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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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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道是山上的流马贼下来了?不对,脚步声只有两个人的,并且比较轻盈……
李逸风很快就分辨出其中的差别问题,但不管如何,正所谓“空谷足音”,只要听到了人的脚步声,事情就会出现新的转机。于是他双手奋力撑地,不顾疼痛地勉强坐起,抬头看去——
首先他看到的是一张婉约凄美的容貌,以及另一张韶秀狡黠的面庞。两位各有特色的美少女,就像山中的精灵,又像天上的女仙似的,出现在身前。
“你,你们!”
李大官人惊疑不定,实在有点把握不准——他之前可没有看见过鲁惜约的真容的。
“我姓鲁,家父鲁西平。”
这个名字一出,李逸风的头脑顿时嗡的一下,成了浆糊,无数纷乱的念头纷沓而至,乱成一团,久久无法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
很多事情,哪怕当事人都云里雾里,何况他这么一个外人?糊里糊涂的,只知道肯定发生了某些脱离控制的事情。
“贤侄女……”
李大官人干涩地吐出这三个字后,下一句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哈哈哈!”
鲁惜约忽然大笑,笑得如此苍凉,笑声如雪——很多年以前,李逸风和鲁西平本为挚友,那时候李逸风还抱过幼年的鲁惜约呢。
不过,那的确是很多年前了,年代久远得,早不可记起,也不可能再记起。鲁西平和李逸风结交,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正应了那句颠扑不破的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又或者说,人心最难测地也,皆因人心似云,它是经常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难以捉摸。
“啧啧,枉你还是个举人,读得满肚子圣贤书都让狗给吃了,脸皮竟厚到如斯地步。本小姐就奇怪了,你脸皮那么厚,怎么长得出胡须来?”
娇娜冷嘲一句,心里却后悔刚才为什么不把对方的嘴巴给撕了——不用说,之前的豺狼当道,猫头鹰,都是娇娜的拿手好戏。她是为了不让鲁惜约看见,感到惊世骇俗,便先打坐,悄悄阴神出窍,附身上豺狼以及猫头鹰身上,先把李逸风狠狠收拾了一顿。然后才带着鲁惜约下来,让她亲手报仇。
听到“举人”二字,李逸风猛然想起自己的身份,大叫道:“我是举人,有官身,你们敢冒犯于我,就不怕朝廷怪罪下来,诛你们九族吗?”
娇娜冷笑一声:“朝廷?哼,朝廷于我如狗屎,如果不是嫌臭嫌脏,本小姐早上去踩几脚了。”
李逸风大吃一惊,指着娇娜:“你,你是谁家的姑娘,竟敢口出狂言,如此大逆不道。”
娇娜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白痴一样,懒得废话:“鲁姐姐,时候不早了,动手吧,先生还在等着我们回去呢。”
鲁惜约面色一紧,如今仇人就在眼前,她反而有点下不了手了,缓步走上前去,有些犹豫不定。
“你们都给我去死吧!”
地上的李逸风猛地一声大喊,奋力跳起,满脸血污,披头散发,手中不知何时捡拾到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手抓石头,状如恶鬼般朝着鲁惜约的头部砸过去——他积蓄了许久的力量,如今又只看见两个小姑娘家来到,一股求生的希望油然而生,心想对付两个小姑娘那不是小菜一碟?一石头一个,统统砸倒了再说。
“小心!”
这句话却是松娘说出来的。
“手里抓块破石头就了不起吗?**,吃本小姐一脚!”
有前车之鉴,娇娜早有防备,裙底飞出一脚,正踢中李大官人的——这一脚劲道非常,嗖,李逸风竟被踢得横飞而去,飞出两丈余远。蓬的,恰好撞在一棵大树干上,撞得脑袋劈裂,颈骨断折,一命呜呼。
“哎哟,踢大力了些,鲁姐姐,你看……”
娇娜本想让鲁惜约亲刃仇人的,不料被自己一脚结果了对方。
“娇娜妹妹,姐姐谢谢你!”
