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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天赋系统-第3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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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这余诗雨再怎么闹,他都不敢说半句话出言相阻,只是躲到一边去了,林南看着那闪远的店小二,叹了口气,这家伙真是的,这么怕事,林南从怀中掏出银子,给他丢过去,言道:“这是我吃酒菜的钱,你收好了,一会儿我还要回来,记得给我开门。”那店小二接钱的工夫倒是不错,在空中接过林南丢的银子,忙应道:“好的,客官,你小心一点呀。”说毕,没等余诗雨回他,他就跑到内堂去了,好像很怕和余诗雨交涉。不过这余诗雨还真是性情超豪放之人呀,她如此的率直个性真跟那陈云宵不相上下,或许还更胜一筹呢。林南被她拉得踉跄前进,不过她的手虽然沾满了酒水,但触碰起来却是那么异常的滑腻,这不禁让林南想到一个问题,难道美女的皮肤都是这么光滑细嫩的吗,真是上天完美的杰作呀。林南跟着她到了店外,然后她顺势把美极客栈的店门给拉了回来。接着便一副醉眼蒙眬的目光看了林南一眼,便直接往龙凤居的那各路走去。当然这时她没有拉林南的手了,只是抱着个酒坛子一边走一边喝酒,林南看她现在估计也是半醉半醒的状态了,因为走起路来是左窜右窜的,像在打醉拳一般。真是令林南看了都为她捏把汗,她这么走,会不会捧倒呢,捧的时候,林南是扶她胸部还是腰部好呢,一路走着林南就一路胡乱想着。又走了没一会儿,余诗雨突然转过身来,一副黑社会大姐大的表情对林南鲁了鲁嘴:“怎么样,小孩。要不要来一口。”说完,完全没等林南回话,就把手中酒坛重重给林南丢了过来,林南单手接住,顺手就大罐了一大口,不过喝完林南却有种感觉,这个女儿红味道比美极客栈的要淡不少,看来那寒萧子说得一点也没错呀。看来那美极客栈的女儿酒果然不虚这王德镇第一的招牌,酒的味道上果然比其它地方的要纯正不少呀。现在已是初春季节。现在又是晚夜,虽然天气不及寒冬时分的严冷,但也不是那么的温暖,有些冷冷的感觉,不过林南有半成内力护体倒没这么冷,加上又喝了酒反倒觉得全身都热呼了起来。但虽然如此,此刻街上却是半个人影都没,当然除了林南和余诗雨两人外,这个朝代和林南前世是不同的,这里是没有夜生活的。半夜也没有小混混,有家不回的街姓到处在闲逛,所以街头上显得寂静万分。在这孤零零的大街上,就林南和一个大美女在街上东窜西窜,加上酒精的作用,林南不免又起了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林南知道这余诗雨是肯定不同于陈云宵的,她的阅历也一定比陈云宵更加广大,见的世面也比那大千金要多不少,所以用对付陈云宵的办法想占有她的身子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这余诗雨的性子林南是非常喜欢的,林南可不想就这样亵渎了她的身子,就像华倩一样,她们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感觉在吸引林南,而不是身子,所以对于余诗雨林南决定用递增感情的办法来追求她,是的,林南从第一眼看到她就想泡她了,当然当时还不知道她是余诗雨,现在知道林南更加想追了,林南在这时代泡妞无数,而且泡妞水平也数前列,还从未失败过,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林南此刻看到这余诗雨的背影后,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林南发现这余诗雨比华倩更难泡,不只如此,泡她比林南见过的所有女人加在一起的难度还要高不少,这又是那御女奇术带来的直觉感,因为这种直觉的正确机率非常之高,所以林南也半信半疑中,信当然是信在那能力不是虚幻的,疑就疑在林南的水平这么高,难道还有这么难泡的马子?