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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第4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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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角斗还没结束。
铁笼的门再度大开,这次进来的是唐宏光。
“李承志,他已经死了!”
李承志抬起头来,唐宏光已经走近,而且拣起了罗秀生的那把匕首。
“对你来说。这是第一次,而对我来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唐宏光一边说着,一边退开。“我能明白你的感受,但是你要记住自己的身份。罗秀生是为你而死,而你不能辜负他用牺牲为你争取到的机会。”
“什么机会,变成野兽的机会吗?”
“不,活下去的机会。”唐宏光朝罗秀生指了一下。说道,“他知道,如果现在活着的是他。那么他仍然会死在我手里。”
“你会杀了他?”
“会,而且不会迟疑。因为我会为他、为老刁报仇,让他们在九泉下瞑目,而你能够办到吗?”
李承志把罗秀生的尸体放到地上,拔出了匕首。
“很好,至少罗秀生没有看错你,你才是他的搭档,所以他希望你能活下去。”
“我不会手软。”
“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李承志咬紧牙关,只要能为搭档复仇,他很乐意变成一头野兽。
这次,李承志抢先发起攻击。
“很好,再快点,动作再快点,攻击的时候别忘记防御,不要露出破绽。”
唐宏光提醒的时候,用匕首在李承志的左腿上留下了一道伤口,让李承志尝到了忽视防御的痛苦。
“你学得很快,不过攻击不能只讲速度,还要对准目标。”
这次,唐宏光侧身避开了李承志的攻击,并且在李承志的背上留下了一道伤口。
“你为什么不攻击?”李承志迅速侧过身来。
唐宏光没有多说,因为他已经发起了攻击。
来得太快了,李承志根本来不及闪躲,只能用左手抓住唐宏光持刀的右手手腕,同时把匕首刺向唐宏光。
与李承志一样,唐宏光也没闪避,而是一把抓住了李承志的右手手腕。
“小子,听好了。”
李承志一愣,同时感觉到唐宏光手上的力道弱了许多,他也赶紧卸掉了大部分力量。
“我受了内伤,肝脏被打碎了,肯定有严重的内出血,就算我杀了你,也活不久,所以你必须活下去。”
“老唐……”
“记住,为我们复仇,让韦戈斯与那个叛徒在死前尝到痛苦的滋味。”
李承志还没反应过来,唐宏光就松开左手,而李承志右手紧握着的匕首毫无阻挡的刺进了唐宏光的腹部。
第一百五十二章 足迹
搜索行动已经持续了一周,钱壮飞出动了所有狙击小组,依然音讯全无。虽然钱壮飞不愿意承认,但是他知道,唐宏光等四名狙击手幸存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了,他们很有可能已经成了某片丛林里的白骨。
到了第八天,钱壮飞不得不把派出去的狙击手全部召回来。
按照狙击手部队不成文的规定,对失踪狙击手的搜救行动只持续七天,如果没能在七点内找到失踪者,搜救行动就将结束。
从某种意义上讲,钱壮飞已经承认唐宏光、刁德勋、李承志与罗秀生在战斗中牺牲了。
这不是钱壮飞送走的第一批狙击手,在他担任狙击手大队长期间,已经送走了十七名狙击手。
在这十七人中,除掉唐宏光等四人,仅找到了五人的尸骨。
虽然按照军队的规矩,失踪人员要在八年之后才能算成阵亡,但是搜救行动结束后,失踪人员生还的概率几乎为零。
在狙击手部队的历史上,只有三名狙击手在失踪七天之后活着返回。
吃了早饭,钱壮飞让执班的狙击手替他推掉了当天的所有工作安排,然后独自去了唐宏光的宿舍。
现在的这批狙击手,几乎全是钱壮飞培养出来的,而唐宏光最受器重。
钱壮飞早就想过,在他不得不离开狙击手部队,去陆战队参谋部当军士长的时候,让唐宏光担任大队长。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钱壮飞依然记得唐宏光第一天报道时的样子。
当时,钱壮飞还不是大队长,只是一名老资格的狙击手,而当时的大队长让他负责教导唐宏光与甄志丹。两人都很优秀,事实上甄志丹更受钱壮飞赏识,因为他更听话,做事也很有分寸。而唐宏光则他的反面,狂妄不羁、目中无人,而且做事毫无分寸。经常招惹一些完全没有意义的麻烦。
只是,狂妄的人,未必没有才干。
两年后。甄志丹就在一次行动中阵亡了,而参与那次行动的六名狙击手中,只有唐宏光一个人活了下来。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唐宏光清楚。
