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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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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朗刚把熊郎将迎入正厅,看熊郎将一时半会儿也没告辞的意思,便让墨竹把茶煮上,还没来得及跟熊郎将攀谈,万福来报:“郎君,录事参军易重安易参军来了,让人投了名刺。”

    呃怎么录事参军也来了?难道因为休沐,所以大家都比较有空?可是,薛朗这里,根本没人通知他休沐,这是要他继续上班工作的节奏吧?

    “快请易参军。”

    薛朗朝熊郎将拱拱手:“老熊请稍坐,小弟去迎迎易参军。”

    老熊笑眯眯的挥手:“去吧,去吧,薛兄弟快去忙。对了,某提醒薛兄弟一句,我家呢,就在这听风院的后头。易参军家就在你这院子的旁边,小侧门对面就是易参军的宅子。”

    言语间,似乎若有所指。

    薛朗听懂了,瞬间黑线,心里默默下决定——

    以后再也不在院子里炖肉了!要炖就在厨房里炖,不过,不知道厨房里的气味儿,外面能闻到不?

    录事参军易重安易参军,外形就比熊郎将斯文许多,穿着一身长袍,留着三缕长须,国字脸,慈眉善目的,看着就跟薛朗在现代见过的财神画像似的,透着一股和气。

    “薛主簿,易某贸然拜访,叨扰了!”

    “易参军客气,快请进。”

    易参军显然比老熊讲究些,人是带着礼物来的,虽然那个礼物就像是在家里随手找来的——

    一包茶叶,一坛酒。

    薛朗跟他客套了几句,这位说话比老熊还绕,绕来绕去就是一个意思,他就住在隔壁,趁着休沐大家都有空,拜访一下,联络联络同僚情谊。

    薛朗打了个哈哈,只好把人迎入正堂。

    进了正堂,熊郎将和易参军一碰面,脸上都是“你居然也来了”的表情,意有所指的互相拱手见礼,然后,便拉着薛朗,一团和气的开始闲扯。

    没错,就是闲扯,说的都是些没意义的话,要不就是跟薛朗讨论他从异国归来的过程——

    天知道那个过程,薛朗也是编的,只好借口不想再回忆某些不开心的回忆,岔开话题,就着熊郎将和易参军的节奏,三人一块儿瞎扯。

    反正看两人的意思,是不打算回去吃朝食的。薛朗手头还有事情呢,不把两人应付打发走,薛朗就无法开工。

    于是,薛朗直接说明道:“小弟这里有卤煮好的猪头肉、大肠,如果二位不嫌弃那是猪肉,就留在小弟这里用早饭可好?”

    熊郎将和易参军对望一眼,放声大笑,易参军道:“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熊郎将也拍着膝盖大笑道:“我老熊等薛兄弟这句可是等了一早上了。不瞒薛兄弟你说,薛兄弟这肉炖得太香,从昨晚上就勾得我老熊睡都睡不着,就想过来看看究竟煮的是何美食,如此诱人口水!这不,大清早就厚着脸皮上门来了吗?”

    易参军点头表示认同:“易某皆然。想不到与薛主簿做邻居,还要受这馋虫蠢动之苦,为了安抚腹中馋虫,少不得清早就闻香而来,贸然拜访,失礼,失礼!”

    这两人真是——

    薛朗失笑:“小弟自幼生长于外,在那里,猪肉、羊肉、鱼肉、牛肉皆可吃。来这里后,听说有身份的人家是不吃猪肉的,原以为大家都不会喜欢吃。无奈小弟这肠胃,享受不来顿顿羊肉的福气,再吃下去,只怕要口舌生疮了。”

第42章 好肉就好酒() 
羊肉是温补的,寒冷的地方吃的多些,温暖的南方不像北方吃得那么多。偶尔吃一顿,薛朗也挺喜欢的,基本上吧,只要好吃的,他都不挑食。

    大概是体质和肠胃已经适应了南方的饮食以结构,薛朗只要羊肉多吃了几顿,就会上火,口腔溃疡。不然,也不用琢磨发豆芽吃。

    薛朗笑道:“既然二位不嫌弃,那就请留下用早饭吧。不过,还请二位稍待,我去叮嘱厨娘几句。”

    易重安挥手:“快去,快去,某家这腹中的馋虫可是呼之欲出了。”

    熊郎将笑道:“就是,薛兄弟快去,某可是从昨晚就馋到现在了。”

    这夸张的语气,逗笑了薛朗,赶紧去厨房,就着现有的调料,调了个蘸水,可惜没有辣椒,不然自己熬锅红油,凉拌猪头肉和猪耳朵,味道也是极好的。

    客人临时上门,菜色准备的少,一顿饭只有冷菜没热菜,只有荤菜没素菜,似乎不是待客之道。

    见薛朗发愁,秀娘连忙道:“郎君,不如让奴去大厨房看看,可有什么素菜?”