不过如果是真的也不忘是件好事,这样即有挑战性,又可以更加的尝试到真正恋爱的滋味,说实话林南泡了这么多女人,加上追求华倩的那几个小时时间,林南都没有真正的全心全意的感觉到最为充实的恋爱感觉,其实林南现在是很想得到这种感觉的,有痛苦,有快乐,痛苦并快乐着的感觉,那种中华几千年来一直让学者摸不透,看不透的爱情到底是何种滋味。想着想着,林南脸上露出了淡淡微笑,顺手把手中酒坛给余诗雨丢还过去,林南笑着打趣道:“余姑娘口口声声叫在下小孩子,难道余姑娘不知道在下是个少侠吗,呵呵。”余诗雨一听林南这么说,同样淡笑着嘴一憋,对林南切了一声,然道:“少侠和小孩有什么不一样呀,还是小孩子,不过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哦,哪里不一样呢?”林南笑意更深了,尽林南最强的电眼目光凝视着她,她的视线也和林南对撞在了一起,不过以林南如此深情的目光,凡是林南遇到过的女人没一个人不会被林南这种目光给去的迷人力量所征服,可这余诗雨却不为所动,看到林南如此深邃的目光一点惊异感都没有,就好像平常的反应一样,看来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她那双林南叫不出名的极品双眼帮她抵于了林南迷人目光的侵犯,当然这个可能性不强,一个人的目光凌不凌厉,是看那个人的心理素质能不能抵抗得了的,不是光用眼睛都能抗拒的,所以这一点原因林南就排除了,那就是第二个原因,说明她见多识广,而且对男女之事不是那么过份的追求和乞忘,也就是说像她这般心境之人,看到世上最帅的男人和世上最丑的男人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没有起伏,虽然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但心境居然如此老练苍明,看来她经历过很多,看透过很多,所以此刻她的内心早已没有少女那般白马王子的可笑想法了,不过这并不是说明她对男人无兴趣,只能说明她对长得帅的男人有免疫能力,看来她的择偶对象和外面没关系,可能就是喜欢男人内在的那种高追求的女人了,怪不得林南的直觉表明出她是个很难泡的女人,原来如此,不过不知为何越难林南就显得越兴奋,可能是林南骨子里有种不屈永不服输的性子在做怪吧。她依然盯着林南的眼睛,然后又夸张的笑道:“你和他们不一样,你酒量不错呀,我见过的那些什么所谓的少侠滴酒不沾,喝一点脸就红,那些小孩不在家当乖宝宝跑出来搞什么行侠仗义,当什么大侠呀,无聊,无聊透顶。”说毕完那些类似于发泄的话后,她又咕噜咕噜大喝了数口酒,然后摇了摇酒坛子,一脸不爽的低咕道:“没有了?这么不经喝。”说毕顺了个酒饱嗝,回过头来依旧是那么醉眼不清的模样看着林南:“看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我就不叫你小孩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未完待续。。)
正文 第339章【剑仙】
这个小妮子说话颠三倒四,林南也最讨厌人家叫林南小孩了,妈的,林南都几十岁心理年纪的人了,你才多大呀,叫林南小孩,真是不害臊,不过她现在不想叫了,反倒问起林南的名字,为了不爽她先前叫林南小孩,林南心中顿时起了个逗弄她的意味,想了想,脸上一股邪意拂起,林南顺口说了个名字:“哈思半得。”林南发音算准的了,其实这是英文hud的发音,意思是老公,嘿嘿,要是她以后就这么称呼林南,林南就占了个大便宜,哈哈,以后天天被她叫林南老公,林南想总有一天会成真的。不过她一听,却眨了眨眼,一副询问的表情把嘴呶了呶道:“什么思得呀,这么奇怪的名字,你是哪里人氏呀?”虽然她现在一脸的疑惑,但却有些笑意,因为这名字她从来没听过,这下像听到了个奇事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呵呵,在下是中国人氏,去英国留过学,吃过牛扒,烤过蛋,开过跑车下过地铁,飞机轮船也都试过,你明不明白?”林南一见她这么一问,不免起了个再逗弄她一次的想法,林南于是和她胡佩起来。她一听摇了摇头,看样子就不明白,不过她只愣神了不到两秒钟就恢复过来,捧了捧手,又切了一声,说道:“你说话古里古怪的,我管你什么牛呀蛋呀,好了好了,以后就叫你那什么什么得的,你再说一遍,是什么得呀?”她说完把脸凑到林南面前一副想不起来林南名字的样子。