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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第4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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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他也是一名上尉连长,只是在梅西面前,没有半点上尉的样子,或者说是甘愿听从梅西的指挥。
在多明戈的这支部队里,加拉斯少尉算得上是唯一合格的军官。
他是一名孤儿,六岁那年,他所在的村庄因为投靠了政府军,遭到游击队洗劫,全村上下一百多人中,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等政府军赶到的时候,他仍然藏在地窖里面,还咬伤了救他上来的政府军士兵。此后,加拉斯被送到了政府开办的孤儿院,在六年之后,成为了政府军的士兵。仅仅当了两年兵,他就因为在清剿游击队的战斗中表现出色,主要是救了一名上校的命,被破格提拔为军官。此时,他仅仅十四岁,只比配给他的那把步枪高出了半个脑袋。只是,在丛林里面,身高绝对不是衡量战斗力的主要标准。在这支部队里,加拉斯绝对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
梅西重视加拉斯,还有一个原因,即梅西有是孤儿。
虽然他的双亲不是死在游击队手里的,而是死于大战期间的饥荒,但是梅西的幼年遭遇与加拉斯非常相似。在被政府收容之后,他在十三岁就成了军人,由此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军旅生活。
这两人有一个共同点,即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
不多时,加拉斯少尉就赶了过来。
不仔细看的话,没有人相信他已经有十七岁了。仅看外表,特别是身材,他更像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年。
吩咐一番之后,梅西就让加拉斯带领部队出发了。
对加拉斯,梅西不需要说得太多,只需要告诉他敌人的大致情况,以及需要他去完成的任务就足够了。
其他的,加拉斯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加拉斯带领他那个排离开的时候,其余的政府军官兵也都回到了道路上,只是花了好几分钟才重新整顿好队列。
部队再次出发的时候,梅西只带了一个步兵连,让其他人都留在了营地里面。
他也不清楚敌情,因此不敢掉以轻心。如果那伙敌人没有跑远,而他又把大部分兵力带入了丛林,敌人就很有可能调转回来,再次袭击营地,然后从相反的方向撤离,而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带着大部队及时返回。
事实上,梅西对手下这一百多名官兵没有太大的信心。
他们已经在白天的搜捕行动中耗费了大量体力,很多人只睡了四个小时,有的连四个小时都没有。
在雨林中,体力决定一切。
如果梅西率领的部队在体力上出了问题,那就永远追不上那些正在逃跑的敌人,而且很有可能是中国军队的特种兵。
只是,梅西必须率领部队追击。
那伙中国军人的目的是救走飞行员,而那名飞行员受了伤。如果营救部队的规模并不是很大,那么受伤的飞行员就会成为拖累。要不了多久,雨林就会让他们放慢步伐,而梅西要做的,就是赶着他们往雨林深处走。
梅西相信,越是深入雨林,他的胜算就越大。
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
没有了拖累,两名特种侦察兵在丛林中如鱼得水。
虽然李承志仍然把谈爱民当成新兵看待,但是在体力上,谈爱民并不差,不见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钟,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停下来了?”
“你发现没有?”
谈爱民有点惊讶,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军没有追上来。”李承志仔细倾听了一阵,说道,“不对,你听到没有?有人在追赶我们,只是人数不多。”
这时,谈爱民也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还在数百米之外。
“妈的,肯定是政府军识破了我们的伎俩,只派了一小股部队追击我们两个。”李承志迅速检查了一遍弹药。“你还有多少子弹?”
“一百多发,足够用了。”
“我们继续前进,还是绕回去?”
“绕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军在追击我们,那么政府军的大部队肯定去对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长出口气,“继续前进,我们肯定能逃走,但是无法保证易老大他们能够摆脱敌人。如果我们返回,将有很大的危险。”
“老李,我不怕死。”
“是吗?”
