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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农场主-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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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门口。两匹变异马几乎不分先后抵达。此刻能看清楚变异马形貌体型。变异后的骏马,骨骼粗大。体型彪壮,足有正常马匹三倍大。口中还长出獠牙犬齿,平添几分凶猛,神骏不凡。
“海天,还是你的白玉骢脚力更快!”
骑着黑马的一名大胡子男人,此刻满脸羡慕,望向同伴那匹白马。此人正是乌家堡堡主乌云鹏,一位六级雷系控制者。
而他的同伴,正是江北城第一高手,江海天。
“乌大哥,我的白玉骢再厉害也只有一头,不像你,拥有整支马队!”
江海天面带微笑回道。
“嗯,这话说得不错。”
乌云鹏哈哈一笑,冲着江海天说道:“海天,你想组建一支马队也行,不过,得将白玉骢送去我乌家堡配种。”
“先过了眼前难关再说吧!”
“嗯,不除尸皇,咱们谁都没好日子过!”
这两位坐在马背上,叙聊到尸皇,都是神色凝重。而此刻,他们的来到,立刻引起城门那边注意。一个贼眼兮兮的年轻人,很快迎了过来。
“两位大人!”
来者正是杨健。他在城门口,是得到自家老板授意,专门迎接各方强者。据暗夜情报组得来的消息,已知各家聚居地,有六大强者。
江海天不消说。杨健眼尖,立刻认出另一位就是乌家堡堡主乌云鹏。六级雷系控制者。
雷系异能者本就战力超绝。雷系控制者更是强中之强。这位乌堡主进阶六级比江海天还早数月,素有徽北二十七家聚居地第一强者的称号。
在这两位面前,即便是杨健,也是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
“我家老板有请两位大人,前往湖心岛别墅一叙!”杨健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咦,不是说在你们城主府开会?”乌云鹏面有惊奇。
杨健笑了笑:“城主府负责招待各家聚居地首领,至于两位大人还有另外四位大人,则由我家老板亲自接待。”
没等乌云鹏再开口,江海天问道:“另外四位来了么?”
“还没到。”杨健摇了摇头。
这时,江海天看了看时间,笑着说:“他们应该快来了……我们就在这儿等一会,大家一起进城。”
对方这么说了,杨健也无异议。随后,让手下在城门边摆了桌椅,奉上茶水,招呼周到。
一边喝着茶,乌云鹏一边瞅向不远处,整齐停放的防空营车队,惊叹道:“那个狗屁基地声势十足,给咱们全都下了收编公文,却不想,雷声大雨点小,没几天就让西埠城给收拾了!”
“他们若不被西埠城攻占,咱们麻烦还真不小!”江海天笑着说。
“是啊,末世前的大杀器,威力十足。如果换成你我两家,恐怕抵挡不住对方空袭。”乌云鹏表示赞成。同时,他对黎霸充满了好奇,开始冲江海天问东问西,全是关于黎霸的情况。
“海天,听说这黎霸是什么天师道符法传人,你跟他交过手……他的实力到底有多强?”这是乌云鹏最关心的事。
江海天跟乌云鹏跟在末世前就是朋友,关系很好。此刻在好友询问下,也是知无不言。
“论战力,他可能比我们稍弱……但是,他那符法很神奇,拥有各种匪夷所思的手段,层出不穷。如果单对单厮杀,我没有半点把握取胜。”
话到这里,江海天语气一顿,脸上露出自信笑容:“当然,他想赢我也是不可能。”
“你觉醒三系异能,本就是个变态,还将家传太极精义融入异能……就算是我想赢你,也做不到。”乌云鹏同样语气一顿,嘿嘿又道:“但是,如果让我琢磨出雷系锻炼功法,到那时就很难说了!”
“雷系异能杀伤力最强,更别说乌大哥你还是雷系控制者。”
江海天微微笑道:“不用等你悟出锻炼功法,小弟已经甘拜下风!”
