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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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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又是谁?”一头雾水的李白紧张地看着我跟敖炽,“那个怪人想杀我!”
    “已经杀过了。”我做了个挥刀的动作,“几个钟头前,那把镰刀已经砍到你心里了。”
    他大吃一惊,猛地摸向自己的心口,却发现连个伤口都没有,不禁疑惑道:“他明明说一个都不放过的……他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好人。是他告诉我,当年冒充天神带走你的,是一种叫‘诺’的妖怪。”九曲坐在他面前,握着他冰凉的手,“我离开皇宫后,在帝都生活下来,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再遇到你。但我万没想到,你我居然真的重逢了,尽管那时你已变成李白,对过去也毫无记忆。”
    “你认识那个怪人?”李白诧异地问。
    “早在遇到你之前,我们已认识多年。当初他为消灭害人的妖物,受伤晕倒,被我救回了家。这家伙也是奇葩,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吃饭,一口气吃了我五碗酱汁饭之后,说将来一定会还我这五碗饭的人情。我可没想那么多呢,只当是多认识了一个构造奇特的朋友。”九曲笑笑,“这事说来话长。总之,你回来了,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了。”说着,她转头对我说:“我去厨房弄点吃的,你们替我看着他。”
    九曲刚一出去,李白像是突然想起件大事,慌忙道:“我姐呢?还有我姐夫,他是会吃人的妖怪!”
    敖炽把这小子摁回床上:“你姐没事。至于‘诺’弄来的妖怪们,自有人会去处理。那些被耳兽啃食过的人你也不必担心,她们根本不是人,只是一坨泥巴而已,并且里头混了一些从医院里偷出来的血浆。”
    “啊?!”李白大吃一惊。
    “玉官长年四海漂泊,追寻诺的下落,大约半年前他回帝都看望九曲时,她才把与你重逢的喜讯告诉他。结果玉官一看到你,便发觉你身上有诺的妖气,失去诺的踪迹已久的她,从此一直密切关注你的家人,很快就发现了李绯将耳兽当替代品的事实。而找到诺的巢穴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李绯再去找那妖孽一次。”我坐到他面前,把真相告诉给他,“原本,那只耳兽的本性不会那么快觉醒,是他故意施法刺激它的本性,令它趁夜去街头猎食,再将它最喜食的‘年轻姑娘’们送到它面前,不辨真假的它吃得很是开心呢。”
    “他断定我姐姐会发现这件事,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只能回去找诺讨要解决方法?”李白想了半晌,顿时恍然大悟,“他做这么多,就是为了能在她打开入口的时候,一举捣毁诺的老巢?”
    “没想到那时候你也突然跑回来凑热闹,索性把你踢进去,让你看清楚,当年你蠢头蠢脑相信的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妖孽。”我白他一眼,“长得和善的,不一定都是好人;拿着镰刀的,不一定都是死神。”
    李白的眼神变得十分复杂,突然涌入的真相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消化。
    短暂的冷场之后,我跟敖炽对看一眼,问了李白一个我们都非常想知道的问题:“你找到想要的幸福了吗?在你死心塌地跟着冒牌福老离开之后。”
    他想了许久,摇头:“没有人得到了幸福。我,李白一家,都没有。”他抬头,反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明明都得到了彼此想得到的一切啊,我变成了人类,李白的父母得到了儿子,李绯得到了爱人。为什么到最后局面还是变得这么不堪呢?”
    我反问:“在座‘李白’的这段时间,你能想起来的,最幸福的一件事实什么?”
    他揉揉眼睛,不假思索地说:“在杂货铺里度过的每一天,都蛮幸福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多好玩的事,也就是跟九曲聊天,看门外的人与风景,整理店铺什么的,但回想起来,确实是我变成人类以后,最安稳幸福的记忆。”
    我笑笑:“当年,你拼命想离开的、所谓痛苦不幸的生活,不也就是这样吗?”
