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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推理当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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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稼骏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一个会令你尖叫的秘密。
  这个秘密事关本书的主题,它口味纯正、口感舒爽……它不是三得利啤酒,而是推理小说。
  有人说:为什么是14号,不是13号呢?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把这个秘密当了,当铺不让说,所以就成了秘密。
  推理小说中,秘密也可以称之为诡计。
  有人问:什么是诡计?
  我说:就像你这样,被骗了还蒙在鼓里。
  又有人问我,什么是纯正的推理小说呀?为什么它可以卖得比三得利啤酒贵啊?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比啤酒瓶口到瓶底还深很多,深到没十几页的篇幅我说不清。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案件用散文来表现,基本上读者连谁死了都搞不清楚。用悬疑来表现,读者至少能把死的是哪个人搞清楚。要是用恐怖来表现的话,读者最多知道这人是怎么死的。
  而推理小说则是从现象到本质,从外表到内在,让读者完完全全弄清楚这件案子,是谁用怎样的方法杀了谁。
  当然,推理小说也有没把事情说清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作者太聪明,把读者骗得完全没了方向。二是读者太聪明了,发现了作者的纰漏。
  两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读者都有提着啤酒瓶想让作者的脑袋去见证奇迹的冲动。
  所以说,写推理小说早就该排进世界最危险的职业前十名了。
  而这本《14号推理当铺》,网罗了这个职业里最高风险的作者们,集原创推理各个类型的经典之作于一本书上,如此超值套餐实在可贵。
  每篇作品之后,还附送名家的精彩点评。
  这绝对是Buy one get one free(买一送一)。
  从这些评论里,你们就能看出,从事高危工作的人们平时饮食习惯是多么不科学了。
  除了烟、酒、咖啡、药,最有营养的东西,居然只有个奇异果了。
  不要再问这么多了,翻过这一页,自己体验一把高危人群所创作出来的小说,是否能为你的生活带来一丝愉悦。
  最后我要慎重提醒,切勿模仿本书中的犯罪手法,否则后果自负!
  2009年11月18日于上海
  

污损的花(1)
刘念夕
  『花のように儚いのなら,君の元で咲き誇るでしょう。 そして笑顔見届けたあと,そっとひとり散って行くでしょう。』
  如果我像花朵般刹那短暂,
  相信我会在你的身旁灿烂绽放。
  在目睹你的笑容之后,
  静静地独自凋零。
  ——题记
  【我被绑架的第一天】
  再次醒来时,我已经动弹不得。
  嘴被宽大的透明胶带封住,双手和脚则被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绳子牢牢捆绑。
  四周灰蒙蒙的,却感觉在颠簸。头顶只有狭小的空间,身子不远处放着一副油腻腻的针织手套和一个印着“中国石化”字样的塑料桶,看样子这是一辆汽车的后备箱。
  此刻身体像个横放的“U”字母,我觉得很滑稽,可也只能在心里笑。
  现在几点了?我睁大眼睛,仔细回想自己被绑架之前的事。
  我是段叶子,女孩。
  十八岁,是蒙城第九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
  一小时前,不,可能是若干小时前,我刚完成一项壮举。
  不过说这件事得先耽误各位几分钟,先介绍我的家庭背景。
  我的家庭由三人构成:我,妈妈汪梅,还有十六岁的妹妹橙子。
  汪梅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三年前遇到了同样有离婚史的我的厨师父亲,擦出火花的两人很快结婚,她成为我妈妈。而作为他们这次“新婚”的“陪嫁”就是各自的女儿:我和橙子。