林南看到她那样子,顿时暗笑不已,舔了舔嘴唇,在她额头上轻轻一点,义正言辞的重复道:“记好了。我叫,哈,思,半完,”林南说完,点了她头一下。然后向后跳退了几步。“咦,你这哈思什么得的,即敢点我头,不想活了。”这一下,她咬了咬下唇,一副笑中带杀气的模样,朝林南追打过来,当然林南也不示弱,就让她打不到林南。还趁机偷袭她一下,她因为宿醉,头晕晕的,被林南左窜右窜的和她嬉戏,弄得她头更晕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按着太阳穴,一服认输的语气对林南嚷道:“喂。哈思半得,你还想不想喝酒呀。”经过我们这一会儿的打闹。我们的感情明显递增了不少,她也觉得林南是个有趣的人,也乐意和林南嬉戏,这让林南倒爽朗万分,想追求一个女孩子,最起码的基本条件就是逗她开心。现在她明显开心多了。而且跟林南说话的语气也显得不那么陌生了,有点半开玩笑,半当朋友的口吻,看来这小妮子虽然有时凶巴巴的,看来还是很好相处呀。和陈云宵一样,都是口硬心软的人。本来林南是不想喝酒了,因为林南对那玩意,本来就不感冒,不过看她现在兴致还颇高的样子,虽然她现在有些半醉半醒的样子,但要真正把她给灌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最少还有五到十坛酒的酒量呢,既然她想喝林南就陪陪她吧,因为林南看得出来她今天是很不开心才喝这闷酒,是想发泄什么情绪似的,不过呢经过林南那三寸不烂之舌的逗弄和林南与她嬉戏的明快气氛,她的心情明显是好了很多,当然要吵吵着再喝点酒了。所以听到她这么一问,林南漫不经心的答道:“喝,怎么不喝,不过这么晚了,哪里还有酒喝的?”其实虽然她没说,林南也猜到她的酒是哪来的,开玩笑,青牙龙可说过她是诗雨楼的老板娘,那里可是专门开饭店的,她的酒估计是自家店拿来的吧,不过那酒的味跟美极客栈的比起来让林南这种对酒是外行的人都喝得出来,那两种酒的档次明显是相差了最少五个水准。不过可能这镇的女儿红都是那味吧,淡淡的,不纯正,但却只有美极客栈一家是超优良品种,怪不得她自已一个老板娘还跑到人家的客栈喝酒呢,原来是这个原因,不过既然那美极客找的唐掌柜有好的货源为何不介绍给她呢,看她样子和那掌柜很相熟了呀,但转念又一想,觉得可能有几层原因吧,更最有可能的原因,可能就是那酒是唐掌柜在其它地方叫专人特别酿造的,酿酒可是技术活,这个想偷师没过三,五,十年的功夫也不行的,所以美极客栈的女儿红才会这么响誉盛名吧。果不其然,如林南所料般,余诗雨一听林南想喝酒,脸上又淀出了难得开心的笑容,这种笑脸林南想林南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实在是太过迷人,太过灿烂了,真是林南见过最漂亮的笑脸,因为她的笑容中有一种点缀,这是一种酒后桃红色的点缀,林南想余诗雨在没喝酒的情况下笑起来也和其它人差不多,但她喝了酒后的笑脸真是天下第一美。她嗖的一下从地上跳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然后露起贝齿,拉起林南的手,嫣然道:“走,本姑娘带你喝酒去。”说毕,拉起林南的手就朝前方那各路大步跑去。我们一路上跑着,很快就经过了龙凤居,林南知道她带林南去的地方是哪了,就是她的业产之地:诗雨楼。
到了地方,林南才知道原来,诗雨楼是一间外观这么典雅,琼楼玉宇的酒楼,这家酒楼从外面来看一共有两层楼之高,在这朝代不像林南第一世那些房舍一样,动不动就是数十层楼,在这个朝代能超过四层楼的房舍都已很匪夷所思,奢华无比的产物了,而且酒家不像住宅一样,所以一般的酒楼有个二层楼高都已经算是比常中档的了,当然像龙凤居那般有三层楼高的茶楼如果放在繁华无比的京城也算是档次比较高级的场所了。但一般的酒家其实高不高档也并不全是看它的楼层,而是装潢,设计这方面是不是比较令人感到高贵,感到金碧辉煌,如果一家装潢超级典雅,看起来气宇不凡的酒家就算只有一层楼高,那个酒家的档次也不会比那些。二,三层楼高的地方差,所以这个档次问题是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很显然这家诗雨楼,光从外观上来看就已经是非常豪华的了,更不得青牙龙会说这是余诗雨最大也是唯一的业产了,林南想余诗雨把凌龙门大部分的收入都投入到了这家店中吧。