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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套的自我修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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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大哥神色深沉严峻,猛然整了整衣服下摆,在去觐见农神之前先夸奖了大神官:“大神官,感谢您为我们主持婚礼,也赞美您的虔诚和神眷,因为您的虔诚引来了农神的下顾,使我和西斯汀洛的婚礼也增添了无限荣光。”
“什么?嗯……什么!霍桑降临了?”
大神官的五官激动得有些变形,满脸褶子都被撑开了,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跟着朗姆走到正席边跪下,称颂农神的慈爱与神威。
霍桑放下手里的刀叉,看着切糕,不明显地叹了口气,叫新人起身靠过去,在两人眉间各划了一下,留下一道淡红色的印记:“这是奖励你的虔诚与聪慧的。祝福你们生活美满,子孙像这甜点中的核果一样繁盛。”
花园中所有人都跪下去行礼,就连不信仰农神的格拉斯和瑟泊汀也一手按在胸口,行了鞠躬礼。在众人虔诚的称颂声中,霍桑的目光在场中扫过,最后落到白身上,淡淡说了声:“我先回去了。”
他出现了短短一刻,身影便化作金光消散,却把婚礼场面推动得更加热烈。新人和他们的父母激动得率先起来歌舞,白却独自一人离开了这片盛宴,悄悄回到了自己房间。
他以为自己行动隐秘,却不知道背后已有一个人盯住了他,远远跟着他进到楼里,悄无声息地向他的房间走来。
进门之后,白就看到农神倚在他家靠垫上一边吃切糕一边喝酒,见他进来还抱怨没有温柔体贴的侍女帮自己切成小块喂到嘴里。
白抽搐着唇角问他:“要不我去叫女仆进来帮您切?可您刚才在花园里吃切糕已经让人看见了,这再专门找个人伺候,万一再有人传流言诽谤您不爱勇士爱厨子怎么办?”
霍桑冷哼了一声:“你把你的主人当成什么了?也只有我这么宽容的主神才能容忍你的无礼揣测,要是其他神祗听到侍神者把自己当成只知道吃的馋鬼,一定会降下神罚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农神,咱们能面对一下现实吗?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以我区区凡人的智慧怎么能妄测神祗的想法呢?”白无奈认了错,换来了农神大度的谅解:“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是人间最接近神祗之人,也不用这么妄自菲薄。只要你永远忠诚的侍奉我,这些小毛病我也就包容了。”
反正他也不是很爱吃甜食。
看在今天他大哥结婚的份上,农神没再要求白做什么菜,只吃了几块切糕就离开了。白拣了一小块农神剩下的切糕品尝,感觉核桃和各种坚果都烘得挺香脆,葡萄糖浆也比白糖熬成的多了种更清新的果香,配上新烘的葡萄干,味道相当不错。
他忍不住又拿起一片,刚要放进嘴里,房门就被人撞开,一个衣着华贵的高大身影就直接冲进门来,咣当一声撞到他怀里。
白手里的切糕都差点被撞掉,愣愣地看着那人,半晌才问道:“你……您是奈特骑士,您这是打算干什么?”
奈特骑士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手里的切糕:“想不到您是神眷者!我之前对您的态度太不够恭敬了,现在是特地来向您道歉的。请您务必接受我成为您的骑士,让我以后能留在您的身边聆听福音,我会尽我的一切能力帮您在农神面前固宠……”
“麻烦等会儿!”白直接把那块切糕塞进了他嘴里,用一种压抑而危险的目光看着他:“什么叫帮我在农神面前固宠?”
少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是在破坏我的名声你懂不懂!
骑士激动地咽下了农神吃过的切糕,湿漉漉地双眼看着神官:“砂之神殿有一位今年才二十几岁的高级神官,听说也是神眷者,极擅讲解圣典。可是我相信您一定比他更受农神宠爱,我也会尽我所能,扶助您成为最受神眷顾的伟大神官!”