鲁惜约泪珠涟涟,忽地扑到娇娜的怀里来——亲眼看见仇人横尸于眼前,大仇得报,鲁惜约的心里百感交集,又是辛酸又是欣慰。至于是不是亲身杀掉李逸风,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李逸风死了,父母之仇报了,那就足矣。
关于复仇之事,多年以来,此念头就像一条毒蛇般常常盘踞在鲁惜约的心头,让她不得安寝。而辛辛苦苦筹备了许久,如今一朝成功,并且是以这么一种峰回路转的方式取得的,直如一场梦一般。
莫非,正像老话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非如此,又怎么会让李逸风鬼迷心窍地对自己下手,掳自己上山,并最终引得娇娜出手?
只可怜香儿香消玉损了。
想到亲如姐妹的香儿,鲁惜约又不禁悲从心来。但很快,她就抹掉眼泪,扑通一下跪倒在山道上,朝着西面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那边,正是她父母安葬的方向。
“爹,娘,惜约替你们报仇了,你们安息吧!”
娇娜和松娘看见,唏嘘不已。
等待心情慢慢平复下来,鲁惜约站起身子,问:“娇娜妹子,接下来该怎么办?”李逸风毕竟身份不同寻常,他的死,肯定会引起官府的高度重视的。
娇娜毫不在乎回答:“鲁姐姐,你不用担心。上面石洞里不是还有十几具山贼的尸首嘛,把这**的尸体扔上去,放在一块,等官府的人马来到,就有得头疼了。”
一个举人在夜里偷偷上山,又和流马贼死在一块。这本身就十分值得怀疑,能很好地起到混绕视听的效果。官府查起来,李家人该如何解释都很成问题。
况且,整件事情,因为娇娜狐狸精的身份,她是主角,早已超越了寻常的案情,一般的捕快衙役根本查不出个头绪来。
于是,接下来娇娜把李逸风的尸体提到山洞离去,随便往地上一扔了事。反而是松娘灵机一动,在李逸风的轿子里找到一包银子,叫娇娜把包袱打开,将银子撒满山洞,又算制造了另一个假象。
做完这一切,娇娜把鲁惜约背起,叫她闭上眼睛,说要施展轻功带她回胡庄。但其实哪里是寻常的轻功?而是道门里的道术,施展开来,仿佛腾云驾雾,一路不留痕迹。以她的本事,要是想去做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女,那是绰绰有余。
鲁惜约紧闭双眼,感受到速度的飞快,心里对娇娜更加佩服,不过她并没有想太多。她这一天饱受惊吓苦累,早疲倦得不得了,不知不觉趴在娇娜背上就睡觉了——
她做了个梦,梦见陈剑臣正背着她,健步如飞,迈跨深不见底的沟壑,穿越莽莽如海的山林呢。
以梦为马,无拘无束,真好!
第一百二十二章:金山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先生,作为修道者,我们是不能随便认师傅的!”
课堂上,娇娜一本正经地提出异议。
陈剑臣微微一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并不一定要三拜九叩后方能成师,此话讲述的是一种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而非要你见人就得拜师,不可一概而论……”
……
“故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先生,这是什么大任啊?也太吓人了吧,简直比做苦力还惨……哎哟,先生你又打人家了。”
不得不说,娇娜确实聪慧过人,许多文章道理,一教就会。只是她天生顽皮,时不时会冒出些古灵精怪的念头来,令人哭笑不得。
……
现在,已是十二月中旬,时光荏苒,距离鲁惜约返回江州,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关于鲁惜约被掳的案子,在陈剑臣的授意下,王复花钱在官府里悄悄销了案。
李逸风被杀,和流马贼死在一块,消息传出后成为轩然大波,产生了许多话题,一时间苏州城府满城风雨,什么流言都有。
不过这一些,陈剑臣并未刻意地去打听了解,反而一心留在胡庄,专心致志地教导娇娜。毕竟年关快到,不用多久,他就得启程回江州,并继续在明华书院里读书的了。
而皇甫员外也早有了决定,等陈剑臣离开后,他们父女俩也将离开胡庄,换到另一个地方去。至于具体地方还没有决定,以娇娜的意思,她却是希望能搬到江州。但皇甫员外给予了否定,皆因他在红尘打滚的时间不短了,淬炼道心已有成果,正需要隐居深山老林,消化这一切,并提高修为。
况且,娇娜需要渡劫,渡劫就必须要找一处幽静无人的地方。
所以,在短期时间内,他们父女将告别红尘闹市,远遁深山闭关。
黯然者,唯别而已。
对于不久就要到来的分别,其实陈剑臣也有些不舍。和皇甫父女相处的这一段经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不浅的情感付出。
娇娜同样不舍,现在的她,再不是以前没心没肺的那个她了……
“先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自施加到别人身上,否则很容易让人反感。”
娇娜睁大了眼睛:“不对呀,我不喜欢吃鸡,但每次给小菊吃,她都吃得很开心呢。”
后面侍立着的小菊登时鼓起眼睛:小姐你如此野蛮地把鸡塞进我嘴巴里,我能不假装吃得香香的吗?