“虽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种侦察兵,在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能做个伴。”李承志把重新装好子弹的狙击步枪背到身后,拔出了战斗手枪。
谈爱民使用的是自动步枪,没有必要动用手枪。
与飞行员的自卫手枪不同,特种侦察兵配备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径枪弹的大威力战斗手枪。
事实上,也只有陆战队的特种侦察兵使用这种口径的手枪。
陆战队特种侦察兵使用大威力战斗手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战期间,即当时登陆美国本土的陆战队在战斗中缴获了大量美军的M1911A1式自动手枪,虽然很多成了陆战队官兵的个人战利品。但是部分陆战队官兵在战斗中使用了缴获的手枪,发现其威力比陆战队标配的九毫米手枪大得多。
当时,陆战队的手枪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种手枪弹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各项性能上都要比中国军队之前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枪弹好得多。
只是,跟美军的零点四五英寸手枪弹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实战中。九毫米手枪弹往往难以做到一击毙命,需要连续射中目标两发、甚至三发子弹才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战斗中,很多陆战队官兵都发现,在必须使用手枪的时候,他们的手枪并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军的M1911A1式手枪之后,陆战队官兵简直是爱不释手。
原因很简单,这种手枪的威力极为巨大,只需要击中目标一次,哪怕没有打中要害。也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
在莫比尔的一场战斗中,一名陆战队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击毙了冲向他的五名美军,而这把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六发。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一枪就击毙一名敌人。
战后。陆战队专门对M1911A1做了测试。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战队对配备的手枪极为失望。
可惜的是,陆战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发新式战斗手枪,而且九毫米手枪弹还是冲锋枪的标准弹药,库存量极为巨大,陆军与陆战队都不可能为了一种手枪。把数十亿发子弹给废弃掉。
结果就是,陆战队只能对M1911A1进行改进,少量采购提供给特种侦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陆战队才获得了一份特别拨款,即为特种侦察兵采购一种使用新式枪弹的大威力手枪。
最初,陆战队依然打算采用零点四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不管怎么说,这种手枪弹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得极为广泛,有二十多个国家装备,且性能完全能满足陆战队的战术要求。
只是,招标中,一家枪械公司拿出了正在开发的十毫米枪弹。
经过测试,陆战队发现,新开发的十毫米手枪弹的威力不比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差,外弹道更加平直,而且终点效应还要好得多。如果采用特制的弹头,比如覆铅钢弹头,其穿甲能力非常惊人。
当然,更重要的是,中国军队一直采用自己的标准,很少采用西方国家的口径标准。
此外,中国没有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的生产线,需要从联邦美国引进专利,这将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如果考虑到新式战斗手枪将在全军推广,那就必须考虑装备与使用成本了。