少年你搞错了,我是来当龙套的,不是来演金枝欲孽的。而且这本书的主角其实是格拉斯·莫沃尔,我现在只想跟在他身边多凑几条支线剧情,哪天死了还能有个复活机会,对于回桑德康翠争宠没有任何兴趣。
白面无表情地把剩下的切糕打包送给了他,拍了拍他宽厚的肩膀:“多谢你的好意,麻烦你还是先出去帮我留住那两个人吧。”
少年骑士一脸神圣坚定的表情,抱着切糕往外走,边走边说:“您是神眷者,只侍奉好吾神霍桑就够了,不用牵挂异教徒,那两个人我会为您处理掉……不,照顾好的!”
“你对他们客气一点……”白目送他像小鹿一样跑开,心里总有点忐忑,生怕大嫂这位弟弟住到他家第一天就被主角光环妨死。
回到婚礼上时,他特地多看了主角坐的桌子那边几眼,结果却是一切正常。格拉斯和奈特在一起谈笑风生,瑟泊汀也留在场中歌舞,直到天色渐晚,其他学生渐渐散去,他们也没有离开意思。
只要留他们住上一夜,他就能趁半夜溜回学校,做出湖中仙女今天也照常帮他们打扫的证据了。
白站在石榴树下,一手攀着树枝遮住脸偷偷观察他们,叫住了经过身边的女仆:“奈特骑士留了几位客人,你去领他们到客房住下。”
女仆温顺地答应下来,走过去替他们引路。奈特骑士连自己住哪都还没搞清楚,更不知道客房在哪,连忙把这两人交给女仆,叫他们安心住一夜:“我们桑德康翠人是很好客的,没有这么晚还把客人往外赶的道理。你们是我的朋友,又是罗亚学院的学生,当然要住下。”
他和女仆一块儿留人,瑟泊汀就半推半就地红着脸道谢了。格拉斯却忽然提出:“我想这家的主人,在学校里一直帮助我们的白同学当面道谢,可以吗?”
女仆含笑答了一声,正要给他指路,格拉斯就直直奔着白遮身的石榴树这边走来。他的眼睛经过魔法元素洗炼,视力比普通人好得多,在明亮的月光之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石榴树下那袭亮眼的刺绣长袍,和掩遮在火红石榴花间的雪白头巾。
实际上,从白回到婚礼现场上后,格拉斯的目光就不止一次落在他身上,只是看得隐蔽,脸上表情控制得也好,没人看得出他在这样欢乐的宴会上,还分了一份儿注意力给坐得远远的另一个人罢了。
在白发现他的目的是自己,转身离开之前,格拉斯就已经叫了一声:“白同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对白的称呼就改成了“白”而非“阿克罗斯”,只是这称呼往常只能在他自己心里叫一叫,直到今晚见到这个人,才终于说出口来。
白顿足转身,脸庞被头巾的阴影遮住,看不情神情,只是微微仰起的下颌显示出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气质。
这个人似乎天生就该是这样高傲冷峻的姿态,可是却能为了他穿上女装,每天翻窗进宿舍打扫、煮饭……格拉斯忽然觉着不需要再问其中的理由,特别是不该当着其他人问,于是只是点头答道:“我是来向你道谢的,但是现在想想,只是用嘴说说,诚意实在不够。我想送你一份礼物以表心意,不知你喜欢什么?”
