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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相识的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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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乐被我逗乐了,我尝到了背后打人还被她说声“谢谢”的滋味。乐乐不知道我说的恐龙就是她,不明就里的问道:“那恐龙是谁啊?陆标有喜欢的女孩我怎么不知道?”

  我想话题总算引到了点子上来了,适时的说:“你先别管陆标喜欢谁了。反正我觉的他没眼光。对了,你觉的陆标这人怎么样?”

  乐乐突然不理我,回过身去。我有点不明白,继续追问:“要是他喜欢的是你,你同意吗?

  最后四个字,我重复了几遍。可乐乐一直正襟危坐在那里,眼梢向我瞟了几眼。我问了几回没答案后,才感到形势有点不秒。一转头就发现语文老师用白多黑少的眼睛已经瞪了我很久。班里的同学一下子就沸腾起来。我想这下完了,肯定被误解了,心里莫名的感到慌乱。

  语文老师是个有点老的老头,额头以上远远的看上去像一条公路,中间白光光的什么也没有,只有两边还存留着一些毛发。脸上的皱纹像蚯蚓一样纵横着。到了他这年纪,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教育人,他见我低下头,语重心长、婆婆妈妈的说道:“年轻人还是要以学业为重,要知道‘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在晨’。不要经常想着谈情说爱,风花雪夜的事,说句老实话,你们真的懂“爱”吗?懂个屁,最多只算是小孩子过家家。恋爱、恋爱,首先你们在恋的时候就少了颗“心”,爱的时候又没有“友”做基础,恋爱是需要过程的,是一个相见、相识、相知的过程,这一个过程你都离不开的就是一颗“心”。你们现在还不明白,等你们进入社会,男同学会明白:爱情的基础是事业。女同学会明白:爱情要经的起平淡。你们现在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想谈恋爱的机会还很多,但现在绝对不适合。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现在只能在这里教书吗?当年的时候………“

  那堂课接下来的时间都是他的回忆。其实我知道语文老师是很真诚的和我们说这些话,他说的也很在理。我在真正进入社会之后才明白他说的是事实。可是那时我们毕竟年轻,一个年龄段做一个年龄段的事,所以当时我并没有把这些话深刻的记忆下来。而当时的心情,我显的很生气。因为他实在有点不分青红皂白,男生和女生偷偷说句话就是“谈恋爱”了?最令人无法忍受的是,那堂课之后,班级里就风传了我喜欢徐乐乐的消息。男的为了挖苦我、取笑我,经常拿语文老师的一句话来刺激我,说:“你懂‘爱’吗?你懂个屁!”之前几回,我据理力争,说多了,我想这不仅浪费我的口水,还浪费我力气。

  不过我的口水和力气主要花在了朱云身上,这也是不能不花的。朱云一听到流言就来质问我消息属实与否。我解释了很久,说我对自己的长相从来就没有乐观自信过,我是属于内向却内秀的人,怎么会喜欢一个徒有其表的开放女子呢?可朱云说了一个自己总结出来的朱云定理,说:“一个男的喜欢一个女的之后,人生观和世界观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而且喜欢一个人多半是喜欢她所拥有的你不具备的品质。所以……。。”

  我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我们不是同一类人。”

  他说:“异性相吸,如果以‘群、类’相分,你应该找男的。任何事物有了互补才显的完美。”

  我彻底败下阵来,我已经感到语屈词穷了。可他偏是穷追不舍。无奈之下,只好把原委细诉一遍。我说是陆标喜欢她,他大喊一声:“你怎么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让他别激动,等我说完。一说完,他又重重的拍了一下我的肩,说:“原来你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我点点,感动的欲哭无泪。我舒了一口气,想,和文学青年讨论话题真的是件体力活。

  (从这里开始)和朱云说了之后,我也总算放宽心了很多。我想总算有了了解我的人。我现在才明白,理解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可这理解又是需要先决的条件的,或者是处于同样的环境和处境,或是曾经经历过这样处境的人才能够理解。好比健康的人很难理解病人生病时的心态,我们正常人很难理解那些非正常人的思维一样,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处境“和“环境”。环境塑造一个人,处境让人与人之间有了联系。这样才能理解。(这段话值得在仔细的思考一下)

