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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权色-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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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爱羲之笔;狂吟白也诗!这两句可谓是绝对,上联一个醉字,体现了当年王羲之兰亭盛会的醉意挥毫,成就了千古流传的《兰亭集序》。

    下联一个狂字,道尽了诗仙李白潇洒不羁的一生,诗如其人狂放不羁,洒脱之中带有一丝抒怀之感。

    李道眼见自己没办法整治叶宇,心中别说有多么的窝火了。

    但所谓来者都是客,虽然他很想将叶宇铲除,但也不能如此明目张胆的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道意味深长的看着叶宇,轻笑道:“前些时日,老夫在市井看到一件坊间趣事,今日借此机会就说道说道……”

    李道也不管叶宇答不答应,而是径直的开了口:“记得当时,老夫闲暇之际微服出游,见一处字画摊前,主、顾二人因为一幅画而起了争执!”

    “哦?将军,这二人争执,莫非是因为价钱谈不拢?”马千里对于察言观色颇有心得,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开口唱双簧。

    “那倒不是,皆是因为那幅画的!画名为‘吴王宴客图’,时吴王阖闾在王宫宴请群臣庆功,人物勾勒有十余人……”

    “买画是个年轻书生,就询问卖画老人,你说这吴王宴客,都宴请了哪些贵客……”

    “这位卖画老人明知这书生有意为难,但却沉着应对,他说吴王宴请了兵圣!”

    “这年轻书生一听此言顿时愣了,一定要让老人指给他看。最后卖画老人无奈,只得指着画中一人说,这位就是兵圣孙武!”

    李丰年似乎也是听父亲第一次说故事,于是便疑惑地问道:“父亲,那个卖画老人是如何知晓古画之中有兵圣孙武?”

    “这位年轻书生也是如此相问,但那位卖画老人却一指画中那个人,笑呵呵道,孙武爱吃鱼,这个埋头吃鱼的可不就是孙子喽……”

    李道的话说到这里,人都愣住了,尤其是一直听故事的叶宇,因为此刻他正在闷头吃着面前的桂花鱼。

    李道的意思很明显,这个孙子,就是叶宇!

    孙武,春秋时期的人物,著有《孙子兵法》,被后世人称为兵圣,又或是孙子!

    子,是对大智慧,大贡献的人一种尊称,奈何孙武的这个姓氏,配上这个字倒是有些不伦不类。

    叶宇听完了李道的故事,才明白这是拐着弯来骂他!

    明着是在解说故事缘由,其实是在暗指他叶宇就是埋头吃鱼的孙子。

    这一招果然够狠,明知道这李道在骂自己,但是他却无从反驳,这就是含沙射影的高明之处。

    看着一脸平静的李道,叶宇拱了拱手道:“李将军这个故事真是动听,晚辈是获益良多啊!”

    “呵呵,叶大人不必客气,老夫也只是从市井之中看来的,权当是解闷闲谈罢了……”

    能够在这个时候扳回一句,李道的脸上虽然仍旧如初,但是心里却早已解气了不少。

    不过当他的话音方落,叶宇却接过话茬,道:“不过李将军只看到了前半部分,后半部分的趣事却是被晚辈看到了!”

    “这……”敏感的李道,此刻感受到了意思不妙。

    “这年轻书生乃是深通典故之人,岂能因为卖画老人随意编造而信之,随即嘲讽笑道,老人家,这低头吃鱼的可不是孙子,而是老子!”

    噗!

    叶宇的这一反驳可谓是伤筋动骨颠倒乾坤,直接又将故事给圆了回去。

    “当时那个卖画老人就颇不服气,于是就问啊,你是如何知晓的?”

    叶宇惬意的吃着桂花鱼,又呷了一口酒,接着道:“这年轻书生就说,两人都是楚国人,虽喜好相近,但脾性却各异。”

    “老子的《道德经》中有言‘治大国若烹小鲜’,可见老子是一个美食家!埋头吃鱼自然是情理之中,再说道家讲究顺其自然,故而也就不拘于礼数!”

