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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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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一章:法子
“愚蠢!”
陈剑臣心里暗骂一声,但眼下身在公堂却无计可施,这许知府摆明就是一位刚愎自用的官员,以青天自许,好判案且武断;而萧寒枫呢,属于典型的一个书生秀才,缺乏阅历经验,被认作杀人凶手时便乱了方寸,再被爱慕的女子当堂指证,顿时六神无主,心丧若死了。
从陈剑臣的立场上看,他并不信萧寒枫会做出翻墙入室去窃香偷玉的行径,更遑论暴起杀人了。再联想到绣花鞋丢失之事,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很可能是有人捡拾到绣花鞋,于是拿着鞋子来到卞家,意图通过此信物登堂入室,一尝芳泽——
此大前提是,那人必须恰好是知道绣花鞋所代表的涵义。
这个推测或有根据,不过当前许知府哪里听得进去?陈剑臣更没有对应的身份进言,就听到惊堂木一响,许知府喝道:“退堂!”
有官差拖着萧寒枫到牢房里去了。
审讯完毕,围观的观众纷纷散去,口中议论不停,都在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之类的,对于那卞家小姐,同样没有好颜色,指着脊背嘀咕:若不是她不守妇道,引狼入室,其父亲怎么会糊里糊涂送了性命……
这些难听的言语如刀如剑,攒扎在胭脂的心坎上,娇躯摇摇欲坠,幸而身边有丫鬟扶持住,这才没有当场晕倒。
“唉,寒枫也真是……”
王复黯然叹息,他与萧寒枫情谊不薄,眼睁睁看着他认罪被收押,不免为之伤神。
那边席方平一声不发,这个时候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人证物证俱在,萧寒枫又认了罪,简直就是铁案如山了,相信禀告朝廷后,一个“秋后问斩”的判决逃不掉。
他们所能做的,唯有间或送点好些的饭食到牢房里给萧寒枫吃,聊尽同窗之谊。
“留仙,我们走吧。”
见到陈剑臣还站着不动,作沉思状,王复便出声叫道。
陈剑臣恍然醒觉,忽道:“拂台兄,你和方平且先回去吧,我想到处走走。”
王复脑海灵光一闪,问:“留仙,莫非你还有法子救寒枫出来?”
陈剑臣面露一丝苦笑,含糊地回答:“尽力而为吧。”他倒不是想做救世主般的烂好人,不过萧寒枫乃是他的同窗,彼此多有来往,一向相处融洽,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目送他蒙冤而死而不救。
心道:如果萧寒枫没有认罪就好了……
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否定——按照刚才的情况,萧寒枫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不认罪,立刻就会棍棒加身,把他痛打一顿。而以他的身子骨,只怕十余棒下来人就晕了——人晕了,最后还不是任由别人摆弄?摁手印再简单不过。
这就是“屈打成招”。
这般的审讯方式在天统王朝可谓滥觞,上得堂来一拍惊堂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一顿棒子再说。萧寒枫得以免于此刑,还多得他的秀才身份,是个读书人,又没有挣扎,许知府才没有真正的命人开打。
“莫非留仙还有什么计谋,何不说出来参详参详?”
王复眼眸掠过一抹喜色。
席方平也露出了关注的表情——他对于陈剑臣,可是很有信心的。
陈剑臣摇摇头:“如今心中纷扰,没有头绪。”
对于他的神神化化,王复和席方平都深有体会,于是也不追问,一抱拳,结伴回书院了。
“公子,你觉得萧公子是冤枉的吗?”
一直不吭声的婴宁开口了。浙州一行,她对于萧寒枫也颇有好印象。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觉得呢?”
小狐狸微一思索:“萧公子虽然画那些羞人的画,不过婴宁还是觉得他谨于受礼,不像那穷凶极恶之徒。”
陈剑臣道:“或者人不可貌相呢。”
婴宁一怔,随即嗔道:“公子又来套我的话了。”咬了咬红唇,她却是知道陈剑臣心中已有定断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
“嗯,那公子想如何入手?”