    他脸上的神情突然凝住了。
    “一个人最大的不幸,就是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我站起身,看着窗外的飞雪,“如果一条鱼,非要把飞翔当成幸福;如果一个并不好看的人,非要得到‘美人’的赞誉才觉得幸福;如果一个失去挚爱的人,非要执着于‘未失去’才觉得幸福的话,幸福已经离他们太远太远了。”
    他望着我,似乎还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九曲是个木头衣架,你是面镜子,我是一棵树,我与九曲,包括我认识的所有过得不错的家伙们,大家之所以能高高兴兴活到现在,无非是因为我们从不忘记自己是谁,循着我们自己的路一步步诚实地走,不忽略身边任何一个幸福,哪怕它只是一个晴天,一碗热腾腾的饭,或者一扇窗户外的风景。九曲心心念念要你‘回来’,因为她明白,只有‘回来’,你的幸福才会回来。”我回过头,“你不是李白却做了李白,你的家人明明失去了却非要骗自己没有失去,这便是所有不幸的根源。眼睛于此,如果你听不懂,我是不会解释的。”
    说罢,我扭头对敖炽说:“你先把这袋妖怪搬回我们车里,等回了不停,再研究怎么处理这些‘误入歧途’的家伙们。我去看看玉官,等下就去找你。”
    敖炽点点头,把一口袋妖怪扛到肩上,出门前他突然跟我说:“如果天界现在的那群老家伙们都像他这样,我可能不会那么讨厌他们。”
    我赞同地点头:“米兔。”
    在我们离开房间之前,李白,不对,是玲珑,突然大声问我们:“你们到底是谁?”
    敖炽抢在我前头回答:“一条龙与一棵树可以。”
    11
    九曲玲珑后面的院子里,玉官独自盘腿坐在地上,白色的脸,白色的身体,笼罩在淡淡的晨曦里,一些气泡般的光环,幻觉般从他的身上飞散出来。
    我皱皱眉,走到他面前:“还好吗?”
    他睁开眼睛,眸子上那道彩虹般的光芒在清晨的光线里尤为美好。
    他看也不看我,反问:“可知当初我路过你店门外时,为何没有进去?”
    我愣了愣,笑:“怕我敲竹杠?”
    他也难得地微笑了一次:“是因为你已经很幸福,并且你非常清楚这件事。”
    我一挑眉:“隔着门你都知道我很幸福?”
    “我是天界的福老,就算离职多年,对幸福的直觉还是在的。”他看着我,“你可知我的原身是什么?”
    “一块玉。”瞎子都看得出来好吗!我在心里咆哮。
    “是玉。”他的眸子里映着我表情复杂的脸,“可是是一块长在坟地里的玉,无数死去的人埋在我的身边。”
    我被口水呛了一下。
    “那些刚刚被埋葬的人,虽然已经没了生命,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储存着一句永远也说不出去的话。”他缓缓道,“我一直都能听到。”
    “话?”我好奇了。
    “关于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他笑道,“千奇百怪呢。有的说是和小翠一起吃热汤面,有的说是赚了第一笔钱给父母买新衣裳,有的说是跟兄弟朋友们互相支持着讨生活,有的说是捡到一只猫。”
    我眨眨眼:“就是这些?”
    “最初我也觉得奇怪。”他认真地说,“真的很少听到有人说加官晋爵财帛满室是最幸福的事。时间一长,我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不会骗人的,真正的幸福,只有它最明白。”他轻轻捶了捶自己的心口。
    “于是你……”
    “于是我得了道,去了天界,最终位列神职,掌司天下福运。”他看着越来越亮的天际,“你们以为福老应该是慈眉善目,拿着一根能给人幸福的拐杖到处发福利的老家伙,其实那只是一个拿着镰刀的面目可怖的男人,他站在那些自认为不幸的人的床头,在他们睡觉时,把刀锋砍到他们心里,让他们经历一次真正的‘死亡’。只有在生命的终点,他们的心才能最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幸福。当他们从这场逼真的死亡里复活过来时,生活应该会变得容易起来。这就是我赐给天下人福运的方式。可是,渐渐地,人类越来越不安稳,他们将追逐不可能的事视为幸福,将我视为瘟神,想尽办法驱逐我。其中一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是神,做出各种害人害己的事来。我心中的愤怒,像火一样燃烧,终于有一天,我‘成全’了这些人。”
    “你干了什么?”
