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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君毒酒,送君好走-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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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的人群中,那移动着的几个人分外扎眼。
  少寒,我是鲛人,你是王爷。
  所以,再见,我美丽的,不落的太阳。
  而站在台上的安少寒,默默的目送她离开了。
  那一夜,满城飞红中。
  那没有回头的红衣女子,与那个一直追随着她的身影的紫衣男子,默默的定格成不变的年轮。
  那是百里风云城记载下的年轮,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
  八月,在这样的凄美下降临了。
  这次,不要将我遗忘 第二十二章大家不打脸,是丑男的打架方式
  东辰浩,有些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千和死了。
  窗外,院子里的秋千安静,院子里的花安静。
  东辰浩望着那些,一时间不知道今夕何夕。
  手中信上写着:感谢主子对千和一直以来的照顾与培养。主子有恩于我,所以千和完成了任务。
  在主子收到这信得时候,千和该是不在这个世上了。不过,这都不是千和所要说的。千和要说的是,这一刻,千和要与主子脱离关系了。曾经誓言为主子效忠,但最后,千和却投奔了那个女子。
  这个世上,总有些东西,是千和没法理解,却只能接受的。主子说,感情只会让让你变傻。主子永远是对的。只是千和或许是傻的吧,千和对那个女子产生了感情。
  呵呵,没有告诉主子,其实我一直叫那个女子老大呢。老大她,是个很温柔很温柔的女子。在这个时候与主子脱离关系,主子许会觉得千和有些莫名其妙吧。但是望主子理解。千和想要与主子脱离关系,那么死的时候,千和就不是个肮脏的,满手血腥的杀手。
  下辈子,千和希望干干净净的到老大身边。成为老大眼里真真正正的干净的孩子。
  手中的信落在了地上,随着风转了几个圈。
  东辰浩倚靠在窗台上,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场战役。
  到底,是谁输了,谁赢了呢?
  或许,谁都没有赢吧。
  梅雨会恨的人,不是一个安少寒,而是带上了一个自己。
  到最后,赢的人,是千和。
  死去的千和。
  东辰清云,从远处走了过来,站在窗前,轻轻仰头,微微一笑,问道:“王,您赢了吗?”
  东辰的睫毛颤动了下,张开了眼睛。
  王……
  是啊,原来,他已经是王了。东辰的王。
  俯视着东辰清云,东辰浩道:“东辰清云,这一战,谁都没有赢。而朕已经厌倦了这样的争斗。与安少寒的战役,朕要堂堂的在战场上展开。东辰清云,汝为朕之副将,与朕亲征,你可有异议?”
  东辰清云望着他的眼睛,嘴角勾起笑,俯身行礼,道:“东辰清云领旨。”
  默默的起身离开,东辰清云望向天空。
  心里想着那个女子。
  梅雨,这天下,就要动摇了。希望你阻止他。
  八月初旬。
  东辰新王正式登基。 
  登基后,第一道圣旨便向着西曙约战。
  战书上明约:战为朝之事,不可殃及百姓,双方在边关之地展开战斗。输者以退城为约。
  西曙之王白微接下战书。
  自此辰曙之站正式开始。
  东辰新王东辰浩亲出,西曙战神安少寒迎战。
  而此时,梅雨已经离开百里风云城,想着下一站进发。
  那里,叫做楼云城。
  是离着东辰最近的一个城市,那里是自由地带,东辰与西曙都管不到的中立城。
  牧无歌,正在那个城里等他们。
  牧无歌是好不容易才摆脱银月山庄那帮疯子的追杀逃出来了。
  其中逃难的过程可谓是惊险刺激。为此,牧无歌将这一伟大的经历全部记录到了对自己的《牧无歌手记》上了。
  其实这个时候边关地带混乱,本不该常去溜达的。但梅雨说,行走江湖哪有个不遇险的,况且,就算他们再怎么远离这里,最后还是要到这来的。
  没错,这样说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东辰浩,大家都已经知道东辰浩与诸葛臣的心思。一个想杀她,一个想抓她,总之就算她去天涯海角估计也是躲不过。不如来这里解决下问题的好。
  二,是因为云株。楼云城里有座雪山,那里生长着神秘的植物云株。梅雨一直想要见见云株。所以就来了。
  翻了个白眼,梅雨在马上,靠着谢挽风,伸个懒腰问道:“虽然是要去楼云城没错,但我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手指一挥,梅雨望着马上上的两个麻烦的一大一小,非常之无语。
  左衣笑的一口白牙,指着月流说:“是他啊,是他,这小子非要跟着你来。”
  月流脸蹭的红了,大叫道:“才不是!是你这个死女人非嚷着:我家美人儿去哪里,我就去哪里的好不好。”
  “死孩子,你敢顶嘴!”左衣伸手就掐他的脸。
  月流疼的直抽,嘴巴还不告饶的大叫:“我说的是事实!事实!你个死老太婆!”
