方翔点点头,一五一十的解释道:“魏爷爷,其实我一个月前就失业了,只是我一直没告诉你。你也知道,我大学学的是民用建筑,毕业后也找不到对口的工作,随便到一家机械加工厂里做工艺设计。外面经济大环境不好,老板整天嚷着裁员,就这么提心吊胆的干了两年多,到底还是被炒了。而这两年多,我手里攒的钱还不够在中州市市区买上两平米的房子。”

    魏老头是方翔爷爷的老战友,四十年前他妻子难产去世,顺便还带走了他那未出世的孩子,从那时起,魏老头就变了,整个人阴冷的可怕,除了方翔爷爷外,从没人敢接近他。而方爷爷带着方翔来到宁远村后,见到老战友的孙子,魏老头面上才露出了许久不见的笑容。他是打心眼里疼方翔,整天价替体弱的方翔上山采些强身健体的药草,方翔体魄稍稍强壮一些,魏老头就开始教方翔练武强身。魏老头是真拿方翔当自己的孙子看待,所以方翔对魏老头也极为敬重,离开宁远村后,每周坚持写一封信给魏老头,在信里诉诸自己的快乐与忧愁,后来工作了,条件允许了,方翔更是隔三岔五的稍点补品给魏老头。

    “我听你说过,大城市物价高,百多万才能在那里买套像样的房子,唉,百多万哪,不敢想象,不敢想象。你瞅瞅咱们这边,有个万把块钱,买点砖石木料,找几个邻里帮忙,几个月就能起六间大瓦房,带着前庭后院,亮亮堂堂的,多好。”魏老头一连串的叹息,对于大半辈子窝在穷山沟里没有出去的他来说,一百万人民币,实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城里赚的多花的多享受的也多。如果有钱,绝大部分人还是选择在城里生活。”方翔笑着解释,继而又道,“魏爷爷,其实来这之前,我也想了很多路子:考公务员吧我没那后台,考研吧我没那水平,换份工作重头拼搏我还没那激情,唉,我有时候觉得自己也挺废柴的。后来一想,得,我回家当农民,有祖上留下的这十亩良田,最起码我饿不死,还有个窝住。而且来到这偏远的地方,不用像职场上那样整天勾心斗角的,心里都舒坦。”

    方翔耸耸肩,虽是自嘲的口吻,却也不失洒脱劲儿,魏老头瞧在眼中,眸子中露出一丝疼爱的色彩,拍着方翔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玉娃,既然这样,你就安心在这里住吧,小时候我跟你爷爷教你的那些种田的本事,我想你也忘不了,种田种菜,也不是个简单的活计,种好了,一样是人中龙凤。”

    魏老头的安慰虽有些蹩脚,却透着真诚的祝福与浓浓的希冀,方翔闻言也乐了,笑呵呵的道:“人中龙凤我不敢奢望,不过我觉得我够勤快,靠着十亩地养活自己还是够了,也省得老爸老妈成天价为我操心,没日没夜的盘算着借钱贷款为我在中州市里买房子。”

    方翔说的是实话,父母年纪一大把了,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本以为上完大学自己就可以靠着双手养活自己,而且可以让父母享清福,孰料毕业后才知道,即便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在这个劳动力严重饱和的经济市场,在这个大学生多如过江之鲫的时代,也是没有太大的优势。而两年多来的兢兢业业,却因为不小心得罪了董事长的小姨子而失去了工作。

    经济危机的全球大气候再加上钢铁类的出口壁垒等原因,国内机械加工行业俨然提早步入冬季,方翔找工作也就是难上加难,无可奈何之下,方翔回到了县城的家中。

    父母虽然没有抱怨自己半句,只是望着父母那已经泛白的双鬓,方翔很为自己的没用而懊恼,思索多日后,这才决定不再继续找工作,而是选择了做一名农民。当然他也不是胡乱决定了自己的前程,他只是觉得现如今农副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扬,种田未尝不是一条出路。



………【第二章 卫生 蚊子】………

    农村的日子过的悠闲而快乐,当村民们得知方家的玉娃回来了,很多都表现的相当热情,纷纷前来看望。这些日子,方家的祖屋也就热闹的跟过节似的。十几天过后,热闹才算是渐渐消停下来。

    又是一个清晨,天朗气清,风和日丽。天空蓝的似广阔的大海,云朵白的像是刚弹出的棉花。空气中似乎带着点甜味儿,凉凉的沁人心脾。四周静静的,没有城市的喧闹,只有清脆的鸟鸣和着知了的歌声,交织成一首悠扬的乡村乐曲。这种怡人的感受,也只有在这种未受污染的偏远的确才能享受的到。