陈剑臣忽然手一指:“我想找她谈一谈。”
他所指的方向,就见到蒙着面纱的卞家小姐胭脂,由一个丫鬟陪着,正慢慢的顺着街道小步而行。
“这位姑娘有礼了。”
很别捏的搭讪方式,不过入乡随俗,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认定为疯子,该做的礼仪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种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亲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议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觊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鬟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刚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臣毫无异色:“卞家小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会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苟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答话,低着头继续走。
丫鬟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府升堂不过一时半刻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小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昨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萧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听不出来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萧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
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性。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性,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
第两百一十二章:十天
在街上,陈剑臣张罗了一份自觉得拿得出手的礼,拎在手里。
婴宁问:“公子要去拜访顾大人?”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果然聪慧,一语中的。”他所准备的法子,自离不开顾惜朝的人脉关系,希望藉此打破一个口子,从而翻案重审。
刚来到顾学政的府邸外,就见到一顶轿子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两边相遇,轿子停住,下轿的居然是许知府许大人。
陈剑臣有些惊讶,先让到一边。
很快,神色悒悒的顾惜朝就闻讯迎了出来,先很熟稔地和许知府寒暄一番,随后扫了一眼陈剑臣主仆:“留仙你来了。”
“见过两位大人。”
陈剑臣拱手行礼。
顾学政脸色有所缓和,瞥了一眼陈剑臣手中的礼物,晒然笑道:“留仙你倒很沉得住气。”
陈剑臣心思玲珑,当即明白他话中有话——本来呢,顾学政和横渠先生两人联名推荐陈剑臣进学国子监,如此恩遇,对于一般读书人而言无异再造,简直就是搭好了龙门让陈剑臣去跳。
如是,陈剑臣自当对他顾学政感恩戴德才对。孰料书院一别,相隔这么多天,此子不见踪影,甚让顾学政觉得奇怪,心道陈剑臣竟不通人情至斯?
直到现在,才终于见到陈剑臣登门拜访,心里不免几分嘀咕。他倒不是稀罕什么礼物,只是觉得陈剑臣在人际关系方面过于生涩,不懂世故,需要好好敲打一番才行。当下给许知府介绍:
“梦泽,这就是陈留仙。”
许知府捻须一笑,轻轻一点头,却没有说出在大堂上的情形。
入得府邸,分宾主落座,开始用茶。顾惜朝和许梦泽两人高谈阔论,很是融洽的样子,原来他们为同期进士,一向交好,如今难得地再同地为官,便经常互相走动,交情不薄。
他们交谈,陈剑臣插不进嘴,只得坐在一边喝闷茶。
顾惜朝顺眼一瞥,忽道:“萧寒枫出事了,留仙知道否?”
和聪明人谈话,过于机巧反而会弄巧成拙,既然顾学政主动挑起了话头,陈剑臣更没有回避的必要,回答道:“学生正为此事而来。”
顾学政早料到他会说什么似的,一摆手:“虽然我和许知府有几分交情,但关乎命案,事态严重,岂是我们所能干预得了的,你还是专心读书吧,免做此无用功了。”
“大人,学生并非为萧寒枫求情,而是来伸冤的。”
“伸冤?”
顾学政眉毛一扬:“你是说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
——萧寒枫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作为一州学政,管辖下的学生逞凶杀人,顾惜朝肯定会被牵扯到,禀报朝廷后,少不得会被御史们参一本,扣上“管治不力”的帽子。
所以,出了这一件事,他心情十分烦闷。觉得自己被安排来江州做学政,真是倒了十八辈子的霉运。却先请许知府过来,准备商议些事情。恰好陈剑臣也来了,眼下听他“伸冤”一说,便油然萌生出另外的念头。
心思活泛,但不动声色,只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巍然正坐的许知府——要知道定案的是他,陈剑臣当面说伸冤,在某种意义上讲,算是打脸了。
此子果然不怕天高地厚,锐气如芒。
陈剑臣道:“不错。学生觉得此案另有蹊跷。”当下将心中的怀疑,以及一些推测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正好当着许知府的面,良机稍纵即逝。
顾学政听完,陷入沉思。其实他本心里也觉得萧寒枫不会杀人,萧寒枫固然长得比一般书生高大些,有力气些,可始终还是一个秀才。
秀才杀人,不通常理。又偷眼观察许知府,见他虽然还坐得很安稳,但脸色明显发生了变化,有些难看。若是换个场合,只怕其当场就会发飙,指着陈剑臣鼻子大骂“竖子信口开河”了。
片刻之后,顾学政悠然道:“留仙这些话或有道理,只是大都为推断猜测,上不得公堂;一来嘛,萧寒枫遗失绣花鞋,你们都无法替他作证;二来嘛,昨晚案发之时,萧寒枫又是独自一人在外,同样没了人证……。”
萧寒枫说绣花鞋遗失,无人看见,只能算片面之词,委实做不了证供。
“大人,既然案情有疑窦,有破绽,自当再仔细审查,人命关天,岂能就此囫囵定罪?”