  真不知道这两个家伙是来做什么的。
  自己还没找他们算账呢,居然把人给看丢了。
  是了,是了,百不唯没有了。
  据那个死女人说,那天夜里还一起说话,把来龙去脉编了一遍,之后那个人嘱咐自己不要把这些告诉梅雨后,那个男人倒头就睡了。可是早晨起来,桌子上只有些钱,和两个大字:谢谢。那个男子完全跑了个没影。
  翻了个大白眼,梅雨望着谢挽风,可怜兮兮道“挽风,有棉花不?”
  谢挽风伸手从自己的耳朵上拿下团棉花,好看的桃花眼一挑,道:“你刚才说什么?”
  该死的桃花谢,原来你早有准备。
  恶狠狠的夺下棉花,梅雨塞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谢挽风无辜的苦笑。
  这个霸道的丫头。
  一路上,风里落满桂花香,梅雨闭上眼睛,嘴角勾起了笑。
  八月,桂花开了。
  我亲爱的子萧,我好开心,因为四周,都是子萧的味道。
  就在几个人一路悠闲前行的时候,某个人正在匆忙的赶过来。
  天杀的,他居然走错了路!
  百不唯简直想一刀子解决了自己。
  他本是想给梅雨一个惊喜。告诉她自己的事情忙完了,可以和她一起走了。但是可恶的居然是自己走岔了路子。
  就这样,当百不唯好不容易从小道赶来的林子里跳出去的时候,差一点被柳行云当是打劫的给砍了。
  行进的队伍停了下来,梅雨懒散的张开眼睛望着面前银发紫眸的男子。
  挑起好看的唇,梅雨道:“这位公子,是需要我们捎带一程么?”
  百不唯失笑,整理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那把大刀向后一背,说道:“梅雨,事情办完了,我回来了。”
  柳行云一听,哇哇大叫起来:“不是吧,梅雨,难道我们要收宠物,要收了这只超大只的宠物?”
  百不唯的嘴角抽搐了下。
  谢挽风紧接着跟了句:“而且毛色还不纯正。”
  百不唯的嘴角又抽搐了下。
  花子月一见,忙出来打圆场。
  “偶尔收只宠物也不错。”
  ……
  其实,花子月,你才是最坏的一个吧……
  这帮男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坏啊!
  百不唯真想拿刀砍了他们。
  啊啊啊啊!!忍不了了!
  微笑着抬头,百不唯问梅雨:“我可以揍人吗?”
  梅雨眼珠子转动了下,说道:“不造成伤残,不用兵器的话,可以。”
  起身,梅雨飞到了月流身边,一把抓过月流的脸蹂躏着,一边说:“还有最重要一点,不要打脸!”
  嘿嘿一声笑,百不唯把手指掰的“嘎嘣”“嘎嘣”响。轻声说道:“了解。”
  放心吧,我一定会将他们揍成猪头的。
  谢挽风与花子月、柳行云从马上跳到地上。
  “看了,只有扁他了。”谢挽风说。
  “没错,让他见识下厉害。”柳行云说。
  “恩,呵呵,那上吧,记得,就照着脸打哦。”花子月微笑着说。
  所以说,什么打人不打脸啊。
  那是丑男的打架方式,帅哥与帅哥对上了,只会是一个结果——互相揍对方的脸。
  这次,不要将我遗忘 第二十三章男人的友情是建立在拳头上的
  “啊啊啊!!!百不唯,你这个天杀的死男人,竟然敢打少爷的脸,我和你拼了!”
  “哼,你不是千面桃花么,我这就把你揍成真桃花。”
  “兄弟们上,灭他!”
  “呜!死银发怪物,少爷要在你身上戳个洞,敢拍少爷鼻子,你完蛋了。”
  “该死的柳行云,你在打哪里!”