不管白要不要,他都打定了主意要送,哪怕把这些年的零花钱都搭上,再找个佣兵团打工也不足惜。
——如果白非要推辞的话,他就买几百束鲜花铺在自己房里,让“湖中仙女”一进宿舍就能看到他的心意。
出乎他的意料,白不仅愿意答话,还亲自点了一份大礼:“要送我礼物?不用。我听说你的实力不错,如果你真要谢我,就在校园大比里一直赢到决赛,我想在决赛擂台上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希望你能强到可以做我的对手。”
格拉斯吃惊地看着他,考虑了一阵,脸上重新恢复平静,一口答应下来:“能和你站在同一座擂台上之前,我不会输的。”
第22章 人民币战士的荣耀
婚礼结束几天之后,白终于从铁匠铺里拿回了他订制的铜锅。这口锅以秘银、魔石为骨、铸铜为皮,外表和之前那口几十银币的锅一模一样,内里却极为低调奢华有内涵。只要倒上清水,用炎石引火煮开,熬出来的就是一锅效果相当于稀释了几十倍的精力药水了。
嗯,跟他之前往汤里倒药水的效果差不多,多熬会儿还能再浓点。
白满意地打了尾款,揣着锅回到学校,偷偷翻回了主角的宿舍。这里是他和格拉斯·莫沃尔斗智斗勇了半年的地方,是他严格敦促自己精研易容、化妆技术的原点,是他从垃圾堆里一点点擦拭整理出来的艺术品……啊,想到要离开这间充满汗水和回忆的宿舍,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临走之前,白最后一次收拾了房间,用新锅炖上一锅排骨萝卜汤,然后坐在窗台阳光下,拿出心形纸签留言。
“你好,我还是湖中仙女。当你看到这张纸签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城外的水库,回到生我养我的湖里了。当初我被你发现时本来就该离开,可是因为你的请求,我又多留了两个月,现在我们的缘份已尽,再也不能见面了,请不要再找我。”
他在纸签最下方签下了花体的“湖中仙女”四个字,想了想还不够周全,又拿出唇膏来在上面画了一张红唇。
不行,红纸和口红的颜色融在一起了,根本看不出来,还是洒香水好了。
从空间指环里掏夏季新出的森林香水洒了几下,用几块炎石压在桌上。以后主角哪怕买不起炎石,有他留下的这几块也足够用一阵子,不会因为烧火的东西不对,导致锅的功能发挥不出来。
这样一来,“神秘铜锅”和“湖中仙女”两条剧情线上的隐患终于被全部弥补好了。
白拿出黑皮小册子,指尖掠过上面一排(已完成),落在尚未开启的“校园大比”和“初恋”两条支线上。如果格拉斯能在校园大比中夺冠,还可以去首都参加联校大比,又可以开一条新支线。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全力提高自己的实力,然后在全校大比上替格拉斯做掉所有强大的对手,亲手把他送上巅峰。
尽管还有些恋恋不舍,白还是毅然离开这片浸满了他汗水和高汤的热土,回去上他足足逃了半个学期的自习课。
晚上格拉斯回来,就看到了压在桌面上的红色信签。
只看到抬头那句“我还是湖中仙女”,他就忍不住微笑,后面的内容却让他渐渐敛起笑容,眼中泛起一丝怅然。纸签上用唇膏画出的嘴唇闪着黏腻的光芒,在灯光下很容易分辨出,格拉斯对着光仔细看了一下,看出不是用嘴唇印下的,不免又失落了一层。
瑟泊汀在旁边看着他变脸,越看越着急,伸手就把纸签抢过去,看了两眼就痛心地低呼了一声,似乎有无形的尾巴在身后垂了下去:“湖中仙女走了啊!你们俩不是谈恋爱呢吗,你怎么没留住她?是不是惹她生气了?”
格拉斯伸手一抓,把那枚纸签重新拿回来收进自己抽屉里,反问了他一句:“马上就是校园大比,之后还有期末考,你还有空想这个?”
根本就不用想,只要到校园大比那天,在比赛场上堂堂正正地赢了他,想要问什么不就都可以当面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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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大比是罗亚学院每年最重要的一场盛事,从一年级新生到面临毕业的四年级生都积极参与。大比先是由四个年级内部分别比赛,各年级的前三名再参与复赛,比赛不分年级和专业,能战到最后一刻的才是冠军。
在比赛上获胜不仅能彰显战斗素养,得到老师的看重,异性的爱慕,魔法、战士等公会和大型佣兵团的垂青……更重要的是,只要在这场比试中拿到本年级前三名,就能随队去帝都参加全国各大魔法学院的联校大比,不必参加期末考试。
最后这条对于魔法系和炼金系的学生来说,比前面几条好处加起来的诱惑还大。每到暑假前,就有不少人放弃期末复习,把希望都寄托在这场大比上。
只不过校园大比的比赛台都是仅有十平米的圆形高台,表面平整光滑,根本不适合远程职业和刺客参赛。弓箭系几乎从没有人在大比中闯到过前三,最近十几年甚至连教授都放弃了大比,让学生们把时间多花在复习考试上。
但是今年不一样。
大比开始时,弓箭系的学生就拉起横幅,以从未有过的热情为自家参赛选手鼓劲。还有人自制了横幅,在看台上高高挂起来,红底黄字,写着“白·阿克罗斯必胜”的字样。
尽管领头做这件事的是一位无人认识的沙漠民族少年,不过在大比中透明了多少年的弓箭系学生们并不在意。只要弓箭系能有人在校园大比中获得名次,谁管他是自带粉丝还是收买裁判?