显然,一种拥有专利的新式手枪弹,更适合军方的胃口。
此外,陆军也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进来,即会为其特种部队采购这种手枪,还将考虑在今后用其全面取代现有的制式手枪。
结果就是,陆战队先行一步,首先接受了十毫米手枪弹。
与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相比,在枪管长度相同的情况下,十毫米手枪弹的枪口初速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五十米处的落点速度提高了百分之三十、动能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八,使用钢制弹头时的穿透能力提高了百分之七十二,而使用特制开花弹头的时候,终点止动效果几乎提高了百分之百。
一九六二年底,手枪的招标工作结束,由江南机械制造厂提交的方案最终胜出。
半年之后,陆战队接收了第一批样枪,并且进行了四个月的全面测试,新式手枪的各项性能都达到、甚至超过了陆战队提出的标准。
一九六四年,陆战队正式采购了一千支,首先提供给特种侦察兵部队。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种被命名为S…63型的自动手枪取代了M1911A1,成为陆战队特种侦察兵的制式战斗手枪。
要知道,在此之前,特种侦察兵根本就不用国产手枪,配备的是从联邦美国柯尔特公司购买的M1911A1中国版。说白了,就是按照中国陆战队的要求,对枪身做了哑光处理,其他方面都没有改动。
与M1911A1相比,S…63最大的优势就是弹容量增加到了十三发。
虽然在投入民用市场后,S…63的弹容量不再是优点,反而成了缺点,因为装太多的子弹不但会增加全枪重量,还会使握把过大,普通人很难正常握持,往往需要双手持枪,因此不受欢迎。为此,江南机械制造厂专门针对民用市场开发了S…63的缩小型,即把双排供弹弹匣换成单排弹匣,把弹容量减少到了七发。但是对特种侦察兵来说,特别是对那些没有配备自动武器的狙击手与精确射手来说,S…63的弹容量是一个很大的优势,至少在战斗中不需要过于频繁的装弹。
对李承志来说,这把手枪与狙击步枪同样重要。
在近战中,狙击步枪很难发挥作用,特别是在狭窄的空间内,即便是最优秀的射手也很难用狙击步枪瞄准快速运动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半自动狙击步枪的开火速度并不快,而在近战中,这是致命缺陷。
一名优秀的狙击手,除了能用狙击步枪做到百发百中,还得练好手枪。
事实上,在日常训练中,李承志打掉的手枪弹比用掉的狙击枪弹多得多。在他手里,这把手枪能对五十米内的敌人做到百发百中。如果有时间精确瞄准的话,击中一百米外的敌人也不是难事。
当然,每一名特种侦察兵都善于使用手枪。
要知道,在某些时候只能使用手枪。
装备特种侦察兵的S…63式手枪,都配备了消声器,而且是专门针对特种侦察兵研制的消声器。正是有了这种高性能消声器,手枪才成了特种侦察兵的主要武器。主要就是,在执行一些秘密任务的时候,特种侦察兵不能暴露行踪,也就不可能使用步枪,哪怕是装上消声器的步枪。
事实上,第一种标配消声器的步枪要到七零年代才装备特种侦察兵部队。
虽然装上消声器之后,手枪开火时发出的声响依然在一百分贝左右,但是特种侦察兵会自己改装消声器,或者是使用其他方式来降低枪声。比如一些侦察兵就会在消声器外裹上好几层棉布。
正是如此,特种侦察兵在执行战斗任务的时候,往往会带上足够多的手枪弹。
正常情况下,精确射手会带上四个弹匣与一盒六十发散装子弹。如果有必要,还会多带一盒散装子弹。
当然,在特种侦察兵不得不用上手枪的时候,往往意味着遇到了大麻烦。
检查好手枪,李承志才对谈爱民说道:“等下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得跟紧一点。如果走散了,你得去跟易老大他们会合,千万不要试图一个人来找我。当然,如果你没跟上,我也会这么做。”
“明白!”检查完步枪,谈爱民也检查了手枪。
在激烈的战斗中,如果没有时间为步枪更换弹匣,他也必须用上手枪。
“准备好了吗?”
谈爱民点了点头,神色有点紧张,但还算得上镇定。
第四十八章 猎人与猎物
强声响起,加拉斯的第一反应就是趴到地面上。
虽然只有十八岁,但是加拉斯绝对是一名货真价实的老兵,不但参加过上百次战斗,还杀了不少人。