  “啊,花子月、柳行云,你们不要内哄啊。”
  “啪!”
  “花子月你是故意的吧,我杀了你!”
  坐在马车上看着前面尘土飞扬的混战,梅雨无限感慨中。
  男人,从孩子时期开始就注定会显露出某些专署于男人的性格。
  就比如长大会成为帅哥的孩子,小时候遇见长的帅的人,就一定会嗤之以鼻。再比和人家打架,遇见长的比自己好看的,一定要先攻其面部。
  小时候梅雨看着师兄们打架,常常看到某师兄把另个师兄揍成猪头。梅雨完全不能理解其目的。后来的后来,在遇见谢晚风他们之后,梅雨多少有了些了解。
  这或许就叫做:帅哥见帅哥,分外眼红吧。
  一拳头砸在笑的没良心的月流头上,梅雨瞪着他道:“小子,笑什么笑,长大后你也会遇见这种事情的。”
  月流痛的撇嘴,在心里嘟囔:“哼,少爷长大后一定会变的很厉害,才不会被揍的这么惨。”
  看戏看的够了,梅雨大叫一声:“给我停下。”
  四个男人这才不爽的住了手。
  梅雨跳下马车,挨个审视其伤残程度。一看之下,心里的那个血滴的啊。
  望着眼前狼狈的四个人,梅雨无语问苍天。
  苍天啊!不是说过了不要打脸么。这怎么净照着脸打啊。
  男人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表达好感与友情么。
  一个成了风中残落的桃花。
  一个成了扁青竹。
  那个是凌乱的蒲公英。
  唯一好一点的,也从小宠物,变成了受伤的野兽。
  四个人对对方的造型似乎都很满意。就那造型居然还能一脸讥笑的看着对方一块青一块紫的脸。
  说什么男人的友情是建立在拳头上的,这话看来真没错啊。
  这揍的这个狠啊。
  “啧,啧,感情真好啊你们。”梅雨点着头说道。
  “呸!谁和他们感情好啊!”四个男人眉毛一致的挑起,一齐说道。
  无奈的摇头,梅雨对身后的左衣道:“左衣啊,准备一下,给这帮小动物上药。”
  说到底,四个人……都被当成了宠物了。
  就这样,梅雨带着四个挂了彩的帅哥一起前行而去。
  而另一方面,东辰与西曙的战争也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
  江南的王爷府内,陈秋正与安少寒做最后的道别。
  “少寒哥,我这就走了。”背上行囊,陈秋轻快的道。
  安少寒点头,站起来为他整理了下衣服,叹气道:“你长大了,是该出去闯荡了,不过江湖险恶,你自己多加小心。正值乱世,莫要出什么差池。”
  陈秋吐吐舌头,拍着胸脯道:“哥你放心,我一定会跟在雨姐姐身边,保证不让她出事。到时候,哥你去了边关,我们就能汇合了。”
  望着他一脸的坚定,安少寒放心的点点头。
  他要去战场了,不能再保护那个人了。但还是放不下。思来想去,让陈秋尾随,是最安全的打算。正好他也想去江湖上闯荡了。
  陈秋对他略一施礼,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陈秋走了几步,既而又转回了身子,微笑的看他,对他说:“哥,你放弃了吗?不要放弃啊。如果到了以后,还有再一次的机会,那么请哥狠狠的握住吧。”
  如果还有机会,那么请哥不要再这么悲伤。
  努力的,狠狠的握住吧
  望着他的笑容,安少寒心里渐渐的有了丝温暖。
  这个少年,终于长大了,也学会这样的安慰人了。
  “恩,如果还有再一次的机会,我会拼尽我的一切。”安少寒回以微笑,轻声说。
  我答应你,要是还能再去她身边,还能再一次得到她的心,那么,我将再不放手。即使要我放这江山于不顾,即使要我弃这地位,即使我将一无所有,我也不会再放手。
  这是个承诺,对陈秋,也对他自己。
  梅雨去到楼云城的时候,就看到了要打仗的告示。
  手里叼着那冰糖葫芦,梅雨定定的望着那个告示,一时间无法回神。
  花子月好奇的凑过去,见她正看着那招兵的地方。心里打了个哆嗦,问她道:“你不是要去参军吧。”
  梅雨翻了个白眼,鄙视的看他,道:“你看姑娘像那么正义的人么?”