关键时刻,立场必须要坚定。这话虽然是对着顾学政说的,但明显冲着许知府而去。
“一派胡言。”
许知府终于忍不住了,他做知府多年,不知审讯判断过多少案子,一向以“铁口铜牙”自诩,眼下被一个少年生员当着面说他判案囫囵,脸皮哪里挂得住?之前只是碍于顾学政,以及横渠先生的面子,才忍耐多时。
他昔日曾拜于横渠先生门下,多得教诲——前些日子,横渠先生还曾托顾惜朝带了一封书信过来给他,其中专门提及陈剑臣,字里行间的赞赏之意不加掩饰,实在令许知府大感诧异。在他印象里,横渠先生极少如此赞人,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十八岁的学子?
因此,许知府早就想见一见陈剑臣,只是公务缠身,没有合适的时机。哪想到见面后,对方竟毫不客气地要拆自己的台,指手画脚的,真是不当人子。
顾学政撸着长须,双眼微微闭上:“留仙,你与萧寒枫私交甚笃,为他说话理所当然。然而此事影响巨大,非你我所能干涉的。”
陈剑臣道:“十天,大人只需给学生十天时间,定教此案水落石出。”
“呃……”
顾学政一愣神,没有想到陈剑臣会如此果敢,竟敢下此诺言。他哪里来的自信?他是书生,不是捕快,又没有什么广袤的人脉,区区十天时间就能让案情柳暗花明,水落石出了?又或者,只是年轻人一时冲动的产物,想必后者居多吧,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意气用事,怎能成事:
“留仙,有些话语不可儿戏,快快收回吧,我和许大人就当没听见。”
顾学政突然严肃起来。虽然他也希望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但无论如何,陈剑臣都没有陷身进去的理由,闹将起来,很容易会惹得一身麻烦,脱身不得。
陈剑臣长身而起,毅然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恕学生斗胆,恳请两位大人宽限十天时间。”
他说两位大人,抓主意的当然是许知府。
许知府吃吃冷笑:“留仙,本大人不知你有何凭仗,但审讯之事一律归本府负责,你还是读书去吧。”
其中轻视之意不加掩饰,意思就是说你陈剑臣只适合读书,纸上谈兵。
陈剑臣目光炯炯,毫无退缩:“敢问大人,刚才学生所陈述之疑点,你可认同?”
他所陈述的疑点主要在两方面,第一,胭脂没有亲眼看见凶手样貌;第二:萧寒枫杀人动机值得商榷。
对于第二点,许知府当场给予反驳:“萧寒枫丑事败露,和卞家员外临时起争执,错手杀人而已,无需考察动机如何。”
陈剑臣追问:“可胭脂未曾亲眼见到凶手相貌乃是不争的事实,仅凭一只绣花鞋就定案,大人难道不觉得武断了些吗?”
许知府勃然道:“绣花鞋是物证,胭脂是人证,物证人证俱在,再简单不过。本府不需要你教我办案。哼,如果不是看在横渠先生的面子,岂容你在此大放厥词?”
火药味渐浓,顾学政忙起身做和事佬:“梦泽不必动气。”一边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眼色。
陈剑臣心中黯然一叹,觉得自己有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单纯天真了,没有绝对的力量,单凭三寸不烂之舌就想扭转局面,实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异,当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说得再多,也是浪费口舌,难以打动对方的思维念头。
同一句话,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顾学政亲口请许知府宽限几天,或者许知府会认真考虑,然后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顾学政的身份立场,这样的话他显然不会轻易说出口的。
顾学政宁愿被御史参奏,也不愿轻易介入一宗恶性杀人案件中去——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来的最佳选择。
故而,有些话只能陈剑臣自己说出来。
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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