  婚后前两年妈妈对我不错,橙子后来也考到了蒙城九中读高一。爸爸在一家西餐厅做厨师长,汪梅则在一家私企做财务,所以家里经济也算中等。
  原本这个经过重组的特殊家庭应该像童话结尾那样“从此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惜我没那么走运。
  今年春天的某个夜晚。我认真工作的爸爸像往常那样,最后一个下班,到更衣室打算换下工作服回家,可他一头就栽了下去,再也没有醒来。
  空空荡荡的更衣室,直到第二天才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死因为急性脑血栓。
  我从来不知道爸爸有这个病,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此妈妈汪梅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巨大变化。
  先是不再早晨准备好我的早餐叫我起床,我得自己调闹钟煮稀饭。再后来我不仅要做这些,还得准备同是高中生的妹妹橙子的早餐并负责喊她起床。又过了两三个月,一日三餐都得我做了,而妈妈迷上了搓麻将,每天都到很晚才回来睡觉。
  橙子比我小两岁,是个蛮不讲理的坏家伙。
  爸爸死后第九天她就抢走了我的米奇MP3,找她理论,她却理直气壮地说“反正姐姐心情那么难过,以后也用不着这个听音乐了吧”。你们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她还让我帮她刷板鞋,洗她换下来的*。
  只要我拒绝,她就会立刻大声说:“身为姐姐为妹妹做一点点小事都不应该吗?”接着跑到她妈妈那里哭。
  我脸上就会多两个巴掌印。
  橙子还喜欢不征求意见就随便拿我衣服穿,抢我的滨崎步海报,偷看我手机里的短信,还跑去我们班级跟我同桌说我的坏话,真是心理变态。
  但每次被惩罚的都是我。
  “叶子你就是这样带妹妹的吗?你妹妹没了两个爸爸已经很可怜了。妈妈我每天上班忙得要命,供你们读书。也不想想三张嘴一个月吃喝用度哪样能省钱?都这么大了,还不让我省心。”妈妈每次打我的时候都这样说。
  接着她开始抹眼泪,抱怨命运对她不公,认识了我和我爸爸两个“讨债鬼”:“一个讨债鬼已经撒腿去了,剩下的那个小神天天在眼皮前让我头疼,我汪梅上辈子都造了什么孽哟!” txt小说上传分享

污损的花(2)
被打完,我往往还要继续做家务,擦桌子拖地板晾衣服。
  橙子则带着胜利的笑容回房间看她的漫画书。
  扯远了,今天我和橙子的“战争”升级了。
  她说明天同学聚会,要我借给她一条小木马毛衣链——这是男朋友宏树送给我的,我当然不肯。于是她开始耍无赖,又是哭又是闹,死命拽我的衣角,想扯开我衣服硬抢那条项链,不让我安心写作业。
  我立场很坚定,就是不同意。没想到她居然甩了我一巴掌。
  “真没想到姐姐是这样可恶的人。”这个才十六岁的丫头这样跟我说。
  “如果我和妈妈不收留你,叶子你现在肯定在大街上要饭,说不定早饿死了。”她又说。
  摸着滚烫的双颊,我真的怒了。
  于是,我拽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将她拖到地下室,塞进去锁门。
  她被关进去之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在里面鬼叫个不停。
  “我让你叫!”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找来绳子把她绑了起来。
  为了泄愤,我像电视剧里那样,还拿来一块抹布堵上她的嘴。
  “你什么时候决定跟我认错了,我再放你出来。”我昂首挺胸地说,回房间继续写作业。
  妈妈汪梅这周去远方哪个亲戚家办事,要下个星期才回来。
  今天没人会做妹妹的保护伞。
  对,其实最后橙子的状态和我现在差不多。
  只不过先后次序是:我先绑了橙子,之后出门买饮料时又被别人绑了。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越想越好笑了吧。
  上衣口袋里有几个硬币,因为我身子扭曲的关系,现在硌着我的肚子,疼。
  我开始想自己该怎么办。
  绑架我的是个男人——就算当时他在背后我并没看见他,但从力量和捂住我嘴的那个巨大手掌推算,错不了。
  当时我正在家门前那条僻静的小道上走,听到身后急刹车的声音,再之后就这样了。
  ——他为什么要绑架我呢?这是个费思量的问题。
  按一般逻辑,无外乎三种答案:
  图财,报仇,绑错了。