“你啊,就会拿我开心。”乌云鹏听后,哈哈大笑起来。
也没过多久,江海天目光瞅向半空,说了句:“他们四个倒是顺路,一起过来了。”
站在旁边的杨健,此刻望向半空,脸色不由一愣,转而震惊难当。半空中,一只青色巨鸟低飞而来。其体型要比大花雕鸮大好几倍,鸟背上站着两名男子。一个约莫五十来岁。另一个三十上下。
如此大的变异飞禽,已属罕见。但是让杨健心中震惊难当的还不是这头巨鸟,而是在巨鸟旁边伴飞的两个人。
不错!
他没有眼花,巨鸟旁边的确有两人伴飞,而不是乘坐在鸟背。
这两人,一男一女,年纪都在二十七八岁左右。男的英俊,女的美艳,凌空飞行,恍若神仙眷侣。
“我靠!他们会飞……”
杨健咽了口吐沫。同时也认出这一男一女的来历。
风行者孔圣!六级风系控制者!
念力女吴芳!六级精神异变者!
孔圣不谈,同样是精神异变者,同样觉醒念力技能,为何人家能飞,自己却不成?
杨健目视从半空缓缓飘落的二人,满脸都是羡慕。
江海天像是看出他的心思,笑着道:“杨老弟,你的念力技能偏向禁锢,而咱们这位念力女的技能偏向控物,加上她已经觉醒念力场,自然能够凌空飞行!”
杨健听后,挠了挠脑袋,用求教的语气问道:“江城主,如果我也进阶六级,觉醒念力场,能否飞行?”
这个问题,江海天没有回答,乌云鹏给出答案:“或许可以,但是局限于进化技能特性,你想要做到念力女这般轻松自如飞行,怕是不容易!”
“能飞就行,能飞就行……”杨健咧嘴笑道。心里盘算着,等解决庐城那头尸皇过后,得想办法从老板那儿多弄些三色莲子,提升实力。
很快,那头青色巨鸟挟着凌厉劲风降落。鸟背上两名男子,以及孔圣吴芳二人,全都来到西埠城门口。他们的出现,顿时引起四周幸存者观望。
“你们看,驾驭青云雕的就是我们彭城第一高手彭万里大人!”
“还有我们梁城最强者程颐大人!”
“风行者和念力女也来了……西埠城面子真大!”
有不少外地幸存者,认出自家强者,满脸崇拜,投去敬仰的目光。
而此刻,杨健迎了上去,代表自家老板,引领六大强者进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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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血尸皇的野望
孙胜军在末世前是个小人物。大学毕业,进入徽园博物馆工作,看上去体面,每月只能拿到三千多块工资。去掉房租水电等等费用,只剩两千块不到。生活在庐城这个大城市,过着拮据窘迫的生活。
他长相普通,要钱没钱,要房没房。都快三十多岁的人,连女朋友都没有。一直以来,心中最大愿望就是找个像美女上司那样的女朋友,在庐城安家立业。
但这一切都是空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始终还是一个普通职工,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只不过,对于美女上司的爱慕暗恋,与日倍增,越发强烈。
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能躲在角落处,窥视着美女上司的窈窕身姿。回家躺在床上,在梦中幻想美好的未来。
谁料,末世降临,改变了一切,包括他。
末世降临,天生异象,日月消失,黑暗笼罩大地。在人们惶恐难安的时候,政府发布紧急通知,说这一切都是天文现象,几天后就能恢复正常,民众不必过度惊慌。
国家的喉舌很厉害,电视广播网络轮番轰炸,不少人信以为真。孙胜军当然也相信了,以为只是天文现象。他所在徽园博物馆隶属国家事业单位,响应政府号召,还要求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哪怕……这个城市已经昼夜不分。
谁知道,七天后,失去的太阳月亮回归,伴随着还有未知病毒散播整个世界。
孙胜军并没有幸免。他被病毒感染了,跟身边许多同事一样。浑身如被烈火焚灼,干渴难受。指甲开始变长。身体散发出腐朽的尸臭味。
他开始失去理智。在工作的地方,展厅内乱踢乱撞。想要借此宣泄来自身体的无尽痛苦。目视那些已经变成活死人的同事,开始追逐撕咬幸存者,大口大口吞吃他们的血肉。
孙胜军恐惧急了,内心一个声音呐喊:“我不要!我不要变成他们那样……”
然而,最终他未能幸免,意识沦丧,陷入黑暗中。
当孙胜军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满是玻璃渣的展台上。四周,除了到处游荡的丧尸。再也看不见半个活人。
“难道我还活着?”