    “成,速去速回。”

    “奴晓得。”

    秀娘快步去了。

    薛朗在厨房转了一圈,从梁上吊着的竹篮里拿出两条瘦肉,切好大葱,爆炒,总算又凑出一个菜;卤好的大肠,切了爆炒,做个红烧,又是一道菜!

    墙角放着几个萝卜,虽然没有新鲜的那么水气十足,但也算素菜不是?洗了切丝,凉拌萝卜丝。就缺个热汤了,早饭还是要喝点儿热汤暖暖胃才好。

    等了没多大一会儿,秀娘挎着个竹篮回来,里面有大块的豆腐,还有一条草鱼。

    “罪过,罪过,居然让郎君亲自动手做菜,是奴的罪过。”

    秀娘一进来,看见灶上摆着的菜,连忙请罪。薛朗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什么的,总不能让客人一直饿肚子等着。先把客人招待了再说。快杀鱼!”

    “喏!”

    秀娘快手快脚的动作起来,不过片刻功夫,一条草鱼已被她料理干净,薛朗瞟了一眼,直接道:“鱼鳃!把鱼鳃也摘了!”

    “鱼鳃?郎君,鱼鳃是哪里?”

    薛朗连忙指给她,秀娘忙不迭的点头,赶紧把鱼鳃摘了。

    交代了秀娘豆腐鱼的做法,便让人开始上菜。薛朗把易重安拿来的酒打开,闻了闻,倒出一点儿尝了一口——

    好淡!并且,杂质还多!不知道如果把酒壶里的酒拿出来给两人喝,老熊同志和易参军能喝几杯?

    薛朗不禁十分期待。回转后院,拿上酒壶和酒杯,话说,他这酒壶里可都是六十来度的高度白酒,驱寒暖身是极好的,就不知熊郎将和易参军受不受得住!

    待薛朗拿着酒壶回到正堂,长俭、万福已经手脚极快摆好三个小案几——

    唐朝是分食制,简而言之,一餐饭,各吃各的。如果是一群吃货一块儿吃饭,完全不用担心抢不赢。

    不一会儿,长俭就把做好的菜端上来——

    扑鼻的香味儿,别说熊郎将和易参军两个从未吃过的,就是薛朗这吃惯的,也控制不住口水分泌的速度。

    “准备仓促,有些简陋,还请不要嫌弃,请用餐!”

    作为主人,薛朗谦虚待客:“俗话说,有肉岂能无酒!我这里还有两壶从异国带来的酒水,看两位也是酒中豪客,不如尝一尝,可好?”

    易参军满意的眯眼,摸着三缕长须笑道:“易某就爱这杯中之物,薛主簿有新酒待客,自是极好的。”

    熊郎将很干脆:“我老熊还没喝过外国酒呢,今天就借着薛兄弟,尝一尝外国的酒是什么滋味儿。”

    进来前,薛朗已经把酒壶、酒杯拿给腊梅,腊梅倒好酒,给端上来——

    “唔好香的酒味!”

    还没喝到嘴里,易参军已经恨不得把眼睛长在酒杯里,老熊也跟着咕嘟咕嘟咽口水。薛朗笑吟吟的看着,默默地夹了一筷子猪头肉吃——

    好香!

    这种纯正、浓郁的肉香,简直好多年没吃过了!

    在现代,所谓的农家猪,其实也有一段时间是要喂饲料的,就是乳猪阶段,只不过喂的饲料是精饲料,用精饲料先把乳猪的架子催出来,有了架子,再改喂普通猪食,这样才能保证出栏率。

    猪头肉、大肠味道都一本满足!再夹一筷子炒瘦肉,哎呀,如果有干辣椒爆个再炒,肯定更香!感觉拌饭都能吃三大碗的感觉。

    薛朗默默吃菜,看长俭给两人倒好酒,两人端着酒杯一脸陶醉的闻来闻去。易参军看看手上端着的不锈钢酒杯,再看看长俭手上的酒壶,眼睛一亮,问道:“这酒壶、酒杯倒是别致,旅途之中颇为实用。只是这材料看着似金属又,却如此闪亮,不知是何物所做?”