六年来,加拉斯搞明白了一个问题,即在这片充满了杀戮的丛林里面,首先得保证自己不被杀,才能做别的事情。
瘦小的身材是加拉斯最大的优势。
只要有一个不大的树洞,他就能藏起来,避开纷飞的弹雨。六年来,他无数次的凭借高超的躲避技巧在战斗中生存了下来。有一次,他在一条不到二十厘米宽的地缝中躲藏了一天一夜,避开了搜捕他的游击队员,而他那个排的其他官兵,均因为没有地方可躲,成了游击队的枪下鬼。
当然,要成为丛林战的幸存者,除了需要能躲善藏之外,还需要保持镇定。
任何惊慌,都只能丢掉小命。
还是士兵的时候,加拉斯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在一场战斗中,他亲眼目的一整个排的士兵在遭到伏击之后,因为惊慌失措被游击队逐一击毙,即便是跑得最快的一名士兵,也没能跑过飞来的子弹。
趴在地上,加拉斯仔细倾听着。
茂密的植被挡住了视线,而且丛林的夜晚非常黑。在这种情况下,耳朵比眼睛更能辨明敌情。
枪声很嘈杂,不过大多是政府军所使用的突击步枪发出的。
加拉斯听到了两种不同的枪声,一是较为低沉的自动步枪开火时发出的枪声,二是一种较为清脆的枪声。
虽然加拉斯没有配备手枪,但是他听得出来,这应该是手枪的枪声。
在政府军中,手枪是非常稀罕的武器,一般只配备给营长以上的军官,最多也就只有连长才有资格佩手枪。像加拉斯这样的少尉排长。除非在战场上缴获敌人的手枪,不然就根本没有资格佩手枪。
与士兵一样,加拉斯的武器也是一把突击步枪。
不同的是,加拉斯使用的是一把采用短枪管的轻型突击步枪,或者说是使用步枪弹的卡宾枪。
事实上,这种短管突击步枪在政府军中也非常稀罕。
原因很简单,墨西哥总共只为危地马拉政府军提供了五百支短管突击步枪。而且主要装备由司令部直接指挥的特种部队。与突击步枪相比,短管突击步枪、或者说是卡宾枪更适合在丛林中使用。
加拉斯的这把短管突击步枪。正是他救下的那名上校赠送给他的。
可以说,卡宾枪才是丛林战的利器。
主要就是,卡宾枪拥有冲锋枪的火力密度,其自动射击时的射速要比同型号的突击步枪快得多,又拥有接近于突击步枪的威力,特别是在两百米之内,其发射的枪弹与突击步枪几乎没有区别。虽然在射程超过两百米之后。卡宾枪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但是在丛林里的战斗中,交战距离往往不到两百米。
白了,茂密的丛林,能让任何一种武器的最大射程变得毫无价值。
此外,丛林战,大部分时候都是遭遇战或者伏击战,植被提供了最好的隐蔽,使得交战距离不会太远。
只有两名敌人,而且其中一名使用的是手枪。
加拉斯从地上爬了起来。只是没有站起来,而是蹲在地上,警惕的注视着四周,留意着枪声传来的方向。
那些还没有被击毙的士兵都已卧倒,正在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开火。
显然,他们根本不知道敌人的准确位置,只是在盲目射击。
约莫过了半分钟,加拉斯挥了挥手。
“停火。全都停止射击!”一名班长替他传达了命令。
射击停止,枪声迅速消散了,丛林里再次恢复了安静。
“各班清点伤亡人数与弹药数量。”加拉斯猫着腰。从战线上跑过,同时检查了几名士兵的尸体。
看清楚尸体上的中枪部位。加拉斯不免出了一身冷汗。
半数被击毙的士兵都只中了一枪,而且都被命中了致命的要害部位,而另外半数被击毙的士兵,大多只中了两枪,而且也都击中了要害部位。更让加拉斯惊讶的是,半数以上的致命伤是由手枪造成的。
也就是说,那名用手枪的敌人,肯定在五十米以内,而且做到了弹无虚发。
加拉斯知道,他遇到了厉害的对手。
就算只有两名敌人,他这个排也不见得拼得过。
很快,三名班长清点好了伤亡。
在不到两分钟的战斗中,有八名士兵被击毙,还有七名士兵受了重伤,而且很有可能无法活下来。
也就是说,仅仅两分钟,加拉斯就损失了将近一半的手下。
“二班从左侧包抄,三班从右侧包抄,一班跟我行动。”加拉斯看了眼三名班长。“不要贸然开火,看我这边的行动。”
三名班长也是丛林战的好手,自然明白加拉斯的意思。
有趣的是,在危地马拉政府军中,步兵班的班长才是基层的骨干力量,或者说班长都是货真价实的老兵。
与很多军官相比,班长都更适应在丛林中作战。
这也很好理解,只有最聪明的士兵、最机灵的士兵、最突出的士兵,才有可能在残酷的内战中侥幸活下来,然后被提拔为班长。
虽然只剩下了十多名士兵,但是加拉斯依然有信心。
只要能够包围那两名敌人,加拉斯就有把握干掉他们。
当然,前提是能够包围敌人。
两个班的士兵同时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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