  花子月摇头,松了口气。
  “的确不象。”
  其实,也不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不能走的。只是看到了那招兵的告示上,印着他的印。
  带兵打仗的人是他呢。
  从江南带兵到楼云,该是四五日的路程吧。
  或许过几日就能再见到他了呢。
  压不住心里这样小小的心思,梅雨有些脸红的走向前去。
  不知道他穿上战甲会是怎样的一副帅气的样子呢。
  到了约定的客栈,梅雨就一阵风的冲上了写着“花尘月落”的那个大院子飞去。
  百不唯不解的回头,顶着张就算破了眼角也依然帅气的面容问道:“她做什么?”
  所以说,帅哥就算是面部受伤也依然还是帅哥。
  谢晚风要摆个嘲笑的姿态,谁知道嘴角一动立刻牵到伤口,痛的捂住嘴角回他:“去抓狐狸。”
  梅雨几乎是激动的一下子揣开一间屋子。
  牧无歌愤怒的大叫:“谁又来找小爷的事。”
  没有理会他的咆哮,梅雨一个飞身扑到牧无歌身上,大叫道:“啊!啊,无歌!给我看看,给我看看你的脸。”
  牧无歌一怔,这才反应过来,是梅雨这个死丫头杀了过来了。
  心里顿时流过一股子激动的暖流,牧无歌猛然抱起梅雨转了个圈,叫道:“啊,梅雨,好想你。”
  这会,正巧四个男人加一个小孩子路过这里,黑线的看着某只小狐狸假借重逢之名对着梅雨上下其手。
  月流的眼神轻轻向后一瞟,看到四副凶神恶刹的脸。
  摇摇头,月流小声的对身后的四个男人说:“唉,你们还嫩啊,人家这才叫高手。”
  四个男人的脸……更黑了。
  天杀的银狐牧无歌。
  花子月站在门的最外面,苦恼于要不要与牧无歌打照面。还是不要了吧,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看到自己现在这副狼狈的尊荣,那个死孩子一定嘲笑自己。
  他甚至都可以想象他会说些什么。
  转身,花子月想要离开,至少也要把左衣擦的夸张的药水给洗去。
  搞什么啊,擦个药水还配什么颜色。
  牧无歌这巧了,正放下梅雨就看到了花子月转过了身子。
  微微一笑,牧无歌张口就叫:“花XX,怎么不打招呼就走了。”
  花子月背脊一阵发凉,尴尬的回身,道:“哦,那个,我还想着等会再打招呼。”
  花子月的心,掉在地上,拔凉拔凉的。
  苍天啊,完蛋了,一定会被笑话死的。
  牧无歌有一刹那的愣神。接着笑喷了出来:“噗,花XX,你终于被上天给惩罚了?”
  花子月痛苦的拧着唇,将要反驳。
  牧无歌立刻伸手制止了。摆着手道:“呀,不,不用解释,我知道,一定是去偷情被人家抓着了吧。就告诉你,那些官老爷的姨太太不要去招惹,会有麻烦上身的。”
  噗哈哈哈哈,这个表情好赞。花XX,你也有这么扭曲的一面啊。
  “不是,我……”花子月是憋了一头的汗,张口还想解释。
  又被某人给拦下了,某人猥琐一笑,道:“又或者这次去了更劲暴的地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懂。”
  嘴角抽搐,花子月终于不再试图解释。
  天杀的牧无歌,公子郑重的告诉你,你倒大霉了……
  这次,不要将我遗忘 第二十四章五个男人的餐桌,是没饭吃的餐桌
  一个男人大鱼大肉,两个男人争鱼抢肉,三个男人难分鱼肉,四个男人没鱼没肉,那么五个男人呢?
  五个男人的结局就是:你还吃肉,你能吃上口米饭就感天谢地吧。
  梅雨实在是受不了了,实在是受不了了。
  这五个大男人凑一堆,连个饭都吃不消停。
  就一顿午饭,这已经是吃第三遍了。
  端着米饭,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安静的夹了口菜的梅雨感动的几乎要哭了。
  呜~菩萨,有饭吃真的好幸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午饭的时候,几个人围了一桌。
  本来气氛还不错啦,饭菜看起来也很可口。
  但是,事情就发生在了,梅雨端起饭碗,将要夹菜的瞬间。
  梅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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