    “而孙子乃是行伍出身生性嗜酒,所以食鱼者,老子也!最后这位卖画老人恍然大悟道,原来这个闷头食鱼的是老子啊……”

    叶宇自编自演,说到最后故意把音量调高了许多。

    就是这最后一句,却是让李道的老脸燥得是滚烫不已,这是无形的在打他的脸,因为他就是行伍出身生性嗜酒。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叶宇已经无意再争锋下去,否则就凭这个故事,他还能反咬李道一口。

    但是所谓适可而止,他叶宇今天也折辱李道够惨了,再这样不知好歹下去,也就没有了什么意思。

    “道家有言,大道无形,,上善若水,古今多少事,不过都是付之一笑,晚辈言语之中若有不当之处,李将军还望多多包涵才是!”

    叶宇这个时候主动和解,尴尬僵持的李道也就借坡下驴。

    “也大人所言极是!对了,近日小女也要婚嫁,想必叶大人已经收到了柴家的喜帖,届时还望捧场才是!”

    “哦,是么?那真是可喜可贺,不过至于喜帖一事,晚辈却没有收到……”

    “这柴家办事真是没个规矩,就算整个宜州亲友不送喜帖,这叶大人的喜帖也要亲自送上啊!”

    叶宇没有理会李道的埋怨,而是从袖子取出一张喜帖:“李将军,这是晚辈好友百里风的婚庆喜帖,届时还望李将军光临才是……”

    “百里风?是他!”

    显然李家人对百里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李道稍稍愣神之后,便笑着道:“叶大人盛情相邀,老夫定会前往恭贺!”

    “爹,这婚期是七月十三……”

    “什么,七月十三?”

    李道打开喜帖一瞧顿时大吃一惊,随即抬头疑惑的看着叶宇:“叶大人,这婚期竟然撞了!”

    “哦?这事可真是巧了,不过这喜帖晚辈已经散发出去,已经无法更改了!婚期改了不吉利,那就一起操办吧!”

    “这……”

    叶宇一拍桌子霍然站了起来,没好气的愠怒道:“你们柴、李两家,实在不把本官放在眼里,若是早先送来喜帖又何至于此?”

    一直以晚辈自称,这是叶宇的谦和态度,如今直接以本官自居,显然是在增加动怒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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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绸缎铺中() 
叶宇的故意指责李道却是无言辩驳,直到叶宇离开了李府,李道还在为婚期相撞的事情纠结。

    书房里灯火冉冉,李道坐在书桌前凝声自语道:“此子不除,后患无穷!”

    “将军所言极是,既然他只身前来,不如我们……”马千里说着,用左手做出一个杀人灭口的举动。

    李道没有急于表明自己的意见,而是抬头看了一眼李丰年,沉声问道:“丰年,都准备好了吗?”

    “爹爹放心,孩儿已经甄选了十二名刺客,以及一百余名弓箭手,埋伏于途中,只要那叶宇经过,势必有死无生!”

    马千里闻听李道有此安排,轻捻胡须笑叹道:“原来将军早有准备,属下佩服!”

    “这叶宇本就难以应付,若是等离开宜州就更加难以除去,因此在他离开宜州之前,一定要将其除之!”

    “钦差特使死在老夫的地界上,势必会遭致陛下的震怒,但女婿的大业,老夫也只能甘冒风险了!”

    而自从出了李府,叶宇就坐上马车回去。

    在沿街途中,虽是黄昏入夜,却是极为热闹。叶宇没想到这庆元府的夜里,仍旧是如此的热闹不凡。

    其实宋朝远比唐朝要幸福许**一**本**读**多,至少南宋若非特殊情况,就不会有唐朝的宵禁令。

    “宵”就是夜晚,“禁”是禁止。宵禁就是禁止夜间的活动。

    宵禁令古已有之,特别是在战乱、灾难横行的时代,或者实在具有特殊政治经济意义的区域内实施的。

    所以若是身在唐朝长安,谁要说李白夜游街市把酒问月,这看似诗意潇洒,其实是瞎扯淡,因为这不符合客观事实。

    北宋时期,对于宵禁的规范要比唐朝松懈了很多,其缘由就是商业经济的发达所致。

    而到了南宋时期,虽然兵事上日渐羸弱,但商业的经济发展却是空前的繁荣,故此这宵禁就再次被打破。

    南宋出现了前朝所没有的‘夜市’,夜市的出现预示着夜晚依旧延续着白日的喧闹。

    从李府出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然暗淡下来,但仍旧不算太晚。

    “这庆元府可真是繁华,像似过节一样热闹……”叶宇轻撩车帘,目光游离在掠过的人群身上。

    “今日是七夕节,承天莫非不知?”