    方翔伸了个拦腰,麻利的起床做早饭。早饭很简单,随便打点玉米粥,就着魏老头送来的那脆生生的腌萝卜,西里呼噜的喝个肚饱,别提多惬意舒坦。

    方翔吃完早餐,开始田间劳动。来宁远村之前,他做了充足的准备,到种子站搜罗了很多作物种子,甚至还通过网购的方式,得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种子。

    这大半个月,他种了三亩地的玉米跟一亩地的菜:辣椒、白菜、菠菜,玉米打算卖钱,菜就留着自己吃。

    虽说多年不曾下地干活,但是种地这行当,只要拾起,很快就能熟悉。九点多钟,太阳开始变得毒辣起来,晒的背部火辣辣的疼,汗水顺着眼角大串的滴落,田间除草的方翔,对‘粒粒皆辛苦’五字,着实有了切身的体会。

    坚持除草完毕,方翔发觉长时间的弯腰曲背,搞得自己的腰好似上了一副枷锁,硬硬的僵僵的,废了半天力气才勉强伸直。

    ‘妈呀,真是够辛苦的。’方翔像是老庄稼把式似的捶着腰,在地头上活动着腿脚,好半天才从这种酸麻中缓过劲来,随手抹了一把汗,兴匆匆的朝着池塘走去。

    祖屋后,有一处大池塘,占地约一亩,这是祖上专为旱季蓄水而挖掘的池塘。池塘内长满了密集的荷叶,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张翡翠的毯子轻轻覆盖在水面上。一枝枝荷花亭亭玉立,沐浴在骄阳中,颇有几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情画意。几只蜻蜓从水面上一掠而过,轻点水面,一圈圈美丽的涟漪荡漾开去,早惊动了水中的游鱼,“哧溜”打了个水花,钻进水草丛中去了。

    一个不甚标准的投水姿势后,惊起了漫天的水花,方翔在水塘中畅快的游着,心头直觉得惬意的一塌糊涂,美滋滋的意淫着,‘靠,一个小庄园,一个游泳池,要是搁在大城市,这起码也是千万富豪的享受。’

    痛快酣畅的游泳过后,方翔头顶着一朵大大的荷叶挡住那毒辣的太阳,坐在池塘边呆呆的出神。

    这半个多月,农村生活舒服是舒服,可也有一些美中不足。

    首先娱乐生活太少,方翔毕竟是在大城市呆惯了,网络化社会出来的人,乍一来到这种业余生活少的可怜的地方,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宁远村没半点的娱乐设施,这里的村民习惯晚上九点睡觉,电视都很少看,一来怕费电,二来,只能收到一个台,实在也没什么好看的节目。还好方翔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听听音乐玩玩游戏,多少是个消遣。

    其次就是这里的蚊子实在太多,一到了晚上成群结队的来,见缝插针,而且个大嘴凶,咬一口就鼓起一个老大的包,搔痒难耐。方翔这些天晚上没事做,尽跟这蚊子斗上了。第二天早上起床,好嘛,双手血淋淋的,不明真相的管饱吓一跳。

    宁远村蚊子多,究其原因,大概跟这卫生要扯上关系了。宁远村山清水秀,可并不代表着就处处卫生干净,相反的是这里缺乏规范的管理,往返村头巷尾,只见村民的房前屋后盖满了猪栏、牛棚,还有自家那半盖半露的厕所。如果清朗天气倒也罢了,一到阴雨天,脏水横溢,顺着那小路乱流乱淌,搞得到处是是臭气熏天,蚊子喜暗喜脏,这些臭水沟恰恰就成了它们滋生的最佳所在。

    方翔的祖屋蚊子也很多,那池塘内茂盛的水草成了蚊子滋生的天堂。方翔被蚊子搞得不胜其烦,就想琢磨个一劳永逸的方法,顺便也把这宁远村的卫生条件也改善改善。

    ……

    中午,方翔到池塘抓了几尾肥美的鲫鱼,做了一锅酸菜鱼,摆上老干菜跟臭豆浆,再加上几块豆腐乳,请魏老头跟村长刘大壮过来喝酒。

    酒淡菜少,却也吃得快活。酒酣耳热之际,刘大壮拍着方翔的肩膀,眯缝着因酒意上头而红通通的眼睛,笑哈哈的道:“老侄子啊,怎么样,在这里还住得惯吧?”

    刘大壮今年五十多岁,可能是农村的人过于辛劳,头发早已花白,面上也有了刀刻般的皱纹。方翔小时候,刘大壮没少背着他到处溜达,所以他见到方翔,有一股子格外的亲切。

    “挺好的,这里山清水秀特别宜人。吃的东西没城里那么丰富可口,可原生态无污染的粮食蔬菜,也别有一番滋味,最主要它干净卫生,让人吃的心头舒坦。”方翔笑着答道。

    刘大壮闻言乐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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