可以说这家店是她的心血的结晶物。林南被余诗雨拉到这诗而阁楼前,林南故做吃惊的道:“咦,这酒家名字怎么和你的名字有如此类同呀,诗雨阁,诗雨阁,余诗雨,这家店是你亲戚开的啊?”林南这么装腔作势一问,她明显看出了林南故意取逗的意味,对林南又切了一声。林南发现她很喜欢说切字,她对林南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什么亲戚,你少来逗我了,这个傻子都知道是我开的吧,何况你又不是傻子,你这不是在逗我玩吗。”她一边带着林南饶到酒楼后面,一边叽叽呱呱的喃喃自语着。林南才懒得听她鬼叫鬼叫的,林南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边的地形。这里就相当于是一条小巷,也就是俗称的后巷,这年代的大一点的酒家一般都有后门什么的,林南想余诗而是正带林南到诗雨阁的后门去,这各小巷黑不拉叽的,也很窄。地上湿湿润润的,一般很多事物的华丽的外表下都有其邋遢的一面,这诗雨楼也不例外,正门外看起来光洁如银,华贵辅张。而这后门的环境嘛就着实令人不敢恭维了。我们深一脚浅一脚的蹋在那吭吭哇哇的小巷内,没走一会儿,便看到了一座气派非凡的建筑物,不用想就知道那就是诗雨楼了,不过是后面而已,但光这酒家的背面看起来就和周边其他建筑物很不一样了,它明显以是金鸡独立,傲视群雄的姿态修建在此的,其它的建筑物完全就像它的小跟班一般,显得又丑又小,又矮又破。林南一边观察这协调性变化差距极为之大的景色,余诗而已经独自走上了一个台阶上,那个台阶上有一扇老旧的铁门,她熟练的把钥匙插入锁孔中,嘣的一声,门开,人进,林南也正准备走上台阶去跟进去,不料那余诗雨进去的秀额又探了出来,对林南小声道:“你在这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出来。”林南正准备说靠字时,她人就出来,手上却多了四大坛女儿红,她居然速度这么快,怪不得不让林南进去了,她一出门顺手丢了两坛酒给林南,然后又同样熟练的门给锁好,然后一个跟头从台阶上跳下,给林南怒了怒了嘴:“走,带你去个好地方。”话毕,她踩着地上那水坑里的水吧哒吧哒的跑远了,林南摇了摇头也只能跟上去了,不过临走时,林南又望了望这铁门,心道,估计这铁门后就是厨房了吧,林南大约算了一下前门到这后门的距离,林南这么一算就大至能猜到里面的厅堂究竟有多大了,这么一算计下来,不免吃了一惊,好家伙,比美极客找的要大三倍以上,开玩笑,美极客栈的厅客都算是林南到过的客栈中最大的了,而这诗雨楼却比它还要大三倍,可想而知了,要是这年代有星级评比,林南想这诗雨楼最少能拿下二星级酒家以上。这一夜林南不知道跟着那小妮子跑了有没有五千米,反正跑得林南的肚子是越来越饿的时候,前面的余诗雨终于回过头对林南笑着嚷道:“喂,哈思半得,快上来,到地方了。”本来她这么一叫,林南也提不起什么兴趣,到就到了,跑这么远还不到林南真的要郁闷死,不过她却这么吐词这么清淅叫林南哈思半得,也就是用英文在叫林南老公,这让林南心里可是乐滋滋的,不爽的情绪也一下被林南抛到了脑后,林南三做并做两步跳上了几阶石梯,来到了她跟前,到现在林南这才好好打量起这周围的环境来,说真的跑了这么远的距离林南还是第一次好好看林南到底来到什么地方了。这一打量下,林南都不觉惊了惊,猜林南到哪了,林南靠了,我们俩居然到了一个不知谁修的露天婷子里,而这婷子外面却是一望无境的星空,看起来着实美丽,而我们现在站的这婷婷却在半山腰上,说是山腰其实离陆地也有很高了,林南向下望了望,虽然看不太清。但地面那些黑不拉叽的房舍在林南眼中就像一个绿豆般大小。这时,余诗雨已把手中拿的两大坛子女儿红放在了地上,然后面露微笑,伸开双臂,挺胸抬头的闭着双眼,静静的呼吸着这大自然带来的清新空气和感受着这初春季节拂来的山风。看她那般享受般的模样,林南也不觉从新审视起她来,看她平时大大裂裂,不拘小、节,可却有如此心静,看来她很向往这大自然般的清新和自由呀,林南也曾有过此心境,就是在和宣儿一起骑马回王德镇时,那路上见过的那峡谷时。林南就感受到过如此美妙的大自然意境,林南想能领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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