他很害怕,也很奇怪。透着地上碎玻璃,他看清自己的模样,脸上尽是腐烂血肉,模样恐怖,跟那些四处游荡的丧尸没有两样。
只不过,那些家伙像是失去魂魄,浑浑噩噩。而他,却拥有清醒的意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孙胜军有些不明白。当他低下头去。见到自己身下压着一块古玉,在阴暗的黑夜中,闪烁迷人的光芒。
“难道是它……”
孙胜军拿起这块古玉。在手指碰触的那一刹那,淡淡温暖从古玉传递而来。让他感觉说不出的舒服。
然而,没过多久,一种强烈的饥饿感充斥全身。他需要食物。但是普通食物根本无法抵饿。他需要血液,不管是人类还是丧尸的血液!
这种强烈的饥饿感。他从来没有感受过,也根本无法抑制。他收起古玉。开始寻找目标,没多久,就锁定一个肥胖男人。
具体来说,应该是肥胖丧尸。他曾经的领导,徽园博物馆馆长。一个打着学者名号成天拿着公款挥霍吃喝的蛀虫。
孙胜军冲了过去。就像饿虎扑食,勇不可挡。
“我要喝你的血!”
在这一刻,他脑海中只有这个念头。浑身更像充满了无穷力量,轻易撕碎馆长那**的身躯,嘴巴一张,对方那浓黑如墨的血液就被吸食一空。
闻起来腥臭的尸血,喝起来竟然如琼浆玉液,滋味妙不可言。他上瘾了,开始不断猎杀那些恶心的家伙。虽然,他也是其中一员。
每吃掉一个,他感觉自己力量就增加一分。在不知不觉中,他开始变得越来越强大。
直到有一天。他猎食的时候,无意发现一个幸存者。那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见到他的时候,躲在墙角,身子簌簌发抖,拼命尖叫,让他不要靠近。
孙胜军一直以为,自己虽然外表改变了,但还是人类,也只会猎杀丧尸。但是,当他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内心莫名冲动,就像第一次猎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将这个女孩吃掉的念头。
他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原本的同类,如今在他眼中,竟然是比丧尸还要美味的食物。
虽然,他极力控制,想要离开。但是内心的渴望,或者说本能的需求,让他在那一刻失去理智,扑上去将那个女孩撕成碎片,一块一块嚼吃对方的肉……那滋味,竟然无比甘甜可口。
“原来我……早已变成丧尸!”
在吃过人之后,孙胜军迷恋上人类血肉的美妙滋味,开始不断在城内寻找猎物。一个月过去,他也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人,曾经人类的意识虽然存在,但是,此刻的他已经变成不折不扣的食人恶魔。
同时,他对丧尸血液的兴趣也很大,每天都会换着口味,享用不同美食。
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开始拥有神奇的能力,并且能够控制附近的丧尸。同时,随着吞噬幸存者数量增多,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原本腐烂的肌肤血肉慢慢弥合,变得光滑白嫩。容貌体型也开始变化,按照心中所设想的那样,开始改变。
终于有一天,他又变回了人。只不过,现在的他,拥有俊美邪魅的面容,狡猾奸诈残暴嗜血的性格,还有无人能及的强大力量。
原本那个样貌普通性格懦弱的孙胜军已经成为过去式,现在的他,成为庐城百万尸群中的皇者,血尸皇!