这句话,可也是不敢说出来的。
……
这一天,天空下起了雪,温度严寒,就连屋檐下面都结成了一条条冰凌子,一根根晶莹剔透,看上去煞是好看。
房间中生着火炉,一块块规格统一,拳头大小的炭正烧得通红,散发出温煦的热量——这些炭可不是寻常木炭,而是名贵的“雷窑炭”,一斤卖一贯钱,烧起来,不生丝毫火烟味,热量丰富。但如此昂贵的价格,非富贵之家根本烧不起。
围着火炉,听完今天陈剑臣讲的故事,娇娜忽然问:“先生,为什么你讲故事,最后都只是说到王子和公主结婚,故事就结束了呢?不是应该接着往下讲吗?”
陈剑臣淡然回答道:“也许是因为结婚后就没故事了。”
“怎么会没故事,可以讲生孩子呀,一胎二胎,能讲得东西还多着呢。”
陈剑臣暴汗无语——小狐狸精的脑袋思维,果然是和常人不同的。
——这段时间,课堂之余,娇娜和松娘她们就缠着陈剑臣讲故事,于是,作为一名穿越众,陈剑臣终于又发挥出了一个特长,做起了“故事大王”。从古到今,无论中外,从三国水浒到《安徒生童话》,能记得的都讲了出来。
娇娜等自是听得津津有味,还打趣道:陈剑臣可以把这些故事写成书来卖,可以赚大钱……
其实这条门路陈剑臣以前还住在景阳村、贫困潦倒的时候就曾想过了,不过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事不可为。
要知道天统王朝对于书籍印刷实行严厉的管制制度,不经批准是不可能出书的,而陈剑臣的这些前世故事,许多内容都属于行列,看诸葛卧龙就知道了:写历史,当局会说你“借古讽今”;写狐妖鬼怪,会说你传扬迷信,妖言惑众;写兵书,更会说你图谋造反,大逆不道……就连单纯的情爱故事都不能光明正大出书,因为那涉及男女私情,有违圣贤书《德书》、《礼书》上的条文规定。
故而,想靠卖点子写书来谋利根本不可行,只能像诸葛卧龙那样,通过手抄本来传播。但手抄本对于作者而言,能有什么收益?
虚名而已。
就连这虚名,都会被人刻意地菲薄踩低。
诸葛卧龙一生落魄,四海无家,不是偶然。他的文章思想,本就不相容于当今主流,只能靠怪异之言,露骨的情、色描写来吸引读者。怪不得他精于八股结构体式而不能中举,只因他不懂得揣测主考官的意思,主旨相左,文章做得花团锦簇的,但也是一朵落花。
“横竖点撇千千笔,墨水无多泪水多。”
那是何等的悲苦无奈?
严格的出版制度等于一把“文字锁”,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整出个“文字狱”来。可陈剑臣心知肚明,诸如王朝的统治理念,有文字狱实属正常。事实上王朝的过去历史,就曾多次施行了严酷的文字狱,不知烧了多少书,斩下了多少的人头,
历史的篇章笔墨,无论再恢宏辉煌,却都是醮着淋淋鲜血写就的。
白天讲课晚上讲故事,另外还有两个时辰独自的读书练笔,就是陈剑臣每天的生活主要内容,自然纯粹,而简单充实。如此逍遥的日子并不好得到,人生若等闲,只可惜往往都是等到白发苍苍都闲不下来。有时候人闲了,但一颗心总闲不住。
随着告别的日子临近,皇甫员外又送了一件珍贵的礼物给陈剑臣,是一件金蚕丝编织而成的背心。
这件背心,柔软如水,轻轻一揉,握在手中,便如弹丸大小,松开一抖,又恢复成一件规格整齐的背心。极轻,穿在身上,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可纹路之间,细致得好像天衣,天衣而无缝。
“此衣乃采自百年金蚕之丝,共用了九百九十九万根金丝才制造而成的,虽然不是法器法宝,但坚韧无匹,水火不进,刀枪不入。”
皇甫员外如斯道。
加上上一次赠送的血檀木书筪,他已送了两件重宝给陈剑臣。这两样东西不是凡物,在俗世中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员外……”
有莫名的感动在心头荡漾,陈剑臣感触良多。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比起你为我们父女俩所做的一切,这些东西又算得什么?老夫本想送你万贯家财,但黄白之物多戾气,得之非祥,不如尽皆散去,积攒功德。故而只好送这么一件金蚕背心了。”
陈剑臣道:“员外言重了,此礼之重,岂非那万贯财物所能比拟的?”