钱壮飞因为父亲病逝,获得了一个月的探亲假,所以没有参加行动,而当时他还不是大队长,也就无权知道这次行动的情况。直到他当上大队长,才知道当时发生的事情。六名狙击手中了圈套。或者说是被人出卖,全部被敌人俘虏,而另外五名狙击手做出自我牺牲,让唐宏光获得了生存机会。在唐宏光提交的作战报告中提到,六名狙击手在最后时刻到来前用抽签决定生死。而抽到生签的是甄志丹,可是甄志丹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搭档,义无返顾的选择了死亡。
此后,唐宏光变了很多。
钱壮飞还知道,在甄志丹牺牲之后,唐宏光一直在照顾甄志丹的母亲。而且一直以甄志丹的名义给老母亲汇钱。甄志丹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而他又没有兄弟姐妹,只有一个得了白内障的母亲。就钱壮飞所知,唐宏光每年还会去看望甄志丹的母亲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假扮成甄志丹,好让甄志丹的母亲相信,她的儿子还活着。唐宏光也因此成为了甄志丹母亲的另外一个儿子。
着手整理唐宏光的个人物品时,钱壮飞在衣柜里翻出了一张泛黄的照片,正是唐宏光与甄志丹的合影。
照片上,两人都很年轻,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显然,这是他们在加入狙击手部队时的合影,当时两人确实很年轻。
看着照片,钱壮飞不由得回想起了往事。
唐宏光被救回来的时候,钱壮飞也正好回到部队。当时,场面几乎失控,唐宏光像一头野兽一样,吼叫着要那名军事情报局的官员偿命。足足用了四名狙击手,才把唐宏光从情报官员身边拖开。此后,唐宏光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被放出来的时候,他完全变了个样,从相貌到精神上,都彻底不一样了。
后来,唐宏光在甄志丹的墓碑前跪了三天三夜。
军人也是人,再强悍的军人都有感情,没有感情的是杀戮机器,只有有了感情才是真正的军人。
仅仅两个月之后,唐宏光在战斗中失去了第二名搭档。
虽然第二名搭档的死与唐宏光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他也没有原谅自己,因为他原本能够做一些事情。
此后,唐宏光消沉了大半年。
当时,他甚至提出单独行动,不再给他安排搭档。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狙击手部队里,两人小组是最小的作战单位,而且最优秀的狙击手都需要搭档。
当时,钱壮飞已经当上了大队长。
在唐宏光走出低谷后,钱壮飞给他安排第三名搭档,即钟镇宇。
当时,钟镇宇是个新手,刚刚选拔上来,只是表现非常突出,在雪地作战考核中,创造了潜伏纪录。
两人合作了两年,而钟镇宇也让唐宏光重新振作了起来。
主要就是,钟镇宇是一个很开朗的人,或者说非常阳光,总能给人鼓舞,让别人从他那里获得力量与信心。
也正是如此,钱壮飞才让他跟唐宏光搭档。
事实上,钟镇宇很像当年的甄志丹。也许正是如此,在跟钟镇宇搭档期间,唐宏光成为了最出色的狙击手。
这两年,可以说是唐宏光最为辉煌的两年。
可惜的是,钟镇宇与甄志丹一样,大概是过于出色,连老天爷都容纳不下。
在一九六一年的印度尼西亚战乱中,钟镇宇为了救助几十名难民而牺牲,唐宏光失去了第三位搭档。
让钱壮飞感到惊讶的是,唐宏光没有被打垮,反而变得更加坚强。
半年后,刁德勋才成为了唐宏光的第四位搭档。
因为跟第二位搭档的合作时间极为短暂,而且在其牺牲的时候,两人的搭档关系还没有正式建立,所以在唐宏光的档案中,只有三位搭档,即甄志丹、钟镇宇与刁德勋,第二位搭档并没有出现在他的档案中。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让这位狙击手遭到埋没。
只是,这是一个连钱壮飞都不愿意提起的原因。
唐宏光的个人物品并不多,除了几张照片,一把从荷兰进口的剃须刀,几封信件,就没有别的个人物品了。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军队提供所有物资,衣食住行都有保障,因此大部分狙击手都没有太多的个人物品。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个人物品都要存放在宿舍里面。
枪柜中,有两把属于唐宏光的枪支,一把是狙击步枪、一把是自动步枪,而且都是部队配发的。