    薛朗道:“做这个的材料叫不锈钢,也是铁制品,至于是如何做成的,我也不甚明了。”

    两人在这里讨论酒杯材质,熊郎将已经等不及了,催促道:“这酒杯是别致,可也没杯中之酒吸引人!你俩稍后再作讨论,来,来,先尝一杯试试!”

    说着,也不待薛朗举杯,自己就端着杯子往嘴里倒,薛朗想说“酒太烈,喝慢点”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出口,他已经倒进去一杯——

    黑黑的脸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变红,眼睛闭起,脸皱成一团!

    “好烈的酒!我老熊还是第一次喝这么烈的酒!”

    说着,筷子动的飞快,猪头肉塞进去一口,嚼吧嚼吧咽下去,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好肉!好菜!好酒!哈哈哈,太过瘾了!易参军,快尝尝!”

    易参军明显吸取了老熊的教训,端着酒杯先小小的抿了一口,冲鼻的香气,酒液进入嘴里就跟吞了一口火似的,虽则辣,却十分的爽,等咽下去,满口的酒香,再夹上一口菜进嘴里——

    简直是极端的享受!

    易参军朗声大笑,拍着案几,道:“果真是好酒、好肉、好菜!今日真真是不虚此行,幸好厚着脸皮闻香而来,否则,岂不是要错过这等美味儿!老熊,此等佳肴,可不能喝醉了,咱们慢慢品!慢慢品!”

    熊郎将点点头,嘿嘿笑道:“如果是别的酒,那我老熊是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薛兄弟这个酒嘛,少不得要做回斯文人,慢慢来才好。”

第43章 敦亲睦邻新方法() 
于是,薛朗陪着熊郎将、易参军慢慢的品,一口酒、一口肉,吃得好不爽快。两人都是酒中常客,只是喝惯了低度酒,猛然喝这么烈的,有点不习惯。

    薛朗倒是不怕,他酒量还可以,往常六十度左右的白酒,喝上半斤也不过是刚喝出味道来,喝到八两人是清醒的,就是走路有点猫步,再往后就没试过,薛朗喝酒还算节制。

    “往常穷的时候也曾吃过猪肉,又腥又臊,今天吃薛兄弟这里的,竟然如此之香,如若薛兄弟不说,还真吃不出来是猪肉。”

    熊郎将吃了一口炒瘦肉,满意的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大肠,感叹道。易参军正一口肉一口酒吃得摇头晃脑,听到他这么说,十分赞同的道:“熊郎将说的极是,原来猪肉是如此美味儿的东西,如此看来,烹饪不得法,竟错过如斯美食,罪过,罪过。”

    薛朗笑道:“但凡肉食,多带有腥臊,烹饪方法是很重要的。恰当的方法,于合适的食材来说,那就是伯牙遇子期;不合适的,那就是牛嚼牡丹,所托非人。”

    易参军大笑道:“妙!妙!妙!薛主簿此言,真真是老饕之言。”

    熊郎将道:“我老熊是粗人,这话也是一听就懂,确实妙。”

    薛朗笑笑,只端起酒杯:“那好吧,为了我这一句妙言,来,两位请。”

    正喝着,鱼汤终于端上来——

    豆腐煮鱼,浓白的汤,漂着翠绿的葱末,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这鱼真是好,随便煮一下,煮出来的汤就奶白奶白的,在现代,如果不放浓汤宝,可没多少鱼能煮出奶白色的汤了。

    古代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便之处,食材种类也少,不过,这肉啊、鱼啊之类的,却是真正的绿色食品。

    薛朗给自己打了一碗汤,道:“这是豆腐鱼汤,吃的是一个鲜香,两位请。”

    “鱼?鱼除了鱼脍还能煮汤?”

    熊郎将惊奇了,先是闻了气味儿,扑鼻的鲜香,哪里还有平日常见鱼汤的腥味儿。

    易参军就不跟熊郎将似的大惊小怪,人已经淡定的盛了一碗,耐心的吹凉,尝了一口后,飞速的、大口的吹凉,拿着小勺,默默的喝了半碗。

    熊郎将撇撇嘴,也赶紧闷头努力的吃——

    这鱼真不错!

    于是,在三人的努力下,酒倒是才下去了三分之一壶,其中大部分还是薛朗喝的;炒瘦肉完!红烧大肠完!

    鱼汤、猪肉头——

    秀娘表示一丁点儿都不剩了!

    这战斗力,薛朗摸摸自己八成饱的肚子,看易参军和熊郎将的目光带着敬畏——

    大部分菜都是被这两货消灭的!