    “帮许多人编织一场自欺的谎言,让那些以为自己能像神一样在天上飞的人,真的飞到天上,直到他们渴死才让他们落地;让那些希望死去亲人能活过来的人,真的与逝者重逢,然后看着这些从坟地里跑出来的家伙抱着他们一起跳回墓穴……我憎恨那些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憎恨那些非要让自己活在一场自欺里、根本不懂什么是幸福的人。”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自嘲般笑笑,“可那时候,我自己何尝不是忘了自己是谁?直到有人将我封印到‘冥王冠’里,我的疯狂才告终止。”
    “冥王冠?”我得眼睛里突然闪出了光。
    “传说冥界之王的王冠,使一种石头,他们长埋地下,通体黝黑,可上头却又生着彩虹色的眼状纹路,只在特别的光线下才会显现。据说,这种石头能让人心彻底地诚实,当一个人对别人对自己都诚实的时候,任何邪魔幻境都不能蒙蔽你,从而让你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我在冥王冠里沉睡多年,它的力量渐渐平静了我混乱的心智,让我可以重新诚实地看见自己,看见原本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他如是道。
    “原本的模样?”我揶揄道,“拿着镰刀到处砍人?”
    “我真正砍杀的,只有邪魔妖物。”他笑,“虽然我已失去神职,但神力还有一些,不管世人是否认同我,我依然想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非常诚实的跟自己说,玉官,这才是你原本的模样,一个面目凶恶但却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天神——福老。”
    诚实……我看着他那对泛着彩虹光芒的眼睛,想到了李白的父母和李绯。如果,他们肯诚实地接受失去亲人的事实,好好对待那些还活着的人,生活可能会是另一个样子。
    幸福,是骗不来的。
    “听说你有一种很难和的茶?”玉官突然问,“我听不少妖怪们提到过。忙到现在,我连口热水都没来得及喝。”
    我瞥撇嘴:“要给钱的!金子最好,虽然最近有点跌价。”
    “我就拿我的眼睛跟你换一杯茶好了。”
    我又被呛了一口:“你的眼睛又不是金子,我拿来有鬼用阿!”
    “冥王冠,就在我的眼睛里。”他抬头一笑,眼睛里的虹光熠熠生辉。
    我一怔。
    院墙上某个窗户的后面,一双眼睛也突然暗淡下来。我知道,九曲一直在那里。
    “我可是把喝你那杯茶当成遗愿呢,你都不成全?”他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我做了太多事,这个身体早就不堪重负。灭掉诺之后,我很清楚自己还剩下多少力量。但是,我答应过九曲,一定要把玲珑彻底的‘带回来’,可我又不能马上做这件事。我担心把最后的力量用在玲珑身上之后,会无力再维持我下在口袋上的封印,而九曲的力量又不够,无法应付。我为此发了两天愁,没想到虫人就带来了你们的消息。”他释然地拍拍心口,“那一刻,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对你来说,幸福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摇摇头,“你等着,我去泡茶。”
    “还有些事,希望你能帮忙。”他又喊住我,“替我去医院看看那个跟父母吵架的孩子,那晚我一路跟着李绯到医院时,在病房里看到他,顺便给了他一刀。”他朝我挤挤眼睛,居然露出个顽皮的表情,“不过当时把李白吓得够呛。还有,我把李绯送回了她父母家……”
    “然后又孜孜不倦地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人一刀?”我接过话茬。
    “加上‘李白’那一刀,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后四个幸福,便宜他们了。”他垂眼一笑,莹白的脸孔在晨光中闪耀着一层令人莫名敬畏又喜爱的光芒,“希望剩下的人,不用挨刀,也能看见幸福吧。就这样吧,快去给我泡茶!”
    尾
    当我端着热乎乎地浮生回到后院时,太阳已经完全跳出来了,但四处已经没有玉官的踪影,地上只留了一只黑色的“眼睛”——一块鸡蛋大小的,黝黑光滑的眼状石头。一束阳光正好投下来,照出石头里那一道道彩虹似的颜色。
    “他很不像一个天神,对吧。”九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
    确实,这个前任天神并没有做多少轰轰烈烈、威震八方的大事,连走也走得悄无声息。
    “我应该安慰一下你妈?”我头也不会低说,“毕竟,你刚失去了一个朋友。”
    “谈不上失去。”九曲淡淡道,“他是个带给人幸福的神,只要我继续我的幸福,他的存在就是永远。嗯,饭就快煮好了,你等下来吃!”