    “七夕节?”叶宇一听这个节日,猛然间想到了临安的秋兰。

    去年的七夕节,叶宇依旧是记忆犹新,当初原本打算过了七夕就拜堂成亲,可不曾想成婚的事情一拖再拖。

    想到这里,叶宇回过头来看了曹雪莹一眼,暗想这若再择期成婚,恐怕不是两位新娘,而是成了三位新娘。

    正在沉思间,叶宇透过车窗看到了前方有家绸缎铺,于是便吩咐驱车的孤狼在此处停下。

    “一个女儿家,随我一路而来也没添加几件新衣,这里有家绸缎铺,随我下去挑几匹布料,也好做几件新衣……”

    “做新衣?”

    “过几日就是百里兄成婚之期,我们若不置办几件新衣,岂不是显得不够隆重?”

    “好啊,多挑选几匹,也给你置办几件合身的衣服……”

    曹雪莹甜美含笑,叶宇的能够考虑到她的感受,说明眼前这个男子已经渐渐地接受自己。

    说完这些话,曹雪莹比叶宇还要热衷于此事,直接拉着叶宇就向外而去。

    二人先后走下马车,联袂来到了绸缎铺。

    绸缎铺里客流并不多,毕竟是黄昏以后的生意显得有些冷清。

    绸缎铺里除了几名顾客之外,只有一名个伙计与一名记账先生,叶宇让曹雪莹在布架上慢慢挑选,而他则是坐在一旁休闲处歇息。

    “闪开闪开!”本来这绸缎铺的大堂里还算清静,但突然传来的尖锐呵斥声,却是让叶宇不由眉头微蹙。

    随着堂内顾客的混乱,从铺子外走进一名矮小男子,相貌实在不敢恭维,可以用尖嘴猴腮来形容。

    矮小男子带着几名仆人推开众人后,原本凶神恶煞的样子,一转头就变得温顺谄媚起来:“少爷,您请!”

    紧随其后,就见一名黄脸男子,搂着一位妙龄女子走了进来。

    二人走进绸缎铺,黄脸男子还不时地动手动脚,而这个女子似乎也是此中高手,欲拒还迎的本事也是恰到好处。

    “翠屏,来,这里只要你看中的,本少爷就全包了!”黄脸男子表现得十分阔气,声音洪亮回荡在每个人的耳畔。

    这时候,大堂里已经有不少人选择离开了。即便有几名女子在挑选布料,也是胆战心惊局促不安。

    “哎哟,柴公子可真是阔气,这成了李家的金龟婿,果然不同凡响!”

    这女子粉状淡雅,观其装束却是颇为华丽。只是这番言行举止,却是凭添了几分风尘之气。

    女子的揶揄之词,黄脸男子却没有去在意,而是尴尬笑了笑:“好了好了,此事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又有什么办法?来,只要是你看中的,全都买下来!”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女子也不好再说什么,而是目光游离在了布架上的布匹。

    从右边按着顺序美目观瞧,却并无一匹布能够看得上眼。

    就在这时,这女子看到了一旁曹雪莹手里的布料,随即一指那布料欣喜道:“就要那匹布料!”

    “好好好,只要你喜欢就成!”

    黄脸男子说完这话,随即问向堂内的丈量伙计道:“听到了没有,你这铺子里的这种布料,本公子今日全要了!”

    丈量伙计一瞧这黄脸男子所要买的布料,不由面露难色道:“这位公子,实在不好意思,这位小姐已经买下这匹云锦,您还是选些其他地布料……”

    “嘿!我说你的废话可真够多的,我家少爷看中的东西岂能随意更改?你就再取来同款的布料,不就行了?”

    面对这个矮小仆人的呵斥,这伙计显然有些惊惶,唯唯诺诺道:“实不相瞒,这匹云锦就只剩下布架上这一匹……”

    “这……”这让黄脸男子有些犯难了,既然没有了同款布料,这事情倒真是有些难办。

    见身边翠屏一副忧戚的样子,黄脸男子一摆手阔绰道:“本公子愿意出双倍价钱,买下这匹云锦!”

    “这位公子,如此恐有不妥吧……”

    这位伙计这句话刚说完,一旁的记账先生,却打断了道:“妥当!这位公子既然愿意双倍价格购买,所谓货卖高价,岂有不妥?”