    不过,看看这两货此时的模样,薛朗不由笑起来——

    熊郎将趴在案几上,正嘿嘿嘿的傻笑,眼睛完全没有焦距,朦朦胧胧、迷迷离离的感觉,如果是个美女,那就是堪比贵妃醉酒的美态,可惜老熊是个糙汉子,只会显得可笑。

    这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地方,薛朗默默在心里调侃,看向易参军——

    易参军正襟危坐当然,只看上身是这样,如果仔细看案几下的手,就会发现他手里拿着一根筷子,一下一下的戳着地面铺着的地砖缝儿,似乎大有把地砖翘起来重新铺的打算。

    弱鸡!

    薛朗有种风水轮流转的扬眉吐气之感,不过三杯酒就喝成这德性,那以他的酒量,以后岂不是可是自称酒中仙?啊,万一出名了,以后岂不是没李太白什么事儿了?低调!低调!

    “郎君,您还好吗?”

    对上腊梅担心的脸,薛朗连忙收回发散的思绪,摆摆手:“我没事。长俭呢?让他和万福把这两个醉鬼扶去休息吧。”

    “郎君,两位官人都有家人在外等候哩,让他们进来扶回去为佳,回去方便家人照顾。”

    “成!”

    腊梅和墨竹回避,叫了两家的家人来扶人——

    易参军看着没事,扶起来就往后倒,吓得他的小厮赶紧一把抱住,几乎是半拖半抱的把人弄回家。

    熊郎将嘿嘿傻笑着,旁边两个小厮搀扶着,走三步退一步,几乎是踉跄的往家去,到门口还记得回头跟薛朗打招呼:“薛兄弟快请回吧,不用送了,老熊先回去醒醒酒,下下次再做好吃的,记得敦亲睦邻。”

    薛朗都听乐了,敢情吃一顿不够,还惦记着一户常吃呢!不过,他这俩邻居还挺有意思的。

    一个是个端着斯文架子,外表看似文雅,其实内里闷骚的货儿;一个看似粗豪,却是粗中有细,言行有礼有趣的货儿。就是这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脸皮都很厚。

    以后有这样的两个人做邻居和同事,日子不寂寞了。起码,想喝酒的时候,不缺酒友!

    “郎君,热水已准备好。”

    一身酒气,薛朗去洗漱了一番回来,腊梅、墨竹她们已经把局面收拾干净,环境又恢复整洁,薛朗刚要去书房,墨竹道:“郎君,今天休沐,你刚喝过酒,可要去午睡?”

    薛朗奇道:“今天休沐?”

    “回郎君,今天十五,每月初一十五休沐!”

    墨竹眼神奇怪的看着薛朗,小声道:“郎君可是忙忘了?”

    这眼神

    薛朗摆摆手,顿时没了闲聊的兴致,也不想去午睡。喝过酒的都知道,酒喝得不多不少的时候,简直就是最精神的时候,薛朗就是这种时候,精神正亢奋,让他睡觉,完全睡不着。

    本来今天是打算占用工作时间干点儿私事儿的,正好休沐,那就不用占用办公时间了,可以光明正大的干私活儿了。

    薛朗买一头肥猪,有两个目的,一是做手工皂,二是改善生活。天知道作为一个长期在南方生活的人,顿顿只有羊肉吃的生活,对身体来说太煎熬。

    薛朗昨天就让长俭买了小苏打回来,让他找来秤,找来一只大木桶,还有一大桶石灰,然后把人赶走,自己一个人关在空闲的厢房里,自己做烧碱。

    唐朝有没有烧碱,薛朗不知道,就算有,估计也是道士们的产物。能有烧碱的道士,估计也是能炼丹的,以炼丹的逼格,薛朗现在还高攀不上呢。

    如果是在长安,或许能找到现成的烧碱,在苇泽关就不用想了,还是自己动手吧。再说,自己动手还能保证质量,谁知道买来的烧碱里,有什么杂质呢。

第44章 逛街() 
“长俭,苇泽关这里有集市吗?”

    刚想动手,突然想起如果不放色素和香料,做出来手工皂可不美观。当初薛晴做的时候,可是什么葡萄酒、茶叶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添加过,添加的东西不同,做出来的色泽、功用都不同。

    长俭道:“回郎君,这里十天一个集市,不过,因为有驻军,每逢初一、十五休沐之时,会有周边的民众聚集来贩卖东西。”

    有需求就有买卖。看来驻军对周边的经济还是有影响的。

    长俭问道:“郎君可是要出门去逛逛?”

    说来,自从穿越后,薛朗还没去外面逛过呢,便点点头,顺手把拴狗绳拿出来,难得休息,带包子它们出去遛遛。

    因为要带包子它们,便把万福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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