  以我自己的说法,朱云不能算是理解我,最多只是了解。但这的的确确是我那时的想法!这样的事情其实也只需要有人了解就可以了。不过,我想,徐乐乐是理解我的。

  之后的几天,我每次见到徐乐乐都会觉的尴尬。几次向她说“对不起”,她只笑笑。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开朗,一样开放,丝毫没受什么影响。我想她能做到如此豁达,为什么我倒显的如此羞涩,仿佛应该换个性别。于是又想着鼓起勇气和她打破僵局。好几次想开口,又把话活生生的咽下去。这次好不容易想说点什么,刚想开口,她先说了:“不用在向我道歉了,我耳朵都快起茧了!”我笑笑,说:“真的不希望你介意。”为了澄清我对她思想的清白,我还故意捏造了一个虚拟的“她”,说:“其实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人了,她很单纯,学习成绩好,人张的不算漂亮,但还算文雅”。徐乐乐的眼睛瞪的像用牙签撑着,嘴像钳子撑着,说:“你不会喜欢王君吧?”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虚构的“她”还能让她在现实中找到“蓝本”,矢口否认说:“她长的不漂亮,但也拥有着瓜子脸,上面覆盖着‘柳叶眉、核桃眼、樱桃嘴’,身材不高挑,但也算得上修长,谈吐文雅,举止得当,王君还差点。”

  也许是我说的语气不够严谨,我相信她听的出我在开玩笑。她用鄙视的语气说:“就你这冬瓜脸、鸡窝发、门缝眼、鸭嘴唇,还想着这样的美女?”

  其实我长的并没她说的难看,这只是她为了讽刺我而恶意的损毁我。因为之前对她的内疚,我没有反驳她,更没有反过来侮辱上帝在造她时的责任心。我只淡淡的说:“现在我们扯平了,以后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的朋友!”

  “谁不像以前一样了,不就是你楞头磕脑的吗?”

  我感到无语,用沉默代表一切。因为我想男生和女生吵架斗嘴,要是没有用“武力”解决的话,永远是以男生的“失败”而告终。男生和女生吵架,就好比大人和小孩斗嘴一样,本身在情理上已经不对。况且,到最后关头,女生会像小孩受委屈了一样,又哭又闹。到时你在有理也是错误的。所以我想我这是明智的选择。

  乐乐见我不说话,倒也体现了女性温柔的一方面,说:“你没生气吧?和你开个玩笑你要当嘲笑那就没意思了。别人说的话你也大可不用介意,你不能赌他们的嘴,就要学会封自己的耳。自己不亏心就好了!”、

  我点点头说:“我倒不在意他们说我什么,关键是把你给牵涉进去了。当然你不介意就好。对了,把你笔记本借我抄一下吧,我好久没听过课了。”

  女生的笔记本都有点考究,装帧力求完美。乐乐的笔记本倒有简约朴素的风格。封面上没有华丽的图案,只有一段话,没有题目,这样写道:

  一个人的一辈子总会遇到一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相见、相识,然后相知。相知又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相离,一种是相伴。每个年龄阶段都会有其特殊年龄阶段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做那个年龄应该做的事,然后懂得那个年龄段应该懂得的道理。很多人出现了又离开了,很多事发生了又过去了。这些人值得我们去回忆,这些事值得我们去记忆。(需要在想一下到底该用其他什么段落来代替)

  这段话我很喜欢,但那个时候我身边的朋友还没有离开我,我的感触并不深。而且我也没有那个时间去好好的体会。我翻开扉页,那里写了乐乐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肖、爱好、人生格言。乐乐的人生格言是:快乐每一天。我仔细的看了一下乐乐的基本信息,又看了看外面的季节颜色,想了许久,惊讶的问道:“乐乐,你是不是马上就要生日了?”

  乐乐又惊又喜的看着我,说:“对呀,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想送我什么礼物啊”。

  我想我不问倒好,一问就有了义务要给她祝福,最好还有礼物。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没办法了。不过,等我掐指算了一下之后,我发现乐乐的生日恰好是在星期六, 我表里不一一脸严肃的对乐乐说:“你看真不巧,那天是星期六,我们都回家了!”