    我听到她的脚步,稳稳当当地跑远。
    俯身拾起这块“冥王冠”,我看着面前这个雪霁天晴的世界,把手里那杯没来得及送出去的茶,放到了玉官坐过的地方。
    就算你不在了,这被茶,我依然恭恭敬敬地请你喝。
    我悄悄离开了“九曲玲珑”,没有跟任何人道别。临走时,我看到九曲正端着一碗热汤,一勺一勺地喂着玲珑。
    衣架跟铜镜的故事也许在我的诸多见闻里,算不得精彩曲折,但我还是把一罐浮生悄悄留在了杂货铺里的窗台上。或许,他们以后可以一边喝茶,一边在窗前商量接下来要去这个世界上的哪里走走玩玩。
    虽然我又没收到钱,可是,把浮生送给他们,也不算浪费。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我去了那间医院,看到那个无故停止呼吸,然后又被成功抢救回来的少年,院方至今也给不出他突然停止呼吸又突然活过来的原因。但现在这个原因一点都不重要了,我只看到一个满脸愧疚的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说了很多句“对不起”,还听到他说什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生活从来没有不幸过。
    至于李白的家,我也飘过去了,就在他们家窗外,我看到了抱头痛哭的一家三口,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脸上再看不到怨怒与痛苦,本来么,这个家从来没有散过,幸福也没有绝迹,只是他们曾经都太不诚实。
    我不知道当玉官的镰刀“砍”到他们心里时,他们都经历了些什么,但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的“不幸”,到此为止。
    离开帝都前,我对着澄明的天空说了一句,你给的幸福没问题,走好。
    好吧,即便我们的后背箱里还塞着一大袋待处理的麻烦妖怪,即使我现在还不知道不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一想到马上就能回家,想到我已经拿到了十块石头,想到经过这么多曲曲折折,敖炽跟我还是健健康康地坐在一起,未知小朋友也还安稳地待在我肚子里,我就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好!杏!糊!
    顺便再问一句,所有围观到现在的你们,现在幸福吗?^_^

    第十章 解王
    楔子
    
    “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1
    “说吧,谁赔?”我坐在瓦砾遍地的大厅里,喜极而泣的纸片儿站在我肩上,秋天的阳光以讽刺的姿态,从墙上的大窟窿里直接罩在我身上,视野所及的范围里,没一个完好无损的地方,连我最喜欢的琉璃花瓶居然都是拿透明胶给勉强缠上的!
    我风尘仆仆回来,迎接我的居然只是个满目疮痍、被一场斗殴事件无故连累的破房子!罪魁祸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张泼满了酱油的沙发上,那两个混蛋的后备上贴着两道甲乙出品的止行符,动弹不得,只能互相瞪着对方:“他赔!”
    “你不赶我出去,我就不会揍你。”男人的一只眼睛瘀青着,恨恨地看着赵公子。他一身粉色西装被利器砍得破破烂烂,上头除了酱油,还有陈旧的番茄汁。如果忽略这些狼狈,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俊美,俊美到油头粉面、让人冷不丁就想到二三十年代歌舞厅红牌小生的男人。
    “谁让你口出妄言!”赵公子看上去也不太好,身上好几处地方都被撞凹,一把菜刀还捏在手里。这个一贯被我视为最佳帮工,干活多拿钱少,并且煮得一手好饭菜的盔甲男,不知哪里来的邪劲,居然跟人在家里动起手来。在他来到不停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好勇斗狠,他连拍苍蝇打蚊子都笨拙,跟人打架真是开天辟地第一回。
    敖炽拍着身上的灰土,狠狠剜了两个凶手一眼:“几岁了?要打架就好好打,互相砸调料算个啥?”说罢,他赶紧摸摸我的头,“千万别生气啊!动了胎气的话,我可是要杀人的!”
    我能不生气吗?九厥跟甲乙,比我们早回十来天,根据纸片儿的案情重述,俩混蛋回来时,赵公子跟粉西装的战斗还没结束,而他们居然抱着“反正都开打了东西也坏了不如开心看热闹”的心态缩到旁边,九厥还跟甲乙赌了十块钱,是个回合之内,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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