在全系上下五十多人共同期盼下,白终于站上了一座圆形比赛场。他没穿宽松的绣花长袍,而是换了更适合战斗的贴身长袍和马甲,用宽带紧束腰身,染成乌黑的长发编成满头细辫子,用头巾牢牢束住,看起来不似神官,更像是沙漠国度那边剽悍的马上战士。
和他对战的是重剑系的学生,身高比他略高一些,上身穿着贴身皮甲,肌肉鼓胀得几乎要撑破亚麻短衫,战意更是汹涌地扑面而来。
上台之后,他就对着白笑了笑:“神官阁下,我知道你是农神宠爱的勇士,可是要在这比赛场上当个勇士,光会做菜是不够的,还要有强大的力量!我不想伤害你,你还是主动认输吧,不然真正战斗起来,我怕自己控制不好力道。”
白负手而立,身姿说不出的潇洒随意,双目如冷月寒光,落在对手身上:“你说完了?”
说完了,就该打了!
他脚步一错,迎着对方举起的重剑直冲上去,身子跃到空中,背在身后的右手挥出,掌中竟忽然出现了一把镰刀似的细细弯刀,刀身刻满花纹,在阳光下闪着雪亮的光芒,远远看着就似有寒气迎面扑来。
台下弓箭系的学生轰动了,站起身来高声欢呼——欺负我们远程职业在这种小台子上施展不开?我们今年的新生可不只会用弓箭,他可是兼修近战,会用刀的!
白冲上去时,那位重剑系的学生也反应过来,双手抡起比脖子还宽的重剑狠狠砸下来,和那柄细细的弯刀迎面相交。
刀剑相交,却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不等人猜测胜负,弯刀便如切豆腐一般切进了重剑里,再往下一划,就把剑身从中整整齐齐地削断,然后挟着地心引力和主人一道冲向下方的剑士。
剑士变招也不慢,弯刀落到自己身上之前,他就抽剑抬手,用剩下的半个剑身挡在刀路上,飞快地退了几步。然后刀光落下,把重剑又斩断了一截,白也轻身落地,动作快到众人来不及看清楚,眨眼之间,弯刀雪亮的刀刃就已经顶在了对手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
重剑士丢下砍得只剩下剑柄的重剑,颓然认输,留下白独自站在台上,全身散发出欲求一败而不得的寂寞。
高手都得是寂寞的。白神情萧索地目送对手下台,努力按捺住嘴角翘起来的冲动,不屑地想:跟我正面硬扛?就叫你们见识见识人民币玩家的强大——这把刀可是在农神殿的田里割了八年麦子都没有过半点损伤的宝刀!
而在另一座比赛高台下,那位被他钦点为未来对手的少年魔法师也战意昂扬,紧盯着他渊渟岳峙的身影,握紧了藏有星光魔法烙印的右手。
格拉斯·莫沃尔挟着主角光环登上擂台,正要像白那样一鸣惊人,三年级的比赛台上却忽地传来一声娇美如黄莺的呼喝,顿时将全校上下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露提·丽森,今天我就要让全校都知道,你这个校园第一美女根本就是水货!”
喊出这句话的是一名身周萦绕着雷电光芒的娇小少女,掌中雷光闪耀,凝成一把长枪指向对面的红发女炼金术士。
露提·丽森冷笑着扔下一枚宝石,在场中破裂,化成巨大的召唤阵,召唤出一个全身覆甲的高大男子,自己躲到男子身后答道:“不用再拿蕾蒂学姐做幌子了。你明明知道,正常来说选美活动都是在新学期开始后举行,今年的选美活动是提前了,不提前的话,蕾蒂学姐是根本不能参加的。”
“所以我抢的,不是她的第一美人之位。”
少女的脸色在雷光映衬之下微微发青,横眉冷对:“那也轮不到你,你只不过是有个肯给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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