属于唐宏光的战利品,存放在武器库里。
每一名狙击手,在武器库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武器柜,主要就用来存放在战场上缴获的武器,特别是枪支。原因很简单,中**队没有让军人占有战利品的传统,所有缴获的武器装备都要上缴,即便狙击手部队并不承认这一点,但是为了避免遭人诟病,所有战利品在名义上都得统一管理。
当然,使用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此外,统一管理还有一个好处。这就是,如果某位狙击手阵亡了,他的战利品将转交给大队,并且陈列到大队的展览厅里。钱壮飞一直向为狙击手部队建立一座博物馆,专门用来陈列缴获的战利品。
收拾好唐宏光的个人物品,钱壮飞去了武器库。
现役的狙击手中,唐宏光的战利品最多,总共有六支狙击步枪、十二支步枪、七支冲锋枪与十七支手枪,此外还有九把匕首与军刀。更重要的,这些枪支与刀械都不重样,多余的早就上缴了。
这些战利品,象征着唐宏光的丰硕战绩。
事实上,只需要看一下战利品的多少,就能断定狙击手的能力。
要知道,钱壮飞的战利品都比不上唐宏光。
战利品摆放得很整齐,而且都有一个铭牌,上面标注了获取的地点与时间,而这也正是唐宏光身为狙击手所留下的足迹。
也许,唐宏光很快就会被人遗忘。
在狙击手部队的历史上,并不缺乏唐宏光这样的人才,而且总会有更优秀的狙击手涌现出来。
只是,这些战利品不会被埋没。
如果能够把它们陈放在博物馆里,那么唐宏光就永远活着,至少他在人世间留下的足迹永远不会被历史所埋没。
想到这些,钱壮飞很感慨,也很悲伤。
像唐宏光这种被埋没的狙击手实在是太多了,而他们所做的一切、他们做出的牺牲,都是为了自己的祖国与自己的民族。他们不应该被埋没,哪怕他们的名字无人记住,他们的足迹也不应该被埋没。
钱壮飞知道,也许他无法让唐宏光活着回来,但是他能够让唐宏光、让那些为国家浴血奋战的狙击手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下去。他必须做一些事情,让更多的人铭记狙击手做出的牺牲。
只是,钱壮飞更加希望唐宏光能够活着回来。
钱壮飞已经老了,不管他是否情愿,他很快就会离开狙击手部队,而这支部队需要一名像唐宏光那样的领袖。
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souDU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的时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射向猎物的时候,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流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射。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鸡汤。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饱餐蛇肉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射,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肉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的时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肉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液挤到匕首上,并且把落叶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来。
用匕首割开的一道小伤口不会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话,这道伤口就可能让受伤者丧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敌人追上来之前,他得尽量恢复体力,而休息是恢复体力的唯一办法。只是,他不能睡觉,哪怕闭上眼睛,也得时刻保持警惕。
事实上,李承志也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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