  第一个排除“图财”,爸爸死后家里穷得叮当响,谁这时绑架我想要钱简直是脑子有病。
  “绑错了”也暂时不考虑:我这样大众化的衣着长相应该和豪门千金没什么可比性。
  只剩下“报仇”这条了。
  我没有仇人,爸爸生前也是老好人一个。那么是妈妈汪梅的仇人?上回听邻居阿姨说她常去地下赌场,没准欠了一屁股债。
  或许是我男朋友宏树的仇人?他比我大五岁,是个流浪歌手,现在在蒙城一个慢摇吧打碟,那种环境乌烟瘴气的,倒是很容易得罪人。
  我和宏树才认识两个月,但感情发展迅速,他说过等我一毕业就带我去北京一起过“北漂”的生活,想想就兴奋。
  就在此时车子猛烈抖动起来,我被甩来甩去。
  吧嗒一声,紧接着一束电筒强光照到我身上。
  身子被毫不客气地提起。
  “出收费站了,你到前面坐吧。”一个浑厚的可怕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像只沙袋被丢到车的后座。
  但总算见到这个男人了——和我想的差不多。身形魁梧,络腮胡,穿件黑皮夹克,里面棕色高领毛衣,下面是牛仔裤和一双半高筒的黄皮靴。皮肤黝黑,脸上坑坑洼洼,眉毛浓黑,眼睛有点像土耳其人,头发乱七八糟地挂在脑门上。
  猎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想到这个词。
  现在猎人半跪着凑近盯着我,我毛骨悚然。
  他只是用力扯下了我嘴上的胶带。
  “老实点。”普通话很标准,看来不是土耳其人。
  我拼命点头。

污损的花(3)
在我的影视记忆中,土耳其的猎人都很彪悍,腰间挎把刀,惹不起。
  我正庆幸着,一抬头就看到黑漆漆的枪管对着自己。
  ……看来运气还真背。
  “求求你不要杀我。”不争气的眼泪夺眶而出。
  他将枪收起,关门回到驾驶座,从后视镜里看我。
  “闭嘴。”
  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
  车继续开,我无意中看了眼车音响上的液晶屏幕,发现那里有时间显示:PM17:41。
  我是下午一点多离开家的,也就是说自己之前昏迷了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他刚刚话里又提到“出了收费站”,按车程,此刻我们多半已离开蒙城了。
  这个结论实在可怕。
  他这是要带我去哪?我半躺在后座上想。
  车内电子音乐声嘈杂,我头昏脑涨,硬撑着起身。
  他从镜子里瞥了我一眼,又专注开车。
  这时我猛然注意到身旁车窗摇手柄上有几滴已经干了的血,以及两根粘在前座靠垫上的枯黄长发。
  我命令自己不可以再联想下去,却忍不住看他。
  他却正好和我目光于镜中对接。
  我盯着镜中那双令人畏惧的眼睛,心快要蹦出胸腔。
  他却收回目光,“你饿不饿?”
  猎人好像面对着空气,不对,他应该是在跟我说话。
  于是我一个劲地摇头。
  他看都没看我,“五分钟后我们会经过一个乡镇,那里有家小卖部,到时我会在路边停车放你下去,给你一分三十秒的时间。你进去抢一些食物和水,多拿点,有肉罐头最好,接着立刻返回车上。记住:不要让自己被抓住,更不要耍花样。要知道我的子弹一定比警察快。”
  我睁大了眼睛。
  猎人熟练打着方向盘,“听清楚了吗?”
  他的语气就跟在说“今天天气很好”那么自然,真是个可怕的男人。
  此刻车窗外倒退的农田和树木像一幅沧桑的油画。
  “明白了。”我答,暗暗盘算。
  一分三十秒,到时他一定会解开绳子,如果不能逃跑就想办法发出求救信号。
  我想到自己的索爱手机,出事前它放在外套口袋里。眼睛急忙看向“目标区域”,口袋外观意外地服帖。
  是不是掉地上了?我心急如焚将头伸向两座的间隙,想看个仔细。
  “你是在找这个吗?”猎人可怕的声音响起了。
  而他手里拿着的,分明就是我的手机。
  眼见他面带嘲讽笑容将电池拔出,丢向窗外,又将手机随手扔进车内置烟灰屉,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只好继续想办法。
  大声呼救不现实,他的子弹能结果了整个小卖部。
  小卖部没准有公用电话可以利用——问题是报警后短时间内能指望谁来救我?
  或许可以在下车的刹那奋不顾身往后跑——但那真是奋不顾身了。
  我不想死,也不能死。
  如今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膝盖内侧突然传来隐痛,我皱眉打量,原来是牛仔裤兜里的唇彩硌着皮肤了。
  唇彩是男朋友宏树送给我的礼物,草莓香味,颜色是闪亮的桃红,刷头则是别致的“吻”形。
  ……唇彩?!