  原来乐乐早已计划好,说:“那天你不许回家,朱云也不行,我也请了一个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出去玩,在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园,挺好玩的。谁都不能缺。”

  乐乐的霸道让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可一转念,我想到了陆标,并说:“陆标可以去吗?他是我好朋友!”

  乐乐点点头。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陆标的时候,陆标像吃了兴奋剂一般。开心了一会儿,突然又像吃了“定心丸”一般,坐在那里思考着什么。他说:“阿泰,朱云,你说送女生礼物,什么东西最好?”

  这可难倒我了,从我出生到高中,我从来没有收到女生的礼物也没有送给女生什么礼物过。生日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顶多只代表我又长大了一年。可是去年和今年的差别就像昨天和今天的区别一样微乎其微。没有什么值得我去纪念的。我一直不能理解,有些人每年还要过两个生日:阴历和阳历。可能还有更多的,就是加了学校里的和家里的。我对此不置可否。

  当然,这是我此时的想法。那个时候我并不偏激,就算有意见也只憋在肚里发霉。其实,那天我也挺烦恼的,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女生尤其是像乐乐这样性格的人的爱好。朱云的死脑子里只有书,所以他说他想送一本书给乐乐。我说:“你也是个文学爱好者?书的同音字是‘输’,你怎么可以送“输”呢?“

  朱云想了一下,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什么事也没做,就在那里想该送什么礼物?第二天的时候,我们又在一起讨论,朱云舍己为人的先为陆标着想,说:“陆标,要不你就送双‘手套’,意思就是把她手给套住。或者送她‘围巾’,意思把她围住,也可以买个银打的戒指,把她‘圈住’。”

  陆标不以为然,说:“朱云,你俗不俗啊?你怎么就没想过买个胸罩把她给罩住?”

  朱云说:“哥们,我也是在帮你,建议不好你不要接受就可以。何必挖苦呢?”

  陆标一看就苦闷着,说:“好了,好了,在替我想想办法吧!”

  朱云在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我也没有。其实,那个时候也只有陆标还没有想好送什么礼物了。我准备送的是一盘阿杜的精品磁带,因为那个时候阿杜那嘶哑的声音响遍了大街小巷,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的几首精品歌曲《天天看到你》《他一定很爱你》,乐乐说她挺喜欢阿杜的歌声的。而朱云,我想当时他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了,否则他也应该有点着急慌乱的样子。

  第二个星期星期六的时候,我们都向家里以“学业紧张,功课很多”为由,说要留在学校里。这样的理由我相信基本上的家长还是会引以为豪的。

  等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去以后,乐乐约我们明天下午的一点钟在学校门口见,然后就回到了寝室里。因为每个星期到了星期五晚上,留校的学生就所剩无几了。食堂不愿为我们少数人服务,因此都关了门。考虑到晚餐事宜,虽然还有几个小时,陆标提议我们到学校附近的街边走走。朱云在最后一堂课的时候刚好把一本书的最后一页看完,长时间僵硬的姿势让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要固化,所以也想出去活动一下筋骨,活络一下血脉。

  我们三个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行走,影子从长到短,路上的行人从多到少。抬头看一下西边,连太阳也“下班”休息去了。朱云撩起衣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大概五六点钟了。我奇怪的问他怎么看了手表之后还说大概。朱云尴尬的对我一笑,说:“我手表早停了,但这是自己的第一个手表,跟了自己也有几年了,不戴它有点不习惯。我猜五六点,是因为我平时都是这个时候开始感到肚子饿的。”

  我和陆标面面相觑了一会,对此都表示无语。陆标说,文人最重感情,可以理解。我点点头说:“我也能理解,但不能理解的是文人的感情只对物不对人。”

  朱云当然不服,用严肃的表情增加他说话语气的分量,说:“首先我不是什么文人,第二,我对朋友的感情也是很深的。”

  我立刻接着说:“那你用什么来证明给我们看呢?”说完,挑了一下眉毛,希望陆标能够会意。

  陆标用眼神表示他很明白,配合着说:“我们都没感觉到,要不今天晚上你证明一下。”

  朱云是个聪明人,知道我们的企图。说:“阿泰、陆标,其实你们可以直接点,不就是一顿饭的事情吗?这顿饭我可以请,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感情这东西不是吃出来的,以后我不希望留给你们的记忆,只知道这顿饭,而不知道是谁请的。明白?哦也,走!”