    “可是这……”

    记账先生拍了拍伙计的肩膀,没好气道:“凡事别太较真!”

    听了记账先生的规劝,但这伙计仍旧觉得这样对顾客不公,于是便将目光落在了曹雪莹的身上。

    而曹雪莹一直背对着众人,在认真地检查布料。

    这些活儿以前都是身边丫鬟做的,如今她跟随叶宇南下浙东,身边只有她一人,所以凡事都要亲力亲为。

    柜台这边的嘈嘈嚷嚷她是听到了一些,待检查完毕之后这才转过身来,用不容置疑的口问道:“这匹云锦是我先买到的,并不打算转让!”

    黄脸男子闻听此言,本要斥责曹雪莹不识抬举。但是一瞧见眼前女子如此貌美,方才不顺的怨气顷刻间烟消云散。

    随即语气也缓和了不少,当即一礼:“这位小姐看着面生,不知是小姐芳名是……”

    “与你何干?”曹雪莹白了黄脸男子一眼,随即便快步来到了叶宇的身旁。

    黄脸男子顺着曹雪莹的离去方向,一眼就看到了闭目养神的叶宇。

    于是便也跟了上去,向叶宇拱了拱手道:“这位兄台……”

    话音刚落,一把刀就抵在了黄脸男子的咽喉处,吓得黄脸男子额头冷汗直冒。

    而微阖双目的叶宇,却是眉头微微一蹙,随即缓缓睁开双目,略带歉意道:“我这个属下行事唐突,还请兄台莫要见怪……”

    话音刚落,孤狼的刀锋已经回到了鞘中。

    “你!你可知这是蓄意行凶!”黄脸男子方才煞白的脸上,此刻渐渐地腾升一脸怒气。

    叶宇神情有些不自然的问:“哦?那兄台你的意思是……”

    其实叶宇是真的倦了,这才乏力的在这里歇息。饮酒本就不是他的专长,上次因为在史府赴宴,结果途中就呕吐不止。

    今日在李府的酒宴上也是饮了不少酒,所以方才在车内他就已经有些闹腾。

    马车虽然舒适,但夏季闷热尚且不说,就是马车的木质车轮就要了不少人的命。

    木质车轮可不比后世的橡胶轮胎,每一次转动都会牵引车厢发出相应的晃动。

    这也是为何历史上的不少名人,年老体衰死在途中的原因。有的时候不是病发而亡,而是经受不住这颠簸之苦。

    叶宇是习惯了这种古代环境,但是这坐马车实在是苦不堪言。

    所以在这歇息的时候,特意嘱咐孤狼,不允许人打搅。

    “本公子今日心情不错,不想跟你计较此事,但是这位小姐怀里的云锦,柴某人是要定了!否则……”

    “否则如何?”

    “嘿,你这不长眼的,我家少爷可是崇义公世子,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这时矮小的家奴蹦了出来,颐指气使的当面斥责叶宇。

    “哟,在下还真是失敬了……”叶宇闻听此言慌忙站了起来,恭敬地向这位柴公子行礼。

第236章 七月十三() 
其实叶宇虽然在休息,但是方才柜堂里的对话,叶宇是听得一清二楚。

    所以当那个翠屏的女子,说什么李家女婿的时候,他就开始有了一丝怀疑。

    如今这个家仆亲自说出黄脸男子的身份,倒是省了他不少心思。

    叶宇没有想到此行,不仅拜访了节度使李道,还在这绸缎铺里巧遇了柴家崇义公之子柴彦颖。

    世子,惟据天子、诸侯之子。崇义公不是个国公爵位,其子柴彦颖被称之为世子,虽然是一种尊称,但根据礼法来说是不合理的。

    方才这个矮小仆人称自家少爷为世子,也是一种没落贵族的自尊。毕竟这柴家当年也算是大宋除赵氏之外,第二个尊贵的家族。

    这就等同于辽国的萧家,皇族一直都是耶律氏,但萧家的女儿多为皇后,男儿也多是朝中的中流砥柱。

    萧家在辽国,是第二贵族,柴家在大宋其实也算如此。而唯一不同的是,萧家在辽国历经百年而不衰,而柴家却沦为枝叶凋零的地步。

    “算你识相!”这矮小家奴鼻孔朝天的冷哼了一声,随即就要从曹雪莹的手中抢过布匹。

    叶宇的谦恭之资这矮小家奴气焰更是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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