  脑袋突然像被闪电打到,我被自己的想法震惊。
  车停下了。
  只见他将车钥匙拧了半圈(我不知道这是在干吗,上保险还是熄火?),观察了一下四周,回头看我。
  他的表情总是这样似笑非笑,我紧张地咽下唾沫。
  他没开车门,直接从前座探身俯来,将我手脚的束缚麻利松开。
  我刹那想到一些电影里的应急镜头——譬如女主角一把抓起坏人胳膊狠狠咬下,趁对方慌乱之际逃离;也譬如乘此机会用脚狠踹对方,打开车门跑路;或者瞄准时机躲过对方的枪,成功将局势逆转。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污损的花(4)
——但很明显此组镜头均不适合拍摄于冬季。
  他穿了很多衣服(何况那么大块头,估计我咬十下也不会皱眉),我也没办法伸腿(刚才说了,他是从前座直接俯身给我松绑,下半身还被座椅挡着),最要命的是枪,我此刻竟然不记得他放哪了……
  现在他又坐回驾驶座,我边舒展手脚边沮丧地朝车窗外张望。
  破旧的道路两旁确实令人没什么可想,他没骗我,这里确实是乡镇。右手位置可以看到一个小卖部,蒙牛酸酸乳的灯箱立在门前,灯箱上写着“万家福便利店”。小卖部里好像有两个顾客,还可以清楚看到两个打毛衣的中年女人坐在柜台旁。小卖部旁边则是一家种子站,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再前面可以看到一个邮政局。
  若谈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我确定此刻我们还在蒙城。因为在“中国邮政储蓄”招牌字样底下的电话号码开头,依旧是我熟知的蒙城区号。
  蒙城没有郊县,周边城市的区号都不同。
  他绑架我后的四小时里都干什么了?我正想着,他开口了。
  “我开始计时,你动作麻利点。”
  几秒后终于反应过来的我冲出车,奔跑。
  脚尖点过最后一块沥青路面的痉挛感还没消失,我毫不犹豫地将手伸进牛仔裤口袋,将唇彩取出。
  手里牢牢抓着它,仿佛面前的小卖部里的人都是空气——我甚至没有停脚,就将货架上的食品往怀里抱,接着冲到对面饮料货架,确定严实货物已经将自己身影完全挡住——我拔开唇彩毫不犹豫在货架空白处迅速写下“SOS”。
  这时离我最近的一个戴眼镜的男顾客离我距离不到一米,但我根本顾不上跟他说一句,甚至回应他目睹我此举后的惊异眼神,就抱着东西往回跑——脚尖又踏上沥青路面时终于听到原本在闲聊的女店主歇斯底里的尖叫。
  我相信自己就算在校运会上也从未跑得这么快过。
  “关门!”身体才半进车厢,猎人就用更为尖锐的车启动声对我下达命令。
  不知哪扇窗没关好,呼啸的冷风径自灌进车厢。而我则像一只螳螂般用力弓起身子。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再停车时,我身处于一片广阔野地,不远处的建筑物看样子是个废弃厂房。
  紧跟而来的,是落在脚边土地的两声沉闷枪响。
  “我不喜欢耍小聪明的小孩,最好不要再惹我生气了。”他用枪顶着我下巴,另一只手灵巧地从我口袋里取出那支唇彩,当着我的面丢到地上用脚碾了个粉碎,“你以为自己在拍电影?利用口红写上几句求救的话就真能脱离苦海吉祥如意?”
  难道刚才小卖部里有他同伙?可一路上没看见有人跟他报告。还是我做那些动作时被他眼尖看到了?!可我确定当时明明身体掩藏在货物后面啊……
  正在胡思乱想,他粗暴抓起我的左手,反方向一拽,使我的五个手指正对着自己的眼珠。
  我看了眼真相后痛苦闭眼,唇彩的亮色液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弄得手指上全是,难怪他会注意。
  肯定是我之前写字的时候没留神,唇彩泼了出来。
  突然又觉得自己写的“SOS”确实很傻,先不说因为自己洗劫了那个小卖部,老板和顾客早已对我恨之入骨,当我是猎人的同伙,根本不会想到这句话留下的意思。何况就算他们好心帮忙报了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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