这就是血尸皇诞生的经历。
他虽然恢复了人形,拥有人类的智慧,骨子里却充斥丧尸残暴嗜血的天性。他感觉自己就是造物神最完美的杰作,地球上最尖端的物种,注定要统治这个世界,让所有生灵都匍匐在脚下,甘心臣服。
征服这个世界,成为此刻的他,血尸皇心中的最大愿望。他开始为此做准备,收伏庐城内几头强大的尸王。当然,这只是对于普通丧尸而言,在他血尸皇面前,尸王算什么,随手就能轻易碾压。
他开始培养自己的丧尸军团。有朝一日,这些丑陋恶心的废物将会替他冲锋陷阵,征服整个世界。
值得庆贺,在培养丧尸军团的时候,他发现那个曾经让孙胜军魂牵梦萦的美女上司。即便,孙胜军已经成为高高在上的血尸皇,隐藏内心那份情感仍未消失。
虽然,对方如今只是一头低级丧尸。
血尸皇开始利用自己的天赋技能,用人类的血液改造美女上司的躯壳,让她浑身腐烂的肌肉开始变得光滑,又恢复初见时的模样,艳光四射,美丽动人。
只不过,能改造外表,内在却无法改变。他的心上人始终是一头低级丧尸,没有任何意识,包括对他,也只是发自本能天性的臣服。
血尸皇绞尽脑汁,开始提升心上人的进化实力,并且还将那块珍贵无比的古玉,送给了对方。
他坚信,自己之所以跟别的丧尸不同,拥有意识,还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天赋,都是这块古玉所赐。
只要心上人佩戴在身,总有一天,也会跟他一样,觉醒以前的记忆,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到那时,他就能真正拥有对方,双宿双栖,圆了自己人类时的最大梦想。
”梦婕,如果不是为了你,本皇早已荡平徽省境内的人类……“
广场中央,那座地标建筑物平台上,血尸皇搂着自己的心上人,满脸都是温情柔意。
“原本打算等你达到五级,觉醒初步意识再行动。然而,已有卑微的人类开始窥视我们……该怎么做,我全听你的。”
被搂在怀中的女丧尸,听到此话后,喉咙发出几声低吼。血尸皇听了,细长的眉毛微微一挑:“你想主动进攻?”
他语气一顿,想了想,笑道:“也好!不过这些人类并不是那么容易对付,就让我们先试试手吧!”
话到这里,血尸皇狭长的眼眸,瞅向跪在下方的五头尸王,不紧不慢说道:“青火,带上你前几天收伏的两个废物,去调动庐东县所有尸群,给本皇探一探人类的底细!”
咆哮声响起。
五头尸王之中,青铜尸王站起身,高举双臂,仰天嘶吼。过后,它迈动大脚狂奔而去,四周尸群中,还有两头浑身长满黝黑鳞甲的大家伙,紧随其后而去。
“希望这些卑微的人类有几分实力吧……否则,也太不好玩了!”
大笑声随后响起。声音不大,却如声呐般低沉极具穿透力,瞬息传荡在整个庐城市区。街道上,那些化成黑色怪卵休眠蜕变的丧尸,此刻像是受到召唤一般,开始疯狂破壳而出。那些仍在相互残杀吞噬的低级丧尸,更是像受到刺激一般,变得越发狂暴。
“儿郎们,赶快蜕变吧……属于我血尸皇的时代就要来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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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详细计划
西埠城的繁华,百闻不如一见。
六大强者随着杨健入城,沿途所见,一望无际的农场,种满各类粮食作物。田间到处都是辛勤劳作的人们,挥洒汗水,脸上却洋溢幸福快乐的笑容。
进入内城后,宽敞整洁的街道,商业繁华,行人如潮。前几日的空袭,似乎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影响。
“连路两旁绿化带都种满变异水果,这西埠城……果然名不虚传!”
众人惊叹。相较西埠城,自家聚居地简直如乡村陋地,无法比拟。
一路来到内城农场,入眼所见的景象,更让六大强者为之啧啧称奇。
湖畔边。
黎霸收到消息,早就恭候多时。一见正主儿全来了,立刻迎了过来。
“各位大人光临敝城,黎某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他还是老样子打扮,身穿黑风衣,顶着大光头,笑容可掬走了过来。
“黎老板客气了。”
六大强者,江海天是熟人,开始替黎霸介绍其他五位。黎霸一一招呼,十分热情。乌云鹏等人也是放低身段,客套寒暄,气氛融洽。
“黎某已经准备酒菜,相请各位大人前去湖心岛一叙!”
黎霸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随后,前方湖面浪花翻滚,一头头巨蟒从水底窜出,浮在水面。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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