  朱云这人我没忘,但那顿饭我也记忆犹新。我们去的是一家很普通的餐馆,因为考虑到朱云经济的问题。其实最初我和陆标也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文人是不能开玩笑的。

  餐馆的名字叫做“好再来”,可是我们进去之后没看到一个人,证明这家餐馆肯定不好。不好的餐馆只能以价格取胜,我们拿了菜单之后像研究地图一样研究了半天。朱云首先大方的点了两个菜:一个是“红烧鲫鱼”,一个是“手撕鸡”。然后让我和陆标一人在点一个荤的,我们都觉的不好意思,陆标说一次能够吃两种动物已经够了,就点了个油焖茄子。我想这些带点油,吃多了也不好,于是没看菜单就点了个“紫菜汤”。

  点完后,朱云礼节性的说还不够,执意要我们在点一个。我说我实在不知道什么菜好吃,把责任推给了陆标。陆标假做略有思状,说:“阿泰,你觉的‘烤路朱云’怎么样?应该会比烤炉猪好吃!”

  朱云挥着手想打陆标,想了一下,说:“其实烧烤鹿肉也很不错。”

  我看看朱云和陆标吵闹,仲裁道:“别吵了,都来一份不就得了。”陆标和朱云同时看向我,我知道形势有变,弯着腰,抱着头,我听到陆标对朱云说:“打”

  按理说,餐馆里只有我们三个人,上菜的速度应该很快。可我们等了许久之后仍没有动静,让我怀疑是家“黑店”,要屠杀我们,想到刚才的烤炉朱云和烧烤鹿肉,顿时感到有点害怕。

  又等了一会,朱云不耐烦的说:“我用脚都可以做好了,怎么还不上菜?”我把自己刚才的想法说了一遍,陆标大骂“他敢”。随后推断说,这家餐馆可能久无客人来访,锅都生锈了。

  我觉的这种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在第一道菜“油焖茄子”上来之后,我仔细的看了一下,老板紧张的说了一句:“实在很抱歉,让你们就等了。你们放心好了,我们把这锅仔仔细细的洗了个澡,绝对干净。”

  我倒不是看它的干净与否,而是茄子的颜色和精神总觉的不大对劲,仿佛害了“黄热病”。朱云拿起筷子,气势充足的说:“想当年,中国闹三年自然灾害,咱们父辈什么东西没吃过,咱们有这吃,已经算幸福了。”于是带头吃了一口。

  我们仔细的察看着朱云的表情,没有出现像吃了黄连一样的表情,也没有出现发高烧时会出现的症状。于是也跟着放心的夹了一口,吃到嘴里之后,突然怀疑朱云是不是失去了味觉,这样也咽的下去。我看了看陆标,陆标正求助似的看着我。我知道要是吐出来是对主人的不敬,痛苦的吃下去后又鼓励陆标说:“挺好的,挺好的”

  第二道上来的是鱼。还没端到桌子上,我们就已经判断出来了。因为服务员把它从厨房端出来的时候我们就闻出了一股很浓的鱼腥味。朱云愤恨的叫来了老板,直接的问老板这鱼已经死了多久。老板说这鱼的死亡日期就在前两天,是自然死亡,没问题的。我一看那鱼,全身煞白,而且“死不瞑目”,一张嘴大开着似乎想说什么。我瞪着眼睛看老板,老板窘的立刻做出一个奉承的笑脸,说:“没什么的,还鲜着呢!快点趁热吃吧,我去给你们安排个汤。”

  我们三个谁也没动筷子,让那鱼留了个“全尸”。幸好汤上的快,这汤是那天的几个菜中唯一可以下饭的,因为它咸的像盐水。我们稍微填了一下肚子,把希望寄托在最后一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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