皇甫员外正色道:“留仙,恕老夫直言,我曾夜观天象,算得一卦。略略知道些天机,数年之后,必有天狗食月,凶星入主之相。天变则地变,地变则人变。故世途凶恶,刀兵乱起……”
陈剑臣眉头一皱:皇甫员外的这番话倒和庆云道长那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隐隐有互相扣合的意味。
皇甫员外又道:“留仙,你身怀正气,乃是儒家异数。反正老夫入世多年,走南闯北,眼中只见斯文扫地,不闻有圣贤。虽然我也不清楚你的正气到底是如何修养出来的,以及威力如何。但有此依仗,就不怕邪魅侵害,可护得神魂周全。只是你肉身有弱点,老夫特意送金蚕衣给你护身,或可避免某些血光之灾。”
闻言陈剑臣一躬身,作揖道:“多谢员外赠宝。”
皇甫员外把他扶起,叹道:“自古以来,人就是人,妖就是妖,留仙豁达开通,不以异类视我等,实在非常难得。此番一别,但愿他日我们还有相聚之时。”
陈剑臣微笑道:“一定会有的。”
皇甫员外又问:“那这几天留仙还想去苏州什么地方赏玩?苏州十景,景景如画,不去走一遭,可惜了。”
陈剑臣道:“嗯,小生正想去一个地方走一次呢,也是苏州十景之一。”
“哦,是哪里?不会是苏州河吧……”
说着,老狐狸朝他别有意味地眨眨眼睛。
陈剑臣呵呵一笑:“苏州河上春水流,天上有人间。不过我要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金山寺!”
金山寺?
这三个字仿佛有魔力般,皇甫员外一听之下,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见佛
金山寺,苏州十景之一,一年四季,都有许多香客坐船漂流而下,前往金山寺烧香拜神。据说寺里的菩萨十分灵验,心诚磕拜,往往有回应。故而此寺建立百年,香火是越来越旺盛——天统王朝向来反释,但金山寺饱经风雨而屹立不倒,其中必然有外人不知晓的独到之处。
陈剑臣要去金山寺的原因,缘于和拂晓和尚的见面,故而想过去走一趟,说不定会有收获。眼下看皇甫员外的反应,心里一动,觉得皇甫员外可能对金山寺有所了解,就问:“员外,莫非你去过金山寺?”
皇甫员外却摇摇头,面露苦笑:“老夫哪里敢去?”
他这句话语焉不详,可陈剑臣大概也能猜测出些原因:妖类境界达到金丹,即可化出人形,敢于行走人间而不怕惊世骇俗。不过他们化出的人形,在没有真正达到至境之前,始终存在这样那样的弱点。
首先怕接触到和本体犯冲的事物——这一点蛇类最明显,它们化出人身后如果接触到雄黄等物,大受刺激后便会原形毕露;
其次人间太大,也不是什么地方都能去得的。比如血气极其旺盛之地,诸如军营,等闲妖物化出的人形就去不得。皆因那里的血气太过于旺盛,连接成片,旺盛如云,被成千上万的刚阳血气一冲,妖物的人形就会受不了,同样会被打回原形来。而道门释家的修士修炼之地,一般妖物更不敢去了,过去岂不是自寻死路?
至于普通的城府乡镇,人口固然密集,但血气多而不够凝聚,妖类变作人身从城门进去,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是妖比鬼魔精怪所胜出的优势。
皇甫员外接着解释道:“老夫虽然略有修为,却也不敢去金山寺,必绕道而行。实不相瞒,金山寺中有两件威能无穷的法宝,一为黎明塔,一为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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